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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半日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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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急雨使气候骤凉,两日来不曾放晴。
萧宁渊从临风殿出来时,已过戌时,浓云密布的天间不见星月。飞廊上点着灯火,远远看去倒像是晃动的星子。他重重吐出口气来,迈步走下了石阶。
两日来,龙渊剑的消息如石沉大海。到山下寻找袁师弟的弟子尚未归来,那一夜在云梦崖发生的事情只留下了少得可怜的线索。他重新查看了供奉龙渊剑的石室和七星洞外的石林,却并未见到打斗的痕迹。即使是在朱师弟的遗体上,除了那个掌印,全无其他的伤痕。可是,能够在正面对战朱从俨时,做到一击致命的人,在江湖上能有多少?就算杀得了朱师弟,那人又是如何通过石林七星阵,却又不留下一点痕迹的?
他走上飞廊,目光却看向了云梦崖的方向。从荆州赶回的途中,他们先后遭遇了两次暗杀。第一次是在安城镇的客栈里,杀手摸进了两间房间。那时他还不明缘由,心中存疑。之后与李随豫一同上路,在山中再次遭遇那批杀手,才发现他们的目标并非杀人。训练有素的杀手总有办法在黑暗中悄悄接近车队,伺机动手,或是在他们分散活动的时候,逐个击杀。可他们纠集而来,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截杀,甚至想要烧了马车。现在想来,他们的目的应该也是龙渊剑。
只是,韩洵武将龙渊剑交给他带回天门山的事,只有他们两人知晓,为何他离开不到几日,就已被人盯上?来人为何想要盗取龙渊剑,且不惜派出杀手?那群杀手与云梦崖失窃之事又有何关联?
前后两件事加起来,疑点像重重迷雾一般,而可用的线索却寥寥无几。萧宁渊停住了脚步,暗叹一声。龙渊剑位列十大名剑之一,确实受到过江湖宵小的觊觎。只是韩云起威名在外,江湖中凡提起他的名字,无不敬重,盗贼中但凡有点见识的,都不会去动他的剑。如今韩云起七七未过,就亟不可待得派出杀手夺剑,难道就为了一柄绝世名剑吗?
他刚要抬步,却见自己已在不觉间走到了松风阁。此处是天门派外客的住所之一,晚间已听风绍晏提起,敬亭山庄庄主沈南风和少庄主沈伯朗被安顿在此,他原就该过来问候一声,只是突然被俞长老叫去问话。
萧宁渊抬手扣了扣门,仆役见了他,转身要去通报,刚走几步,就听院中一人问道:“是谁来了?”说话间,他已到了门口,见到萧宁渊,原本还带着些愁容的面上,露出了点淡淡的笑意。“下午就到了,他们说你忙着,现在忙完了?”
萧宁渊跟着他进到院中,两人在石桌旁坐下,也未让仆役过来点灯。他问道:“听说庄主病了,现在可好些了?”
沈伯朗听了,面上露出了苦笑。不远处的阁楼里,传来了几声闷咳。那人捂了嘴,极力压低着声响。只是在静寂的院落中,这咳声依旧清晰可闻。
沈伯朗默默无言,眼中渐渐蒙上了愁色。萧宁渊抬头向着阁楼看了会儿,才开口道:“我明日请孟师叔过来看看吧。”
沈伯朗摇了摇头。“萧兄,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大夫说要静养,可他自听闻韩将军之事,便四处奔波,未曾休息过。这次祭剑大会,我原是劝他不要来的。”
萧宁渊颔首,知道沈伯朗说的是什么。自韩云起在逐狼峡遇难后,沈南风便带着敬亭山庄的弟子前往,没日没夜地找了三天,才从石堆中挖出了韩云起的遗体,快马加鞭地运回京城。皇帝将韩云起的遗体发还荆州将军府后,他们又去了荆州协助韩洵武办了丧葬。萧宁渊和沈伯朗带回了韩云起夫人冯宛娘和护院卢七刀的遗体,却始终没有找到小公子韩子凌的下落。那时候,沈南风像是突然老了十岁。
“小公子的下落,我已问了璇玑阁。”沈伯朗说道。
“如何?可有我能效力的地方?”萧宁渊坐直了身体,问道。
“有人预先将消息买断了,璇玑阁的规矩,买断的消息不会再卖给别人。”
“是仇家?那小公子岂不是凶多吉少了?”
