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法律与宗教 ...

  •   中国总是被人称为没有信仰的国家,一听到这种论调,我总是有种拍案而起欲驳斥四方的冲动,然每每激动而起,却总是铩羽而归。中国确实宗教氛围不是很浓厚,与一些宗教历史深厚的国家相比,我们好像总是少了点儿什么。
      法律倒是每个国家都有的,无论健全与否,无论施行的怎么样。国法与教规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都有共同的追求,即公平正义的理念,公民能够得到尊重的愿景,全社会充满幸福的期望。这样理解,就将法律放在了精神文明而超越了制度文明的层面。
      有这么两个词,高度概括了西方古代社会与中国封建王朝千年以来的政教关系,那就是“教主法辅”与“德主刑辅”。在中世纪的欧洲,国家权力与教会权力相互结合,限制公民信教自由而强之信以国教,注重宗教的精神统治,以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辅助手段。而中国历史上几乎从未有过长期的宗教独大或是政教合一。中西方在近代殊途同归,都采取了政教分离、政主教从的基本调整模式,体现了中西方文明深度互动、择善而从的自然发展规律。
      法律与宗教的矛盾贯穿着整个西方文明史,这一点在中国的历史中似乎没有过多体现。我总是想,矛盾是由何而来的呢?一件事物会自己和自己矛盾吗?法律与宗教之所以矛盾,是不是因为在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念中,两者过于对立?过于分裂?法律条款白纸黑字,明文规定,属于世俗而理性的一方,而宗教信仰多存于人们的思想,是社会关于终极意义和生活目的的献身,更偏向精神和感性。当下,法律正趋于被理解为一种世俗化的工具,而宗教是脱离任何规则束缚的日趋私人化的精神。当两者冲突时,现实的社会赋予了法律优先的权力。
      宗教因信仰而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法律却是国家的强制性手段。但我想,如果感性一点理解,即使是法律,若不信仰也形同虚设,正如《法律与宗教》这本书中阐述的一样。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