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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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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蝶擦干净最后一把鼻涕时,时候已经不早,她估摸着不能去听说书了——不过听听死而复生的人的经历,肯定比说书有趣。
“推算下来,我下山的那天晚上,你就醒来了?”她一边处理哭到阻塞的鼻子,一边闷声闷气地问。
而小风则在她旁边的座位上,一边用半湿的毛巾清理妹妹留在他身上的眼泪鼻涕,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刚好比你晚了一步。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连个牌位都没有,还实实在在伤心了一场。师父说你下山的时候只要了我的牌位——妹妹,我真的很感动!我虽然没指望你扛着我的棺材走,但也没想到你这么浪漫。”他酸酸地做出一副热泪盈眶的表情,“我还以为你会要师父以前行走江湖的令牌——那东西对她没什么用,但对你跑江湖的生计可能有很大的帮助。”
“师、父、说……我带走你的牌位?师父知道你活着?!”小蝶的声音又提高了八度,鉴于她现在哽咽的声线,这一句大喊简直就是小风耳边的一声闷雷。
“是啊!”小风揉了揉耳朵,“我醒来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在守灵。”
怪不得……
小蝶本来一直期望师父因为她哥哥的死而对她有些愧疚。这些愧疚日积月累,终于让师父良心发现,化身神秘人物、好心的仙女或者精灵,给予小蝶多方面的暗中相助——怪不得师父迟迟没有表示!因为她知道小风没有死,她用不着愧疚!
“哼!”小蝶狠狠地哼了一声,不知道又想到什么。
每次她流露出恶狠狠的神情,都让小风不寒而战。
“其实……”他吞吞吐吐地打圆场,“师父对咱们挺不错。你也知道咱们门中规矩有多严苛,行刑时作弊脱逃,至少罪加一等。但是师父没声张,她说我在药宗已经死了,不能再留下。她让我下山,还让我挑一样东西带走——你说,她对我是不是很宽容?”
“等等!”小蝶一推手掌,拦住了哥哥后面的絮叨,“你挑了什么?”
这才是实际的问题嘛!算她师父良心没有完全坏掉。
小风显示出得意之色,伸手入怀,故作神秘,“当然是——铛铛!师父当年的令牌!你没有要,所以我就不客气地收下了!”
“啊——?”小蝶顿时很气馁,肩膀抖动了半天,才用忍无可忍的口吻发泄自己的失望:“你是有恋母情结、充满幻想、生活在传奇故事里长不大的小男孩吗?我知道你崇拜师父,但•是——师父早就过时了!她的种种传奇和那块令牌都成为辉煌但腐朽的历史了!你真以为那块废铁还能号召江湖豪杰伸出援手、救人以自救?——醒醒吧!”她喘了口气,无可奈何地摇头,“我还以为你会要师父珍藏的《烟露秘籍》。虽然要了本门秘籍会受到追杀,但你和师父是地下交易,刚好可以钻这个空子,让她吃个哑巴亏!没想到……你竟然这么天真——你真的是我哥哥吗?”
这块神奇的令牌竟然受到妹妹如此奚落,着实让小风为它感到委屈。他小心翼翼把铜牌揣进怀里,讪讪说:“我当然是你哥哥,这还有假?哼,你还不是一时冲动,只要了一块木头灵牌?有资格嘲笑自己的哥哥‘天真’吗?”
沉默……
沉默……
沉默……
最后,这兄妹二人似乎都不能再忍受大笑的冲动,抱着肚子捂着嘴,笑到眼泪流出来,笑到张氏、赵兴、阿牛、冯骏和小萼都不安地躲在门外探头探脑,生怕他俩一时岔气救不回来。
“真不知道是什么人生了我们!”小风狠狠拍着妹妹的肩膀,笑得脸红脖子粗。
“不用问!”小蝶搭着哥哥的肩头,抹了抹笑出来的眼泪,“咱们的爹娘,肯定是那种为了浪漫愿意饿肚子的傻瓜!”
