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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没有放弃寻找自己的习惯 ...

  •   你小子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
      总觉得我在什么地方听过。
      对了,那是几年前的事情了。
      那个时候,我认识医生没多久,我们的家,还是那个不够一百平米的米石楼。其实这些米石楼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住在这里的人都很好心,大家守望相助,当然守望相助唯一的作用就是大家一起聚聚,互相寒暄一下。我想,也没有什么小偷不长眼,到这个地方“谋生”吧。
      医生说,她不喜欢跟别人打交道。
      于是,跟邻居们搞好关系的任务就落到了我身上。
      其实,大婶们都是很健谈的,根本不用我怎么说话,就能知道这个小区的很多情况。
      对不起,说远了。我想说的是,关于这分节开头第一句话的由来。
      小区里有这么一对兄妹,父母双亡,尽管有监护人,但是他们还是选择住在这间他们父母的小房子里。哥哥的名字叫东城决,妹妹的名字叫做李天星。
      他们生来独立,但是却和邻居的关系很好,因为他们从小就很会讨人欢心,哥哥倒是没什么,妹妹却是个活泼开朗,人见人爱的家伙,大家都很喜欢叫她甜甜,因为她的笑声总是很甜。
      我总和医生说,我肯定有一个妹妹,因为我很喜欢她,很喜欢那个甜甜。
      医生听了也没说什么,但是我记得那天她给我打针特别用力,我的手臂都淤肿了。
      然而这样一个小可爱对她哥哥却总是很尖酸刻薄。
      她经常对她哥哥说的一句话就是,你小子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
      他哥就说,对,我给你找了个大嫂,开心么?
      她就推一下他哥哥,那个劲啊,我身为一个成年人都有点怕。
      “我就不信有哪个女生会瞎了眼喜欢上你。哥,你再这么不正经,小心我嫁了你还没有给我找到大嫂。”
      那一年,哥哥15岁,妹妹14岁。
      那已经是5年前的事情了。我从我的外貌来判断,我应该和医生差不多大,两个人应该刚好20岁。
      在那时候开始,我就经常会做梦,梦到自己便是东城决,自己和甜甜发生了很多事,有开心的,不开心的,互相生气的,比较亲密的。
      医生说,应该是我跟他们两兄妹接触得太多了,结果就把自己代入了东城决的角色中去。她给我开了许多药物,发现都不奏效,于是后来我们就搬走了,医生说不离开的话,对我恢复记忆可不好。而且当我记住的东西愈多,能够恢复记忆的几率就越低。
      对了,我家阳台对面的阿姨曾经说过,如果小东城长大后,应该长得和我很像的。我笑着说,不要像我,一无是处可不是好事。
      说实话,虽然我对他很了解,甚至可以说,我跟他有某种特殊的关系,但是,在他的生命里,我是不存在的,就好像你的身边有很多邻居,但是事实上,你认识的只有经常交流的那几个,三楼二房的那个家里的小猫生了一大堆幼崽,五楼三房一家已经出国了,这对很多人来说,都只是段讯息,毫无感情,也不该投入多少感情。这是活在东城,亦或是说活在城市里的基本准则。有人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是现在在这个城市里,远亲与近邻是一样的,一样素不相识,一样没有共同话题,应该说没有时间去寻找共同话题。
      这样,难道迷失自己,会不简单吗?
      但是,即便生活在这么一个环境中,我依然认识了她的妹妹李天星。

