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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风烛将熄 ...

  •   风轻慢地起来,拂过我的鬓角,带走了那朵罗德攒在我耳畔的白色香花,它飘飘扬扬地落到了母亲的脚边。
      她挪了挪脚,尖头高跟鞋踩住了那朵花,那双纤白伶俐的脚上青筋暴起,嶙峋蜿蜒若蛰伏在草地之下的蝮蛇。
      我和她一时都没有出声。

      本质上我是想不到会在这样的情况下与我的母亲狭路相逢的,但是现在这种情况真实发生了,我忍不住往更恐怖的地方去想。
      她看到了多少?
      罗德为我戴上花朵?华清璃送我回来?还是……
      她目睹了全程?

      我手脚冰凉,呆呆的站在那里,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脑袋里乱糟糟的,很多东西纠结在一起——循环、往复、交叠、缠绵——我该怎么办?我要说什么?我要面对什么?

      可是为什么我要感到「心虚」?——女孩子大了,总要谈恋爱,不是吗?只是……
      只是我的「桃花运」委实太多了一点儿。
      而且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太复杂了一点儿。

      “你回来了。”
      出乎意料的,母亲开口说话时,口吻带着异样的平稳。
      没有任何情绪的,平稳。

      她内里穿着雪白的素纹旗袍,肩上披了一条玫粉色的毛绒长浴巾,底下露出修长匀称的白皙小腿来,踩着一双大红色的尖头高跟鞋。
      卷发半湿,毛线团一般纠结着躺在浴巾上,一张妩媚入骨的脸上却有着冰寒刺骨的表情,若暖洋洋的春风里突袭来的一阵寒潮,摧枯拉朽。

      她甩了甩头发,好像要把它甩干一点儿一样。我在原地踟蹰,结结巴巴着:“母亲……”
      印象里我没叫过她「妈妈」。
      与其他家庭截然不同的是,我从小就称呼「父亲」「母亲」,「爸爸」「妈妈」这样的词汇对我来说相当遥远。

      也许是因为出生在血脉古老的宋家,我的一言一行在小时候被钉得死死的,不可逾矩、不可僭越。连身为血亲的父母,称呼都被定格在距离感极强的「父亲」「母亲」。
      也许正是小时候的教育,导致了我的性格内向木讷,看问题常常陷入某个极其愚蠢的角度,自我主义与利他主义极端化,一方面自私自利得无可救药,一方面又对他人怀揣有奇异的「圣母」心态。
      比如,幻想着「要拯救某个人」。

      母亲在霭霭夜色底下遥遥望着我,她褪去妆容的面庞上显出迟暮的疲态,对我扯了扯单薄的嘴角:“回家吧。”
      只这三个字,一句话,竟令我有恍若隔世之感。
      母亲有多久没这样对我说过话了?

      在父亲故后,我把她的烟斗折断、闹翻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对我说过一句多余的话——而像「回家吧」这样的,就是多余的话。
      在我九岁搬出宋家以后,母亲便没有给过我好脸色看。记忆里母亲发自内心的温暖笑容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了,此后我看到的多是假笑、嘲笑甚至于冷笑。母亲仿佛一夕之间换了个灵魂,我温柔能干的母亲被替换成了刻薄尖锐的怨妇。
      对,怨妇。
      她的怨不来自于宋家,也不来自于父亲,而是来自于——我。
      她怨恨着我。怨恨着她的女儿。

      我点了点头,半天才晓得说出一个字:“嗯。”
      母亲转过身,我跟在她身后,母女两个慢慢悠悠地上了楼。
      家里兵荒马乱,桌子上放着喝剩的半杯速溶咖啡,旁边堆着些用过了的化妆棉,面膜撕下来丢在垃圾桶里,卸妆用和护肤用的瓶瓶罐罐倒了一地。母亲似乎也是刚刚回来。

      她把浴巾放到浴室里去,出来在客厅里收拾着残局。我拿了睡衣正要去洗澡,母亲突然叫住我:“你以后少和莫尔斯菲伯爵来往。”
      “?”我困惑。为什么母亲会认识他?
      母亲蜷缩在沙发上,手慢慢地拨弄着海藻般的长发,这神态和动作都浑似一只波斯猫:“他——不是好人。”
      仿佛看出来我还没完全理解似的,母亲赌气般的转了个身,用肩膀对着我:“我不会骗你的。”
      “……”我抱着睡衣冲她一笑,“我知道了。”

