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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暗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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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金秋的日子。路旁的杨树深绿色的叶子清新而迷人。是我喜欢的颜色。一年四季,它穿着不同的绿装:春的嫩绿,夏的浅绿,秋的深绿,冬的黄绿,这一切,都牵动着我的心。我爱大自然的一切,因为,它们给我的感觉总是始此的宜人。
穿上母亲订做给我的新衣。是白底红点的夏装料,加上了长袖即成了一款典型的淑女装。十三岁的少女,穿什么也好看,这是姐姐的话。与伙伴们骑着自行车,一路飙着速度。年轻的活力,因心情而散发的一览无余。
这是初中新生开学的日子。也是我由小学生终于进入了中学的日子。记得某个老师讲过:在小学,你只会认识一个地区的同学;到了初中,你会认识几个地区的同学;高中的时候,你会认识更广范围的同学;而大学呢,你则是认识到了全国各地的同学。你的竞争者也会一步步增强。我的小小脑海盛不下太多东西,然而,却记得了这番话,一直很久很久。
至学校的距离不远,我们一路说笑着,感觉很短的时间即至了校门。远远近近的都是人,新生入学的样子都是如此吧。有我认识的人,更多的则是不认识的。好奇心让我不断的寻找,更让我心情激动。至榜栏查看自己的位置,查看所在班级的成绩,忙的不亦乐乎。一排排的教室,于是我对号走了进去,并见到了一个高大魁梧的老师,他即是初一时的班主任。排队排桌,似乎成了新生生活的前奏。我被排给了一个小小瘦瘦的小男孩做了同桌。几年后的某天,与母亲逛街,巧遇此同字,已长成翩翩美少年,但他已认不出了我,当年那个小巧娇弱的小女孩。然后便是点名并宣布班干部。每一个,老师都会让大家去认识他们,于是我们回头找他们的位置并留下印像,这种方式,让其中的人有点羞涩。待到兆时,我看到了一个有着忧郁大眼睛的漂亮男生,心中为之一动。是的,他是漂亮的,清秀的五官,合体的夏装,特别是那双眼睛,让人心生怜惜。他的成绩与我相当,都例入了班干部一列。因而有了后来我们更多的接触。
那时的兆,身高与我相当,都是同龄的小孩。虽外表柔弱,但给人的感觉却很男人。喜欢上了他的身影,他的声音,他的名字,他的一切一切。每当课间闲暇之时,便会在草本上乱画东西,这时就写兆的名字,偷偷的。我想,我已经喜欢上他了。小孩子们对早恋的话题很敏感,一旦有蛛丝马迹,也会被人挖掘出来。于是,我更加小心的暗暗喜欢着田兆。时间过的很快。半年有余,我与他的接触交流并不多,但这并不阻碍我的暗恋心情。现在想起,原来暗恋一个人可以如此的美好。班主任突发奇想,想用强强联合的方式,让成绩好的同学同桌。因此,我的同桌有的新的更换。心里祈祷,让我与兆同位吧。也许,强烈的感觉,上天也有感应。果然,老师把我们调在了一起。心中欣喜若狂,但表面上却强装平静。现在一直很佩服自己的定力,原来自那时就有了体现。之后的日子,与兆可以海阔天空的聊,可以任意的贬对方,但却不敢对他有任何一点感情上的表达。也许,这种感觉最好的维护即是默默地。接触的增多,也发现了他的诸多缺点,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去喜欢这个人。甚至于,我也学会了他的口头阐,一些自我感觉并不怎么文明的话语。也许,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代价。因为一直压抑自己的感情,慢慢的,我更喜欢一个人去体味生活体味学习。性恪渐渐趋于内向。一个偶而的机会,男女同桌被老师强行调开,换成同性。这也是最后一次与兆君最亲密的接触。只限于同桌。
接下来的两年。第一年分班,我们分开了。每至课间的公共活动,我总是偷偷的注视他们班的方向,只求他的一个影子或是一个表情。每次远远遇见,总是偷偷地深刻地记下他的每一个表情。但我却未迈出更多的一步,甚至一封情书。第二年,我们又分到了同一个班级,因为成绩。这时的他,已经高了许多,而且带上了眼镜。但依然漂亮。还是默默的喜欢着他。在中考的志愿中,听说他要报考一中,我也在一中二中的选择中追随了他而去。那时,已听说他与一个高个女孩有暧昧关系。但是小孩子的玩笑,我只付之一笑罢了。我依然喜欢这个让我一见钟情的男孩子。默默的。
他进了一中,我也因种种原因,努力的在第二年追随他而去。
高中的校园漂亮古朴且有着浓浓的书香味。是我喜欢的样子。然而竞争的压力让我抬不起头来,整天扑于书海之中。打听到他们的教室,离我们的并不远,两条长长的小石板路。那时的我,也已脱去了稚气,有了清新少女的味道。我喜欢从第一条石板路上走,穿过一排排教室,舍级而上。那时,我可以看到他们的教室,即会偷偷眺望其中,尽管看不到他的身影。或许,他已经改变了许多,我已认不出来了。因为一年的变化,也许是一世的更改。
一次周末,返校的路上,前方的一个身影让心中微微颤抖了一下,是兆。他的车子掉了链子,我与同伴下车一块帮他。他也拙于言谈,甚至于连一声谢谢也没有,车子好之后,微笑一下即前走了。我有点失望。或许,他也是因为年轻羞涩,或许,他已经对我淡忘。我更希望是前一种原因。我不知他心里的感觉,更不知对我的评价,于是,我仍然继续默默的埋藏我的心情我的心。高三的日子,学习更加紧张,三点一线的生活填充着一切。听说兆的成绩不理想,复读。还有着见面的机会。但心中所想与现实总有着距离。我想,我已经无法表达出心中的受慕之情了,更或是今生今世的时间。我听说了他的恋情,他的曾经的堕落;我亦听说了他的性格,已是那种桀骜不逊。
已又是两年的未见,尽管在同一个校园。
一个傍晚的日子,我独自在宿舍回教室的小路上,正心不在焉地走着。对面,远处有着仍让我心动的身影。是的,那是兆,尽管他有了更高大的身形,有了棱角分明的五官,有了时尚的穿着,但我还是一眼能感觉出那种熟悉了七年前的味道。我的眼睛有点湿润,但若无其事的装作陌生人。与其擦肩而过。也许,他也认出了我,也有如我的心情;也许,我们的心已在两个世界,他已彻底的不记得了我;或许,我们注定有缘相见无缘牵手。一切的一切,都在擦肩而过中结束。结束了我的初恋,我的暗恋,我少年时代的纯真感觉。无论如何,对兆心存感激。因为,是他的出现,让我体味了爱一个人的感觉。很美好,很期待。我做错了,因为我缺了勇力;我做对了,因为我保留了美好的回忆。
大学好友聚在一块,谈爱情谈初恋。我只淡淡一笑,我的初恋很美,即一扫而过。再问,便不答。心中美好的东西,或许,适合一个人慢慢体味。
又一个七年过去了。在走过的日子里,我有过或成熟或幼稚的爱情,已将兆渐渐遗忘。但每每看到初恋的字眼,便想到了兆。毕竟,让我第一个动心的男人,我会在记忆里留下痕迹。久未回故里,也久未得知兆的任何消息。也许,他已经记不起了年少时的我,面见如是陌生人。这已无所谓,因为生活本来即是这样。
或许,待我们老时,某一天,又遇到了,我会主动的说,兆,还记得我吗?我是吣,我曾经喜欢过你许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