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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郁韶光 渐黄的天空 ...

  •   渐黄的天空,夕阳的几缕残光支支斜斜地渗入遮天的梧桐,斑斑驳驳地撒在遍地的金叶上。
      我优雅地走在回堂初家的路上。
      这一天的日子过得欢快。我教训了一个不知深浅的狂童儒子。
      那时候我正蜷卧在学校湖边牵牛花丛午憩,他领另一个清俊的小白脸躲进假山的阴影,窸窸窣窣地嘀咕:“看,是堂初偷偷带来学校的猫,咱们逮住它塞堂初的储物柜里,等他拿书的时候吓死他哈哈哈哈哈!”
      他们鬼鬼祟祟地鳖到我身后,拉开了网。
      平地一声雷,我纵身一跃,河东猫吼,吓得两个小崽子直嚎,后退十几步。
      “妈的,臭猫,让我抓着你,看老子不打死你!”其中一个精瘦的少年狠狠地说。
      另一个小白脸吓成了小黄脸,他从没遇到过这么穷凶极恶的猫,不敢动了。瘦子只好一把扯过网,张牙舞爪地直奔向我。
      自作孽,不可活!
      我朝他的脸划过一爪,利甲所到之处,血光飞溅。
      他愣了一下,捂住脸上三条血道,蓦然一声尖叫,让人毛骨悚然。小白脸拽着他一路踉踉跄跄,连滚带爬地跑到校医室,破门而入,哭喊道:“老师,救命啊!我被一只疯猫毁容了,快帮我看看!”
      校医反而赏了他头上一个毛栗子,骂道:“胡适财!你来寻开心啊!大白天发什么神经病!还毁容,你干脆别要脸了!”
      他不解。小白脸瞅瞅他,表情比刚才更惊惧了,木然地用食指指向一边。
      他转向小白脸指的方向,视力表旁边的镜子中他的脸完好无损,哪有一点伤的痕迹!
      胡适财白眼一翻,背过气去。

      我喜滋滋地仰望天空的云彩,杏色中抹过淡紫。
      今天我还得了个名,叫初九。
      堂初给取的,原本取的是初八,因为我有八条尾巴。
      我内心隐隐作痛,逼他把八改成九。
      名字是符咒,将人困在一个身份里。可在人间游走,有个名字要方便许多,我自然会遵循世故。

      尾随我的堂初与我大相径庭,他今天受了天大的委屈。
      一个星期来,他日日熬夜,搬搬抄抄,添添减减,涂涂改改,折腾出了一封情书,决心冒青梅竹马天涯陌路之不韪对林君玉来一次彻底的告白。
      再之前的野外露营,他小心翼翼地试探了林君玉。他避开嘻嘻哈哈的人堆,趁林君玉一个人在烧烤炉前的机会,问道:“我们……做个伴吧?”
      其他两个负责烧烤的女孩去溪边洗碗筷碟,顺路碰到了那个小白脸,忘记回来了,剩林君玉一个人忙里忙外。她焦头烂额,灰头土脸地应了声:“哦!”
      堂初进一步问:“你知道伴的意思?”
      林君玉没看他,摇头道:“是什么,快说。”
      他略略怯胆,吞了吞口水,鼓足勇气说:“伴呢,就是你我两个人,往后的日子,无论什么都分两份,一人一半。
      她抬眼望他,似乎没听懂,作欲晕倒状说:“哎哟,堂初你想多吃一份直说好了。大不了,你帮我忙,等会烤好了,我的那份分你一半?“
      堂初凝固的样子像清朝的僵尸掉进了冰窟。

