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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 8 章 ...

  •   生活照常在运行,努力工作,但离升职永远有一步之遥。
      公司在年底提拔了一批人当作最好的新年礼物,名单里面没有我。
      同事说:“怎么可能?你这么努力。”语气有的惋惜有的尖酸。
      我淡淡微笑,心里不是不介意的。
      放年终假前,新上司单独派了我一个红包,数量接近五位数,不可谓不丰厚。看得出,他是真心赏识我的,所以突破常规给我这种逾级的奖励。
      于是转悲为喜。我一向重实利。如果评我一个优秀员工不如多发我几张人民币。
      打电话想找林菁出来庆祝,电话里她的声音异常单薄:“我在医院。”
      我飞速打的赶往医院。
      林菁坐在病床上,脸色和床单的颜色接近,眼边嘴角是浅浅的倔强细纹。扶她起身时我不禁吓了一跳,平时看来十分丰盈的她如今纤腰真的是盈盈一握,触手都是硌手的骨头。才两个月没见到她而已。
      没寒暄几句,医生推门而入,语气冰冷:“你男朋友还没来?这种手术是不可以拖的。”
      林菁顿时花容惨淡。
      我识趣地不多问,奔出去追住那医生细细打听。
      只听得他说了“宫外孕”三个字,我顿觉天旋地转,要扶住墙壁才能不倒下去。
      冷静了几分钟才勉强挤出一脸笑容去面对林菁。
      我说:“给他打电话。”
      她摇头:“要来的话早就来了。”
      我急出一头的汗,口不择言:“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你从十七岁恋爱,阅男无数,怎么栽在这么一个人手里。”
      她拿纸巾给我擦汗,安慰我:“别着急,很小的一个手术而已。”
      我暴跳如雷:“你以为只是搞个无痛人流那么简单,搞不好就要学习林黛玉魂归离恨天了。”
      林菁皱眉,轻轻喝住我:“别胡说。”不怒自威。
      我顿觉失态,双手紧握住一个纸水杯,连水溢出也不自觉。
      林菁拨开我额前的碎发,轻轻说:“欢颜,我以为你是理解我的。没有什么人迫害我,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她叹口气:“你可以说我下贱,但是欢颜,难道你不明白我吗?”
      我张开双眼,正好与她那似怨似泣的眼神相对,这一瞬间,我似乎明白了她,更透过她明白了我自己。
      也许有些女人因为太过至情至性,当太爱一个人时,总是把自己放在异常卑微的位置。如果遇人不淑,这就是她命里难逃的桃花劫。
      我又可以谴责她什么,我也只不过是从那一场劫难中勉强逃生出来的。差一步,我便要化了烟化了灰,只因上天保佑,才囫囵留了个肉身而已。
      我突然勇敢起来了,定定地说:“好吧,那么我们马上开始手术。不要怕,你还有我。”
      我用了一番声泪俱下的演说才说服医生同意我作为直系亲属在手术单上签名。
      林菁被推入手术室前,我失控地给了她一个窒息的拥抱。这一刻,我们骨肉相连,血脉相融。
      我坐在手术室外的走廊上等待手术结束,不停地流泪,因为没有开空调,眼泪流在脸上,很快被风干,像干冰一样割裂着我的皮肤。
      但我只是控制不住的流泪,为林菁,为自己,为那些曾肝肠寸断的历历往事,我想,所谓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说的就是这种深入骨髓的悲伤吧。
      林菁终于被完好无损的推了出来。不,我这样说是极端错误的,从今以后,她只有以一颗残缺的心来守着这一具外表华美而内部已千疮百孔的躯体了。
      林菁努力伸出手,抚摸我肿得似烂桃的眼皮。
      我握住她的手,又忍不住流泪:“好了菁菁,医生说,不影响生小孩,不影响我作干妈。”
      林菁微笑,她的笑和我的泪一样,是历尽沧桑后的淡淡喜悦,生命的苦难接踵而至,只要你还会笑还有泪,你就不曾麻木,还来得及享受这劫后余生的喜悦。
      窗外已华灯初起。
      急急的赶回家,从邻近的超市买来新鲜的土鸡,装在一个小瓷罐里,急急的炖。
      萧朗贼头贼脑地晃进来,猛吸鼻子:“这么香,是不是看我最近找工作太辛苦,特意给我进补的。”
      我心虚地笑。最近不知忙些什么,根本就没察觉到他已临近毕业,要找工作了。
      萧朗倚在门框边,睫毛的阴影打在脸上,两颊陷进去,可能是因为瘦了,所以显得帅了。
      我问他:“工作找得怎么样了?”
