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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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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我才从夜风酒吧里走出来,视察了一圈。好吧!其实也就闲着没事来找点乐子。说实话,我真心佩服江雨桐,把我那十家小店打
理得井井有条。当然,这还亏得我天生一副慧眼。往后我再也不必起早贪黑',穿梭于学校、会所,毕竟我才23岁,可不想年纪轻轻就累死在事业上。终于爬回了家,悠悠已经睡了,我轻手轻脚地拐进自个儿卧室,简单洗漱后,便把自己抛进了思念已久的爱床。第二天早上10点过,
朱达常双手紧握着茶杯,眼神复杂地看着我,末了又叹口气。我还从未见他这般纠结的神情 ,吼道:“你丫,有啥事快点说,摩摩蹭蹭地急死个人!” 他才缓缓道: “阿风,慕希回来了。他,要订婚了,下周六!”说话时还很认真地盯着我,让人别扭。我尽量稳着情绪,试着优雅地托着杯盏,专注而无辜地望向他。“你会去吗?毕竟,我们是好兄弟啊!”朱达常似终于憋出了这句话,轻轻舒了口气。孟媛坐在旁边体贴地递上了茶,眼神温柔得让我十分嫉妒某人。而某人正向孟媛客客气气地道谢。我终是憋不住笑了出来,而朱达常居然倏地红了脸,一下子成了猪肝,更富有喜感。我就笑得更大声,急得朱达常连声嚷嚷叫我停下。古语有云:“得饶人处且饶人。”姑娘我就不再揭某人的小心思了。我把茶杯轻轻放下,爽快道:“去啊!咱们不是好兄弟吗?兄弟找了好媳妇,咱还
要备上一份大礼去!”“那是,疯子,你准备送什么?给姐做个参考呗!”孟媛终于开了金口
。“孟总,这不是您最在行的吗?小的们可都唯您马首是瞻呢!”“这不,姐到现在还没吃顿饱饭,也灵思枯竭了啊!”孟媛一脸憋屈,还捂着肚子,像极受了虐待的小燕子,惹得朱达常也笑出了声。既然人家都开了口,作为东道主,我又哪能不识趣呢!“走吧!上百味居!爷请客,敞开了吃!吃饱了,咱孟大小姐的灵感才肯来啊!”一边却模仿着刚刚孟媛的动作。“你这小子,给你点儿颜色你还开起了染坊呵!看打!”孟媛从座椅上跳了起来,举着LV新款包包向我冲来。“那啥?猪大肠,把账结了哈!”说完,我便跑为上计了。百味居一顿饱餐后,朱达常还有回部队就先走了。我就尽地主之谊,领着孟媛去shopping啦。商场里,我安静地推着购物车,孟媛则东瞧西望欢喜地选货。“阿风,其实不开心不用憋着,会长皱纹的。”不知何时,孟媛悄悄地站在叶风身边,轻轻地说出这样一句话,惊醒了神游中
的我。“哦,什么?我刚没听清。”我歉疚地看向孟媛。孟媛郑重道:“阿风,其实你并没有放下,不是吗?那就去找他吧。”俞伯牙的知音是钟子期。而我的知音,那么非她孟媛莫属了!我也不再伪装,我那几斤几两,孟媛可是一清二楚,要再掩饰就虚伪了。我平静地望向孟媛,手握成拳,又粲然一笑。“放心吧!孟小姐,这恐怕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我不后悔!我很开心!真的,咱抢货吧!”话音还在空气中振动,已经扑向美食区了。“喂!等等我!”孟媛蹬着高跟鞋一跌一跌地追了上去。孟媛并不自由,只待了一天就回了她的公司,又回归了那个果决干练的孟总,作为一个继承者,她无疑是称职的。接下来的几天,我白天就去上班,做编辑的工作,虽然忙了点,却很充实,晚上得了空便去会所转一圈。日子过得清闲又自在,如果一直如此,这一生也足矣。可是,蜿蜒起伏的山脉更能显出山的连绵,惊涛骇浪的大海更能显出海的壮阔,不是吗?星期四的夜里,孟媛的电话让我记起了我还要做什么。我在心里祈祷一切都不要变才好。然而生活总是那么令人猜不透,给了你一个起点,等你奋力跑到了终点,你却看见这不过是海市蜃楼的幻象,终点线还在前面很远很远的地方。第二天,我便去公司请了三天的假。B市的机场。下了飞机,望着B市的天空,隔了三年,我又回到了这个地方,兜兜转转,我还是与这里牵扯着,做不到真正的决绝。机场里的布置与当年无异,可是,自己却早已不复当年了。随着人群,我像一条鱼顺着人群前进,没有目标地走似乎是一种放松的好方式。