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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末路贵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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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电锯杀人狂刺啦刺啦地扭着电锯大张着眼白,开口说:“皮卡~皮卡~~”
这大概就是贝姬之前的感受:(⊙⊙),呵呵,我觉得我的面部肌肉大概被吓坏了怎么破。总是幻听我大概是需要一名开颅师的说……
贝姬见过卡萨布兰奇很多次,但是一直觉得他丢人,躲得远远的,有气了才骂两句,没气懒得理他。
小人很多,但能把自己名声搞那么臭的小人也就卡萨布兰奇这个极品了。
懦弱胆小,贪花好色,欺软怕硬,趋炎附势,唯唯诺诺,巴顿家名声本来就不好(笑话家族),卡萨布兰奇当了家主不过一年,就已经上升到“佛曰不可说”的地步(丑闻频出)。
于是,贝姬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她风情万种地走过,背后黏了一堆眼珠子,然后有人悉悉索索地问“嘿,那个辣妞是哪家的”,随后伴随着带点嘲笑的声音说:“不就是那个巴顿家的吗,还能是哪个巴顿,卡萨布兰奇吗……”
帝都公认,家主一向是家族的脸面,但是有卡萨布兰奇这种家主,不如没长脸这个部位的好。
“我才是巴顿家的继承人!”作为一个胸大无脑的花瓶,贝姬罕见地继承了一丁点家族荣耀感。
看看自己被吟游诗人洗脑天天梦想白马王子,除了“你是个好人”什么都不会说的妹妹,看看自己酷爱收小弟天天泡在“大人威武”“大人奇才”“大人魅力非凡”里的脑残弟弟。
还有卡萨布兰奇的亲弟弟——尼玛,金系天赋91却因为什么诡异的晕血症只肯学光系祝福术,至今还是一阶的小!姑!娘!(贝姬绝不承认一个男人长得比她还漂亮!)
一向以家族唯一的希望自居的贝姬有多不待见卡萨布兰奇可想而知,在贝姬看来,卡萨布兰奇最好尽早翘掉,好让她贝姬巴顿上位。
虽然无脑但尚有一点自知之明的大小姐觉得自己就算不能恢复巴顿家开国时的荣耀,不被人耻笑还是做得到的。
当然,大小姐现在是没功夫想这些的,叶九拿大小姐试验了一下这个世界的武力值。然后幽幽地拍着鼻青脸肿的大小姐的头,觉得自己的运气不可谓不好。
习惯了运用他们口中那神奇的元素力量,一旦被剥夺,身手简直是惨不忍睹,招式摆的很好看,发力和着力点完全不对。
元素力量对□□有改善作用,但这种改善是有极限的,二阶的卡萨布兰奇和四阶的贝姬身体素质上,倒是卡萨布兰奇更胜一筹。
叶九估摸着,大概是他们的身体改善都到了极点,而卡萨布兰奇的先天条件更好些。
叶九好稳,不是爱险中求富贵的人,但是摆在他面前的处境实在是逼良为娼。
首先他实力不强,地位尴尬,叶九实在不能想象自己在这个实力为尊的社会上像原主一样邀宠献媚。
如此一来,禁魔的龙岛对他而言就是带刺的玫瑰,那所谓的机遇他叶九非摘不可!
想清楚了关键,叶九也不磨蹭了。
未知即危险,何况他对这个世界简直是一无所知,但是在谨慎和血性的斗争里,叶九那在学术上备受褒奖的谨慎从来没赢过。
贝姬呆滞地看着这个自称是“卡萨布兰奇”的男人飞快地爬上附近的树,打下几颗椰子,利落的破开,面色寒霜地递到她面前。
俊美挺拔,身姿利落的带有一种诗歌节律般的美感,明明是一模一样的脸,却让她根本没办法把他们联想在一起。
是叫她喝?贝姬捧着椰子喝了两口,脑袋沌沌的。
——感觉大哥他被打开了一个神奇的开关,怎么破!对于没有魂穿这个概念的贝姬大小姐来说,最合情合理的解释是——大表哥他“困厄”啦!
