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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第一章 ...

  •   Chapter1.1
      十二月的北京城,热闹依旧。一样的高楼林立,格外的雾霾天气。建国门外大街依旧人来人往,行色匆匆。夜色中的长安街,灯火辉煌,熙熙攘攘。在国贸大酒店顶层的一家西餐厅角落里,两个青年男子相对而坐。
      “她,现在过得还好吗?”
      我犹豫了片刻没有立即作答,其实算起来,我也好久没有再见过她了......

      Chapter1.2
      (五年前)
      “北京机场”,这里真是大的要命。这座始建于1958年的机场,被称为“中国第一国门”。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经过无数次大大小小的改建和扩建后,现在已拥有了三个大型的航站楼,赫然跃居至全世界第二位。看着过往匆匆的旅客,听着喧嚣嘈杂的声音。平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今天反而有种莫名其妙的恋恋不舍。
      还有十几天就要过年了,我只身一人提起那只有些破旧的银色铝镁合金 RIMOWA Classic Flight 旅行箱登上了“Virgin 航空公司”飞往英国伦敦的班机。
      登机后我像往常一样喝了一杯水,一头扎下去就再也没醒。当我再次轻轻拉开飞机侧窗的遮阳板,看到的已然是伦敦夜色,霓虹闪烁。透过窗外绵绵细雨,镜中扭曲,在夜色和水珠的映衬下,此刻的心情却格外平静。走下飞机,在入关处回答了几个每次都被询问的问题后,海关人员微笑着在我的护照上重重地盖了个章。
      “我又回来了,伦敦!” 伦敦,英国的首都,世界四大超级城市之一。全球闻名的旅游胜地。伦敦的“希思罗”机场自然是英伦航空的主要交通枢纽,全欧洲最繁忙的机场之一。到底有多繁忙?举个例子来说:“希思罗”机场的旅客年吞吐量在7000万次以上,每年丢失的行李在2000万件以上。当然,我也毫不意外地有幸成为了这2000万件中的一份子 — 托运的行李不见了!带着旅途的劳顿,我在登记了行李丢失的信息后,风尘仆仆地来到机场星巴克柜台前打包了一杯不那么美味的摩卡咖啡,匆匆的坐上了一辆经典英伦风的黑色出租车前往了自己此行的终点站-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清晨雨露,丝丝清凉。可能是不适应时差的原因,天刚蒙蒙亮,我便睡意全无。早餐还没着落,起身撩了撩水,擦了擦脸。顺手抄起那只去年生日时父亲赠送的Breguet Classic腕表戴在手上,起身前往大学的图书馆,准备在那里打发掉今天的美好时光。从学生公寓到大学图书馆大约需要步行十几分钟。踏出公寓的玻璃门,回眸望去,一幢幢颇具英国特色的房屋映入眼帘。外观旧而不破,赤色瓦顶,红砖外墙,青苔满布。屋外柳木扶疏。这可能就是大家所说的维多利亚风情吧。
      一个人走在这有些湿滑且并不是很宽裕的细石子路上,呼吸着清晨那湿润又清新的空气,不由自主的走到了一个面积并不是很大的湖边。湖水清澈见底,颜色碧绿。一群鸭子在湖面上自由地游荡,成群的鸽子在岸边忙碌地觅食。就在不远处,朦胧可见一座典型的欧洲城堡式建筑,那便是伦敦学院的所在处。这所始建于1826年,世界排名第5,欧洲排名第4,英国排名第3的大学,在过去的近200年间,培养出了无数世界级政治和商业精英。此时此刻,我已深深的沉浸在这迷人的异国风情之中。
      “请问,你是中国人吗?”一个亲切而又熟悉的声音从身后突然传来。说她亲切是因为在过去的24个小时内鲜有听到自己熟悉的语言,听着那叫一个顺耳。说她陌生是因为这中文普通话里夹杂着一丝南方腔儿,听着稍微有点别扭。转过身看到的是一个长发披肩,肌肤雪白,鸭蛋脸,大眼睛,清纯可爱的女孩子。我着实被眼前这个年纪相仿,打扮入时的女孩子深深地吸引住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吗?嘿嘿,扯的有点远,但她让我瞬间眼前一亮却是不争的事实。
      “哦,我当然是中国人,有事儿您说话!”刚刚缓过神来的我略显尴尬地说道。
      “真是从中国来的!太好了,终于找到个能说中国话的了。”女孩子蹦蹦跳跳兴奋地说。
      “我好像迷路了。” 说话间,她拿出一本记事簿,指着里面一行行密密麻麻的英文说道:“这个是我的地址,我知道应该就在附近,但找了好久也没找到这个门牌。”
      “我可以帮你找找看。”我不假思索的一口答应,因为我实在找不出任何理由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拒绝帮助这样一位可爱漂亮又来自祖国的女孩子,不是吗?
      “这的房子长得都差不多,我出门的时候只记得我的宿舍外面有个绿色的大垃圾箱。”
      我下意识的环顾了下四周发现几乎每栋房子的外面都有一个高约1米,颜色深绿,方形带盖的垃圾箱。对,这里是英国,这样的垃圾箱可以说是标配,家家都有。好在现在大家都用智能手机,导航下很快就能找到。我习惯性地从上衣兜里掏出iPhone,仔细对照着女孩子手中记事簿所记录的地址:“OMG!这不正是我住的那间公寓的地址吗?!”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绅士一般地做起了自我介绍:“我叫何亮!”
      “我叫夏雪 … …”
      “话说,你怎么这么早就出门儿?”我追问道。
      “时差问题,睡不着,你怎么这么早就外出?”她反问。
      “时差问题,睡不着!”
      “你是复读机吗?……”

