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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里 谢你不爱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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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表里,万物如星。我挥一挥衣袖,拍死了成千上万的贱人,包括我自己。
——表里。
1
认识萧何那一年,我十二岁。
那个时候,我们全家还住在不开化的小城,网管只认钱不认人,连像我这样长得那么未成年人的小学生都能被放进网吧,简直丧心病狂。
那个箍了一口钢板牙的小年轻剃了个刺猬头,仿佛要扎破天,一脸贱笑的模样是真的对不起这个名字。
他从隔了个座的椅子上探过了一个头,拍我的肩:“小姑娘,借点钱?”
他问完,侧了一下头,灯光刚好打到他俊秀的侧脸上。偏巧作为一个天真不知世事又正处在中二期言情控的十二岁小姑娘,我是第一次背着全家来熬通宵,兜里揣了一大把十元的人民币,倒是很合他的意。
于是我歪一歪头,预备甜笑一下蒙混过关——寒光凛凛的尖头水果刀抵到我的
下眼帘,沸腾的少女心被倏忽冻成了一坨冰碴子。
最后我很上道地起身:“大哥,你上我这台吧,我包了一天一夜。”
不过等我后来晓得那是把漆得很逼真的玩具刀时,已经觉得真假都无所谓了。
离开网吧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那小年轻。
他十指如飞,控位键啪啪啪响个不停,连眼角余光都没留给恩人一个,一脸癫狂。
我心说:可惜了了,这样的人,不打光棍根本对不起劳苦大众。
2
第二次见他,是在同一个网管坐台的同一家网吧,同一种情况。
他握着那把玩具刀站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彻底理解了为什么老师说网吧不安全。
他遇见我的时候不对。
我第一次生理期,家里两个不着调的浪子正打算劳燕分飞,叛逆被我硬生生拉到了一排排名人名言里当标签。
人年少的时候,总有段时间大多会觉得非主流酷得要命,拼了命地要去装酷,长大以后呢,就被自己这些酷给蠢哭了。
但是我得诚实地说:有些事情呢,酷得也很有品味。
比如在他睁着一双兔子眼状若癫狂地盯着我时,酷劲上头的我愤怒地掀了椅子,周围的一圈椅子就遵循了多诺米效应,顺利吸引了四面八方的眼光:
“你怎么次次都找我?!”
四周的人看着我们,盛怒中的我倒是不在乎,他颇有点尴尬,收起刀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一遭。
其实两次见面时间相隔不过两天,他却仿佛到了这时才认出我似的,咬着钢牙,撑住那口呵出来的网吧里公共厕所的臭气:“少废话!给钱!”
我冷笑了一声,愣是用150的身高将他一个170的大小伙子的气势压了下来。
“我今天把话撂这儿,”一脚蹬开碍事的椅子扫除逃跑障碍物,我双手叉腰,把我家那个老娘们儿骂街的架势学了个十成十,对着他的耳朵大喊:“老娘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跟萧何混熟了以后,我也问过他,当时感觉如何,有没有被我震住。
他正在使用自己那没剩几点的智商努力要把板是板轮是轮的滑板车拼好,闻言头也没抬:
“没啊。我当时就是有点奇怪,觉得两天就能给人变个性,也是吓人。把502递给我。”
——一瓶502没有一滴落到滑板上,全沁进了他那头乱草般的头发里,最后他是咨询着医生给剃了个光头才得到解决。
然而事实上他说的的确是实话。
网吧冷白色的灯光打到他苍青色的皮肤上,俊秀的脸上略微浮现了一点茫然,他点了下头:“哦。”说完可能还觉得就那么敷衍了我有点不大礼貌,补充道:“那你坐吧,我去找别人。”
“……”
语毕,他人还真的摇摇晃晃地转身朝其他地方走了。
我看着他鸭子般的背影思考了两秒钟,追上去:“你做我男朋友吧。”
那句话好像终于把他震得清醒了一点,他呆呆地张开嘴:“啊?”
3
我本人其实一点不萌一见钟情这个梗,而且我敢肯定地说:萧何这货没有让我再见倾心的资本。
之所以找上他,不过是因为我和家里两个活宝进行拉锯战的这个关键时刻他出现得时机合适而已。
于是之后因为这个错误的决定生出的种种无端孽缘,也不过是世间种种之中,贱人自作的那一种。
让我们说回这个时候。
在我的聪明才智和犀利口才的双重夹击之下,萧何临时找到的理由都不堪一击,最终他只能丢盔弃甲,纵身跃入了我这个火坑……不,潜力股的涨停板里。
然后出于好学生和坏学生搅和在一起后的偶然中的必然,我们这个恋爱谈得好像还挺轰轰烈烈,人尽皆知。
我家老头听到风声以后,多少年前就不知道教室门朝哪儿开的老男人特别淡定地走到萧何教室,特别淡定地问我——似乎他还是在家里征询我意见一样,民主非常:闺女,我跟你妈已经离了。你跟谁?
