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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

  •   火,
      四处都是一波波热浪,头发尖已经烤卷了起来。
      “娘,娘……”
      小男孩坐在地上,大声哭喊着。
      想往外跑,但环顾四周,都是熊熊燃烧着的火焰。
      他只能慢慢后退,最后卷缩在这个小角落里,躲着向他舞着爪牙袭来的火苗。

      “森儿,森儿!”
      一个披散着头发,只着白色里衣的女子冲了进来。
      蹲下身子,紧紧抱住小男孩,轻拍着他的背柔声哄着,
      “森儿别怕,别怕,娘在这儿,咱们不怕啊!”
      扭头看看越来越旺的火势,把身上披着的湿棉被拿下来,裹到孩子身上。
      贝齿咬紧微颤的唇,双手搂紧儿子,往外面跑去。

      “噼啪,噼啪,”
      屋顶的房梁终于被向上窜的火苗点着了,开始慢慢往一边倾斜。
      终于,
      “哗啦!”
      一声巨响。
      抬头,
      那被火焰包裹着的房梁正往下落。
      来不及多想,女子使劲全身的力气,把怀里的男孩往几步外的门口扔去。

      男孩落在地上,从棉被里爬出来,回头,一片火海。

      血红色的火海渐渐消失,周围变成一片雪白。
      黑夜中的小屋也变成了清晨的湖中小亭。
      两个同着丝制白衣长袍的贵公子正在亭子里面争吵着,
      坐着的那位稍显年轻些,正仰着头,恳求道:
      “大哥,你为什么要掺进大皇子、二皇子的争斗中去?当今正值壮年,你如今的所作所为,正把侯府往——!”
      “够了!”
      站着的那位年长的,一挥袖子,满脸不耐烦的打断那未尽的话语,
      “这些事不用你来操心,当年爹都能做,现在我为什么就不能?你自己好好养病吧。”
      说完转身大步离去。
      留下的人急忙撑着桌子站起身,膝上的毯子滑落在地也顾不上。
      另一只手伸了出去,半晌后又放下来,整个人坐回了椅子上。

      画面再变,又回到了火海。
      年轻公子缩在角落里,被周围的浓烟熏着,呛得恨不能把肺咳出来,好彻底止了那痛。
      这一次,再也不会像十年前那样,有人来救自己了。
      也对,自己早该下去找娘亲去了的。
      活下来又怎样?
      一副病歪歪的样子,不能像侯林那样,离了这儿,去外面潇洒的当个别人口中的‘武夫’;
      也不能像大哥那样……
      他只能一年,又一年,呆在这小院里,看着花开花落,小树长成大树。

      好累,真得好累,
      就这样睡过去吧。

      迷迷糊糊间,身上那炙热劲儿似乎散了去,鼻子间的焦味也闻不见了,整个人都飘了起来。
      耳边还听到了有人在着急着大叫他的名字,又听到有人在低声慢悠悠地说:
      “侯大公子,要怪就怪你那三弟,明明线索一直在大哥和二哥那儿,他却偏偏追到我府里来,我可不能让他坏了我的大事。”
      那声音似乎被第三人打断,片刻后又变得恼怒,
      “哼,侯二公子,你终于来了,可惜来晚了!呵,知道吗?约他出来的人可是你这个好二哥!”

      “噼啪,哗啦!”
      燃烧着的屋梁倒下,压住倒在地上的年轻人,还有那墙壁上那几道新挠出来的深痕。

      “咳,咳!”
      侯森坐起身,拍了拍胸口,又喝了大丫鬟递来的温茶,那好似被火燎干的嗓子终于好受了些。
      把杯子递给大丫鬟,侯森靠在床上,闭着眼。
      回忆着刚刚那几经变幻的梦境,眉头微皱。