这天的午饭分外热闹。小风既健谈又风趣,他的话虽然多,却没让任何人厌烦,而是让饭桌上多了一股活力。
直到此刻,小蝶才想起来——她以前似乎不怎么喜欢哥哥。哥哥总是捉弄她、讽刺她,而且她也以回敬他的捉弄和讽刺为乐。
但今天,小蝶很想和他扮演一对无可挑剔的手足。
所以,她只是静静地听着哥哥眉飞色舞地讲述三年来的游历。
“……通州的莲藕不愧是天下一绝!我到那里的时候,刚好是新鲜莲藕上市的季节……”
呵,说得他有多幸运似的!小蝶心里鄙视了哥哥一下。他肯定是冲那莲藕去的,会错过新鲜莲藕上市的季节,才叫笨呢!
嗯?
等等……
小蝶隐隐约约察觉到什么,只是一时抓不住线索。
“贯州的面饼,果然和传说中的一样,脆皮软馅……”
小风还在逸兴遄飞地描述他的口福,小蝶却已经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样!
她冷冷地哼了一声——刚好在小风喘气喝酒的时候,吓得小风又是浑身一颤。
“哥哥……”小蝶虚伪地笑了笑,拍了拍哥哥的肩头——这个不同寻常的举动让小风忍不住往后挪了挪。
“代州的师爷宗州的笔,通州的莲藕萍州的鸡,贯州的面饼恩州的米,普州的夜市雍州的戏,项州的茶馆信州的妓——你似乎是踏着‘天下十绝’的脚步在游历呢!”小蝶笑得更加灿烂,“哥哥,你的运气真好!今天刚好是雍州一年一度的大戏会拉开帷幕,就让你赶上了——你,不是来找我吧?你是来雍州看戏的,对不对?!”——说到这里,她的脸色只能用“狰狞”来形容了。
饭桌上顿时安静下来……
“哈、哈、哈!”小风干笑了三声,“不愧是我的妹妹!果然聪明颖慧。对了,说到天下十绝——我捎了些纪念品给你,我去拿……”
在小蝶的魔爪抓烂他的脸之前,小风“嗖”一声不见了——他以“风”为名原来是有原因的。
“哼!”小蝶气鼓鼓长呼了一口气,“我本来就不该把他想得太伟大!”
满桌的人呵呵一笑,“小蝶啊,有这么活泼的哥哥,是件好事情。”
“来了!来了!”小风抱着大包小包,回到饭桌上。“大家帮忙把桌子收拾收拾!反正饭也吃得差不多了。妹妹,现在我让你见识一下我朝的精华。”
他拿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这是代州师爷们的必读教材——《官场先行记》。这本书一向只是师爷们内部交流,只在代州某个特定的书肆、特定的时刻对游客出售。我现在把这本来之不易的书送给你!”
“《官场先行记》?”小蝶接在手里,没看出这薄薄的书有什么玄妙,“这有什么用?难道里面有宫廷御用的秘药偏方?”
“用处可大呢!”小风翻了翻眼睛,“卖书的介绍说,熟读这本书是混迹官场的第一步。它就好像一场大战的先行官——没有一个好的先行官,怎么能带动士气,取得胜利呢?这本书就是传说中的《官场宝典》的第十四次修订本,是成为一个八面玲珑的师爷必不可少的护身法宝!”
小蝶没发表评论,把这本书扔到一边。
“再来是这个!”小风又拿出一个精致的长盒子,“宗州毛笔十大名品之一的‘宗州狐笔’!”
“狐笔?你要毛笔干什么?除了药名,你什么字也不会写!”