不同的世界不同的天道,带来不同的演化。
如果是在叶九的世界,他前后的变化落到别人眼里大概是双重人格。但是这个世界却并没有双重人格的说法。
倒是有困厄一说,母亲胎中育两子,若是一子在灵魂完全以后身体衰弱不能支撑,便会藏进同胞兄弟身体中,这样生出的孩子一体双魂。由于后来的魂魄一般较弱,往往困在身体中不得动弹,所以又称为“困厄症”。
困厄症没有可见的征兆,一旦第二魂魄爆发,就是两虎相斗必有一死。
但是例外不是没有。最有名的便是如今的炼器工会长老泰坦,据说当年做实验炸出了自己的困魂,哥俩感情很好,泰坦长老本人严肃学霸,困魂风流放荡,是帝国闻名的爱情诗人。
贝姬一向是个审时度势的人,骨气什么的,她又不是男人,压根没有。
见篝火映着青年沉思的看不出情绪的脸,压下心中的惧意,凑近了些,递过去一个椰子犹犹豫豫地说:“表哥……”
叶九看见贝姬的示好,微微点了点头,他打算进林子,导游知趣当然再好不过。
两人越往中间走,从密集的林子变成了稀疏的参天大树。
叶九一路默默观察,植被似乎远离海岸就越旺盛,到现在已经是如同原始丛林或者说是上古蛮荒一样高达百丈枝干虬节,从只看见昆虫海鸟到偶尔走兽出没。
这种感觉非常古怪,好像海岸那一块地有什么,以它为中心越近越不得生物生存,
身后的女孩儿呼吸越来越重,显然是紧张了。
她身上还带着伤,恢复速度是比叶九以前的同胞们快,但也快得有限。
叶九一路来探听了不少事儿,大概知道龙岛里有比野兽更可怕的魔兽,魔兽先天□□强大,比起人类,禁魔对他们来说影响太小,贝姬之前就是遇到了一头象形魔兽。
“我们普通学生只能躲着魔兽走,所以选拔的时候比较青睐那些有特殊血统的,比如说泰坦血统,他们的气息和大地一样,魔兽不会主动攻击,不过最好的就是如果有精灵血统的,自然亲近,动植物会主动给他提供便利……”贝姬的声音戛然而止,头皮发麻。
一条全身呈青黑色近两米长的狼在十米开外,黝黑的眼珠闪着磷光紧紧盯着他们,背部弓起,正是全力扑食的状态。
叶九瞳孔一收,血液一瞬间沸腾然后冷却成冰。
几乎是下意识的,叶九抄起了手里的拐杖——捡来的用来探路的硬木以投掷标枪的方式掷了出去。出于安全,出发前他把硬木一端削尖了,打算当剑用。
身体里蕴藏的力量比他想象的要大,当年看过的野战部队标枪冠军投掷的力道大概也就这个水平,硬木急速飞起,眼看要没入野狼的皮肉。
然而不可思议的是,叶九眼睁睁地看着硬木扎大野狼的脊背上,金石相撞,发出“噔“的一声,硬木戳破了一点狼皮,然后滑了下去。
怎么可能!
以硬木的质量和速度,叶九保证可以直接从背后穿过一个人的腹部。
而野狼痛呼一声,仅仅是背部下凹似乎受了点皮肉伤。叶九觉得全身血液冰凉的流动,把贝姬揪到了自己的背后。
野狼的目光不在是捕食者的贪婪,背部的疼痛让它感觉到了危险,肌肉紧绷毛发竖立,沉默地和对面的人类对峙,气息森冷。
然而可怕的不止是野狼。
从贝姬的角度看,护在他身前的男人微微弓着腰,目光压低,双腿前后分开随时可以跳跃和发力,和对面的野狼惊人的神似!
一样的森冷,一样的危险,一样的让人随时扑食,让人毛骨悚然。
脖颈血管暴起,裹在漂亮制服里的身躯每一块肌肉都准备发力,血脉贲张。
特战队的五个月兵娃子生活,叶□□会的就是两个字——搏命。
随时随地准备搏命!
这是野兽的本能,人类在钢筋水泥的保护中遗忘,而特战队的门坎就是把搏命刻到骨子里。有关部门甚至规定特战队新兵死伤率过三成方合格。
这片大陆上,不久的将来,人们会知道,这世界上最像野兽的不是兽人,而是那个,叫叶九的男人。
他已是疯狂,他将是颠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