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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入他乡逢故人 ...

  •   己未年,暮春。锦官城。

      瞿家的丧事终于草草告一段落,府门上高悬了七年之久的“探花及第”的牌匾如今也缀上了两道白绫。

      一家之主瞿清浅的头七刚过,瞿家便生了变故。

      一身素白孝服的贺兰雪在瞿家祠堂里跪了足足两天两夜,滴米未进,滴水未沾。

      “二嫂,你就把哥哥的遗言告诉大嫂吧……哥哥若在世,也万万见不得你为了帮他保守秘密而受这般苦啊……”瞿秋芙含泪劝道。

      贺兰雪摇了摇头,瘦削的身板依旧挺直:“这个秘密,不仅我不能说,你也不能说。小妹,帮我一把,我今晚打算偷偷地走……”

      瞿秋芙素来了解她这位二嫂说一不二的脾性,深知多劝无益,可还是忍不住拽了拽贺兰雪的袖子,担忧道:“哥哥要你找的,可是当朝的礼部侍郎啊……就算你能逃出瞿府赶到京城,又怎么见得到如此的大人物?”

      “只能赌一把了。”贺兰雪道,“赌这位南公瑾大人对你哥哥的情分。”

      “好。”瞿秋芙动容道,“嫂嫂,我帮你!确定好了就在今晚出发么?”

      贺兰雪坚定地点了点头道:“是,就今晚。”

      “让我来看看,究竟是多不守妇道、多忘恩负义的卑鄙小人才会在夫君尸骨未寒之时就迫不及待地奔逃到别处去找下家?”

      两人转头一看,原来是瞿家大嫂文玉华。

      长嫂如母。往上数四代,瞿家男丁没有一个活过而立之年的,瞿清浅的父兄亦不例外。双亲与长兄纷纷撒手人寰后,大嫂文玉华含辛茹苦养大了瞿清浅,又供他读书考功名,因而瞿清浅生前最敬爱的便是她。

      瞿清浅一走,瞿家这一脉便只剩下一屋子女眷苦苦支撑,文玉华自然而然成了当家的。贺兰雪正是因为不肯同她交代瞿清浅的遗言才被罚跪在祠堂。

      “大嫂,二嫂她正是为了哥哥才……”

      “别说了!”贺兰雪一口打断了欲为她辩解的瞿秋芙。

      “芙儿!你是我瞿家的人,怎么也要替这个贱妇圆谎?”文玉华厉声责问道。

      “大嫂!”瞿秋芙见当家主母这么误会贺兰雪,心中很是急切,可苦主又偏偏不让她透露半点实情,向来心直口快的她不禁又急又恼。

      贺兰雪手扶地面缓缓站了起来,晃了几下方才立稳当。她自小习武,马背上长大,体力自是极强。若是换做旁人不吃不喝挨上两夜,估计早就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

      “大嫂,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我此行乃是为了完成清浅的遗愿。你若拦我,才是罔顾他的意思。”贺兰雪的双眼直视着文玉华,掷地有声道。

      文玉华一脸怀疑之色,上下打量了贺兰雪一番,方道:“阿浅临终前就只有你一个人在场,可你对他的遗言三缄其口,要我怎么相信?”

      “能说的我都说了,还请大嫂不要拦着弟妇去帮阿浅完成遗愿。”贺兰雪冷冷看着文玉华,耐心已然消耗殆尽。

      文玉华从鼻子里轻哼了一声。眼前这瘦如竹竿、毫无姿色可言的女子自从嫁进瞿家,就从没有一天尽到过一个媳妇的责任。烹饪女红一样都不会,更罔论做到德言容功了。可即便是这样,瞿清浅还一直护着她,由着她像一匹脱了缰的野马不受任何规矩的管束。文玉华只是没有想到,瞿清浅这棵给予她庇荫的大树倒下了之后她却还敢冲撞于自己,故而大为光火。

      “要走,可以。只是你若走了,就休想再回来。我会把‘贺兰雪’这三个字从我们瞿家的族谱里一笔一笔地划掉。”

      “大嫂请便吧。”

      说罢,贺兰雪头也不回地走了。

      瞿秋芙望着那个渐渐远去的背影,生怕她随时会倒下。

      “大嫂,当真要如此么……”

      文玉华鄙夷道:“我这样待她已是极客气的了。寻常人家的媳妇,哪有同她一样这般目空一切的?”