沈伯朗默然,良久才叹道:“是我有愧于韩将军。”
萧宁渊陪他坐了会儿,起身打算告辞。忽又坐了下来,郑重说道:“沈兄,我有事想请你帮忙。”
天色渐明,几声清脆的鸟鸣从洞口传来。
李随豫醒来时,外袍上的露水还是渗到了里衣,两腿却被包得严严实实的架在一块石头上。他撑着手臂坐直身体,靠在树干上,手边放着一小堆红色的野果,抬眼就见到了蹲在五丈开外的千寻。她身上的白衫沾了泥水和青苔,青一块黑一块的点缀在她纤细的背上。
他动了动腿,痛得眯起了眼。昨日他本以为已经无碍,哪知道了半夜又痉挛起来。千寻给他扎了一夜的针,才稍稍止住了痛,但被虫咬破的伤口却化起了脓。忙了一夜的千寻在他迷迷糊糊之际骂道:“你说你没事运气冲穴做什么,点了这么多就是为了不让毒素扩散开来,这种媚眼青丝的毒最喜欢往人骨髓里跑。”
腹中正有些饥饿,他拈起一颗红果子放入口中,酸甜的汁水在齿间溢出,竟十分可口。他又抬头去看千寻,见她蹲在地上,身子俯得有些低,忽微微挪动了一下,脚边露出了半个头骨。李随豫一怔,原来她将树洞中的骸骨搬出来了。他也不喊她,只静静地看她摆弄。
千寻将外袍垫在了那具骸骨下面,从头到底仔细地检查着每一块骨头,用手帕沾了水,将长了青苔的地方擦干净,又从口袋中掏出一块圆镜片,搁在左眼前,凑近头骨细细打量。
李随豫看得出,她此时的心情好极了,居然还哼起了断断续续的江南小调,口中喃喃赞道:“美,太美了!”
李随豫好奇,开口道:“这是具女人的尸骨?”
“当然是男人的。”千寻头也不回地答道,语调轻快极了。
“男人的?那怎么说美?”
千寻这才抬头一哂,挪到骸骨另一侧,指着下身的白骨答道:“你看这腿骨,虽然现在断折了,但好在比例得宜,况且骨质细腻紧实,骨管前后宽,左右窄。可见生前必是个身材修长,轻功极好的人。”
千寻搓了搓手,又指着头骨说:“再看这头骨,额骨饱满,眉骨突出,颧骨瘦削,颌骨圆润,那必定是个深眼窝,鼻梁挺直,面型清隽的俊雅公子。”她深情地摸了摸头骨,想象着他的眉目,叹道:“这样俊美的人,竟让我遇上了。我说最近怎么倒霉的事情一桩接着一桩,原来都是为了促成这样一件幸事。”
李随豫嘴角抽了抽,没有接话。千寻没再理他,仍旧摆弄着那些白骨。整个洞中只剩下了头顶山鸟的鸣叫声。过了许久,李随豫叹了口气,说道:“过来陪我说说话吧。”
“你说吧,我听着。”千寻答道。
李随豫心里有些闷闷,顿了良久,才干巴巴地说道:“我腿疼。”
“又疼了?”千寻这才又抬头看他,放下了手中的东西,走了过来,在李随豫身旁蹲下,抬手去卷他裤管,“唔,我看看。伤口没有再化脓,要不我再给你扎两针?”