      现在一层人情的窗户纸挡不住他了,他一咬牙,揣着情书,潜入林君玉的班级。
      高中生的桌肚像他们的肚子,里面都藏着不少秘密。
      然而,林君玉没在桌肚瞧见这封信,却在学生大会上听堂初亲口读了。
      胡适财跟堂初前后脚地进了教室。满脑子寻思着报仇的他几乎希望嘴能喷火直接烧死堂初和他的贱猫。当他搜罗到留在林君玉桌肚里的情书时简直像挖到金子一样欢欣若狂,仰天长笑。
      他先拜读了一遍,读着读着都撇嘴了。言语不通,用词拗口,不愧是呆子写出来的东西。但他也懒得去理解其中的意思了,他要抓紧时间充分的利用这份信。
      一个点子跳上了眉梢,阴险的他抽搐了嘴角。
      这封信接着投到了一个全校最爱斤斤计较,尖酸刻薄,得理不饶人的女孩桌肚里。那小女孩还有点自恋,常沉浸于全校男生男老师都深爱着她的清梦里。
      她打开纸张,泫然欲泣。堂初在开头只写了一个“亲爱的”,结尾倒堂堂正正地写了自己的大名。
      她绝不会抗拒男孩的情书,也不是被生涩的词句读哭了,因为堂初的名声实在太差了。差名声不是说堂初是戴墨镜,骑机车,逃课,打架,抽烟的危险男孩,这反而会让她欲罢不能,浑身燥热。
      堂初生性懦弱,是大家公认的软蛋,欺负死不用偿命。他怎么能写情书给她,这等于在侮辱她!
      这个时候,戴灰狼走进教室了。
      戴灰狼是年级训导主任,掖厕所隔间窃听学生谈话,蹲围墙抓翻墙去网吧的学生,甚至用减轻处分利诱一些没有义气的差生收买情报。他还经常穿一件灰色的西装外套,所以敢怒不敢言的学生在背后叫他“戴灰狼”。
      他看见那女孩脸埋在手臂里,肩膀一抽一抽随一下一下的哭声有节奏地抖动。问明情况后,接过信,勃然大怒。
      “早恋,好大的胆子!”

      堂初支着下巴上一堂数学课。他心思完全不在书上,徜徉在粉红色的甜蜜中,笑着,兴奋着。冷不丁幻想的一切像吹大的泡泡糖“扑”地一下破碎。自己整个人被后颈领子多出的一只手提起。
      戴灰狼提羊一样拎着堂初前往训导处,引起了一层教学楼的人从窗户探出头围观,包括林君玉。
      堂初和林君玉的目光刚一交错,立即把头扭向一边。
      “怎么回事?”林君玉皱了皱眉头,问同桌。
      “哇,你不知道啊?他昏了头,给戴灰狼班上的杜幸雨塞情书,被杜幸雨告了狀。戴灰狼什么人?中年缺性生活,最见不得男欢女爱,尤其是少男少女的纯爱。他要堂初在放学前的夕会上朗读情书。杀鸡儆猴给早恋的人看!”
      “哈哈哈,堂初死定了。等会听听他动人的情话!哈哈哈,喜欢杜幸雨,还不如□□母猪。”
      林君玉怒火中烧,分明还很不甘心。至于为什么这么生气,她可不会承认,只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他活该!”
      学校的小礼堂亮堂的窗边上的我拢了拢尾尖的毛,然后垂下美尾,俯视熙熙攘攘坐着看热闹的少年们。
      堂初羞得满脸通红,台下戏谑的目光虽然看得刺眼,但一想到里面有一双是君儿的,难受的就像十岁时喉咙卡了根鱼刺,噎得差点小命不保。
      杜幸雨委屈地扬着头,言下之意是:“看吧,我多受欢迎,有人为了我搞得满校风雨。”
      大仇得报的胡适财还嫌不够畅快,扭过头对林君玉说:“你和堂初一起长大,他怎么就没看上你呢……啊啊啊……我错了,我不乱说话了,你放手啊……”
      林君玉松开了拧他耳朵的手,不动双唇地骂道:“犯贱!”
      她看见台上堂初的狼狈,又气又不忍,正愁没处发泄呢。
      隔了三排的老师接着骂道:“胡适财,干啥呢?!班长,给他记过!”林君玉是高材生,胡适财倒数第三。林君玉没讲话,胡适财大会上嚷嚷。老师相信自己的眼睛是雪亮的。
      胡适财尝到了堂初此刻的满腹冤屈,搓着耳朵睚了林君玉一眼。
      忽然,林君玉脸色一变,一圈一圈的红晕明明灭灭地在洁白的脸庞上染开,乱红飞舞的思绪在脸后的脑内翻涌。她听懂了什么。

      暮景下,一川红霞枫。
      停在门口的枫树下,我说道:“你要许愿了么?”
      他懵了,他不习惯也不愿意内心被窥视。
      我举目道:“你既然想得到林君玉,我可以去扰乱她的心志,让她永远对你死心塌地。”
      他目眦欲裂,狂喊道:“你怎么能这样?心志乱了,不就是行尸走肉了?那活着有什么意思?我是想和君儿……在一起,可没想她变得不是她呀。”
      我糊涂了。他明明渴望君儿的爱,这些我洞若明镜。读信时,他甚至顿生一个念头,趁着全校人都在的机会,告诉君儿:“我喜欢你,小时候就喜欢你!这份信是给你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跑别人那儿去了。但请相信我,我真的……喜欢你。你可以……答应我么?”
      一个恍惚伴随另一个念头闯入他的身体,导致他没这么做。那个念头是,他不舍得强迫君儿。
      人比猫复杂,猫爱上另一只猫只要和它□□,人爱上另一个人还要她同样的爱,而且必须是心甘情愿的爱。我只好满不在乎地说:“你自己看着办吧。”
      “还有什么办法呢?现在我都向别人表白了,她一定失望透了,恨死我了。”他抬眼望天,端着少年识尽愁滋味的姿态说:“我和她,注定有缘无分啊。”
      “你放弃了?”我跳上台阶,凌空挥开门。
      攥紧钥匙的堂初收回差点弹出眼眶的眼珠,长叹一声算是回答。
      “她为了让你重新去学校,在你门口坐了一个月。你才两次就放弃了。”我径自迈进家门,甩下一句话。
      堂初没跟进来,回望而去,他的模样像被人打了一棍子。