      微凉的手指抵在他的太阳穴上,轻揉,
      “公子,天亮了让福伯去请个大夫来。”
      语气不容他辩驳。
      睁开眼,哼了声,这屋里会这样跟他说话的也就只有眼前这位,自家大丫鬟——小红。

      “不要!”
      侯森扭头,躺下去钻回了被窝,把被子拉到了头顶,整个人都躲在了补窝里。
      好半晌,被窝里才传出闷闷的声音:
      “那群庸医!开的方子还没我自己的好。”

      见着自家公子又是这一副无懒的模样,小红张了张嘴,最后只弯腰把被子边压紧了些。
      “我再去灌一个暖婆子来。”
      “要两个!快点儿回来!”
      “是,公子!”
      小红说着福了福身,拿着夜明珠出了屋。

      没错,小红手上的不是烛台,而是一颗小孩儿拳头大小的夜明珠。
      床头柜子门上还镶着一颗,让夜晚的屋里没点一根蜡烛,却仍能亮如白昼。
      一入了夜,这个小院里就不许再点任何明火,蜡烛,灯笼,甚至是火折子都不行。
      谁叫自家公子怕火呢?

      平常起夜时就用这种夜明珠子,是公子早年前得的,共有三颗。
      自家公子屋里一颗,她手上一颗,福伯手上一颗。

      所幸小院里人口简单:
      公子、自己、福伯,再加一个打扫的小丫鬟小一,这三颗珠子也就够用了。

      怎么院子里侍候的人这么少?
      并不是自家公子在府里不受待见。
      相反,自家公子在府里挺受欢迎的,是府里最小的主子。
      而且,光看那张脸,就让人反感不起来。

      听福伯说,五年前他和三公子回府时,夫人给院里拔的人跟其他几位小主子的院里的人一样,有十几个。
      可惜,一个月后,一直生着病,没怎么说过话的公子在可以起身出屋后,就把人都赶走了。
      只留下了他一个老头子。
      后来又陆陆续续的有人进了院子,结果没用多久,又被公子赶了出了院子。

      最后侯夫人没法了,把安排人的事丢给了侯爷,侯爷最后把她这个明显不是府里的家生子,也不知打哪来的丫头丢了过来。
      还以为呆不了多久的,没想到一转眼都过去了一年,还拉了个小丫鬟进来当帮手。
      福伯对小红说这话时,那语气透着一股浓浓的酸味。
      后来他想着自家公子终于改了脾气,就找了个小厮来帮忙,结果第二天还是没逃过去。
      公子说他长得太难看了,伤眼睛,哪里来的给他滚回哪里去。
      如今,这个院子就只住了四个人。

      “咕噜,咕噜。”
      炉子上熬着的雪梨糖水散发出甜香气,一个五六岁,穿着青衣棉袄,梳着羊角髻的小丫鬟蹲在那儿,一边扇着火苗,一边吸着口水。
      小红用勺子舀了一碗放在托盘上,吩咐了句:
      “小一,把瓦罐收拾干净。”
      说完端着慢慢走出厨房。

      小丫鬟送走小红,回头把瓦罐的盖子揭开。
      果然,里面还留着小半碗糖水。
      嘿嘿,小红姐真是太好了。
      小一乐眯了眼,拿碗装了晾着,看看炉子上的瓦罐,先把它拿去洗了。

      再回厨房时,小桌上只剩下一个空碗。
      跑向院里的花台处,对穿着短衫,手拿着剪刀正若无其事地修着花枝,满头发白的老人跺着脚道,
      “福伯,你怎么又偷吃人家的东西!”

