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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我亦飘零,我亦飘零久(一) 碧空如 ...


  •   碧空如洗,京城宽阔平坦的官道上,一辆马车轻快地行来。
      快马绑在脖子上的铃铛叮咚作响,车轮碾过路边不知名的野花和绿草,使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特别的花草汁液的味道,不似女人身上的脂粉那般媚俗,只是无端地让人喜欢地紧。
      四时可爱惟春日,春天的阳光是最令人喜欢的。不似夏日的艳阳高照,也不同于冬日的冷若冰霜,现在的温度,温暖而不燥热,刚刚好。
      然而当几缕阳光调皮的透过马车抖动的帘幕涌进车厢内的时候,才知道,外面的十里春风,不及车厢里的人一抹笑容。
      这是一个显得很年轻的男人,一头卷发,精致的五官完美地拼和在一起,尤其是他的眼睛。或许一个人到了一定的年纪,眼睛不会像小孩子一样吸引人,但是他真的是个例外,或者说这还是一双孩子的眼睛,却又带着阅尽沧桑的洞达,仿如春水绿波,清澈而幽远,繁华落尽的纯真。见到他,心里总会无端想起一个美字,尽善矣,又尽美矣。此刻,他只是以手为枕,半靠在马车的厢壁上,长腿交叠,放在车厢里柔软的貂皮上,已经是一派的风流倜傥。
      他的这双手握过飞刀,握过狼毫,此刻却拿着一封信。确切地说,是一封挑战书。
      “李探花足下:素闻飞刀绝技,例无虚发,上官金虹不才,久慕英名,极盼小李探花进京一晤。”
      署名为上官金虹。
      他在年前冬至的那天围炉煮茶的时候接到这封挑战信,却在春分的时候才懒懒地收拾行装。他不喜欢在冬日杀人,冬日太过肃杀萧条,不然为什么都要将死囚“秋后问斩”?其实他不喜欢杀人,不管什么时候,若非上官金虹非要和他一决胜负,他万万不肯放弃去洛阳看牡丹的机会到京城来的。
      掀开帘幕,天空依旧是碧盈盈的,他却叹了口气,把帘幕放下,这样的天气却让他发慌,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再明澈幽远的天,也是紧紧地笼罩地面的,仿佛一个巨大的囚牢。
      在车厢里,还有一位坐在暗处的姑娘。她本应该是个很活泼的女孩子,此刻却安安静静地坐在车厢里,不吵不闹,时而朝那人所坐的地方看一眼,见他浮想联翩,才放心地转过头来,漂亮的大眼睛里却闪过一丝酸楚:你永远都是笑着的,却只当别人不知道你心里有多苦;永远都是一幅懒懒散散的样子,只当别人不知道你的心有多累。
      一路无言,当车外开始喧闹起来的时候,车里的两个人就知道已经进了京城了。
      又过了一会,马车停下,那姑娘终于对那男子说:“大哥,传甲找到客栈了,我们下去歇一歇。”
      “好。”
      店里的小二一向都特别殷勤,见有客上门,自然欢喜万分,更何况今日来的这三位,只看打扮,就不同凡响。
      店里的掌柜的拨着算盘:“三位是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
      “名字?”
      “李寻欢。”声音不大,温和有礼,也没有说错什么,却让原本喧嚣的客栈变得沉寂下来。正在喝酒吃饭的客人都停下筷子,打量着进来的几个人。
      “大哥,这李探花不是在山西李园吗,怎么到京城来了?”大厅中央的一身黑衣的人开始说话,大有旁若无人的架势。
      “贤弟有所不知,这兵器谱上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早在冬至的时候已经对小李飞刀下了战书,约定一决胜负,却不知为何暮春才到。”那位被称作大哥的人,一身锦袍,还张扬地绣着一只花喜鹊。
      “大哥,这可奇了怪了。”
      “怎么个奇怪法?”
      “小弟不明白,那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为何要找排第三的李探花较量。”
      “上官金虹年逾五十才坐了个第二,小李探花不到三十岁已经坐了第三,况且别人都说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现在论实力还真不好说。算了,两大高手的对决,本不是我们这些小喽啰能掺合地进去的,明哲保身就好,吃了饭,咱们就退房回去吧。”
      这兄弟俩一唱一和,直把李寻欢上京来的原因说了个大概,偏偏此刻大厅又没有声音,这番话立刻说得众人动退房的心思,一时间退房的声音此起彼伏。
      别人不知道这两人是谁,李寻欢不能不知道。这穿黑衣的人别号“丧门鸦”,这花衣服的人别号“报喜鹊”。这丧门鸦好的不灵坏的灵,这报喜鹊坏的不灵好的灵。别看这两兄弟武艺不行,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俩兄弟消息灵通着呢,平日为人刁钻古怪,却偏偏感叹李寻欢大仁大义,总喜欢给他帮个忙。李寻欢曾在追击当年为恶四方大盗的“搅离心”时受两人一路指点,他们如今说出这番话也不过是在京城撒个信儿,不至于李寻欢吃亏。
      李寻欢知道这两个鬼灵精想做什么,也不当面点出来,只微微地对这两人笑了笑,便与那大辫子的姑娘孙小红和那掌柜的一起去看房间了。
      客栈很大,前面的房间不过是给行人暂居之处,后面是个花园,其实说是个园林也不为过,东边一路长亭蔷薇开的正盛,走过来的这条路西侧一色的梧桐树,大都有二三十年的树龄了,其余梨树,槐树,芭蕉,海棠,点缀得当,几张石桌石凳也摆在阴凉处,周围几个院落,才是正经的给客人久住的上好房间,这客栈设计成这个样子也算风格独具了,怨不得传甲偏偏挑了这一家。
      “劳烦掌柜的了,李某在京叨扰的几日,打扰到掌柜的的生意了。”
      “哪里哪里,李探花能下榻到敝店是敝店的荣幸。”做生意最讲究人情练达,掌柜的早就听说过小李飞刀的大名,今日又见他如是说,就更加忙不迭地把人向天字号上房里让。
      到了屋里,小红把行礼安置下来,李寻欢暗暗打量着这上房的格局。
      花园布置得如此漂亮的客栈,房间自然不会太差。这上房面南朝北,布置得干净,东面两间厢房,家具一色的古朴雅致,更可喜的是西面单单放了一张看书写字的桌台,桌上一个花瓶,背后一张泼墨大画。
      “掌柜的,这天字号上房可是有两间?”
      “李公子说笑了,天地玄黄,这上房自是一间。不过不瞒李公子,这隔壁一间房是我们家主上平日打尖小住用的,规格相同,却是从不外租,不过我家主上性极喜静,不喜外人打搅。”
      “原来如此,多谢掌柜的费心了。”李寻欢笑着拱手。
      那掌柜的见李寻欢谦恭有礼,喜上眉梢,也就道了一声谢,小心地带上门,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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