      -----

      听见水声在浴室里响起,宋熏微眯了眸子,整个人倚靠在沙发上,仿佛感到冷一般,把自己微微蜷缩起来。
      宋朴当然不知道,今天晚上在这附近的一家高档山庄里正举行着一场酒会,而宋熏是受邀参加者之一。
      与其他衣着光鲜亮丽的权贵不同的是,身着同样光鲜亮丽的宋熏乃是酒会上美丽的装饰画——是任何人都可以亲近猥丨亵的艺术。

      她在灯红酒绿里穿行,推杯换盏巧笑倩兮,适时做出欲拒还休的表情、回答模糊不清的话语,被陌生男人搂入怀中时还要娇笑着微击对方的胸膛。

      好浓烈刺鼻的香水味。
      夹杂着雪茄味、酒味,还有其他女人的味道。
      这个男人今天晚上已经抱过了多少个女人?
      而宋熏是否是他印象最深刻的那一个?

      她回过头,看见被莺莺燕燕包围着的,本次酒会的主角,罗德尼·K·莫尔斯菲。
      英国王室授予伯爵爵位,家族世袭,传到罗德尼这一代时,已经成为了英国金融圈的一块招牌,俨然是资本世界的操盘手之一。
      而宋熏之所以知道他,是因为罗德尼也是自己那女儿众多追求者当中的一个。

      呵,宋朴,明明你长得不够艳丽,性格不够娇俏,为什么还是有这么多男人为你前仆后继,为你神魂颠倒,为你执迷不悟。
      而比你艳丽娇俏太多太多的我和我的母亲,一个放浪形骸自甘堕落、游走在花花世界却得不到一颗真心,一个墨守成规自立牌坊、守着青灯古佛却瞒不住心有猛虎?

      喜欢上宋朴、爱上宋朴、盯上宋朴的男人,一个比一个变幻莫测。
      譬如眼前这位罗德尼。在宋朴面前装出一副满腔深情、翩翩如玉的好好君子模样,但在属于他的世界里,他也是个游戏人间的好手。
      他被无数如花女子簇拥,兴致上来就搂过一个,埋首便是一个法式长吻。满脸满眼的欲丨望勃动,像被一身西装禁锢住了放浪,装出端正谦逊的样子来引人上钩。

      好,这样很好。
      宋熏被别的男人抱在怀里,冷眼看着罗德尼在或妖艳或清纯的女子当中穿梭自如。
      这样的男子会喜欢宋朴,真是对宋朴的最佳侮辱。
      很好。

      宋熏勾起嘴角。看,尹松,你口口声声的说着为女儿四处奔走,却抵不过一个花花公子爱上我的女儿更叫我痛快。
      你情真意切的说爱我,说暂时的分离只是为了长久的团聚,说大事将成不可半途而废。
      可是一个男人再如何英明神武,都不如安安静静的陪在自己妻女身边来得伟大。
      你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更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
      你自始至终都是一个自我感动的丑角。

      宋熏心情很不错,即使被身边男人不规矩的上下其手也不觉得如何恶心。
      某一刻她再次看向罗德尼,却看见他接了一个电话,神色微变,突然就从里到外换了个人似的,原本的热情顿时冷却成了冰块,婉言推开身边的人,快步走向出口的方向。
      若不是跑步有失风度,他恐怕早就迈开那昂贵的意大利手工皮鞋,飞一般的跑向门外了。

      唷,被查岗了?
      宋熏挑眉。
      没听说莫尔斯菲伯爵有未婚妻或者夫人啊。
      那是什么,让他如此急于从这里抽身?