我正逼着萧何写作业,听他说完这句废话,理所当然地把萧何一掌推到他面前,比他更淡定:“每个月一人一千,我跟我男朋友一起过日子。”
萧何茫然地抬起头,眼神极其无辜。
老头儿忧郁地看着他那间歇性二十一三体综合征发作的傻样,半晌,憋了句:
“你可要想清楚。我们泱泱大国,女孩儿向来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
我耸耸肩,表示:who care?
斜瞥了眼教室门口的一片艳红裙角,我更大声地公布:“我就是跟鸡狗过,也不过每天鸡飞狗跳的日子!”
掷地有声。
老头拂袖而去,我也再没在教室门口见到过裙角的主人。
4
命运就是个磨人的小妖精,她拿纱巾勾着你,结果你真一扯开,才发现纱巾后面,还是条纱巾。
总而言之,这玩意儿就是个开纱巾厂的。
就像我本打算初中一毕业就和萧何同学把干柴燃成烈火,再去外地开个夫妻店黑遍天下无敌手,而萧何却忧伤地对我说:“姑娘,我虽然辍学了,可现在还悔着呢。咱们,就这样?”
虽然很不想承认,可那个时候,我是真心喜欢这王八蛋。
他小的时候想当医生,但他妈是病死的,酒鬼亲爹被车撞死,十几万的赔偿金下来也被七大姑八大姨给洗劫得毛都不剩一根,比强盗进屋更惨烈。
我义愤填膺:“那你就天天敲诈上网,一点儿不反抗?!”
他诧异地伸出瘦弱的胳膊,看向我:“这还能反抗?”
“……”我讪讪地说:“不能。”
现在想起来,倘若我当时没有不明就里地一头栽进那所谓的“爱情”,或者在进去之后好好用用脑子,就会发现同样是被命运强/奸,但在此番境地下不说反过来强/奸命运,就是日后控告成功的也不在少数。
由此可知,此渣滓其实并非先天装备不给力,实属后天软件上不去。
不过经他这番劝解,我也发现做人还是要理智一些的好,于是老老实实地读书去了。
只是他得万幸我有晕血症状,否则此人后来也免不了被手术刀捅死的命运。
最后我们共同决定:我返回校园,他去应征网管收钱。
5
人生这种事,总要生了一回人才知道——所以直到现在,我也不怎么明了。
在高三年初,这个混账带着一个比我稍微更加明白人生一些的女人到我面前,情真意切地虚伪愧疚:“对不起,我从来没有爱过你,我只是一直把你当小妹妹。”
“……”
我抄起扫帚,什么都没说,一阵乱棍将他们打了出去。
——你见过哪个“哥哥”,会跟“妹妹”当了六年男女朋友?
当我和你一样智障吗?!
至于那天我到底有没有哭,又想了什么,记忆里一片空白。
一直到高中毕业,收到了某名校通知书,我才又去找了一次萧何的现任女友。
我是真心实意地替她分析着情况:“你看,你初中毕业,现在年纪又这么大了,长相呢,不仅不能为你加分,也还得倒扣几十分。这样霸着他,就算别人不说,你自己没点自觉吗?我也不相信所有人都能忍受半夜一开灯,看到自己丈夫比自己还漂亮的。你觉得呢?”
这个大我好几岁的老姑娘盯着我,涨红了脸。
我还没来得及露出笑容继续循循善诱呢,萧何的声音就出现了:
“表里。”
他就像初见一样把我上上下下、从头到脚地打量,目光像撒了盐的剜骨刀。
他说:“你知道我最讨厌你什么吗?怎么会有你这么刻薄的女人。”
他的神情十足十地疲惫。
“别再来了,我不想再看到你。”
可我这么刻薄,你从前怎么不说呢?
爱情这件事,从生物学来讲,简单得很——通过对感受器的接触产生神经冲动,神经冲动再经过传入神经元内外膜的电荷正负反转传导到神经中枢,最后到达效应器的神经突触,刺激释放多巴胺或其它神经递质,达到喜悦或悲伤的效果;从唯心主义的立场来说,那就要莫测得多了,简称:鬼迷心窍。
所以我们被鬼迷住的时候,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撤了那层云雾,萧何就说——你这么刻薄。而我还被鬼迷着,就找了一个恰好同样瞎了眼喜欢上萧何的小女朋友的一个猪队友不断折腾这段坎坷的“爱情”。
最终猪队友在两个人真诚的感化之下,检举了我俩的种种恶行,把我俩狠狠打醒了。
——女主和男主HE,男配女配同时炮灰,THE END.
6
“后来呢?”老板娘问她,有点讶异:“后来你们就那么改邪归正了?”
“……”表里提起包,甩甩头发,起身:“我男朋友来接我了。”
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坐在加长林肯里的帅哥正在微笑着向她们招手。
老板娘在那一瞬间觉得:嫉妒,真是再正常不过的一种情绪。
蹬着高跟鞋的美艳女子提着包走远:
“后来啊……”
后来,被嫌弃的男配就喜欢上了女配。
阳光穿透云层,遍撒城市。
山河表里,不会因人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