      屋里,拿着勺子慢慢喝着糖水的侯三公子听到院里的喧闹,皱了下眉,垂眼喝掉最后一口糖水。
      接过小红递来的湿巾子,拭了拭嘴角,又把巾子递回去后,才说道:
      “等会儿把小一送走,太吵了。”
      “送她走了就没人打下手、当跑腿,福伯这两天老寒腿发作,小一那丫头每天都帮着按上一回。”
      侯三公子听了,哼了声,扭头看向窗户边那盆开得正艳的白菊。

      小红见自家公子不再吭声,无声的笑了下,知道自家公子这次闹得小别扭是过去了,小一这小丫头再一次留住。
      想到刚刚夫人那里的大丫鬟墨梅过来,说今天侯爷会回家,晚上自家主子须去正院吃饭。
      唔,这事还是等下午再说吧。
      免得公子又装病不去。
      他在这里装病躺床上睡得正香,自己却得绞尽脑汁,苦思借口去回几位主子的问话。

      侯府的正经主子共有六位:
      侯爷、夫人、大小姐,还有三位公子。
      到于这府中唯一的姨娘——冯姨娘,因是大小姐和二公子的生母,算是府里的半个主子。

      刚进这侯府里时,小红发现这偌大的侯府不止是主子少,这几位还处处透着怪异。

      如侯夫人,
      嫁给侯爷十年了,却一直没个一儿半女。
      虽然把大公子养在了身边,但大公子并没有记在夫人的名下。

      还有冯姨娘,
      要说,她是这府里唯一的姨娘,又有儿有女的,还是对龙凤胎。
      这放别的府里,那就是明晃晃的宠妾。
      要心大些的,估计能把一直无所出的正房夫人给挤到那角落里去。
      可这位冯姨娘偏偏太过老实,
      不,
      是太过安分了。

      这几年大小姐大了些,府里内院里的事除了有那么一两件是侯夫人在掌管着外,剩下的,就都由着大小姐去安排。
      有那不懂的,大小姐就去问夫人,没见冯姨娘插过一手。

      府里的三位公子也是,自家这位习性怪到了骨头缝里去的三公子先不提。

      大公子侯木,生母当年是侯爷的贴身丫鬟,最早跟在侯爷身边的,后来难产而去。
      侯夫人抱去教养,现在是温文如玉的贵公子。
      听小一那小丫头说,今年大公子及冠,府里送走了好多媒婆。

      二公子侯林,明明只比大公子小两月,却是个十足的纨绔。
      狐朋狗友一大堆,是长安城里的一霸。
      白天去斗鸡,夜里上青楼。
      侯爷见他一直都是和人赌些小钱,要不就和人争那清官人,并没闹出过什么大事。
      便只在每月最后那天,把二公子拎到武场去揍上一顿,然后就揭了过去。

      侯爷,
      姓侯,名侯大。
      一直深受当今的重用。
      现在那几位皇子王爷见着了,都得让上个两三分。

      从前,当今还是个不受宠的皇子时,被先帝打发到偏远封地,在那里遇见了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侯姓壮汉。
      一番闲谈,这侯姓壮汉——侯大,就得了当今的青眼,成为了贴身侍卫。

      后来,在圣上刚登基的那一年,朝中还不怎么安稳,北边蛮子趁机来犯。
      当时还有许多存有异心的臣子,使得朝堂上是一片求和声。
      圣上英明,决定要把蛮子打回去。
      但这老一辈的将军仗着是先帝留下来的老人,对圣上爱理不理。
      最后是侯大上书,请求带军抗敌。

      一年后,蛮子大败。
      侯大带着大军归朝,圣上亲去城门迎接。

      后来犒赏众军将领,封主帅侯大为异性王,侯大推辞;
      封一等公,再辞;
      最后改封为冠军侯,且可带刀进宫,面圣而不跪。

      三个月后,蛮子的来使献上金银、毛皮换回俘虏,并奉上求和文书归去。
      第二天侯爷上交了所带军队——
      三十万边关大军的虎符。
      当时侯爷这突然而来的举动,让一干大臣震惊不已,还有不少人在心中在窃喜:
      没了兵符,这侯大就只是个空帽子的小侯爷而已。

