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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相亲 ...

  •   白色为主调的病房里,散发着消毒水的味道。凌芊挺不喜欢这种味道的,小时候经常生病,一闻到这种味道就条件反射地觉得要打针,心里毛毛的。婕云躺在病床上挂瓶,百无聊赖,跟凌芊聊着天。
      不一会儿,几个医生来巡房,凌芊抬眼一看,古以笙的身后跟着几个实习医生和护士,一个实习医生来看婕云正在挂的药水,然后在纸上记录着什么。古以笙看见她们,走了过来,几个实习医生正要跟过来,他就对他们轻声说了什么,他们就各自散开观察其他病人了。
      古以笙看了一眼药水的剩余量,然后问:“感觉怎么样?”
      “好很多了,谢谢医生。”婕云点点头。
      “晚上可不可以陪夜的?”凌芊不放心妹妹一个人留在医院,打算今晚也留下来。
      “像她这种情况,家属是不能陪夜的。”古以笙双手背在身后,转向凌芊,“一般有动过手术的才可以。”
      “这样啊……”凌芊轻叹口气。
      “姐,你这么想陪夜,就送我去挨一刀,这样你就可以留下来了!”婕云拉拉凌芊的手,一脸正气,貌似作出很大牺牲的样子。
      “那么医生,把她的肚子破开放一个西瓜进去吧。”凌芊用手指捅了一下婕云的肚子。
      古以笙一笑,“只是在医院睡一觉,不会有什么事,恢复得比较好的话,明天就可以出院了。为了陪夜放一个西瓜进去,有点得不偿失。”
      凌芊还有点不甘心,抬眼望着古以笙,好像希望他能看在邻居的面子上通融一下。
      古以笙想了一会儿,用下巴指了一下窗外,“那边的超市有卖西瓜。”
      “哈哈哈……”婕云忍不住大笑起来,结果因为胃痛又缩成一团。
      “活该。”凌芊白了她一眼。
      古以笙上前探视了一番,“不要有过激的情绪起伏,另外,家属可以在这里呆到六点半。”说完,就转身走了。
      确定婕云没有什么事之后,凌芊六点半离开医院,步行回家。路过一个看上去干净且舒服的简餐店,她想,干脆吃完饭再回去好了,于是进去叫了一份咖喱鸡饭。虽然过了下班时间,店里的人仍很多,凌芊在角落找到一张唯一空着的桌子坐下了,环视店内装修,以橙色为主色调,还贴了许多张美食的图片。等了几分钟,餐点送了上来。凌芊尝了尝味道,觉得还不错,比她自己做的咖喱鸡好吃一点……
      “不介意我坐这儿吧?”一个貌似熟悉的声音,正在喝汤的凌芊差一点没呛到。她抬头,看见了古以笙。“没关系,请坐吧。”她下意识地看看旁边,其他桌子确实没有几个空位。“你……刚下班?”她觉得医院不可能这么晚下班啊。
      “我今天值班,下来吃个饭还回医院。”凌芊才看清楚,古以笙脱掉白大褂之后就没那种医生的光环了(她总是觉得医生头上有个发光的圈)。他坐下以后,抽了张纸巾,很细心地擦着桌子——医生多多少少有一点洁癖。
      他该不是随身还带着一瓶消毒水吧?凌芊冒出一个想法。唉,管他那么多!
      “我上次……”古以笙开口了。
      该不是要提捡胸罩的事吧?男人都是同样低俗的。凌芊竖着耳朵等着他说下去。
      “看见你站在书店门口说牵着猫逃跑新书的海报……”古以笙善意地盯着她,“你有看她的书?”
      “牵着猫……”凌芊迟疑了一下,点点头,“有看,经常看……很熟悉。”何止是看,那就是我写的……“你觉得怎么样?”
      “不错。”简单两个字就给概括了。
      凌芊想起以前自己给别人看小说之后都会缠着对方问个不停,最经典的行为是逼着一同学写了三千字的读后感给她,最可喜的成就是一好友自动写了一篇读后感给她——那个好友就是小琼。现在呢,她把邮箱标在每本书的后面,读者会给她发读后感,她读得不亦乐乎,开心得不得了。
      “具体呢?”恶习改不了,凌芊开始问古以笙感想了。
      “感觉不错。”四个字。
      跟理科生交流起来真是困难啊……凌芊放弃了自己想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念头,安静地吃饭。去超市买一瓶咖喱粉和鸡翅,这周末也做一次咖喱鸡吃……凌芊的心里跃跃欲试,以前试着做了一次,汤汁浓了一点,这次一定要比上次做得更好!