      他长长地舒口气:“还行。欢颜,你不是一直喜欢苏州,我们去那边工作可好?”
      我笑笑:“你当然可以考虑,我这边工作尚好,不想老挪地方。”
      我之所以不定期的失业和老挪地方也有关,他在A地读硕士,我就跑到那找份零工打打,他换了个地方读博士,我又屁颠屁颠地跟过来。我一直讨厌这个城市的吵闹、阴晴不定的天气和大声说话的本地居民,为了爱情,我忍受着一切,并把忍受变成了习惯。我终于习惯的时候他说又想挪地方,也许是为了我,但是我已受够了这一切。如果爱情注定让我们如此颠沛流离,我们会不会后悔我们当初的选择。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萧朗从背后环住我的腰,柔声说:“好好好,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生根发芽,永远做你打也不打走的跟屁虫。”声音柔得像三月的和风。这样矫情,我反而受不了。忙挣脱他的手,拿保温杯盛鸡汤。
      他无奈地笑:“真的不是给我做的啊。”
      我自顾自地忙:“给林菁的。她生病了,在住院。知道你不爱喝鸡汤。下次给你炖银丝鲫鱼。”
      萧朗有点失落:“不是你父母,就是朋友,真不知我在你心中排第几。”
      我拧他的脸:“这么小气,跟病人吃醋。”
      萧朗很乖的给我开门,手里拿着外套,说:“我跟你一起去看她。”
      我连忙拒绝:“别客气了,有我就行了,你去了林菁没力气跟你客套。”
      萧朗给我系好围巾,故意酸溜溜地说:“好啊,你们是一家人,我倒成了外人了。”
      我摆手,转身叫了一辆的士。
      守着林菁喝了鸡汤,天色已晚,她催我回家,我终究不放心把她一个人撂在病房里,便交了个床位费睡在她旁边。
      醒来时鼻端仍有挥之不去的消毒水味。
      但是林菁却不在,只见一个身穿病号服的少女背对着我。背影纤细,长发披肩,我的心咚咚地跳了起来,我终于看到了她,我一直回避的她。
      她并没有回过头来,只是专注地往玻璃上呵着气,然后就着热气一笔一划地写一个人的名字。
      我不禁心如刀绞。什么样的爱什么样的人值得你忘了生忘了死忘了病痛也忘了自己呢?
      我想默默走掉,但是我知道这个梦境便如人生,你想一直延续下去的快乐未必能长久,你想逃避的痛苦也不得不面对。
      我只有选择面对,颤声叫她:“欢颜。”
      她回过头来,尖尖的下巴,褐色忧郁的眼睛,她正是欢颜,二十一岁的不一样的沈欢颜。
      看见我,她笑了,仍然是甜甜地叫我:“姐姐。”大眼睛里却空洞无物。这个时候,怕只有她心心念念的某人才能使她双眼绽放神采吧。
      查房的医生进来看见她马上皱眉:“怎么还不回家,烧不是已经退了吗,咳嗽的药也已经开了。”
      她很乖地应答,其实我知道她根本听不进别人的话。
      我走近她:“走,欢颜,我们回家。”
      她摇头:“不,他不在家里,他说过到这里来接我,我怕他找不到我。”
      我逼视她:“我说的是回你自己的家,有爱你的爸爸妈妈。”
      她一味摇头,眼里隐隐有泪光闪耀:“不,姐姐,你不知道,我已经回不去了。”
      我当然知道,为了那个他,你抛家弃亲,中断学业,来到这举目无亲的荒凉之地,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我想断然暴喝:“够了,你所做的一切都够了,你还不清醒吗?”