“我这一辈子才能去几次宗州?总得留点纪念嘛!更何况,卖笔的说,这狐笔是用真正的狐裘制成,写出来的字柔中有刚——去年的新科状元最爱用的就是这种笔。”
小蝶摇摇头,对哥哥这种不理智的游览购物无可奈何。
小风嘿嘿一笑,“不过,我确实没什么机会写东西——送给你了。”
小蝶接过来,看了一眼那十二支一套的毛笔,转手递给身后的冯骏:“冯大哥,你留着用。最近这段时间不要买毛笔了——刚好可以给我省省钱。”
“这一样可是极品中的极品!”小风没理会妹妹的冷漠,神情肃穆地捧出一个小锦囊,“妹妹,看到这样东西,你就该知道:哥哥在享福的时候总是能想到你——”
小蝶双手托着下巴,双肘撑在桌子上,已经没什么兴趣。不过赵家三口和冯家父女对小风的收藏看得有滋有味,她也不好拂人家的兴致,只得懒散地问:“这又是什么?”
“通州莲子!”小风从锦囊中掐出一粒乳白色的莲子,“据说,这一粒是通州最好的品种‘浪里多娇’——不仅口感好,而且极易栽培……”
呸,他以为自己的妹妹发达了?住着豪宅、有荷花塘?他该不会以为妹妹和他一样贪吃、为了吃个莲藕就挖个荷塘吧?
小蝶接过莲子,装回锦囊里,递给小萼,“拿去当个护身符吧。”
接下来,小风得意地扯出一个油布包,“看到这一样,你就会知道:当妹妹的不佩服自己的哥哥不行!我的直觉告诉我——应该把这个东西留下!现在,事实证明我的直觉果然没有错!”
小蝶拧紧了眉头,一脸怪异地问:“哥哥……为什么我闻到一股臭味?”
“它原来可是香喷喷、天下闻名。”小风讨好地冲赵兴一哈腰,“赵大叔,听小蝶刚才介绍说,您当过威远王府的厨师?我好像听说过:好的厨师只要闻一闻一道菜的边角料,都能知道配方——就算那些边角料已经腐败也无所谓。”
赵兴谦虚地点了点头,“好的厨师是应该做到这点。在下不才,这点本事也有一点点。”
小风快乐地咧嘴一笑,“太好了!既然这样,我这个萍州烧鸡的骨架,就托付给您了——您别客气。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去萍州吃烧鸡,既然我碰巧这么运气好,当然不能把大家遗忘。赵大叔,您多努力,早日研究出来烹调配方,让大家都有机会足不出户就尝到正宗的萍州烧鸡。”
“其实最想吃的人还是你……”小蝶一边戳穿他,一边挥袖子把那股变质的怪味扇走。
小风顾不上听她冷嘲热讽,拎出一串东西,“这是贯州最有名的十个口味的烧饼——阿牛哥,你原来是卖大饼的?送给你了。好好研究!就算有一天我妹妹的药店倒了,只要你有这些烧饼的配方,还是能在雍州过丰衣足食的生活。”
“呸!谁的药店要倒?!”小蝶哼了一声,“我的药店倒了,你吃谁喝谁?”
“哎——别说我占你的便宜!”小风提起了分量最大的一个口袋,“我可不是吃白饭的那种人。我自带了三大袋极品大米:恩州香玉米!请你吃一个月也没问题。”
和他夹缠不休已经让小蝶隐隐觉得乏力,她挥手叫过张氏,叮嘱道:“总算我哥买东西时还有一点辨别力。省着点吃,别浪费了。”
小风似乎介绍完了,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不无遗憾地说:“可惜的是,我到普州时,那里在闹‘黑鹰党’,全州实行宵禁,夜市也不开张了……”
“黑鹰党?!”
满屋的人虽然都忍不住惊呼起来,但都忍着压低了声音。
就像许多许多被时间湮没的传奇一样,“黑鹰党”借着那些它散落的蛛丝马迹而更有魅力。
传说,黑鹰党的老帮主叫雷九天,是个爽朗、豪迈的汉子。
传说,雷九天有两个俊逸潇洒、玉树临风的干儿子。一个是黑鹰党的清风使者——二十二岁就当上五帮七会总龙头的符朝宗;另一个是明月使者——侠盗“飞手”易天。
传说,雷九天的掩饰身份,是个隐居在关外深山老林中的员外。谁也想不到他的真实身份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黑鹰党”的头目——甚至他的儿子也不知道。
传说,雷老爷子这个宝贝独子,是个不会武功、不涉江湖的书呆子。
这个书呆子,在二十岁那年考中了状元,赴京任官去了。
就在那一年,雷九天被人暗杀。
黑鹰党内人人推选“清风使者”符朝宗来接任帮主,但他几番推辞,竟然坚持要雷九天的亲儿子来坐镇黑鹰党——他一生犯的错不多,这是最严重的一个。
那位雷大人很震惊——他做梦也没想过:在朝廷臭名昭著的黑鹰党,竟然是自己的老爹一手培养起来的;他做梦也没想到,平日言谈甚欢、好像出身名门的两个义兄,竟然都是江湖豪杰。
雷大人只问了清风明月二使者一个问题:“我当帮主,是不是你们都得听我的?”