      一顿饭将近吃完的时候,古以笙扫了一眼凌芊的餐盘,“你挑食哦……”
      凌芊毫不在意地回答:“我不爱吃胡萝卜。”
      “哦。”他没有长篇大论说什么胡萝卜里有什么什么元素,而是认真地说:“刚才碰见一个内科医生,问他低血压的人怎么食物调养,他告诉我个方子。”
      凌芊有点惊讶地眨眨眼。
      “用红枣、栗子跟鸡一起炖,效果不错……”
      凌芊像个学生一样点点头,寻思着把咖喱鸡的计划改成红枣、栗子炖鸡好了。“谢谢你,我一定试试。”人家都说到这份上了,她如果不照做,就有点太顽劣了,毕竟身体是自己的。
      “不谢,我先回医院了,再见。”他扬扬手,自觉收起餐盘。
      凌芊撇了一眼他的餐盘,发现……他也不吃胡萝卜。怪不得他没有长篇大论,原来医生也不是什么都会吃的呀。

      凌芊在接到进德中学面试通过的消息,并被要求讲一堂课——十有八九是能去进德中学工作了。她讲课的时候很是认真,认真得跟高考一样,夸张一点,她把自己四年学到的东西几乎都贡献出来了。
      终于,她获得了在进德中学教书的机会,她——成了一个老师。接下来的一个月,她最大的收获就是——她的生活变得跟学生时代一样有规律,但是,小说却难产了,编辑像怨妇一样催稿,她挤出时间构思、写作、构思、写作,就像个机器人。不过,这样的生活还挺充实的。
      然而,最让她恐惧的一天来到了——她被父母安排着去相亲了。
      相亲前,她跟要好的几个朋友说了,得到大家一致的嘲笑,还帮她出了各种馊主意,只不过……一个都不能用!
      穿着黑色长袖T恤,淡色牛仔裤,运动鞋,背着个条纹斜挎包,凌芊像个还在读书的学生一样,走在街道上。一阵秋风吹来,树上的叶子被吹得“哗哗”响,地上的树影也随着曼舞。凌芊忽然想起一个诗句:在这个世上秋已深了,该得到的尚未得到,该丧失的早已丧失。这几年,她究竟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她也说不清楚,她的心变懒了,在逃避,因为怕被伤害,写小说究竟是在麻痹别人还是在麻痹自己,这一刻她发现应该是后者。她一个人活得更自在些……
      不知不觉已走到了约见的咖啡馆,透过玻璃墙,她看见一个穿着黑色衬衫的男人坐在一个靠窗的双人座上,头发整齐地向后梳,让她感觉他很成熟——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可事实就是,那就是她要相亲的对象。她慢吞吞地走进去,觉得自己跟他的打扮一点也不相配。她勉强自己微笑着,坐在了那个男人的对面。
      “你好,我是陆禹城。”对方微欠欠身。
      “你好。”她不想跟这个男人交往,错,是不想跟任何男人交往。凌芊冷漠地打量着他,同样的,对方也在打量着她,一小段时间里,他们没有任何交谈。直觉上,她对他没有任何好感,并不是说他这个人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是因为……感觉这东西,就是这么奇怪。
      “在哪里高就?”陆禹城好像很随性的样子,一会儿后就适应了这气氛,马上开口打破沉默。
      “进德中学。”
      “那是个不错的私立学校啊……女孩子当老师好,工作轻松,还有寒暑假,不像我们,你们在放假的时候我们还在上班呢。”陆禹城似乎是个很健谈的人。
      凌芊点了一杯伯爵红茶,耐心听他讲话。他找各种话题试图跟她聊天,但是她的反映仍然很淡漠,可以说,他们根本说不到一起去。其实凌芊也是很健谈的人,只要她想聊天,都可以与对方聊得很愉快。但是,她现在没有兴趣聊天。
      “你很文静呢,我觉得。”陆禹城把她的冷漠理解成了“文静”,不知道是他的可悲还是凌芊的可悲。
      “呵呵。”凌芊浅浅一笑。她看着陆禹城找各种话题和她攀谈的时候,她好像在他身上看见了几年前的自己——为了和自己喜欢的人交流,拼命去了解对方感兴趣的东西,以便有话题可以聊下去,即使那根本不是自己感兴趣的事物。她忽然有点同情当时的自己了,以现在的自己看来,当时的她简直是另一个人。现在呢,风水轮流转,轮到别人找话题跟她交流了……真讽刺啊。
      “你会做饭吗?”
