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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命中邂逅 200 ...

  •   2004年高中毕业,我不顾父母的反对。一个背包,一把吉他,毅然决然地一路南下,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父母眼中一向乖顺的我,忽然的疯狂与张扬令他们难以接受。他们觉得趁暑假就该参加各种社会实践,而不是像个流浪歌手一样四处奔波。母亲甚至以跳楼威胁我,想强行将我留在家中。可禁锢久了的鸟儿都会向往自由,更何况是思想自由的我。
      最终,我还是成功地溜出了家门。当我在南下的火车上时,父母一定焦急地满世界寻找寻找我。他们一定寝食难安了,他们一定几近抓狂了。想起父母乌发中夹杂的银丝,我终于忍不住拨通了母亲的电话。
      “喂,妈,我在火……”还没等我讲完一句完整的话,母亲哭得嘶哑的声音将我打断。
      “佳人,你在哪里?你这不是要急死我和你爸吗!你说你从小大到都没出过远门,现在你一个人一声不吭跑那么远,你让我们怎么放得下心!”
      “哎呀!妈!我都多大的人了!我保证照顾好自己还不成吗!给我一个月,一个月之后我就回家!”怕母亲问得越多越担心,于是我一口气说完后就狠心地挂断了电话,接着果断地按下了关机键。
      我满脸兴奋地盯着窗外飞速后退的景物,等待我的将会是一场怎样的旅程?至少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昏睡了一路,终于在三十二小时后到达南城。我正准备好好犒劳长途旅程后疲惫的自己,却悲剧地发现上帝为我准备了一份绝对“惊喜”的礼物——手机和钱包不知在什么时候都被人顺走了。
      于是在气温三十六度的南城,我穿着被汗水浸湿的白衬衣,背着巨大的行李包,手提吉他,彷徨如迷失的孩童。身无分文的我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城市,如今真该成为流浪歌手了吧。我在火车站的出站口找了个角落坐下,拿起吉他兀自弹唱。
      不一会儿,我的周围便站满了围观的人群,不少人将钱放在我脚边后又退到一旁默默地看着。我当时真的以为是自己弹唱太完美才吸引了如此多的人。
      直到后来,那个人告诉我,并不是我歌声有多出彩,只是因为人太美罢了——白衬衣,高马尾,精致的五官,高挑的身材,这绝对是不可多得的美好。
      郑谦就是在我那样落魄的情况下遇见了我。可那时我还对他一无所知,甚至没有注意到他就出现在人群之中。
      2004年夏天的南城,33岁的郑谦,遇见了18岁的宋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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