      那是一个秋天里的日子,从乡下回来的我对面门的啊姨从乡下的家里带来了一些玉米,恰好我跟她提过医生喜欢吃,然后阿姨就给了我一大包。
      我跟阿姨说,这样我会不好意思的,她说她不是白给我的,她是有事求我的。她所谓的有事,就是要我把另一袋玉米抬到天星他们家,说实话,我并不认为我是个肌肉男,但是受人恩惠当涌泉相报,我也不好意思推迟。
      我和阿姨家是在三楼,而他们两兄妹是在一楼,还好这种旧楼的楼梯一般都不会很长。让我受不了的,是属于南国的南风返潮的发霉味道,以及写满了在楼梯间的开锁和修水渠的人的电话,我才住不到一年就已经这样子,那么,那些人已经在这里活了半辈子(自然是半辈子,这些房子从七八十年代才有的),他们难道就没有一点嫌弃么?其实这个问题我也问过大婶,大婶说,坦白说,谁不想住新屋,但是都住了这么久,就习惯了。唯一觉得对不起的,就是孩子。
      孩子。
      叮咚。我按了下门铃。然后就从门里传出声音。“谁啊?”那应该就是天星的声音了,当时我不好意思开口,虽然对对方略有听闻,但是毕竟没有见过面。然后她笑了,“不回答不给开门!”我想,就算真的是小偷也会动恻隐之心吧。
      “我是代3楼大婶送玉米的。”
      不急不缓的,大门打开,就像那单纯的少女的心,从不防范,因为还没信够这个世界。
      她出现在我的面前,毫无顾忌和羞涩,更没有什么尴尬可言,笑着说,“请进请进,哦,哥哥说要请客人喝茶的。”
      这时我用力地摇头,“不用了不用了,我放下就走。”
      这时她嘟着嘴,眼珠一转,心情就又好起来了。“那个,我哥哥去兼职了,明明是星期六,但他不给我一个人出街的。要不,我们去玩?”
      “这,算约会么?”
      “什么约会不约会的吗,玩一下嘛。”
      当时我也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于是就跟她一起出去了。
      当她锁上了门,拉着我的手时,她说,“你长得真像我哥哥。我想,如果长大了,哥哥也会像你这个样子的。”

      也许有一天,我已经不像我自己,
      也许有一天我已经有点麻木和土气,
      但是,妹妹,
      相信我,我依然爱你。
      就像父母一直都很爱我和你。

      我和天星走的这条街,跟我和医生相遇的那条街很不同,后者是古城余韵,前者则是东城最现代化的地方,如果单说这条街的话,其繁荣程度跟许多城市都能媲美的。今天是周末,街上的行人很多,但是绝大多数都是年轻的一代。对,这条街早就是年轻人的地盘了,格式各类的名牌,占据了市场份额的各类商家,各种各样的商品,不同于过往的生活方式,对,这是广告上说的,它说,世界一切都在这里了,你值得拥有。然后,在人们的攀比之下,它们也越来越繁荣,有些人自然生活更好,也有些人沦为生活的奴隶。然而有多人,有多少人在下午茶时段喝上一杯咖啡的时候,会想到这个老母亲还住在破旧的老家里,喝着要沉淀很久才能喝的水库水。若你能想起,那时你是否还觉得15元一瓶的依云,值得你去‘品味’。
      对不起,当时依云还没进入我国市场。但是,刚有点小成人就会喜欢摆显,这个天分是不会因为时代而少得了的。
      在我还在想着今晚要准备什么东西为晚饭的时候,却发现我和天星走散了,于是我拼命地找她,拼命地找,我害怕她走失了,因为她来的时候跟我说,她根本没来过这边。我越跑越快,然后发现,我也迷路了,但是还好,我找到了她。
      说来也好笑,我找到她的地方,居然就在我刚才发现她不见时的那个地方的附近。她站在一个精品屋的橱窗边,眼睛瞪直在那里,身边有多少行人路过也不清楚,就连有男孩对着她吹口哨也不知道,我走过去,把那个男孩想搭在她肩身上的手捏住,瞪了男孩一眼,“滚。”
      然后那个位置由我的手搭上。“在看什么?”我说。她示意我往前看,那是一个小吊坠,银白色的,由四颗星星环扣而成,星星下是三个小小的铃铛。我看了下价钱,觉得还不贵啊,想问她为什么不买,但是又没开口,然后我跟她说,“在门口等我一下。”然后就进去把它买了,连包装都没要,一出来就给她戴上,然后说,走吧。我抓住她的手,说什么这次也不会让她离开我的了。
      我刚才还说人家乱花钱呢,现在呢?人啊,呵呵,也就是这么回事。
      我问她,“喜欢么?”
      她点点头,然后就紧紧抱住我的手臂,很快我的衣袖的颜色就有那么一滩变深了。“其实我小时候,我有过这样的吊坠,那是爸爸留给我的,但是后来不见了,我告诉哥哥,哥哥说,‘那是小时候怕你会不见,才用来挂在你脖子上好找一点的,但是现在不用了。’我当时很想说,不,哥哥,我还没长大,但是,他为我付出太多了,我不能一直只在他怀里撒娇,不然他会过的很痛苦的。”
      那是一个十四岁的女孩该说出来的话么?“没事的,你哥会宠你一辈子的。”有时候,多个‘你’字,意思就完全不同了。
      然后,我们两个人直到回家都没有说过话,但是,手却一直拉着,直到回家之后。
      自此之后,每次东城决看到我,似有似无的,都会对我微笑。而知道这件事之后的医生,一旦我提到有关天星的事,她好像都会有点撅着嘴。
      但是她都没有说什么,因为大家都明白,人一旦活上这么久,都会隐藏自己内心的想法,有时哪怕是像天星这么单纯的女孩。呵呵,人啊。
      天星呢?她依然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般,一样疯疯癫癫的,我想,她是觉得这样的自己,才会让大家觉得自然,哪怕自己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
      但是那条吊坠她一直都带着,直到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其实对我而言那样就足够了不是么?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想找到个在面对他时能做回自己的人来当朋友。