      Chapter 1.3
      “英国的天气真不怎么样!雨下个不停,天儿也不见晴。”我托着下巴望着窗外喃喃自语。刚刚抵达伦敦的我在凌晨欣赏过别样的美景后,立即便发觉到在这座城市生活的枯燥和乏味。虽然圣诞节这个欧洲的传统重要节日即将到来,但这里好像丝毫感觉不到那种张灯结彩式的气氛,反而略有少许冷清。而远在万里之外的北京,人们应该早已按耐不住心中的激动,交头接耳地商量着平安夜去哪里不醉不归了吧!
      “咚-咚-咚”,门缝外探进来了个脑袋,是夏雪。
      “一起出来吃早饭吧!”
      我的肚子不允许我有丝毫的犹豫。由于长途旅行所带来的疲惫,除了一杯像水一样无味的咖啡,肚子里什么也没剩下了。我冲出卧室跟着夏雪来到了餐厅。
      “Hello~帅哥,回来了?!”餐桌前除了夏雪还坐着另外的一男一女。他们懒洋洋的挥舞着手臂不停的向我打着招呼。
      坐在夏雪旁边的那个男生叫孔达金,英文名Da-King-Kong !东北“银”,家里是倒腾裘皮的,产品出口俄罗斯!此人为人憨厚,“气度非凡”。圆脸、短发、蓝眼睛,体重足有百公斤。高鼻梁、大耳坠、项链耳环是标配。上身穿着Givenchy,下身全是Armain,腰间系着Hermers,脚底踩着TOD’S。而眼前这个和我打招呼的女孩子名叫棠糖,她是重庆最大的地产大亨棠纳德的千金。
      我俯身拉开椅子坐下来,无精打采地看着棠糖问道: “你们早就认识吗?”
      “夏雪从初中到高中一直都是我的好闺蜜哦!”棠糖笑答。
      “哦,原来是这样。”
      “我也是你的好闺蜜哦!”孔达金边说边抓起棠糖的手。
      “哎呀!”话音还未落,棠糖便对“大金刚”的肩膀使出了“九阴白骨爪”。孔达金直呼:“痛死啦!”
      “好啦,好啦,吃饭吧!”夏雪充当了“和事佬”,然后从烤箱里取出了一个装满千层面的盘子端了过来,分装在我们每个人的餐盘里。棠糖嘟着嘴,好不无聊地拿着手里的餐叉不停地戳着自己盘子里的食物。突然对夏雪说:“要不让姐姐我带你去转转伦敦这个花花世界吧!”没等夏雪作答,棠糖从纸巾盒里扯了一张纸巾抹了抹嘴说:“就这么定了,中午,不见不散。”说完起身便走了。孔达金见棠糖离开,急忙爬起来跌跌撞撞地跟了出去。
      “这位姐姐一向是热情似火。”夏雪起身开始收拾餐具。
      “我帮你~”我挽起袖子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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