李随豫看着她眼下的淤青,知道她一夜没睡,有些歉然。见千寻抬头看他,面上还是露出了些笑意,说道:“你扎吧。”
千寻从腰间取出银针,跪在他的腿边,下针的动作十分利落。李随豫看着她捏针的动作,手指的骨节均匀纤细,不知怎么忽然想起了“葱葱玉指”这样的词来。细腻温热的指腹压在他的小腿上,他的耳朵又红了起来。
撇过脸,他轻咳一声,问道:“你肩上的伤怎么样了?”
“不打紧。”
她答得轻巧,李随豫也不好追问,顿了会儿,才又说道:“你昨天说的媚眼青丝,是那种虫的名字吗?”
“嗯。水里的那种叫媚眼青丝,会飞的叫三眼红娘,原本都是百越密林中的毒虫,用药喂养培植之后,毒性更强些。”
“你是不是知道那黑衣人的来历?”
千寻摇了摇头,答道:“不知道。”
李随豫看着她下针,片刻后又问道:“那你不好奇?他来了两次,两次我们都受了伤。”微微一顿,他又说道,“就算你不怕他下毒,可他的武功比你好,怎么都不见你担心?”
“他不是来杀你的吗?”千寻抬起头来诧异地说道,“第一次来,大约以为你在我的马车上,所以交过手后他就撤走了。这次来,也是直接招呼你,我只是顺带的。不过你武功这般好,身边护卫又多,也没什么可担心的。”
李随豫看着她的眼睛,心道,武功好你就不替我担心了吗?嘴上却说:“他若对我用毒,再好的武功,再多的护卫,也无济于事。那些毒虫无孔不入,沾之即死。”说到此处,他换上了黯然的神色,低下头,说道,“阿寻,我自幼家教严苛,很少在外走动,也没有什么朋友,难得有幸结识了你。若我真遭了毒手,还希望你能来送我一程。若能逃过此劫,我明年还请你去流霜居喝桂花酿吃螃蟹。”
千寻手上给他扎着针,听他说得悲戚,有些好笑。直到听了最后一句,她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沉思半晌,忽卷起袖管,露出了左手腕上的白玉珠串。她将珠串褪下,递给李随豫,笑道:“说好了,明年流霜居,记得订位子。”
李随豫见她应了一年之约,心中欢喜,面上却不动声色地接过珠串,托在掌上细细看着。那珠串颗颗浑圆,色泽通透,触感细腻,还带着温热的体温,随着动作,玉石相击,发出泠泠之声,甚是悦耳。李随豫手指轻轻摩挲着玉石,心口泛甜,嘴上却说道:“你还信不过我吗?明年你来就是,怎么将这种贴身之物拿来当信物送人。别说是明年,只要我平安无事,你何时想要吃饭都能来找我。”
千寻闻言微微一愣,随即想到了戏文里才子佳人的故事,但凡公子哥们想要与女子私定终身,必要送个镯子,再言语温存一番,说些“收了我的礼,便是我的人”的话。那时她坐在梨园的墙头直乐,差点把护院招来,白谡不得不匆匆将她提走,郁闷地问她笑什么,千寻答道:“昨天和盈袖去菜市买猪肉,结果我俩都没带钱,便让盈袖用她的手镯来垫付了。等我回去定要问问盈袖,准备何时迎娶那屠夫过门。”
千寻抬手摸了摸鼻子,讪讪一笑,随即转身,从李随豫手上拈起珠串,顺势套在了他的手腕上,拉起他的袖子,左右欣赏了一番,十分满意地点头道:“收了我的珠串便是我的人了,无论如何都要罩着你的,流霜居的桂花酿自然也不怕你抵赖。”
李随豫讶然,有那么一瞬,他几乎以为她是认真的,可随即见到了她眼中促狭的笑意,不由扶额,心道这姑娘喜欢戏弄人的毛病又犯了。他无奈一笑,将衣袖放下,遮住了珠串,看着她说道:“阿寻可要说话算数,不能将我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