      但是,在快下朝时,圣上又发了一道明旨:
      侯爷总领长安城内三万禁卫军。
      刚刚偷乐着的人,随即掉落了一双眼珠子。

      十几年过去,
      当年那些辅佐当今的老人们有些辞官归隐了,有的犯事被去了品阶。
      只有侯爷,仍是圣眷正隆。
      这让那些新贵羡慕,世家嫉恨。
      可这侯爷就是一个铁面阎王,任他们咬碎了牙,也找不到缝隙去下招。

      唯一可让人说道的是这侯三的生母——锦娘。
      但偏偏没人愿意去扯出她来。

      因为这锦娘虽然曾是百花楼的花魁,但凡是当年见上过她一面的,想写多少美词、画多少丹青,都绘不出其神韵。
      满心里只剩下四个字:
      惊才绝艳!

      当年长安城内,有多少贵公子捧着金银珠宝、诗词歌赋到那百花楼。
      只为求得美人一笑,能与美人一叙。
      可惜最后都落寞而归。

      当年那些公子哥们,如今的老爷们都还清清楚楚的记得:
      那一年,
      那一天,
      清晨,
      锦娘骑马出长安城踏郊游玩,然后就这样消失在城中众人眼前,再没有一丝消息。

      五年过去,众人才知道结果:
      美人下嫁给了武夫。

      那是春节刚过。
      一个老伯带着一个小男孩儿来到了侯府门前,拿着玉佩递进了侯府。
      说主母病逝,他这个老仆带着小主子来认主归宗。

      当时侯府里正有好些达官贵人来拜访侯爷,恰好遇见这事。
      众人一眼见着那小孩,就知道孩子的生母是谁。
      那眼睛,那眉毛,那鼻子,那嘴,那脸,都跟锦娘一样,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
      只有那耳朵,像侯爷:
      耳垂厚重,像弥勒佛的模样。

      众人在暗地里咬碎了牙,回家后还摔碎了不少茶杯。
      想到美人已香消玉殒,又不由得悄悄打湿了汗巾。

      这些年,百花楼里年年推出新的花魁。
      可惜,见过锦娘风采的人,都是摇头一叹。
      这些人再国色天香,都不及当年锦娘的一分。
      那笑,那舞,那曲,
      都已成绝唱。

      当年公子哥们对侯爷咬牙切齿。
      如今,他们的儿子,对侯爷的儿子——三公子,
      也是咬牙切齿。
      只因他们口中的黄口小儿,从前默默无闻的侯三,居然在去年中了举,成了这大宋国最年轻的举子。

      许多公子哥都在诉苦:
      家里的老子,最近总是指着他们摇头长叹。
      叹气,
      唉,你说你。
      才,比不上人家。
      貌?
      摇头。

      那副样貌,放在锦娘那女子脸上,是艳压群芳;
      放三公子这小娃娃脸上,只能说,再过几年,必担得起一句貌比潘安。

      “小红!”
      侯森拿着书在大丫鬟眼前晃了晃,这丫头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了好久,还让不让人静心看书了?
      “哦,公子,喝茶!”
      小红回神,拿起桌上的茶壶用手背试了一下,还温着,倒了一杯双手捧给侯森。

      侯森没接,看了低着头的大丫鬟片刻,出声问道:
      “你刚刚在想什么?”
      “发呆而已。”
      “发什么呆?”
      你长得好看,看呆了。
      当然不能这么说,否则明天,不,马上就会被这位找着法子折腾自己去。
      有小一那丫头的教训在那摆着。
      小一现在已经练就了一身:
      明明下一刻就会见着主子,她却能在头一刻就先躲得远远的。

      “今天十五,夫人那儿的墨梅早上过来了,说晚上到主院去吃饭。”
      侯森看看窗外,申时。
      没去追问早上的消息为什么现在才让自己知道,只点点头,然后想了想,问道:
      “那东西送去了吗?”
      他精心准备了好几个月的大礼,今天终于能送出去了。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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