——回答当然是肯定的。
于是,雷大人真的当上了帮主。
从那天开始,黑鹰党变了——它不再是叱诧江湖、引领绿林的豪杰之首,它成了朝廷下属的一支特别的军队,专门镇压绿林的骚乱……
“黑鹰”在江湖,成了叛徒的代名词。直到今天,哪帮哪派出了奸细,都会说:“窝里孵出黑鹰。”
传说,明月使者——就是那个让官府头痛的大盗易天——不愿意留在这样的黑鹰党。他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失去了踪迹。
后来,符朝宗在剿灭某个道教会门的时候,因一念之仁,放走了头目的家眷。于是,黑鹰党被朝廷扣上了“徇情枉法、暗邀人心,结交匪类、意图不轨”的帽子,赐他们的宅邸、土地被收了回去,赐他们的仆役倒是没有收回去——朝廷毕竟有点“良知”,附赠给他们不少陪葬的奴婢。
据说,被判凌迟的雷大人,在被割掉舌头以前,一直冲着同样在等待挨那三千刀的符朝宗大喊:“——是你害死我!是你害死我!”
按说凌迟、夷三族,应该让黑鹰党的草根也没留下,但最近偏偏又出了“黑鹰党”。
传说,这个新生的黑鹰党的领袖,是个豪迈的中年人,很有雷九天当年的气概。他自称叫作“易天”。
传说,他身边有个二十几岁、精明能干的年轻人。那就是符朝宗的儿子——他父亲去世时,他只有四岁。
不过也有人说:那个易天是假冒的,真正的易天隐居在关外,不愿过问江湖;也有人说:那个小符也是假冒的。真正的小符,被易天收养。为保护符家留下的血脉,易天决不会让他踏入江湖。还有人说,在南方蛮夷之地,见到了真正的易天——他已经完全像个普通的樵夫。他身边也没什么小符,只有一个女儿……
“多么令人回肠荡气的江湖传说!”
小风“啪”一声甩开折扇,一副悠然神往的样子。“我辈也在江湖,怎么没有参与这等豪情万丈的大事的机会。”
“呸呸呸!”小蝶喝了口茶水——他们已经进入饭后茶话时间。“哪儿有什么狗屁江湖?!都是骗人的鬼话!你记不记得我们的昆仑之行?按照江湖的传统理论,你还没到昆仑就该挂了,可是呢?没有!你还记不记得那个害我被赶出师门的曲光?他倒是个江湖人士。后来呢?……我还以为自己这一生可算完蛋了——竟然和万恶的江湖沾上边——但是他后来连个鬼影子也不见!看来江湖不过是一瞬的幻梦,只要一清醒,它就消散了。真不知道师父怎么那么怕江湖。”她换了口气,继续说:“这三年来,我走了这么多地方,按说也该见识到真正的江湖了,可是我见过的最能动拳脚的,不过是无赖少年;我见过的最火爆打斗,不过是几个饭馆的酒保殴打吃霸王饭的食客!”
她定了定神,斩钉截铁地下了结论:“根本没有什么江湖!都是编出来吓人的!”