      令我停止沉思的,是楼下发生的乒乒乓乓的声音,我已经能想到医生的手指肯定又在流血了,还顺手戴上了创可贴。
      但是事实上她并没有受伤,她根本没有想过要把那些玻璃碎片捡起来,捡起那个由我送的她最喜欢杯子的残骸,她是故意扔下去的。
      我俯下身子,把手伸向那些碎片,看着它的破碎程度,已经碎成细屑的钢化玻璃,仿佛就是一颗破碎的心,一个破碎的梦想,它仿佛要把你为人仅有的尊严也碎掉,只是因为,
      “不要捡。”
      听到了那么重的语气,当时我是颤了一下的,因为医生根本不曾用过这么重的语气跟我说过话,但是我不捡谁捡?我是家庭主“夫”啊。
      “我说,不要捡。”
      这次的语气更重了。
      “怎么”
      在我生气地站起来的时候,一个怀抱便把那一口气生生压回肚子里去,我喜欢嗅着那头会发光乌丝的香气,即便我没有去这么近的触碰过,没有试过这样去用手去体验它的柔顺。
      我说,“到底怎么啦。”
      总觉得胸膛湿漉漉的,有些难受,但是那一句含糊的声音,令我不敢放开她。
      “不要离我而去。”
      “我现在还没恢复记忆,还要靠你养我,我当然不会离你而去。”
      “我是说,包括恢复记忆之后。”
      这对我来说有点难,因为我也无法去猜测,恢复记忆的我到底会做什么决定,但是为了稳住她,我还是说,“好,我答应你。”
      “还有,不要看我的记录。”仅仅是为了这件事,你就伤心到哭了?
      “好。”
      现在我已经想到,能解开这一切一切的疑点的方法就在她的记录里。
      但我既然答应了她不打开,我就不会打开。
      只是因为,她曾经无条件的信任我,在我说,我自己真的有可能是东城决,她信了之后。
      对,我一直以来,总是觉得自己拥有的另一个身份,就是我是东城决,当然,医生跟我说,很有可能只是因为我对他们两兄妹的印象太深了,结果我就在内心认为我就是东城决,那只是自我暗示搞的鬼,加上我经常梦到他们生活的场景,然后我就自然而然的把自己代入到他们当中,代入到东城决的身上。如果这个人本身不存在在我们身边,那说我是他还有可能,但是他,偏偏是存在的。我说,不会有错的,她说,我信你,即便她不曾相信过没有科学依据的东西。
      我知道她只是在安慰我,害怕我总是在这两个身份的互换中迷失了真正的自己,害怕我因此收到痛苦,于是即便自己根本一点也不信,但是却依然这么说,对于她这种科学怪人来说,说出这种话应该不容易吧?但是,为了我,她还是说出来了。
      我即便是失忆,但是却没有忘记自己的本性。我对自己珍惜的人,会说到做到,尤其是这种会伤她心的事情。
      只是因为,我没有放弃寻找自己的习惯。
      即便明明知道,了解自己是一件多么凄凉的事,你根本不知道,自己读懂自己时的那种哀伤,根本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去把它遗忘。
      它把懦弱深深种在你的骨髓里,但是你就是学不会,不去当自己。
      其实,我没有告诉过医生,我的梦里,除了李天星,还出现过另外一个,不知道名字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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