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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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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土大陆上,活跃着几个民族,他们之间分分合合,从五百年前一统天下的天朝灭亡后,大陆便分成五个国家。分别是位于中间富饶的中亭,北面强硬的北云国,土地贫瘠的西边是西漠,雨水充沛气候温暖的南边是南城,还有东边临海的东叶国。五国之中,属北云军队最为强大,北云人民最为英勇善战。中亭的地域虽最少,但因被其余四国包围着,历来是通商要道,重商轻武,最为富裕。南城与东叶皆地处灵秀之地,历来皆是和平时期文人骚客风流才子游历汇聚之地。而西漠则无甚特别,只是不若其它国家开放,自有自己的一套规法。
五国之中,北云国与东叶国接壤,且北云国都云州在国之东,东叶国都微州在东叶之北,两个城市靠得近,两国也一直交好,历来联姻,二十多年前,北云王娶了东叶第一美人玉晚公主,封为玉贵妃,人皆称其为玉夫人。玉晚公主在东叶非皇家所出,乃是辅相的二小姐,后微王加封公主,嫁与云王。后玉夫人诞下一子,取名云鑫夜,为云王第三子。云王有第一子岁显是一个才人所出,而后此才人被封为依妃。第二子王后所出,但不到两岁便夭折,皇后伤心过度,也很快便薨逝了。
鑫夜王子从小聪颖过人,气质出众,又是最受宠的玉贵妃所出,更兼有东叶做后盾,因此很得势,大有未来储君之态。
深宫之中,多少污浊与争斗不为人知。鑫夜王子十一岁那年冬天,得了一场怪病,一干御医皆无法可施,最后请来了云游的井谷神医南谷子。其中详细缘由因果并不为外人所知,只说是南谷子说了,三王子的病乃宫内的风土所致,需远离国宫到一个气候怡人安全无忧的地方静养,否则性命堪忧。玉夫人便求了云王,让鑫夜去空气湿润气候宜人的东叶养病,云王也是心中有数,且事关鑫夜的生命,无奈之下也只能准了玉夫人的请求。
只因鑫夜王子虽年纪尚浅却是气质非凡谈吐不俗,东叶皇后微后见了很是喜欢,便留他在宫里住,一边静养,一边也带着他们的掌上明珠落薇公主一块儿读书学字。
那一年,十一岁的云鑫夜第一次见到了六岁的叶落薇。
那一天,宫里一个管事名唤顺德的陪着他熟悉宫里的环境,到了薇香斋的花园里,穿过一个半月拱门,沿着青石小路走了几步,转过一个假山,他便看到了她。
一个小女孩,批着件火红的猩猩毡斗篷,惦着脚,伸长了手想要折下头上那支红梅。他还看见了她衣摆的泥点,那被冻得通红的双颊,还有那因折不到梅花而撅起的小嘴。那这满目苍凉的冬日里,唯有的几抹红都集中在那个小女孩身上,他恍惚中觉得,这几抹红,是这园子里最美丽的色彩。
那一天,刚下了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在微州,这样大的雪是不多见的,落薇公主被禁在屋里一天,好不容易等到雪停了便偷跑跑了出来,在一片银白中,却见几株红梅盛放,落薇自然想折下两支来,想着能插在白瓷梅瓶里,一定很好看。只是她不够高,伸了几次手却是够不到,看着那株红梅红艳艳的绽放在雪中,她不甘心,再一次踮起脚尖,伸出手,还是差一点!
正郁闷着,一个浅苍色的手臂出现在她眼前,修长的手指捏住梅花的花茎,轻轻一使力,红梅便被折了下来,她一愣,目光顺着那只手往上移,便看到了一双眼睛,她那时还不懂清淡儒雅这四个字,并不知如何形容那双眼,那个人,只是觉得那双眼睛柔和地看着她,让她感觉有些轻飘飘的。然后那枝红梅被递到她面前。
“喏,给你。”
落薇看着梅花,回过神来,睁着大眼睛,把梅花接了过来,便丢出一句话:“你是谁?”
鑫夜刚只微微一笑,还没开口,顺德便赶上来说:“小主子哦,大雪天的你怎么又跑出来了,一会儿又病了。”
她没理顺德,对着鑫夜又说:“你是谁?”
“啊,小主子,他就是北云的鑫夜王子。”顺德在一旁说。
“你就是他们说的那个人?”昨天,珠儿和她说来了位别国的王子,要在宫里长住,母后还打算让他带着她读书习字,要她和他好好相处。
她看了眼比她高出一个头的鑫夜,他也在看着她,明明他面上没什么表情,但为何她却觉得他的眼里充满了笑意,充满了温暖,又看了眼那枝被折下的红梅,眼睛明显地流露着欣喜。
那个人?他眼底的笑意越来越浓,说:“你很喜欢这枝梅花?你有白裙子吗?我帮你把这朵梅花永远留下来。”
然后,落薇小主子身边的人都知道,小主子多了一样宝贝,是一条裙摆用朱砂画着红梅的裙子。
话说这红梅是北云鼎鼎大名的鑫夜王子帮画上的,画的时候,在覆雪的花园中摆一张桌子,把雪白的裙子铺在桌上,红衣的少女手捏一枝娇艳欲滴的红梅,那个温润的少年便对着少女手中的梅作画。少年清逸儒雅,少女活泼清丽,在雪白干净的雪园中,再点缀上那孤傲的一点梅红,这些落到宫女太监的眼底,便是最美丽最欣慰的一幅画。
但落薇不知道也不管别人怎么想,也许她那时候只想着,还不错,这个哥哥她喜欢!