这句话本该博得一笑,但厅堂上的这些人竟然没怎么笑——看来江湖果然是个和生活不沾边的话题,不能引起普通百姓的共鸣。
只有阿牛,似乎淡淡笑了一下,说:“不识庐山真面目……”
“阿牛哥,你装什么才子?你这样儿怎么看也不像!”小萼离阿牛的座位最近,咯咯笑着打岔:“什么鹿山马山的?你又没有去过。还是听小风哥多讲一些他的游历比较好玩。”
小风对自己在小女孩儿眼中的魅力形象极其满意,更加矫揉造作,略带深沉地说:“来到雍州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惊!雍州说书的艺人,竟然把我的名字挂在嘴边!而且他所说的那个‘周小风’,竟然也是个学医的!天下竟然有这等巧事——我决定,一定要拜访这个传闻中的名医。于是,命运的手把我带到了我旅途的终点。”
“还好你觉悟高。”小蝶插嘴,“还好你认识到这是旅途的终点。不然我还得费劲想个主意,让你放弃最后那两绝。”
小风的手轻轻搭在妹妹肩头,深情地咏叹:“小蝶,这几年苦了你!你看看你——十九岁,正是姑娘家含苞待放的季节,你却像个沥干了水分的土豆,皱皱巴巴、一点青春的气息都没有,整天算计着柴米油盐……妹妹,我不该让你过这样的苦日子!”
小蝶心中暗暗觉得不妥——她这个哥哥决不是怜香惜玉的正义之士或者甘愿为女性的美好未来自我牺牲的好男人。
“你、你想说什么?”小蝶缩了缩肩膀,把哥哥的手轻轻拉开。
小风咳嗽两声:“我的意思是——现在我来了,今后你就有了依靠,可以安心学个刺绣什么的,以后嫁人也好有个吹嘘的本钱。至于养家糊口,交给哥哥就好了。”
“钪啷!”——小蝶的茶碗重重放在桌上。她还不舍得把它失手打碎。
“你说什么——?!”
“我说:既然真正的周小风医生来了,心甘情愿为哥哥闯名声的小蝶妹妹就可以退回闺房里了。”
“咔啦……”茶杯刚才受到重重一放,现在终于迸发了后遗症——在桌子上粉身碎骨……
“我不能接受!我不能接受!”
小蝶唠叨着,在人群中东撞西撞。
“想吃闲饭就算了,我可以看在过世的爹妈的面子上,不计较;你竟然想抢走我的药店?你干过什么功勋卓著的事情,说话这么气粗?”
“什么叫抢?”小风被人群挤得东倒西歪,“你的和我的还不一样?”
“当然不一样!”小蝶拉住小萼的手,生怕挤丢了。“这是我的成就感!你这个酒囊饭袋凭什么享受这种成就感?”
“就凭你冒了我的名!”小风没好气,勉强在人群中站稳脚,“怎么看戏的人这么多?小蝶,你有没有熟人能给咱们找个座位……小蝶?”
雍州的戏会果然热闹,周氏兄妹只讲了不到十句话,就再一次在人海中走散——这已经是今天傍晚第四次。
小蝶拉着小萼闪入一条偏僻的小巷,总算能透口气。
“早知道头天晚上这么热闹,我们就应该避过,改天再来。”小蝶揉了揉还在发闷的胸口——好久没穿女装,她差点忘了女装有很多不便。
小萼有些担心地看了看汹涌的人潮,“不知道周大哥会不会受伤——每年都有好多人被挤伤!”
“他的生命力可以媲美蟑螂。”小蝶耸耸肩,“我早就想知道:如果他的胳膊、腿被挤断了,能不能像壁虎的尾巴一样长出来。”
“小蝶姐!”虽然已经习惯了小蝶不着边际的开玩笑,但小萼还是撇了撇嘴,“说坏话会让老天爷惩罚的!”
“别动!——把钱包拿出来!”
黑暗中窜出一个身影,恶狠狠地威胁这两个少女。
——老天爷果然会惩罚嘴上无德的人……不过这也太快了点儿吧?
小蝶慢吞吞偏了偏身,斜睨了这个强盗一眼——好家伙!他拿的是真刀,不是什么黄瓜萝卜来假扮!
