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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因此,我必須在沒有孩子的情況下喝了這藥,再到外面領養一個繼承我族的孩子。我母親正正不欲藥方斷在我手,才教了我,如此,我就有責任將之傳下去。這是別人所不理解的、我族人間的親情——傳下忘懷摯愛的藥方以及他日刺傷孩子血肉的匕首,再在孩子面前自盡,而孩子看著手中傳自親人的匕首,就明白他日大限之時,就是手中這柄匕首送自己歸西。

      我族的愛情親情均是以死亡作為標記,故而我族人一生只有力氣去愛一個人。

      我以酸軟的手將一杯血倒入藥中,作為開胃菜,舔淨杯裡的殘血,再煮了約半小時就服藥。據我母親生前所說,這藥要是成了,則喝後必會大哭,讓應當失去的情感隨淚水流出體外。不過半分鐘,我便雙眼濕潤,腦裡除了我母親的教誨以外,有關古清流的一些東西開始流失。我說不出那是些什麼東西,因為我還記得第一次見他時、他那幼嫩而精緻的面容,那雙祖母綠的圓眼使我想起森林的蒼鬱,自此留了個心 ; 我還記得少年時的他懶惰而愛撒嬌,不愛做功課,都要我幫他做 ; 我還記得在他未嘗過情愛之前,我倆天天形影不離,而他從不介意我不過是工人所帶來養的野孩子 ; 我還記得第一次碰見他在他房裡跟一個衣服半褪的少女在床上鬼混 ; 我還記得我他如何在廿歲那年喝醉了酒,把我扯到他床上做了那事……

      清晰過大銀幕上的電影。在我流淚時,我感覺自己置身於黑暗的電影院,座位與銀幕間的距離愈拉愈遠,那些事是我今生感情的唯一證據,不管淚流得多兇,還是記得。

      據我母親說,服藥後不要強忍,直至淚流盡,藥力便生效,生生藏於血裡,約一兩年後入骨,就無法挽回。她曾問我要不要知道唯一可挽救的法子,我本來說不,可她說我一旦知曉了藥方,生命便不再屬於我身,而歸予我族,為確保能將古來的藥方完全傳給後人,不管我想不想知道,也得要知。於是她把這法子藏在一個小木盒,要我日後把這盒子交給我後人。

      我族人只要製藥一次,便自然能記住藥方,至於那張藥方,須得再用匕首割破皮膚,出一小杯血,把書寫藥方的那小張宣紙摺成掌心大小,浸入血液,火化。

      我母親說,在一切過後,會因失血過多而暈眩,必需沉睡一日一夜,待得醒來後,就成了忘憂人,永不困囿於絕望、悲哀而深刻的愛情。

      我用清水洗了聖杯與匕首——不能用水以外的物質,以免世代傳下的血息散去、丟棄了煮藥的鍋,便返回自己的房間,反鎖,洗了澡、包紮好傷口便在大白天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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