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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13
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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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那个城市的街上乱逛,抱着目的的逛。逛累了,走进了一家名叫“蓝色精灵”的酒吧。里面的装饰很符合那个名字,蓝色的吧台,蓝色的座椅,蓝色的灯光……一切都是蓝色的,一切都是蓝色的,一切中自然也包括了服务员的服饰颜色和头发的颜色。
表演台上四个青年在唱着歌,一个键盘手,一个吉他手,一个鼓手,一个贝斯手。吉他手兼做主唱。他们唱着一首陌生的歌,我从没听过。他们在上面唱,下面的人没有几个在听,大多数都是一男一女独坐,都忙着谈情去了,谁还会听他们的歌。
我叫了一瓶啤酒,一是我身上的钱是个问题,再则是我没有喝高度酒的习惯。那吧台售酒员看了我一眼,有点轻蔑的眼光含量。
我转过头,认真的听着那四个青年的表演:
风轻轻的拂过面颊
梦 还在慢慢的蔓延
你已不在我的身边
思念思念不断的思念
……
四个有激情的青年在舞台上释放他们的音乐梦想,他们的表演不是给别人看的,是他们自己在欣赏自己的心声。这种不叫自恋,而是对音乐的热挚的爱。一曲唱毕,没有半点掌声,可我在他们眼中读不出悲哀和失望。他们一定是把在这里的人当作是一群没有欣赏水平的人,把他们当成一群音乐白痴。
他们又在舞台上尽情的挥撒着他们的梦。
他们收拾自己的宝贝去找老板要报酬,出门去了 。
我追了出去,大喊道:“前面的几位兄弟,我能和你们聊聊音乐吗?听你们的歌让我不得不佩服你们的才华。”
话刚出口才觉得这不是一句好话,至少他们听来不是一句好话。
他们说:“聊音乐,你懂音乐吗?”他们这句话没经过训练,说出来有了几叠音。
我说:“不能说懂,只能说我很爱音乐。”
“有多爱?怎么爱?”还是几叠音。
我说:“爱音乐是心中的一种情愫,有言语难以表达的。我对音乐是爱,对杰伦是迷。这迷和爱是不能等同的。”
说到音乐我就想到杰伦。
他们问:“你也喜欢杰伦吗?”
我说:“不行吗?”
“可以!我们也是他的歌迷,我们对他的音乐才华佩服得是五体投地。我们更喜欢的是他对媒体冷漠、不买媒体的账的样子,拽!”键盘手说。
……
我们那天谈了很多,谈了现在的音乐;谈了某个歌手为了成名不惜把自己的身体献给他们的老板;谈到了现在的很多写词的写些垃圾词混钱,写曲的在用自己的成名曲当老本来吃……
吉他手兼主唱的那人叫南风,键盘手叫蓝明,鼓手叫竹君,贝斯手叫飘梦。当然,礼尚往来,他们也知道了我的名字叫石枫。他们四人都是从不同的地方来的,南风来自上海,蓝明是湖南人,竹君操着一口江苏话,飘梦属于东北。他们因为心中音乐梦误打误撞的走到了一起,他们都坚信梦会开花结果的。
他们听我唱了两首杰伦的歌,他们坚持要我加入他们的乐队——乞求乐队。
我问他们为什么取名叫“乞求”。
他们说:“在乞求发掘我们的伯乐出现。”
我说:“会有这么一天的,我们会比花儿、五月天他们还要红的。这不是梦,我们有才华,我自信,我们还年轻。”
我们除了在酒吧唱歌之外,在大街上也有我们的声音在飘荡。这样做是希望早点搞出名声来。
多一个朋友人生就多一条路。
找萱姐、写小说、写词、唱歌就成了我的人生目标。随着这些目标奋斗吧,年轻人!世界上最快乐的事就事为了理想而努力,为了目标而奋斗!哪怕前面的路是多么的坎坷、荆棘丛生,我也不会惧怕,这就是年轻人的本色。
有了朋友,我把我和萱姐的事告诉了朋友。他们都很支持我。
“男人也是痴情的主,这不是女人的专利。”这是南风的话。
蓝明说:“学生为什么不能和老师在一起?法律有这么规定吗?没事兄弟,我们支持你。”
竹君说:“你看她在前面等你!”
飘梦的话更为直接:“她是你的,谁也抢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