      “不会,以后也不想学。”其实,她会。她很无奈地,为什么陆禹城总是勾起她以前不好的回忆——她又回想起自己周末跑去男朋友家为他做饭的事……她一个从未做过家务事的大小姐像保姆一样照顾一个男人,洗衣服、打扫房间,还在一个月内自学了各种菜肴的烹饪法。她再也不愿意想起自己为什么会做饭,所以,干脆否认自己会。她越来越觉得以前的自己爱得很卑微,只要那个人高兴,她什么都愿意做,甚至还把生活费拿给他用。可是,结果呢?分手很久后她才发现,他接近她的唯一目的就是想让她一个那时在读中文系的人帮他写论文,她后来的转系,多多少少是受了这件事的影响。她明白了,当一个男人有目的地接近一个女人时,她的任何努力、任何优点还不如她的利用价值来得珍贵。
      她忽然感到很疲倦,她又一次发觉到自己以前不堪的爱情,仿佛又被伤害过一次一样。 “该得到的尚未得到,该丧失的早已丧失”——忽然,她又一次想起那句诗——她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爱情,却失去了再获得爱情的希冀。
      凌芊回过神来,发现陆禹城的手在自己眼前晃了晃。“想什么呢?入迷成这样。”陆禹城叹口气,向后耙耙头发。凌芊甩甩头,逼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继续假装有兴趣地听着陆禹城讲他的工作、他的志向和未来规划——这些恰是她最不喜欢谈论的。她讨厌那些把志向挂在嘴边而根本不见行动的人,更讨厌那些为了一个不合实际的梦想而不择手段的人,她不明白,人为什么总是热衷于把别人踩在脚下,还要美名曰“出人头地”。说到底就是虚荣,还有虚伪。
      谈到最后,都快吃晚饭了,凌芊依旧是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她本以为这场相亲也就这么结束了,谁知,陆禹城要了她的手机号,一副对她颇为满意的样子。她迷惑了,她的表现有够烂了,怎么他还不识趣地放弃?
      凌芊没有意识到,男人的另外一种虚荣的情绪就叫征服。

      一个大好周末,就被这无聊的相亲给破坏了。凌芊提着从超市买来的几棵青菜和排骨,准备回家煮粥,7点多了都。
      上楼的时候,三楼的周阿姨跟她打招呼。她已经渐渐和楼里的几个邻居熟了起来,周阿姨上初中的儿子和其他几家的孩子一个星期到她家补一次作文或是地理——上班、补课、写作,这就是她的生活那么充实的原因,人忙一点好,忙一点就不会有时间想其他的东西。
      “吃过饭没?”中国人经典的打招呼方式。
      “还没呢。”凌芊笑笑。
      “这么晚还没吃啊?”周阿姨和她并肩走着。
      “我一逛超市就忘记时间了。阿姨,您家不是在三楼吗?”这里都是四楼了,她怎么还不停下呢?
      “我去找古医生,今天他没上班。”
      “哦,是因为您父亲的病吗?”凌芊有听周阿姨说过,她父亲好像得了严重的胃病刚好就在医大附属医院住院。
      “是啊。”周阿姨是个热心的人,自从和凌芊认识之后就很照顾她,家里做了好吃的糖醋排骨还会送一碗给她吃,因此凌芊跟她很是熟悉。“原来以为是胃溃疡,后来被查出来是贲门癌,这不,下星期开刀,胃切除手术,要切掉整个胃。”
      凌芊很惊讶地张张嘴,心想,居然要切掉整个胃,那以后吃了东西装在哪里呀?“是古医生做手术?”