      瞿秋芙摇头道:“可惜哥哥他……哪是什么‘寻常人’呐……”

      ******

      人言蜀道古来难,此话不假。

      仅仅为了出四川地界,贺兰雪就花了不少功夫。待她马不停蹄赶到京城,已是一个多月以后。

      她性情本就倔强,奈何动身前又遇上文玉华那番为难,一气之下,便只牵了一匹枣红色的矮马上路。那匹毛色不纯的老马是瞿清浅生前赠与她的礼物。除此之外,贺兰雪身上再没有一样东西是瞿家的。

      贺兰雪幼年生于征战之地,自那时起便养成了出门扮作男装的习惯。

      年少时常年的变装早已将她身上的女子气息打磨了去。古人言: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可是贺兰雪的双眸中,温和柔软却是一种极其罕见的色彩,如同蜀地的晴天那般鲜有。毋庸讳言,她委实生得过于硬朗了。

      贺兰雪虽瘦,可个头并不低。束起发,穿上长衫与靴子,根本不会有人对她产生任何怀疑。此刻的她,活脱脱一副只身进京闯荡的穷小子模样,牵着矮马在繁华的市井中游走。

      她曾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再次踏上这片土地了。

      这里是整个富庶强大王朝的腹心要地,一年前,却也险些成为了她的葬身之处。那时若非瞿清浅出手相救,恐怕她早已化作了那个人手上的无数亡魂之一了。为了报恩,她帮着瞿清浅上演了一出有名无实的“婚姻”戏码。而如今,她居然又来到了这个是非之地,只为找一个叫南公瑾的人。那个人,是瞿清浅临终前唯一的挂念。

      这一点都不出乎贺兰雪的意料。她从没奢望过“夫君”临终前挂念的是她。一来,他们本就不是真正的伉俪;二来,瞿清浅压根不喜欢女人。

      “南公瑾,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贺兰雪满脑袋都是这个名字。她身上装有一封信和一只锦囊,皆是瞿清浅嘱咐她一定要亲自交到南公瑾手上的。

      南公瑾此人是当朝礼部侍郎,亦是开国以来最年轻的内阁官员。能进入内阁,非但要位高权重,亦需人情练达。南公瑾既然能在宦海浮沉中游刃有余,想必年纪不小。纵使是“最年轻”,大抵也得有四五十岁了。

      可仔细一琢磨,贺兰雪又觉得有哪里不对。

      “都让开!都让开!莫要冲撞了郑公子的车驾!”

      只见一高头大马从她身边呼啸而过,同她的老马相比,简直是贵族见了乞丐。

      “闹市纵马,谁这般胆大?”她在心中默默叹道。

      前面开道的人刚走不久,紧接着便跟来了两辆极尽豪奢的马车。她甚至能感受到车轮倾轧过道路中央之时,一阵不小的风呼啸而过。

      马车侧面的帘子微微被风掀起,展露出车中人的侧脸。

      贺兰雪倒吸一口冷气——是他!

      她永远不会记错那张脸。

      无数往昔的画面历历在目,扑面而来……

      “刘廷钰,你别过来……别过来……”贺兰雪双手抱头,喃喃自语道。

      时隔一年,贺兰雪看到有关于他的一切,还是会被凌迟般的痛苦席卷周身,像一个已经在滚滚激流中得救过一次的人再度被抛入水中,面临着曾经那样快要被溺死的危险。

      贺兰雪脑中一片空白,手足无措地跌进了身后的酒肆里。

      纵使她是提起红缨枪就能与好几个乡野莽夫缠斗得胜的狠角色,可见了那张酷肖刘廷钰的侧脸,还是会化身为三窟被填平的狡兔,慌忙找寻着避身之所。

      这间酒肆处处被花灯点缀,却又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晦暗之感。

      呆立了半晌,贺兰雪才反应过来——这不是一般的酒肆,而是烟花之地。然而并没有人注意到有个穿着灰白破布长衫的年轻人闯了进来。大家皆在各忙各的,好似在筹备着什么。

      “来人呀,我受郑公子之托前来。”一男子朗声喝到。几个小厮和管事的婆子被唤了出来。

      原来他竟也要来此!

      贺兰雪听闻“郑公子”这三个字,心中大惑——那个人明明就是当今的太子爷刘廷钰,他们怎地都唤他作“郑公子”?难不成是她认错了?不,不可能。刘廷钰就是化成灰她也不会认错。

      她转身跑上了小二楼,一颗砰砰乱跳的心不住地撞击着胸腔。

      楼下那“郑公子”的手下却不巧瞥见了她,对一旁的管事婆子傲慢道:“郑公子眼皮子底下怎么容得的这种寒酸东西?还不快赶他出去?你们百花楼的人可真会办事……”

      贺兰雪一惊。她迅速推开临近的包厢门,不由分说躲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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