      相反的,我只是再一次体会到这种碰得头破血流也不回头的执迷不悔。二十八岁的沈欢颜再也不可能拥有的执迷不悔。
      我只有退一步:“好,那么回你们的家,让我去看看你们的家。”我说着,渐渐哽咽。
      我拉着她骨瘦如柴的手,一步步走向“他们”的家,就像走向那已预定好的宿命。
      这是一套只有十几平米的小房子,一个小卧室套着一间客厅兼厨房。如果不开灯的话,大白天也只能看见隐约的人影。
      屋子里散乱地放着锅碗瓢盆、内衣祙子等一应杂物,没有良好流通的空气里充满着一股腐朽的霉味,像太过泛滥的情欲。
      但是,她显然是把这当成是最温暖的巢穴,一个守候爱人归来的精神的栖息地。
      她快乐地哼着歌,生起煤炉给自己下了一碗面条,真的是清汤挂面,连一只鸡蛋都没放。
      她让我先吃,我拒绝了她的好意,看着她甘之如饴地将这碗面吃下去,灯光下她的脸上有污黑的煤灰残印。
      我伸手给她擦干净,婉转地说:“下面条如果放点鸡蛋肉丁之类的可能会更美味,而且你刚刚生过病,需要补充营养。”
      她笑笑:“因为我生病,上个月的生活费透支了,要省一点,才能把亏空填回来。”完全不以为忤。
      我很诧异:“怎么你们经济情况差到如此地步。”
      她还是笑:“准备存一点钱,想买个房子,很小很小的就足够了。”脸上满是憧憬,看不到一点抱怨。
      饭后我们闲话,她打开了电视机,一台十四英寸的小小的电视机,这可能是她贫乏精神生活中的唯一消遣。有着丰盛青春的女孩子,却甘于过着这么一种寂寞得接近苍白的生活。
      我忍不住想逆转这生命流程,让她及早看破这一切,回归正常生活。
      我说:“我知道他在哪里,让我带你去找他。”
      我拉着她跑出去。半路上她突然挣脱了我的手。
      她向我笑笑,跑向一个蛋糕店,店子已快打烊,她气喘吁吁地买下半斤小蛋糕,很普通的奶油蛋糕,当然,比起一碗面条来,自有它的馥郁芬芳。
      她腼腆地向我解释:“很晚了,我怕他饿。他喜欢吃蛋糕。”
      真的像有心灵预感似的,我们找到了他。
      他和一大堆人混在一起打麻将,她敲门进去时,一个大冬天穿着黑色丝袜皮短裙的女人正好坐在他的膝盖上。
      她走过去,怯怯地说:“很晚了,我们回家吧。”
      他可能手气不好,输了很多,满腔怒火正无处发泄,劈头盖脸地向她吼:“你给我在家里好好待着,别出来招人现眼,呆不下去了就回你自己家去,少在这里碍手碍脚。”
      她强忍住泪,把蛋糕轻轻放下:“给你。”在《胭脂扣》里,如花也这样解下佩戴多年的胭脂扣递给十二少。她们交出去的是真情,收获的是伤痛。如花的心在那一刻彻底死去,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一样。
      他看也不看,脸色阴沉地将蛋糕扫在地上。
      我紧紧跟着脸色惨白的她。
      她一言不发,跑到广场上,坐下,狠命抽烟,剧烈咳嗽。
      我不知道如何劝她,要她保重身体?须知,她有比身体更受伤害的地方。
      我一言不发地守在她身边,拿她的烟抽,抽得我口干舌燥,眼泪直流。
      我知道她很痛苦,我为她的痛苦而痛苦,但我不知如何开口。
      她突然倒入我怀里大声哭泣,哭得肝肠寸断。我简直怀疑她要把自己的一颗千疮百孔的心和着泪水呕出来。
      我抱住她,轻轻说:“欢颜,不哭。”我一直重复着这句话,我突然跳回到二十一岁的那个冬天,我一直渴望着有一双温暖的手抱着我,对我说:“欢颜,不哭。”当我对过去的自己进行抚慰的那一瞬间,我发现我彻底原谅了他,也原谅了那个做过太多错事的自己。我一直避免这段回忆,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太无可救药,伤人伤己,而现在,我终于原谅了自己,从那一刻,我释然地放下了一切。
      她哭够了,抬起头来问我:“姐姐,我是不是很傻,你是不是特别瞧不起我?”
      我温柔地回答:“一个人一辈子总会犯一次傻,不要责怪自己。我爱你。”
      当我说“我爱你”,我才发现,过去的我一直是多么地不满意自己,总是怪自己犯过不该犯的错,爱过不该爱的人,我最不能够完全接受的人竟然是我自己。
      这个时候,那个无比温和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欢颜,你总算明白了,我也可以收回我的通灵宝玉了。”
      我泪如泉涌:“不,请你把我留在这里,她需要我。”她是如此寂寞如此无力,她需要我。
      那个声音说:“欢颜,不要执着,一切已经发生,你毋须介怀。回去吧,回到真正需要你的人身边去。我希望你能快乐。”
      我大声说:“不,不,请让我再多停留一会儿。”
      惊出一身冷汗,睁开眼,只见林菁一双疑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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