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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外相遇,留下残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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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言回忆起几年前辰可醉酒,双颊因为酒气上涌而变得绯红时跟他说的第一次看见自己的时候:“你他妈都不知道老子当时只看了你一眼,紧接着第二眼是就被老陈逮到被拉到办公室各种运动器材操练了一遍,他当时就因为我的童言无忌破坏了他私生活的和谐恨不得扒我层皮,结果累的跟狗一样的我出来就遇上你了,我的形象啊。不过言你真好看,比我看过的所有人都好看。这么精致的人被我碰到,真好,言,你真好。”
辰可闪着亮晶晶的眸子,一眨眼便要滴出水一样的看着简言控诉着,双手捂脸做小媳妇娇羞状,俨然一副小内人受虐样,掩埋下的深深的眷恋只有他自己知道。
当时简言只闷闷的喝酒,想起他见辰可的第一面。
他那时从阳台上下来,向教学楼走去,进过办公室。在转角看见一个穿着宽松T恤,汗湿透了全身的人在那走着,一副拉耷样。他从小便喜欢干净美丽精致的东西,一看见这人,他似乎能想象到经过他身边时闻到的汗臭味,于是准备抬脚换个方向。
辰可注意到有打量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抬头望去,看见面前的白衬衫,萎焉的神情一下子就亮了起来,“哗”地冲上去,勾住没来得及走的简言的肩膀,说道:“嘿,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他正愁没处找这小子,没想到自己送上门来,恩,靠近了看这小子冷清的脸庞竟比女子更精美几分,不错,符合小爷的品味。他完全忘了之前自己对梅说的话:小白脸比得过我们糙爷们吗,越精致的东西越容易碎,真搞不懂喜欢精致的像雕刻出来的人的感受,还不如我们糙爷们,摔几次都坏不了,还耐操练。
简言感受到搭在自己肩上的手,燥热的体温和湿漉漉的汗水透过单薄的衬衣传到自己的皮肤,立毛肌都立起来了,他想都没想,身体下意识的一记反手,将辰可按在墙上,踹了一脚小腿肚,随即放开手,掏出手帕,仔细揩去手上的汗渍,一脸厌恶的看了辰可一眼。
辰可显然没料到这斯文的书生是一头小豹子,猛的吃了大亏,抬头便看见对方那嫌弃到骨子里的表情,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幼小的心灵受到了犹如核爆般的打击,委屈到不行,就去抢简言手里的手帕。
简言眯了眯凤眼,不识好歹的人,心中的暴戾被对方的汗臭味完全勾起,不再给辰可只是警告这么简单,下手完全是怎么痛快怎么狠辣怎么来。辰可接了几招,蹙着眉看着简言一副凶猛的攻击架势,心中诧异面前的人如此身手,他在帝都混了这么久,竟没遇见过他,眼中的探究深重了几分。
简言看见辰可眼中的打量,心中不免怒气中烧,是他的身手退步了吗,让对手能在交手之余还能探究自己。这种感觉让简言惊慌了一把,下手更加的迅猛,如果可以,简言毫不怀疑他真会打死对方。
“辰可你他妈就气死我吧,没一刻是让我安心的。”陈雾一出来就看机一袭红衣与一身白衬衣大的不可开交。他是深知自己侄子的身手,一不留神就能把对方打残了,更何况这副认真的模样,到时自己就又得回家讨罪受。他可知道自己老婆心疼这孩子比心疼自己还要多。
辰可一听是老陈的声音,迟钝了一下,趁这个空档,简言实实在在的补了一拳在辰可肚子上。
辰可闷哼一声,心中暗道这小子真是下的去手,抬头本想抛个恶狠狠的眼神,没想到看见简言的笑容。
那一瞬,就是永恒。世间没有任何物品有之珍贵。
结果,由于辰可感情的中途变质,这个眼神显得锋利无比。
陈雾准备上前劝架,小孩子好好的什么事不能干呢偏要打架。辰可一把拉着简言狂奔起来,什么肚子重伤,比起老陈的唐僧似的念叨都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简言说:“看你当时奔跑的那个泼样,如果拍成照片我铁定贴你墓碑上。哈哈,您老是赶着投胎去做好人免得继续祸害这个世界。”
辰可笑了笑,“我不这么不顾形象怎能突显出你的英俊优雅呢。我这么好心只当绿叶只给你这朵红花陪衬,你丫还反过来咬我一口,你还真是不要叶子的霸王花吧。还有你若当真把照片贴我墓碑上吧,我那也是赶着去地下拯救你回这美好世间的超人。”
简言笑了,很久很久没有这么痛快的干架,这么痛快的说话,在他的世界,一切安排的有条不紊,没有感觉,只有行走。
那天他们相遇,那天他们结交,因为辰可的念念不忘,因为简言的痛快肆意,他知道了他叫简言,他知道了他叫辰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