就这样,鑫夜在东叶的微宫住了下来。因东叶的王子们都要接受严格的文与武的教育,而鑫夜因是来养病,只是与他们同上些文德理治的课,因此他的大部分时间便空了下来,而那个调皮到有些任性的落薇公主便他身边跟前跟后的了。
在这里的时间长了,他慢慢感受到落薇公主在这宫里真是众星捧月一样,比起在北云宫里那些妃子之间斗争牵涉到的王子公主,这里真是和谐太多了。所有人都宠着落薇,而她也任性得听不进任何人的教导,除了他。宫里的人都渐渐地发现,只有鑫夜公子能让落薇这位小主子乖乖地读书、习字,甚至时常还看她定定地在书房里练琴。也因为如此,微后也更喜欢他,且觉得他们俩还小,也没有男女之间的忌讳,要他照顾教导落薇的意思便更明显。
是以鑫夜在微宫住了一年,除了最初一两个月精心养病以外,以后大部分时间都和落薇在一起。他不但监督她读书习字,也经常受不住她的恳求偷着带她去玩。他们经常偷溜到御膳房,偷吃御厨们新近研做的菜肴。有几次还带她在花园里捉蛐蛐来斗,甚至有一次还带她出宫。当然更多的时候,是弹琴画画读书习字,他学箫曲,她学琴曲,也时而他弹琴,她跳舞。一年的时间就在这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粘腻中滑过。
第二年冬末雪融柳绿之时,鑫夜王子在微宫呆了一年有余了,当初那场病已是去得了无踪影,云王一道旨意把他召回了北云。
临走之前,鑫夜用箫吹了曲很动听的曲子,前奏跳跃明快,高潮高亢婉转,他把曲谱留给了她,她说,我一定要学会,夜哥哥,你下次再来,我弹给你听。
后来,他只来过一次。跟着北云的王来到东叶访问,那是她经历的唯一一次别国的王来访,那是一场盛宴,是东叶与北云之间百年来友好的见证。长长的红毯从宫门口铺到了城门口,十里鲜花隔出的道路,父王和众王兄在宫门口盛装迎接。她躲在殿楼上,当盛装的一群人从地毯的那端出现,她一眼就看到了夜哥哥。黄色的华丽宫袍,拔高的修长的身子看起来已经像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大人了,贵气中透着清雅的气质,比起他身旁的达官贵人甚至前面的云王也毫不逊色。她看着他从红毯的那一端走过来,恍惚觉得天地间只有他和她,而他为了她走过这红毯来到她面前。那时,她便已感觉到某种命运的暗示与预言。
那次,在微英殿上,微王与云王延续了两国的传统,订下了东叶公主叶落薇与北云王子云鑫夜的婚事。两国再次联姻,寄托着对两国关系的和睦与两国人民的永世友好的期盼。
微英殿外,鑫夜和落薇享受着重逢的喜悦。他吹箫,她以琴和之。他弹琴,她跳舞。这分离的三年,他们都长大不少。得知婚事的消息后,他们的感情变得暧昧,越发微妙。一个越发成熟的翩翩公子,一个含苞半放的清丽佳人,成长后的对方让他们欣喜,三年的分离在他们之间发酵出一种期盼永久的感情。
犹记得那一天,他们光明正大的出宫游玩。又来到那一片花田。入目的尽是血一般的红,一直延伸到天际,连天空也被那大片的鲜红染上绯色。天地间血一般的红包围着他们,灼热了空气,也映红了他们的眼眸。
“夜哥哥,还记得这里吗?”
“当然记得。你以前每次出宫总要来这里。”那一年,他们能出宫的次数并不多,这片花田是他们偶然发现的,然后每次出来,她总千方百计地央求他带她来这。他认识这些花,彼岸花——曼珠沙华,传说中开在幽冥之路上的花。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是悲恋与死亡的象征。现实中,这些花也多生长在西南,不知何以此处会有如此大片的花田。他直觉不祥,而小女孩却贪爱这漫天漫地的大红。
现在他们又来到了这里。
“夜哥哥……”小佳人开口了,不知是不是花的关系,眼前这个活泼的女孩,如凝脂的脸蛋上染上一片绯红,低垂着头竟像是不好意思的样子,连说话都有些犹豫结巴起来。“父王……父王说……”
鑫夜笑看着她难得的害羞模样,说:“嗯?你父王说了什么?”
“他说……他已经帮我订了亲,说我以后是要当你的王妃的。”小佳人含羞得连十指都绞在一起。换作三年前,她还是个小女孩,整天跟着他蹦蹦跳跳的不知道什么是男女之情,也不知道什么是害羞。现在长了几岁,情窦初开,提起亲事,难得有些扭捏起来。
“是啊,怎么,你不愿意?”鑫夜嘴角微微上扬,眼眸就像秋日映照的清潭般清澈与温柔。
“我愿意!”听他这样问她没有思考便急着说了出来,然后脸蛋更红了,和她周围的曼珠沙华相比真是毫不逊色。“可是你……你呢?”
联姻是为了两国利益,她也知道身在皇室中他们都没有选择的余地,她也很愿意很欢喜以后能做夜哥哥的妃子,但是她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他希望夜哥哥不是被迫娶她的。
鑫夜的眼光更清澈更温柔,凝视了她许久,在她以为他不愿回答小脸快皱成一团前,一个轻柔的声音响起。
我愿意。
我愿意。我愿意。
在一片火红的曼珠沙华中,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订下了约定。
等你真正长大后我就来娶你。
我等你。
一年后,当东叶的都城被攻破,落薇在皇兄与众侍卫以命相护下狼狈的出了城。当她回首看都城最后一眼时,那漫天的火光映红了她的眼眸,那满天满地的血与火交织出来的红,让她恍惚回到了那片彼岸花的花田。他们的约定,在那里生,在这里灭。
彼岸花,花生彼岸,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