      宋熏的好奇不过是一时半会的起意,立刻被她抛之脑后,对男人的不知收敛感到了厌倦,巧妙的抽身而出后去寻找下一个捕猎对象。
      在侍者的托盘里端了一杯鸡尾酒,方才抿了一口,一抹高挑修长的身影便出现在了宋熏面前。

      ——大红长裙在身,一头金栗色的大波浪卷发,手腕上金镯金链熠熠生辉,深邃锁骨中央一弯金月亮叫一条金链吊起,肩膀宽阔却不突兀,是为了令这过于高挑的身材看起来均衡方才如此生长的骨骼形状。
      宋熏眼睛往上看,落入一双与莫尔斯菲伯爵有七八分相似的蔚蓝眼眸当中。
      来者是一位身高接近一米八、五官深刻立体的成熟外国女人。

      “莫尔斯菲伯爵他,是接到了宋朴相关的消息,急着去见她的。”
      女人漫不经心的拨着手腕上的金镯,耳畔钻石耳钉闪闪发光,一瞬迷了宋熏的眼睛。
      这个女人珠光宝气起来都是这么的雍容华贵,这是镌刻在骨子深处的属于贵族的傲慢与殷实。
      女人烈焰红唇勾起一抹微笑,垂眸盯住宋熏:

      “舍得让他见她吗?”

      当然——不行。
      宋熏向她举一举杯,露出一个笑容:“多谢。”
      她转过身,又好像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回头看了女人一眼。
      “您是莫尔斯菲伯爵的未婚妻吗?”

      “不是哦。”女人优雅一笑,把烫染精致的卷发往身后一甩,“我叫Aisa——是莫尔斯菲伯爵的妹妹。”

      噢,妹妹啊。
      难怪身高和哥哥一样——高得不可思议。
      宋熏再看了Aisa一眼,转身离开。
      她抱住自己的双臂,感到有些冷。

      天地之间好宽阔啊,没有什么可供她栖身,她站在这盘古开天辟地以后留下的混沌洪荒当中,举目四望却看不见一点人烟。
      世景荒芜。

      -----

      我自认不是一个乖女儿,而且对母亲也存了「报复」的心思,所以罗德对我的邀请,我欣然赴约。
      私人飞机载着我直飞英国,下了飞机以后立刻换乘马车,一路驶进一座偌大古老的庄园。我掀开窗帘往外看去,沿途尽是修剪齐整、布局大方典雅的欧式园林,远处是一字排开的宫殿一般华美精致的建筑主体。
      就像是误入了《绝代艳后》的拍摄现场一样。

      宫殿前的层层台阶下,有着一座极长极阔的水池,三座喷泉排成一线,白天鹅优雅的游弋在水面上,与水面当中的倒影形成了完美的对称。
      水池两边是可供行走的大道,大道边便是高大威严的冬青树,已经长得很高了,一排一排的好似守卫皇室的士兵。
      我拾级而上,一直走到宫殿正门前。令我意外的是,等候我的并不是这座莫尔斯菲庄园的管家,而是莫尔斯菲庄园的主人——伯爵阁下。

      罗德今天也是一袭正装,不过罕见的没有穿西装,而是选择了更加严肃优雅的燕尾服。硬领衬衫看起来绷得很紧,腰线笔挺,打着深色的领结。
      他向我伸出手,微微躬身:“欢迎你,我美丽的女士。”

      哇——这样的情况,难道我应该行屈膝礼吗?
      今天我穿的是最简单的T恤加阔腿裤,只得拽着我空空荡荡的裤腿弯一弯膝盖:“——我应该说什么?”

      罗德顿时笑了:“你不用说什么。因为要在家里稍作布置,所以没能亲自去接你,对此我深表歉意。”
      他适时的解释了我孤独的旅程的缘由。
      我稍微回忆了一下飞行员小哥的美貌与私人飞机的舒适,于是决定原谅罗德。

      我发现这座古老的庄园里并没有同样古老的管家,罗德只笑而不语,直到我走进这宫殿一般的建筑之后才发现了其中奥妙。
      庄园里遍布着高科技和现代设施,不再需要古老的管家制度来维系庄园的日常运转,就连仆佣也仅有寥寥几人,平时不过做做机器力所不及的某些事情。
      换言之,这么大的一座宅邸,实际居住的人只有罗德一个。