      “冲啊!冲!”
      风向两旁呼啸而过,我傲立在自行车车筐里,御风而行,车夫当然是我忠心的仆人堂初。
      余光扫过一角,我瞥见了林君玉俏丽的身影。她猛踢了几脚自己镶着彩片的自行车轮子,急得要炸开了一样。
      “咦,林君玉是车出问题了么?”
      这句话脱口而出后,我立刻后悔了。
      车瞬间停下,我被惯性扔出几米,好在我轻功了得,安全着陆后,磨爪霍霍准备撕碎堂初。但只见车放倒在地上,他不见了人影。
      我毫不迟疑地又把目光投向林君玉,堂初屁颠屁颠地跑到她那儿,气喘吁吁地献媚道:“快……快让我看看你的车。”
      林君玉余怒未消,抓着车把手,斜过车撞开堂初说:“不用你管!”屁股一扭,推着车离开,哐哐当当地拖着地上一条长链子。
      堂初张开双臂,挡在车前,说:“你的车链子掉了,肯定骑不了了。这里到学校还要好长一段路呢。这样好不好?你把车停在前面报亭,让报亭的王大叔帮你看着。然后坐我车,我带你去学校。放学了,咱们再拿了去修。”
      “都说了不关你的事,走开!”林君玉吼道。她打定了迟到的主意。尽管迟到要记过扣期末评分的。她清楚,两人加一只猫一辆车,那她和堂初都得迟到,蹲马步,墙根里晒太阳了。林君玉优等生无所谓,但堂初千钧一发的成绩单再也经受不住任何一根稻草了。
      “不许走!”堂初回吼道,悄悄冲我使了个眼色。
      一般林君玉吼了堂初,堂初就服从了。这次堂初破天荒头一遭的硬气让林君玉不明所以。她刚才可以说是装生气,这下是真生气了,拔腿欲跑。然而,怎么脚像是钉子钉在土里的,一动也动不了。手上一点劲都没有,眼睁睁地盯着堂初从自己软塌塌的手中拽过车龙头。
      堂初往旁边努了一眼,说:“我的车在那,你骑着去。”
      她只能嘴上拦他:“站住!你给我站住!”待堂初走得不见了,顿然间,手脚重新注入力量,能走能动了。我欣赏着她茫茫然的姿态,可爱得不知用什么言语来形容。

      人在什么时候会幸灾乐祸?看别人出糗。
      比这更幸灾乐祸?看别人连续两次出糗。
      会上要求绝对安静,快乐的学生们瞄瞄左边,瞧瞧右边。周围的氛围笼罩在心照不宣的暗爽中。
      戴灰狼无可奈何地侧耳听着迟到了两个小时的堂初念“准时上课”的保证书。
      堂初的脸灼地黑红,中午他顶着好毒好毒的太阳扎了一个小时的马步。我本应该为他招一片阴云。可我趴在林君玉大腿上,她的怀抱太舒适温暖了。温柔的指尖轻抚我的后背。我的筋脉骨骼都酥软成了棉絮。哪还听得见堂初几十次惨烈的求助,却依稀记得林君玉在说:“初九,你们家初初是个讨厌的人。他傻傻地努力着,总是绕了好几个弯子,自讨苦吃。他无法坦诚地面对我,但我一直在等,等得好辛苦。我不确定他的心意,不敢相信他,所以明明感觉到了却说不出口。”
      我能觉察这女孩和堂初同样的渴望。
      她此时在快乐的学生中显得不合群。蓦地,睫毛微颤,一滴晶莹的泪珠从眼角滑落,仿佛花瓣上的露珠滚落下来。泪水轻盈地滑过玉颜,光润的脸庞上却没有一丝水痕。