      “古医生是其中一个,主要是他们主任医师做。”周阿姨露出一种很复杂的表情,压低了声音说:“他刚好住在楼上,今天我先来打点打点,后天我还得去找那个主任医师……”
      凌芊一时有点糊涂,不知道她说的“打点打点”是什么意思,忽然,她顿悟了,心里马上像被大石头堵着一样。“打点打点”的意思恐怕就是“送红包”吧!早就听说过一句话“现如今割个阑尾都要给医生送点钱,否则就故意留块纱布在你肚子里”。唉,她早该明白,现在的医院已经不那么纯洁了……
      “他会收?”凌芊的眼中出现了一道鄙夷。
      “唉,他就是不收,我们也得给,这是规矩。你呀,还年轻,以后就会知道的。”周阿姨的声音几乎成了耳语,“他收下,我们才能安心啊……”
      也许,这就是现实……凌芊暗自叹口气。看着周阿姨敲了敲古以笙的门,一会儿后古以笙就把门打开了,虽然很客气,脸上却是一副早就知道周阿姨要来送红包的表情,让凌芊觉得很反感,甚至恶心。古以笙看见站在周阿姨身后的她,礼貌地点点头,凌芊理都没理,假装没有看见地继续上楼梯。
      她以为古以笙是个好医生,现在发现他不是,至少在人品上不是。又是一个没人品的男人,真让人讨厌。
      中午还剩了大半碗饭,刚好用来煮粥,正当凌芊在厨房里为自己的晚饭奋斗之时,手机的音乐响了起来,是一条从陌生号码发来的信息。凌芊一看,居然是陆禹城,短信是这么说的:“我对你感觉很好,希望可以有进一步相处的机会。下星期同一时间地点,不见不散。”凌芊皱着眉头,有点咬牙切齿地想,你算什么东西,也不问我愿不愿意跟你再见面就私自命令我去见你!她握着手机,手心都出汗了,她很想编辑一条类似于“见你个大头鬼”这样的信息回给陆禹城,但最终忍住了。她把手机扔在沙发上,继续煮她的粥。
      一碗香喷喷的排骨粥放在眼前,凌芊大笑三声,是啊,应该感谢以前的那个混蛋,让她获得可以独立生活的能力,至少,可以做出饭菜使自己不会饿死。打开笔记本,在土豆网上搜了《顺风妇产科》来看——这部很老的韩国家庭喜剧真是白看不厌,从初中到现在看了不下十遍。正当她粥吃到一半,《顺风妇产科》看到一半的时候,居然……停电了!
      不会吧?凌芊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呆呆看着笔记本的屏幕,因为有内置电池,笔记本还有电,《顺风妇产科》也仍然在继续,只是电灯灭了,只剩屏幕在发着根本不起照明作用的光。
      手机铃声又忽然响起,凌芊吓了一跳,忙去摸手机,一看来电显示,这个号码……接起来之后,她后悔了,因为,打来电话的正是陆禹城。他怎么这么烦啊……
      “不知道我刚才的信息是不是很冒昧……”陆禹城倒是十分谦虚。
      “哪里,我刚才有点事,所以……”凌芊陪笑着,心中大骂自己没有勇气回答“是”,或者直接把电话挂掉——的确,她没有勇气。
      “那么你的回答是?”真是不依不饶的,男人的脸皮在这种时候总是如此之厚。
      “我不知道那时候有没有空,很抱歉。”到时候有空也说没空!
      “那么以后再约了?”陆禹城一点也没有要退缩的意思,仿佛抓着她就不想放开了,凌芊最怕遇见这样的情况,可是偏偏就被她遇上了。
      “好的。”凌芊很不情愿地说。
      “对了,你的QQ是多少?我们可以在网上联系。”
      凌芊简直就想把手机电池拆了!居然还想要QQ?!她假装合作地把自己不常用的那个QQ号报了上去,然后就挂了电话。
      她发了一会儿呆,对这样的自己很是无奈,她不知道自己何时才会打消对男人的偏见。在黑暗中,她回想起高中时候和同桌共同喜欢一个男生,那个时候真是搞笑极了,她们俩还一起去跟踪他,看看他家住在哪里。这么多年后才发现,那根本不是喜欢,是一种对偶像的崇拜心理,而现在,她连这样的心理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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