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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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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呼啸着刮着树叶发出阴诡的声音,空气中的血腥味甚浓,即使在这深秋的夜晚风依然吹不散。
不难想象,这里曾发生一场杀戮,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更是昭明了这一切。唐誉高高地停在树上,这是唐誉杀人后的习惯,毕竟一网打尽并不容易,他总爱高高的停在某处,看着自己杀戮的现场,等待着其他漏网之鱼的到来。空气中一阵女人的胭脂味袭来,这么浓的廉价胭脂味过鼻便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人家的女孩子。
唐誉知道是那个一直尾随的女人,他不知道这女人是干什么的,大概是个妓女,再也许是他们的同党,这女人从客栈里便萦绕在这帮强盗身边,勾肩搭背、有说有笑。唐誉看得出来这强盗头子是起了色心,要不是这群强盗晚上必须赶路,自己只怕还得因为这勾人的女人再等一天。她一直尾随着,隔了挺远,原因不明,如果不是他不喜杀女人,他早因为这个“同党”的怀疑而送她下地狱了。现在看来,应该确实是同党吧,不过,这女人的轻功似好像不错。
只见来人是个面容姣好的女子,弯弯的眉毛,大大的杏仁眼,微翘的嘴唇,说不出的妩媚;更别说与这深秋严重不副的衣着了,只是一层纱衣,紧紧地缠绕在这曼妙的身子上,使得女子的一扭腰,一摆臀都是风情。
“呼呼,刚还好好的人,怎么就死了,哼,这群色胚也该死!既然银子用不着了,那老娘便替你花了。”果果浅笑着伸手拿走尸体上的钱袋,那无所谓的神情,似乎只是猎户从杀了的鸡上拔毛摆了,毕竟在这乱世,杀戮连连,血流成河。看见尸体自是没有太平盛世那么慌张了,更别说常从尸体上偷钱包的果果。
看来只是个做皮肉生意的女子,贪钱罢了。唐誉心想。
果果一个接着一个收着尸体的钱包,当手搭上下一个大汉的腰带时,果果惊了一跳。不对!这温度不对,这人还没死,果果抽身想走,但手已被大汉牢牢抓住。
“臭娘们,老子今天和兄弟们遇上阎王已经够倒霉了,你他妈的还给老子气受,偷钱偷老子这来了,老子今天送你陪我兄弟下地狱。”说罢,一手拉着果果往下,一手抽出佩剑直往果果脖子上抹。
果果虽然轻功高强,但是论武功、论招式、论力气可是比不上这壮汉的,只见眼前一道银光,果果惊恐地闭上了眼。
啊!哀嚎声响彻竹林,但这声音却是从壮汉嘴里发出。果果感觉紧抓着自己的手慢慢感觉失了力气。睁开眼,一个男人出现在她眼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而刚才还凶神恶煞的壮汉已经倒在地上,甚至连表情都还来不及变化。
得救了,这是果果现在唯一的念头。
眼前的这个男人穿着黑斗篷,斗篷下的脸被面具遮住一半,硬挺的鼻子,看着果果的眼睛不带一点感情、甚至一点思考都看不出。
果果不禁看入了迷,她从未看见这样的男人,感觉很冰冷,但是又想靠近;很害怕,但是又想触碰。果果拍拍脸,回过神来,这男人可是刚刚才杀了人的呀,自己这样看他,兴许他一个不高兴,自己小命便没了。
果果是十分爱惜自己性命的。在这乱世中,孤儿太多,果果便是其中一个,而作为一个女子想要活下来并不容易,大多进了妓院,骨骼硬朗一点的则成为地下组织的杀手,但是不管哪条路都是命比纸薄。果果说来也巧,从她记事起就有一身好轻功,曾也被卖到妓院,学了些勾引男人的伎俩,妓院老鸨却没想到,果果接客的第一天便把如牛壮的客人打晕,偷了钱便逃了。
经过那次,果果发现,从男人身上偷花钱真是一桩好买卖,虽说也可去街上偷钱袋,但是这乱世里,谁的钱来的容易呀,万一一不小心偷走了别人的救命钱,那就糟了。
“多谢这位爷救了我!奴家愿做牛做马报答爷的救命之恩。”果果扭腰缓缓站起,似乎想用美色勾引眼前这个男子,把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果果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还会那么冒险地对着这个男人、在一堆尸体前卖弄风情,也许现在立马跑是最好的,但是果果实在控制不住莫名的心跳,这个初次见面的男人,自己真的好想和他认识,如果可以,再说上几句话。
不同于果果的激动紧张,男人就像没有听见一样,不但没有回话,甚至动作也没有停歇,手腕一转便把剑放回剑鞘,后脚尖一点,便飞身而去。
还处于肾上腺素持续飙升的果果待男人走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啊,走啦?别走呀,我还没报答你呢。”果果惊呆了,娇嗔着,气的直跺脚,都怪自己太害怕发愣了,不然以自己的轻功,第一时间追上去他应该走不掉,唉,自己得去找他。果果忘了恐惧,忘了害怕,其实想靠近他也许根本不是因为他救了她,毕竟靠男人发财的果果身边并不缺为她出头的人。
只是,果果感觉他似乎和自己很像,也许他,他也是需要温暖的;再也许,这温暖自己能够给他。
接下来的几日,果果回城买了干粮、一顶帐篷便又转回到了竹林,想想那日见到的那个人,在想想壮汉死前提到的阎王,不难推断,那天那个带着一半铁皮面具的男人应该就是唐家堡的二少爷——铁面阎王!
要说这唐家堡的地位,在江湖上甚至朝野之中均是无人可望其项背之势,百年的传统给予唐家堡深厚的武学底蕴,后又依靠着庞大的人脉将生意做到五湖四海,遍布四海的生意不但给了唐家堡丰厚的财力,还成了无孔不入的情报系统。如今的唐家堡即使在此乱世,不但发展没有受到丝毫影响,双方帝王甚至都争相拉拢,风光无限。
而这唐家堡的二少爷,放几年前谁知道呀,旁人只知唐家堡有个威风凛凛的大少爷,玉树临风,英气逼人。而这二少爷,这几年名气虽然更盛,却是靠杀戮得来,不是说他武功多么高强或是多么登峰造极,而是他杀人是不要自己命的去杀,他的剑招从来不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似乎同归于尽也在所不惜,这种杀人手法使得只要上了唐家堡追杀名单的人任你有千军万马都别想活命,他据说半面脸被火烧伤,奇丑无比,只得以铁皮遮面,故得称“铁面阎王”。
这唐家堡地处东陵,那日看阎王离开的方向是相反的,那么不管他去什么地方,总得走这条马道回唐家堡,与其漫无目的地去找,倒不如在这里等着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