      一个月后,周末,市区图书馆。
      一排书架背后,一个蓝T恤的男孩抽出一本《冯友兰哲学史》,用书遮住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贼溜溜的眼睛,注视着天蓝色窗帘下,米黄色书桌边的一个碎花裙女孩。
      他全力吸入一口气,缓缓吐出,一合书,一拍胸口,跨出走向女孩的第一步。
      林君玉早发现了他,憋了半天笑。且不论初初是否看得懂《冯友兰哲学史》,书都拿反了,难道他的眼睛是倒着长的?
      “君儿,你……愿意和我……和我做个伴么?”
      我几乎要吐一口千年的老血。昨晚上排练的好好的,我甚至发功控制千里之外的一位诗人写了一段荡气回肠的表白辞,可他好死不死的一定要用那失败的前车之鉴!再配上这个吞吞吐吐的窝囊的德行!我彻底认为他无药可救了,摆尾而去。
      君儿的心口起伏,像一坛酿了多年的陈酒起坛,溢出幸福的酒香。她熟门熟路地忆起一点过往。芦苇塘里,夕阳快沉下,七岁的初初抓紧七岁的君儿的手,发抖着稚嫩的嗓音安慰她,鼓励她。他找到了春游大队里落单的君儿,但忘记了回去的路。等到警察看到他们时,初初只穿着单衣,他的外套盖在君儿小小的身体上。君儿头枕着他的肩膀,依然手盈盈地握在初初手心里。
      她挪动玉指,推送手边的笔记本到堂初眼前。堂初低头一看,上面娟秀地写着
      “一年一岁,一人一半。”

      与堂初相遇的那个夏天的记忆,我只剩下这些了,毕竟也是十年前的事了。十年的日子,白驹过隙。之前的岁月像池塘倒影的弯月,离现在犹如倒影离月儿那样遥远。
      噢,印象中还有一些零碎的场景。暮秋里,乡间金色麦田的小路上飞驰着一辆大轮子的自行车。车经林君玉改装后,速度惊人。林君玉蹬着长腿,时不时举起小拳头大声欢呼,丝毫不顾及环抱在腰际,脸深,埋在背后的瑟瑟发抖的堂初。和挤在堂初怀里,同样瑟瑟发抖的我(妖怪怎么啦?妖怪也会怕啊!)
      冬日瑞雪,纷纷淋淋。家家门户内,贴红贺喜,热热闹闹。门户外,静谧安宁。林君玉拎着一个保温瓶和几个餐盒,摁下了门铃。她来给堂初家送饺子和糖醋鱼。这个家少了一个人,每年此时都格外冷清。她也是第一次来男朋友家拜年。装菜时,妈妈笑得意味深长。她不由整理一下格子围巾,有点紧张。
      春色依依,雨水轻轻打湿粉桃,空气却极温暖。街巷的人闪躲两侧,避开冒雨狂奔,踩踏一路落英的堂初和胡适财。对了,还有一只器宇轩昂的猫。堂初边跑边把领带绕上脖子,慌乱中打了一个死结,但没注意迎面撞上的冷饮摊。他抬起了头,两个肩膀各倒戳一支巧克力圣代。胡适财咒骂他们没入夏就做生意,可堂初已经顾不上埋怨,道了个歉继续玩命狂飙。前一天胡适财组局的单身汉告别会的就终于完全醒了。哼!让你不听我的话,还瞒着家人去玩!我就不用法术,你婚礼迟到活该!狼狈的两人赶到一群人望眼欲穿的酒店门口时。银牙咬碎的林君玉众目睽睽下提起婚纱下摆(诶,别想歪了,穿着牛仔裤和球鞋呢),后退两步,助跑,起跳,回旋踢!堂初,扑!!

      “呼呼”的冷风流下空调,我侧卧在凉席覆盖的床上,嗅到凉席上藤条的味道混合花露水的芬芳。夏天真是昏昏欲睡的季节。桌上玻璃板里的可乐冒着泡,堂初一刻不歇地敲击键盘,目不转睛地注视屏幕里的打打杀杀。林君玉半躺在我身边,膝盖顶着一本书,每隔一会翻过一页。隔壁家的儿子去年娶了一位外市媳妇,她尖尖的嗓音回荡在楼道间,笑骂着满月的孩子:“侬个小棺材!”
      我一觉睡过后,挑了挑半眯的眼,空调刮着暖风,我四肢“大”字平躺在鸭绒被上,桌上的奶茶冒着袅袅白烟。楼道里依然是那位媳妇的笑声:“阿拉囡囡今年上小学了。”再定睛一瞧,堂初的脸枕着林君玉的腿,林君玉细柔地为他掏耳朵。
      冬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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