      “那你不觉得恐怖吗?”我问罗德,“这么多个房间、这么多条走廊,却只有你一个人平常走来走去,光是想想就让人害怕。”
      他眉毛一挑,像是突然起了什么兴致:“所以我才邀请小朴你来陪我呀。”
      这话说的。可是罗德,我也很胆小的啊……

      “而且,其实平常不止我一个人住在这里,不算那些仆佣,”罗德边说边给我倒了杯茶,东印度公司的外销瓷器产品,“之前一直没有告诉你,我……”
      “你还有个妹妹。”从接待厅入口处骤然响起一把女声,接着一抹修长高挑的身躯便出现在了大门前。

      罗德的,妹妹?
      我有些惊讶,旋即是无地自容——这情形,就像是被抓到他家来,见他的亲戚一样……
      总让人感受到一丝不自在与暧昧。

      一阵铿锵有力的高跟鞋声响了起来,笃、笃、笃地逼近我所坐的沙发。我小心翼翼地端着茶杯,转过头去看,瞬间对上一双蔚蓝眼眸。

      好漂亮刚硬的女孩子。
      她的五官深邃而锋利,像一把上好的雕刻刀在大理石上篆刻出的最刚烈也最婉约的线条,这柔美与强硬毫无保留、不可思议的糅合在一起,却不叫人感受到任何的不协调。
      金栗色的长发尽数挽起,露出白皙的耳朵与在耳垂上摇曳的蓝色水滴状坠子,化着厚重的眼妆,唇也点的是最鲜艳的那号红色,双唇边笑纹很深——其实外国人的笑纹都很深刻,只不过搁在他们脸上便看不出任何不对劲。

      一身商务型的深蓝套装,搭配白色衬衫与格子方巾,黑丝长腿上踩着一双起码有八厘米高的黑色高跟鞋,这使得她本就高挑的身材愈发修长,甚至于给人一种无法抗拒、无法逃离的压迫感与紧张感。
      身材非常、非常好,凹凸有致,该丰满的地方就丰满得不得了,该纤细的地方又纤细得令人羡慕——这简直就是上帝按照黄金比例创造出的一个天使般的尤丨物。

      女人盯着我半晌,似乎是注意到罗德越来越危险的目光,她方才盈盈一笑,向我伸出手:“您好,宋朴小姐,我是Aisa,莫尔斯菲伯爵的妹妹。”
      我伸出手与她交握,感受到她明显用力的握了一下我的手掌——甚至是带了「危险」的暗示的——然后她又松开,面上仍是波澜不惊的笑容,可是我在这无害单纯化的笑容里看出了一丝咄咄逼人。
      她很不喜欢我。

      “Aisa,你今天怎么有空回来了?”罗德的口吻带上了身为兄长的严厉,“你们现在不应该正在准备今年十一月份的时装周吗?”
      听罗德的话——难道Aisa是位服装设计师?
      Aisa耸了耸肩膀,偏过头露出一副疑惑的表情:“那也是设计师的事吧,跟我这种模特有什么关系?”
      原来她是模特,难怪身材这么好。

      她忽然身子前倾,这架势像是要告诉我和罗德一个秘密,摆出一副十足的神秘模样来。
      Aisa笑容满面的说:“我这次回来,可不仅带我一个回来了噢,我还带了几个朋友。还就拜托哥哥帮我好好招待了。”

      Aisa所说的「朋友」,必定便是她的几位模特朋友了。但是我没想到,她的模特朋友居然还有一个我认识的Nacy。
      Nacy见到我,显然也很惊讶。比起我的局促,Nacy则自然多了,与身边的朋友说了几句话后,便走向了我,我和她一起走到了一边。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她抄着手,眼神里透露出「你这样让我很苦恼」的情绪,“还是说你最近和总管闹翻了,找了一个男的来气他、而这个男的正好是莫尔斯菲伯爵?”
      这都什么和什么呀……我摇了摇头,有些头疼:“你就是这么看我的?”
      Nacy摊手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的:“你也知道的,最近浮空城那件事——闹得很大,人尽皆知的那种。”