进了大厅,一抹红影那样耀眼地闯入我的视野,是孟媛,欢迎我回来的,怕也只有孟媛了。我想我做得最伟大的事便是认识了阿媛,并有幸成为她的朋友,她知道了我的一切,包括那件事,但她依然对我不离不弃。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我身上,暖融融的。我不紧不慢地向孟媛的方向迈去,露出一个浅笑。“那是哪个明星啊?好帅啊!”我听到,笑得更开了。一个行动派的MM已经上前搭讪了,“Hi!我是XX。交个朋友呗!”姑娘笑意盈盈。为免伤人一颗芳心我也不拆穿,一边微笑着回应她,一边绅士地向她递名片。但,我们孟大小姐却雄赳赳地踩着10公分的高跟鞋朝我冲来,抓住我的手就走,完全无视那姑娘。出了机场,孟媛赶紧将我塞进了她那“白马”––法拉利里。先去她的私人公寓安放了我的行李箱,我又被领着去某个高大上的衣店。无论服装还是鞋,都是独一无二的,完全不必担心撞衫,然而姑娘我从不在乎撞衫,只是在乎,这些个价啊!就算我有十家会所为我赚钱,但也不是拿来恣意挥霍的啊!我很没底气地往外走,孟媛赶紧拉住我,“没什么大不了的,今儿多少大人物啊!你好歹正式一点儿,再说了,你爷爷他们也会去,你要他们笑话你?”丫的,听君一席话,气得牙痒痒。我再勤俭节约,也不能在叶家人面前丢了脸,所以,我只得对不住俭以养德的先人们,对不住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中国人民了!简单挑了件白衬衫、配条黑白条纹的长裤,一双白色尖头平底鞋,刷了卡,直接让人包好就走。星期六的早晨,一切收拾妥贴,我与孟媛就出发了。教堂的门口,一簇一簇的白玟瑰安然绽放着,像和煦的春风悄然抚平了人的情绪,余下一片安宁。然而我竟觉得心口有那么一点堵,又充满了疑惑,整个人像笼在一团迷雾里。教堂里面已经坐满了人,都静静地望着前面,和着纯白的四壁,平添了几分神圣感。我埋着头,悄悄就着后排的位子坐下,缓慢地压制内心的忐忑,抬起头,望向前面。台上,是他吗?那位一身剪裁得体的白色西装,配着蓝色领带的“白马王子”不是我朝思暮想的情郎,正是我那异父异母的哥哥。凌晨,我才从夜风酒吧里走出来,视察了一圈。好吧!其实也就闲着没事来找点乐子。说实话,我真心佩服江雨桐,把我那十家小店打理得井井有条。当然,这还亏得我天生一副慧眼。往后我再也不必起早贪黑,穿越于学校、会所,毕竟我才23岁,可不想年纪轻轻就累死在事业上。终于爬回了家,悠悠已经睡了,我轻手轻脚地拐进自个儿卧室,简单洗漱后,便把自己抛进了思念已久的爱床。第二天早上10点过,
朱达常双手紧握着茶杯,眼神复杂地看着我,末了又叹口气。我还从未见他这般纠结的神情 ,吼道:“你丫,有啥事快点说,摩摩蹭蹭地急死个人!” 他才缓缓道: “阿风,慕希回来了。他,要订婚了,下周六!”说话时还很认真地盯着我,让人别扭。我尽量稳着情绪,试着优雅地托着杯盏,专注而无辜地望向他。“你会去吗?毕竟,我们是好兄弟啊!”朱达常似终于憋出了这句话,轻轻舒了口气。孟媛坐在旁边体贴地递上了茶,眼神温柔得让我十分嫉妒某人。而某人正向孟媛客客气气地道谢。我终是憋不住笑了出来,而朱达常居然倏地红了脸,一下子成了猪肝,更富有喜感。我就笑得更大声,急得朱达常连声嚷嚷叫我停下。古语有云:“得饶人处且饶人。”姑娘我就不再揭某人的小心思了。我把茶杯轻轻放下,爽快道:“去啊!咱们不是好兄弟吗?兄弟找了好媳妇,咱还
要备上一份大礼去!”“那是,疯子,你准备送什么?给姐做个参考呗!”孟媛终于开了金口
。“孟总,这不是您最在行的吗?小的们可都唯您马首是瞻呢!”“这不,姐到现在还没吃顿饱饭,也灵思枯竭了啊!”孟媛一脸憋屈,还捂着肚子,像极受了虐待的小燕子,惹得朱达常也笑出了声。既然人家都开了口
,作为东道主,我又哪能不识趣呢!“走吧!上百味居!爷请客,敞开了吃!吃饱了,咱孟大小姐的灵感才肯来啊!”一边却模仿着刚刚孟媛的动作。“你这小子,给你点儿颜色你还开起了染坊呵!看打!”孟媛从座椅上跳了起来,举着LV新款包包向我冲来。“那啥?猪大肠,把账结了哈!”说完,我便跑为上计了。百味居一顿饱餐后,朱达常还有回部队就先走了。我就尽地主之谊,领着孟媛去shopping啦。商场里,我安静地推着购物车,孟媛则东瞧西望欢喜地选货。“阿风,其实不开心不用憋着,会长皱纹的。”不知何时,孟媛悄悄地站在叶风身边,轻轻地说出这样一句话,惊醒了神游中
