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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带桃花,却最喜杀人。 眼神幽暗, ...

  •   精分是什么感觉?谭嘉想。自己现在这个样子也算是已经精分了,同开两篇文,左边是欢乐喜剧,右边却是变态杀人。当左边写得没有灵感了,右边却突然各种阴谋齐发。

      谭嘉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会被自己这么折磨得精神分裂。

      挠挠自己几天没有洗的头发,飘下来“漫天”的头皮屑。油腻腻的手爪,一桌子乱七八糟的包装袋,也怪不得唐清要与自己分手。

      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女人,谭嘉想着,唐清能够忍受自己不修边幅的模样一年零三个月,已经算是不错了。
      就算是自己小说中的女主角,又有哪个会是不修边幅的,而被男主看上。

      瞧瞧,现在,连路边捡来的小奶猫都比自己干净了。

      停止胡思乱想。谭嘉终于放弃坐在电脑前。

      实在是,家里已经没有存粮了。

      自从一星期前与唐清分手后,家里也失去了定时投粮的人。
      一人一猫,靠着一星期的存货活到至今。

      没有了唐清,就像没有了一口人形闹钟。
      谭嘉又回到了一年零三个月前的生活。

      不分日夜,顶着一张油光闪闪的脸更新小说。只有饿到不行才会回到现实。

      不过,曾经的谭嘉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低头看看离得自己远远的胖猫,谭嘉感觉到森森的“恶意”。
      总觉得,那只胖猫在鄙视自己。

      ——
      洗完澡,光着身子从一堆脏衣服中扒拉出一两件看起来算是干净的穿上身,突然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
      连感觉瓶颈许久的变态杀人结局都有了灵感。

      忍住再坐回电脑前的冲动,抱起胖猫,谭嘉决定还是先送胖爷去洗个澡,再去购点存货,然后回来再说。
      不然,胖爷真的要鄙视自己了。

      是的,这只在某个下雨天被唐清捡回来的流浪猫,叫“胖爷”。

      掂了掂胖爷的身子,好像瘦了点。
      这可真是不容易。曾经唐清想着法子给胖爷减肥,整整一个月,也没有瘦下一斤半两。现在,不过一个星期,胖爷居然被自己给养瘦了!╮(╯▽╰)╭

      抓了抓胖爷脑袋,谭嘉猥琐笑笑。拿起钱包,跨过满地的垃圾,出门。

      ——
      许久不曾出门,街上人来人往。对着身边路过的男人翻翻白眼,谭嘉努力把衣服往下拉,忽略众人奇怪的目光。

      其实谭嘉不难看,甚至,还算得上是好看的妹子。白皙透明的皮肤,没有一丝瑕疵,圆圆的一双杏眼,小巧的鼻子。当然,最重要的是,她有一双细细长长的腿,就像有手控,有足控,这是一双腿控最喜欢的腿。要不然,唐清也不会在联谊中一眼就看上了她。
      可是,谭嘉天生是个懒癌患者,爱宅,不喜打扮,唯一爱好也只是写小说。

      现在,她上身一件长T恤,下身一条小热裤。

      哪里有不妥?

      当然有!。。。。。。已经是深秋,街上的路人穿着最薄的,也是长袖长裤。
      现在出来个穿短裤的,露着一双又细又白腿。哪个人不会当戏看。

      佯装镇定,谭嘉努力克制自己回去换衣服的冲动,反正离得又不远,五分钟的路程。熬一熬,“干完活”再回去。

      到了宠物店。
      拿出胖猫专用的洗漱用品。将它扔给服务员,谭嘉就懒洋洋坐在沙发椅上发呆。

      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前方占据半墙的显示屏,脑海中其实却在不停思考着等回去如何结束杀人案的结尾。

      突然,迷迷糊糊感到眼前站了个人。

      将脑子里的思绪存档,这才慢悠悠打量眼前的人。

      男人,帅男人。谭嘉猛地睁大眼睛。哇哦。。。。。。

      跟自己正在写的小说的变态杀人狂好符合!
      白色医生外套,金丝边眼镜,闪着幽光的眼神。当然!还要有一副桃花面瘫脸。

      感到男人突然后退,谭嘉这才反应过来。

      自己不知不觉在观察时,居然凑近了他。
      看到他微微皱起眉头,一副不舒服的样子,谭嘉赶紧朝后退。

      自己小说中的杀人魔也喜欢皱眉头。而且,每次计划杀人时,最经典的就是这幅不舒服的样子。
      面带桃花,却最喜杀人。

      ——
      “胖爷已经洗好,请问是哪位的胖爷?” 正是不知如何反应时,服务员小姐的声音突然响起。

      真是如同天籁啊~谭嘉忽然觉得这个娇滴滴的声音简直是天使的召唤,救自己于苦难中。

      立马转身离开,忽略身后男人的目光,快步抱起胖爷,拿起洗漱用品,离开宠物店。

      “可千万不要‘杀’自己啊~”走到门口还感觉到那个男人的目光,谭嘉下意识的扯了扯自己的衣服,企图遮盖住自己的腿。

      ——
      走出宠物店,站在街上,谭嘉这才松了口气。

      看到来来往往盯着自己的路人,也觉得倍感亲切。自己可是从“杀人魔”中逃脱了!

      捏捏胖爷变干净的爪子,忽略它的惨叫,谭嘉欢呼着朝小区超市跑去。

      ——
      顽强的顶着一路路人奇怪的视线,总算是购物成功。

      直到关上门,谭嘉才算是轻松下来。随手将胖猫丢在地上,将接下来一星期的食物扔到客厅。
      这才连忙脱掉身上的衣服。

      “还是睡衣舒服啊~”随便将衣服踢到角落,重新坐回到电脑面前。

      “唔” 调出即将结局的变态杀人魔篇的小说,想到刚刚见到的男人,谭嘉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许久没有看过自己的小说了。
      记得刚刚开坑时,自己是最迷这个角色的。虽然是个杀人狂,还喜欢分尸。但没有办法,谁叫他天生一副禁欲模样,甚至于,连别国调查的女特警也心甘情愿为他掩护。
      最是不舍他皱眉。

      “啧啧啧” 现在想想,那人的形象真的很符合。而刚刚自己真是勇敢,从他眼皮底下逃出。

      抖抖自己的鸡皮疙瘩,下定决心再让这个“杀人魔”多活几章,恩,再顺便虐虐自己亲爱的读者们~

      ——
      宠物店。
      顾晟一直目送那个奇怪的女人离开,直到再也看不见她的身影,这才回过神来。

      刚刚自己正在调整显示屏资料,这个奇怪的女人就突然凑上前来。

      看着她花痴的模样,顾晟就感到厌恶,皱着眉头让开。
      却突然看到她一副后怕的样子后退。
      更甚至是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开。

      玩味的看着她到底想干什么,视线却不经意间注意到她白皙修长的一双腿。

      眼神幽暗,却并没有出声,静静目送她离开。

      看来,这次被抓来当白工,还算是有收获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面带桃花,却最喜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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