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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 ...

  •   到了大学里,我兴奋的不得了。我兴奋是因为我终于离开父母自己独立了。大学之前父母把我管的很严,晚上不可以晚归,不可以说脏话,不可以抽烟,不可以喝酒,不可以谈恋爱……到了大学就没人管我了,我像脱缰的野马一样疯了,于是我学会了晚归,学会了说脏话,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不过我这人骨子里不喜欢烟和酒,所以我很少抽也很少喝。我觉得我就不会抽烟,吸进去又吐出来,貌似没有经过肺。
      大学时不知道是听谁说的,说经历过逃课、挂科、恋爱的大学生活才是完美的,逃课我有了,就差挂科和恋爱了。但我不可能为了挂科而挂科吧,所以只能先恋爱,万一因为恋爱挂科了,我这大学生活也完美了。于是我赶紧物色对象,最终选中了文学院新闻专业的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叫夏天云。
      一开始夏天云并没有看上我,当我第一次跟他表白的时候,他直截了当的、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但我不死心啊,本宫这18年来从没有失败过,我更不能在本宫刚刚开始独立的时候失败,于是我继续狂轰滥炸和持之以恒。当我第二次表白的时候,夏天云还是无情的拒绝了我,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他的回答很让我意外,我觉得他肯定是没有词说了所以随便想了一个借口来应付我。他说:我喜欢穿高跟鞋的女生。好嘛!就冲他这句话,本宫开始练习穿高跟鞋。
      说起高跟鞋,本宫真的是穿了一幅血泪史!去选鞋的时候,本宫颇为自信的为自己选了双7厘米的高跟鞋。我身高165,加上这双鞋,我就172了,我就不信那个傻货不会喜欢这么高的美女。于是乎这双7厘米的高跟鞋在本宫的脚上穿了不到2个月后就寿终就寝了。它用如此短暂的生命向我们展示了一副血泪史:第一天本宫的小脚趾磨了泡;第二天泡破了,流了血;第三天本宫的脚后跟磨了泡;第四天流血了;第五天鞋跟断了;第六天送到修鞋的师傅那里去修;第七天继续穿;第八天小脚趾又破了,第九天又流血了……本宫的脚用流泪滴血来抗议着它非脚的待遇,本宫的鞋用不配合来抗议着穿它的脚。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最后我可以踩着高跟站的亭亭玉立了!我的鞋跟脚已经完全的相爱,羡煞旁人!
      当我踩着我的7厘米的高跟出现在夏天云面前时,他立马傻掉了。他肯定没有想到他的一句忽悠人的话竟然被我当了真,而且我还这么卖命的改变自己。至今我还记得他当时的颤抖的话语:“那个…你做我的女朋友吧!”于是本宫就把这小子收了。

      可真正开始恋爱了,我又觉得没什么意思。我忽然发现我只是喜欢这个过程,喜欢这个征服的过程,一旦成功了,反倒没什么新鲜感了。又加上后来我发现我跟夏天云其实并不合适,性格太像,极容易吵架。年轻的我们不懂得互相谦让,富足的生活让我们不懂得珍惜生活。所以分手的想法逐渐在我脑海里形成。
      真正促使我俩分手的,还是一个大不大小不小的事情。那段时间由于我俩都要考四级,所以没怎么见面。后面听说他们院和医学院要篮球比赛,我才从考四级的宝贵时间中挤出时间去看他打比赛,特意没有告诉他是想给他一个惊喜。
      等我赶到球场后比赛已经开始了,我坐在石阶上微笑的看着夏天云帅气的身影。中场休息了,夏天云露着洁白的牙齿大汗淋漓的往我的方向跑来。我的心悸动了,我在想是不是两个人心有灵犀了,刚好他也看到我了。正当我准备站起来热情的迎接夏天云那洁白的牙齿和汗淋淋的怀抱的时候,忽然坐在我前面的女孩站起来了,用手里的纸巾细心的擦着他头上的汗,而夏天云则爱怜的看着给他擦汗的这个女孩。此刻我的眼光直直的盯着那女孩的脚——噢,买糕的,她穿了一双滑板鞋!她的滑板鞋时尚时尚最时尚!她穿着它肯定是摩擦摩擦摩擦!这下我终于明白夏天云真特么的是在忽悠我!
      多年后,在回想起自己的这段年少轻狂时会忍俊不禁。我在青春的叛逆期做了这么疯狂的事情!我很怀念这段日子,证明我没有白活!
      这次事情后没几天就考四级了,这是我第一次考,没考过。这下我的大学生活终于算是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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