的我。“哦,什么?我刚没听清。”我歉疚地看向孟媛。孟媛郑重道:“阿风,其实你并没有放下,不是吗?那就去找他吧。”俞伯牙的知音是钟子期。而我的知音,那么非她孟媛莫属了!我也不再伪装,我那几斤几两,孟媛可是一清二楚,要再掩饰就虚伪了。我平静地望向孟媛,手握成拳,又粲然一笑。“放心吧!孟小姐,这恐怕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我不后悔!我很开心!真的,咱抢货吧!”话音还在空气中振动,已经扑向美食区了。“喂!等等我!”孟媛蹬着高跟鞋一跌一跌地追了上去。孟媛并不自由,只待了一天就回了她的公司,又回归了那个果决干练的孟总,作为一个继承者,她无疑是称职的。接下来的几天,我白天就去上班,做编辑的工作,虽然忙了点,却很充实,晚上得了空便去会所转一圈。日子过得清闲又自在,如果一直如此,这一生也足矣。可是,蜿蜒起伏的山脉更能显出山的连绵,惊涛骇浪的大海更能显出海的壮阔,不是吗?星期四的夜里,孟媛的电话让我记起了我还要做什么。我在心里祈祷一切都不要变才好。然而生活总是那么令人猜不透,给了你一个起点,等你奋力跑到了终点,你却看见这不过是海市蜃楼的幻象,终点线还在前面很远很远的地方。第二天,我便去公司请了三天的假。B市的机场。下了飞机,望着B市的天空,隔了三年,我又回到了这个地方,兜兜转转,我还是与这里牵扯着,做不到真正的决绝。机场里的布置与当年无异,可是,自己却早已不复当年了。随着人群,我像一条鱼顺着人群前进,没有目标地走似乎是一种放松的好方式。进了大厅,一抹红影那样耀眼地闯入我的视野,是孟媛,欢迎我回来的,怕也只有孟媛了。我想我做得最伟大的事便是认识了阿媛,并有幸成为她的朋友,她知道了我的一切,包括那件事,但她依然对我不离不弃。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我身上,暖融融的。我不紧不慢地向孟媛的方向迈去,露出一个浅笑。“那是哪个明星啊?好帅啊!”我听到,笑得更开了。一个行动派的MM已经上前搭讪了,“Hi!我是XX。交个朋友呗!”姑娘笑意盈盈。为免伤人一颗芳心我也不拆穿,一边微笑着回应她,一边绅士地向她递名片。但,我们孟大小姐却雄赳赳地踩着10公分的高跟鞋朝我冲来,抓住我的手就走,完全无视那姑娘。出了机场,孟媛赶紧将我塞进了她那“白马”––法拉利里。先去她的私人公寓安放了我的行李箱,我又被领着去某个高大上的衣店。无论服装还是鞋,都是独一无二的,完全不必担心撞衫,然而姑娘我从不在乎撞衫,只是在乎,这些个价啊!就算我有十家会所为我赚钱,但也不是拿来恣意挥霍的啊!我很没底气地往外走,孟媛赶紧拉住我,“没什么大不了的,今儿多少大人物啊!你好歹正式一点儿,再说了,你爷爷他们也会去,你要他们笑话你?”丫的,听君一席话,气得牙痒痒。我再勤俭节约,也不能在叶家人面前丢了脸,所以,我只得对不住俭以养德的先人们,对不住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中国人民了!简单挑了件白衬衫、配条黑白条纹的长裤,一双白色尖头平底鞋,刷了卡,直接让人包好就走。星期六的早晨,一切收拾妥贴,我与孟媛就出发了。教堂的门口,一簇一簇的白玟瑰安然绽放着,像和煦的春风悄然抚平了人的情绪,余下一片安宁。然而我竟觉得心口有那么一点堵,又充满了疑惑,整个人像笼在一团迷雾里。教堂里面已经坐满了人,都静静地望着前面,和着纯白的四壁,平添了几分神圣感。我埋着头,悄悄就着后排的位子坐下,缓慢地压制住内心的忐忑,抬起头,望向前面。台上,是他吗?然而,那位一身剪裁得体的白色西装,配着蓝色领带的“白马王子”不是我朝思暮想的情郎,正是我那异父异母的哥哥。有那么一瞬间我想立马晕倒,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严肃地望向门口,正撞上我审视的视线,他看到我了。看到他的冰山脸,心下一阵疑惑,他,并不开心吗?“新娘来了!”齐刷刷地,诸位都转过头来。我慌忙转过身去,避过某些熟人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