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法系列大讲座(二)片段演绎法 片段演绎法,顾名思义,就是抓住所掌握情报中的某个片段进行演绎,主要应用于犯人设置了相应的手法来干扰搜查和推理,推理走上死胡同的情况。 首先对所掌握情报进行分级处理,一般分级标准如下 A 人的思想和行动模式这个是最重要的,因为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和推演法重视物质证据的特点截然相反) B 准确的目击情报这个不用说,一般来讲我们的眼睛不会骗我们,注意准确啊。 C 直接物证例如指纹,DNA等 D 不在场证明,模糊的目击,还有声音等 依据这个原则,先排除一部分较低等级的情报,然后重新演绎推理。 例如第五章的案件,mary就选择了排除D等级的户叶的不在场证明,然后推理得出结论。 由此可以看出犯罪手法 伪造不在场证明为最次,利用假物证为其次,欺骗目击人的眼睛为高级(之前写的镜子事件),搞乱人的思维模式为最高(金田一蜡人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