      “可是我真的很想说,”我说,“我不喜欢唐晓翼,他也不喜欢我,我和他之间顶多就是上下级关系,没有其他的什么东西。要实在要理解一下「暧昧」层面的东西,那就通通当做我欠他钱或者他欠我钱了吧。哪有那么多感情纠葛,无不无聊。”
      Nacy点点头,表示深有同感:“就是啊,也没见总管对后勤部哪个水灵灵的小姑娘下手,说他喜欢你这款的?我还真不信。”

      说实话我有点儿想打Nacy。

      那天晚上,我却失眠了。
      躺在莫尔斯菲庄园Queensize的大床上,翻来覆去的就是睡不着,拉开床帐,看见一窗之隔的便是月亮硕大的脸庞。月球仿佛离我无限近,就趴在我的窗外窥见我的心潮涌动。

      我从床上坐起来,靠在枕头上,朝着窗户伸出手。月光从我的指间漏过,无温度的微凉的白色亮光。
      话语到位了,态度到位了,但是心理始终是没有办法按照自己的安排行事。

      就是我对Nacy说「我和唐晓翼没有什么关系」时,我的心脏也不容我否认的重击了一下,就像是有什么人在我面前厉声呵斥我,“你居然要把你和唐晓翼之间的一切一笔勾销?!”——可是我和他之间,谈不上情谈不上恩,陷入混乱朦胧当中,一直到现在也说不清到底欠了对方什么。
      在这个静谧孤单的有月亮的夜晚,我回忆起与他相识以后经历过的一切。

      十三岁时第一次见到他,苍白的病弱的少年总管,带着一匹威风凛凛的巨狼,与自己的冒险队伍一块儿回组织去。他顺手解了我和沈文宣的围,举足轻重的人物,多令人忍不住想要敬而远之。
      在岐苏的医院,在陷入异常状况的楼梯间,他用手帕替我包扎伤口,保护我免受炸弹威胁,过后轻描淡写不再提起。他是救过多少人的命?多到连我这一条都不屑于多谈,在他眼里这是家常便饭的英雄行径吧。
      圣斯丁学园,半夜三更交给我信封,拆开以后滑出银戒,内圈镌刻一句“等我回来”。他凭什么那么笃定?一口咬定我必定会记得他那么久?咬定我会将戒指和他的心意郑重收起、等他回来?他一开始就对我自信得过了分,所以失望也应当在意料之中。
      九个月的等待与恐惧,终于在L城的医院见到他的那一瞬间被无限放大,他把我按在他身上,在我耳边说一句“小姑娘”。只这一句话就让我有热泪盈眶的冲动,他为什么要这么亲近的叫我“小姑娘”?我与他从来都是两路人,是他强行把我拉进了属于他的世界,要搂着我和他一起去天涯海角。

      回不了头了,宋朴,在你收起那枚戒指的时候,在你选择相信他的时候,在你……成为他的助手的时候。
      你的命运就已经与他产生了不可逆转的交集。
      宋朴和唐晓翼,这两个名字注定要被写在一起。战书也好情书也好,它们必须被写在一起,就像你们的命运轨迹重叠,跌跌撞撞、兜兜转转地陷入了一个循环。
      始于那座浸透黑暗的恢宏园林,也会终于那座浸透黑暗的恢宏园林。
      那是你的归宿。

      我知道我在往一条没有好结局、好终点的路上走。
      明明我之前选择的是一条康庄大道,而现在我却要半途折返往一条死路上走。头也不回义无反顾。
      从遇到唐晓翼开始,我的人生便被替换成了「故事」,从普通生活连续剧变成了「神话」。而它们往往都没有什么让人满意的结局。

      但这就是,我的「命运」。

      风烛将熄,好景不长。
      也许我这辈子也就在这月光底下漫不经心的过去了吧,像脉脉的流水那样,被遮住了,不能看见一丁点儿的颜色。

      闭上眼,仿佛就能看见那个少年。
      原来灵魂都早已被染上了他的色彩,他的音容笑貌已经深深地刻印在了我的心灵上,就是我的确对他没有动心、动情,我也得承认,我接下来的人生,已经无法与“唐晓翼”这三个字分开了。

      好坏无妨,去留随意,夜闻雨声,坐看云起。
      原来你这样的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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