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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 ...

  •   出了机场大门,文攸同大步流星直奔那辆破吉普而去。
      李斯洛很想依照自己那悠游惯了的步伐前进,可又担心在这人潮中失去那个男人的踪影——如果跟丢了,她确信他可不会那么好心回头来找她。
      于是,迫于无奈,她只得迈着被窄小的真丝裙和那双虽然漂亮却行走不便的高跟鞋所限制的小碎步,辛苦地追随在文攸同身后。
      桃花劫。她不由一撇嘴,这男人可一点都不像桃花,倒绝对是“劫”,“劫匪”的“劫”。
      看着前方那两条摆动灵活的长腿,李斯洛不禁后悔起来。真不该一时虚荣,听从江岸秋的建议把自己打扮得像是要去出席奥斯卡颁奖晚会一样。
      明明知道是去山区,可江岸秋却说,世人都喜欢以貌取人,就算她骨子里不够成熟干练,至少这门面上要装得像点,不然会让那位大名鼎鼎的天翼看轻了——天翼会不会看轻她李斯洛不知道,不过她却可以百分之百的肯定,眼前这位“肌肉男”绝对是很有些看不起她的。
      这男人,不仅长得像未经过文明教化的野蛮人,连臭脾气也像。拿女人当壁纸的那种!
      李斯洛一边努力跟上他的步伐,一边暗暗腹诽。
      万幸的是,至少他还有那么一点点骑士精神,知道帮她提行李。她可不敢想像自己一边拖着行李,一边追着这壮汉到处跑会是什么样的场景。
      突然,“肌肉男”站住。李斯洛毫无防备地一头撞上他的后背。
      “怎么了?”她连忙刹住脚。
      文攸同的身体往旁边一让,摆摆头,“上车。”
      李斯洛抬头一看,不由愣住了。
      在她眼前停放着一辆老式军用吉普车。她很轻易地就能想像出车上架着一挺机关枪的模样。而且,在她看来,这车至少曾经经历过第二次世界大战。说不定一战它也有参加。
      吉普车的车盖上布满了伤痕。经过雨水的浸泡,这些伤痕已经染上不同深浅的锈色。与原先的绿色夹杂在一起,就像是漆了一层特别的迷彩色。车门上也满是些来历不明的坑洞。
      李斯洛还注意到,在挡风玻璃的右上角,有着一个很象是枪眼的可疑小洞。洞的四周布满了蛛网似的裂纹。
      不过,似乎它的性能还不错,至少能结实地驼起后座上那一大堆油桶、绳索之类的杂物。以及一块形状奇怪的大石头。
      李斯洛好奇地看着那块石头。她曾听说有人把大石头放在船舱里用来压舱,难道这车也需要压舱石?还是它本来就是水陆两用车?
      文攸同将行李箱放在那块大石头旁边,又用手摇了摇以确定它不会在半路上给他添什么麻烦,然后向前跨一步侧身坐进车子,一边弯腰从手套箱里掏出墨镜和帽子戴上,一边偷眼打量着李斯洛。
      他原本以为会看到一脸的嫌恶,却意外地发现那位城里妞似乎觉得这车很有趣,正津津有味地打量着它。
      他假意咳嗽一声,打开另一侧的车门,示意她上车。
      李斯洛试了好几种方法都无法在不提起裙摆的情况下优雅地爬上座位。
      她瞥了一眼那个男人——显然,他不打算插手。更可恶的是,他正带着毫不掩饰的兴趣,等着看她如何摆脱这个困境。
      李斯洛斜眼看看车,又看看他,猛地一横心,粗鲁地撸起裙摆,露出半个大腿,这才爬上吉普车。
      这一回,换文攸同想要吹口哨了。这女人的腿还真不是一般的漂亮,除了早就注意到的白皙外,还很修长,而且匀称。一路上有这样一双美腿打岔,应该不会太无聊。他轻浮地想着,一边扭动钥匙发动汽车。
      李斯洛还没整理好裙摆,车子就窜了出去,害得她差点儿从那只凹凸不平的座椅上摔出去。
      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文攸同假装没看到,将车拐出车位,又忍不住偷瞟了一眼她那美丽的大腿——真可惜,这会儿它们已经被裙摆给遮住了……
      “对不起……”
      他镇定地收回放肆的目光。
      “……能拉起车蓬吗?太阳这么烈。”
      李斯洛要求着。虽然已经进入秋季,这太阳却仍然保持着夏天的热情。
      文攸同看看她头上架着的时尚感十足的粉红色太阳眼镜——当然,上面也有个代表着不菲价格的LOG标志——又瞥了一眼那件漂亮的无袖真丝衬衫,再回头看看车蓬上方压着的一大堆杂物,低头权衡了一下,摇摇头。
      “不能。”
      他猛地一打方向盘,车子飞出停车场。