小蝶颤抖着从腰间解下绣囊——心痛啊!里面可是足足的二十个大钱……
强盗接过绣囊,掂了掂,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就……这么点儿?!”
“你以为看戏的人都该是财主?”小蝶不屑地瞪了他一眼,“喊几句话就赚到二十个大钱,我要是你,早偷笑着跑了!你知不知道我挣这几个钱多费劲?”
看来这句话有点用,那个强盗掂着绣囊转身要走。
就在这时候——
“别——动!把荷包还给那位小姐!”
——一个清朗的声音大喝一声,一个清矍的身影背着光出现在巷口。
小蝶和小萼瞪大了眼睛。
原来世上真有英雄救美这种事情!
强盗毕竟心虚,听到那一声大义凛然的断喝,他本能地畏缩了一下,手一抖,差点就把荷包扔了逃跑。
不过,等他看清楚这个人之后,胆子就不像刚才那么虚——对方不过是个公子哥儿,恐怕双手嫩得连一朵花儿都折不动……看他单薄的身影在傍晚的凉风里前后乱颤,估计还是个痨病鬼——一句话:没什么威胁。应该担心的是:他这么弱,会不会被自己一推一碰就要了命?
“小子!识相的赶快靠边!”强盗晃了晃手里的刀,“大爷不想要了你的小命!”
“哼——”那公子冷冷地哼了一声,轻轻一摇手中的折扇,“你有那个本……”
“砰!”
“本事”的“事”还没说出口,强盗就先下手为强,一拳打在公子的小腹……
“叭嗒——”扇子落地。强盗紧张地瞪大了眼。
小蝶和小萼看得傻了——那公子软软地歪倒下去,声音充满惊讶:“你、难道不是普通的强盗?你怎知……此处是……我的……罩、门……”
“神经病!”强盗看到公子还活着,放心地啐了一口,扬长而去。
远处的胡琴吱吱呀呀地奏着曲儿,小旦扭捏的唱腔忽远忽近传来。
晚风拂过,小巷中却是死一般的沉默。
许久,小蝶拉起小萼的手,说:“起风了,我们回家吧。”
“呃?”小萼还没回过神,指了指那一动不动的公子,“他怎么办?”
“别管他!”小蝶不屑地瞥了那公子一眼,“不自量力的家伙。我看他准是每天念书、向往英雄救美的那种呆子!他以为自己挺身而出,就合该有一段佳话?别做梦了!也不先掂掂自己的斤两!”
其实小萼早就料到她家小蝶姐不是柔肠百转的怀春少女,但她还是有些不忍,嘀咕道:“可是,人家怎么也是一番好意。”
小蝶摇摇头,冷静地分析起来:“小萼,我问你:他没来的时候,我们损失了什么?二十个大钱。他来了之后呢?我们还是损失二十个大钱——他来和不来,根本没有改变我们的境况,反倒把他自己搭上——这种笨蛋,你要我领他的情?!”
黑暗中传来那公子断断续续的呻吟:“你……你也算女人……?”
“女人就该滥用同情?谁说的?”小蝶冲他扮了个鬼脸。“小萼,我们走了!”
小萼似乎还是有点迟疑,指着那公子说:“小蝶姐……他,流血了!”
“有什么稀罕?难道他的血是蓝色的?”小蝶已经头也不回,往小巷的另一头出口走去。
“不是蓝色,是……紫色!”小萼的尖叫还没有收声,就看到眼前人影一晃——小蝶已经跪在那公子身边。
“真的是紫色!”她从他嘴角轻轻揩下一丝血渍,习惯性地放到鼻端去闻……
血渍中那种独特的清凉味还没有从鼻尖消失,她就头晕目眩,重重栽在他怀里。
朦胧中,她听到这个神秘公子的声音忽高忽低:
“不自量力……也不先掂掂自己的斤两!”
他竟然用她刚才评价他的话来回敬!
“……还愣着干什么?!把这个死沉的女人从我身上拉开!”
——我才不是死沉的女人!
小蝶心里抗议了一句,晕乎乎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