      ☆ ★ ☆ ★ ☆

      “到君子岩还需要多久?”
      趁着音响里那个声嘶力竭的歌手换气的空档,李斯洛问道。
      出了机场,还没等拐上高速公路文攸同就立刻打开音响,并且把声音调到最大。
      音响里,一个不知名的歌手用含混不清的英文嘶吼着——不知道是因为那个声音实在是开得太大了,大到失了真,还是原本就是劣质音带,那歌手到底在唱些什么没有人能听得清楚。
      歌声再次响起,李斯洛分明注意到那个男人也畏缩了一下。
      这更证实了她的猜想。她认为他之所以把声音开那么大,就是为了阻止她跟他说话。
      但是眼见着这辆早该报废的破吉普把他们拉上高速公路,拉离人群,路面也由六车道渐渐变成盘山的羊肠小径,李斯洛觉得自己不能再不开口了。她甚至已经开始怀疑是不是上了贼车。她有些太晚地想到应该在机场就问清楚这个男人叫什么名字。至少,她该留下一个信息表明她是跟什么人走的。
      “你说什么?”
      文攸同大声吼着,抵抗音响里的噪声。
      “我问,到君子岩还需要多长时间。”
      李斯洛伸手关上音响,用正常的声音又说了一遍。
      文攸同横了她一眼,不情愿地回答:“两三个小时。”
      “两个小时还是三个小时?”
      “三个。”
      “肌肉男”的下巴微微蠕动了一下,似乎是在默默地诅咒着什么。他伸手打开音响,顿时,吵杂的音乐又塞满耳际。
      李斯洛气闷地瞪着他,而他却无动与衷,两眼直直地盯着前方的路。
      他的神情不禁让李斯洛联想起徐唯一来,顺带着也回想起那场眼见着就要无法避免的婚礼……

      李斯洛始终想不明白事情是怎么进展到这一步的。
      一开始,徐唯一只不过是某个世交家的霸道小男生。后来,当李斯洛搬去跟爷爷同住时,他也不过是那个常常在爷爷面前替她打掩护的小哥哥。再后来,当他们长大后,他接替他的爷爷成了她父亲生意场上的合作伙伴——她觉得他跟她的关系仅此而已。如果非要说两人间有点什么,那也不过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妹情谊罢了。虽然从很小的时候起,双方家长间就嘀咕着“两小无猜”之类话,可李斯洛一直相信,她跟徐唯一之间保持着这种默契。然而,谁曾想这徐唯一在受了某人的刺激后会在突然间翻脸,竟当众宣布要在月底前娶她为妻……
      听到这个消息,最高兴的莫过于是李徐两家的各级家长,就连姐姐李斯涵都觉得这是一桩好事。
      李斯洛讨厌争执,面对不同意见时她总是习惯于妥协——比起抗争,妥协永远是最容易走的一条道——可面对徐唯一的求婚她却方寸大乱,她本能地知道,如果嫁给他,对于他俩来说都将是一场大灾难。而要她违抗众人的意愿——特别是以刚强霸道著称的徐唯一——她实在缺乏那样的勇气……
      唯一不看好她和徐唯一的婚事的,大概就只有她那两个闺蜜和老板盛世。江岸秋更是尖刻地说:“如果你想做一辈子人家牵一下线你就动一下的小木偶,尽管嫁给那个自大狂好了!”
      李斯洛揉揉被嘈杂的音乐折磨得抽痛不已的太阳穴。
      如果想要做一个安逸的、任何事情都有人替她打理得好好的闲散太太,嫁给徐唯一是最好的选择。可……偶尔,就算是意怠鸟也想能够自由地飞上一飞……
      而徐唯一却不是一个能够接受不确定因素的人。作为一个三代单传又早年丧父的独生子,特别还是个富有的独生子来说,他早就习惯了身边所有人的无条件服从,和李斯洛的习惯性忍让。对于她的沉默,他已经十分不耐。而李斯洛知道,只要他再施加一点点压力,恐怕她就要无条件的投降了……
      李斯洛抬起头,抑郁地看着前方。
      盛世说得对,如果再不趁机离开,只怕她就要被迫成为一个不情愿的新娘……

      前方的道路在九月阳光下蒸腾起一片雾气。黑色柏油路面就象是飘浮在雾气中的缎带,在群山间蜿蜒缠绕。
      李斯洛收回思绪,挪动了一下身体,将被太阳晒得微微有些发疼的手臂往挡风窗框那有限的阴影下藏了藏。她不禁再次后悔穿着这身套裙——这无袖衬衫对阵秋老虎的余威,可是一点胜算都没有。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路两边不断闪过的树木能不时为她提供一点短暂的阴凉。
      她扭头看了一眼那男人的帽子和看不见双眼的墨镜。
      其实她至少有五副太阳镜,却因为这副眼镜的粉色正好与她的衣服搭配而选了它。她无奈地叹了口气,这正是她一向所害怕的事——选择了,却是错误的……
      突然,吉普车一个急刹车。李斯洛的头“嘭”的一声撞上挡风玻璃。
      “怎……”
      她的话还没说完,一顶帽子便扣在她的头上。
      李斯洛惊讶地扭过头,只见那个男人头上的帽子已经不见了。
      她下意识地伸手摸摸头上的帽子。
      文攸同并没有看她,只是扭过身去伸手从后座拉过一件外套往她身上一丢。
      “穿上。”他命令道。
      不等话音落地,车子又突兀地起动,害得李斯洛的头再次被撞到。这一次,幸好是撞在柔软的座椅靠背上。
      李斯洛恼火地瞪着他,不由再次联想起徐唯一。
      至少徐唯一没有他那么粗暴!
      李斯洛很想把衣服扔还给他,可常识告诉她,不听话的后果只会是她被晒伤。咬咬牙,她只得默默穿上外套。
      外套有点厚。不过,被焐出汗来总比被晒伤强。
      她仔细裹好同样被晒得通红的膝盖和大腿。外套象一个安全的茧,将她藏在其中,李斯洛不由舒服地叹了一口气。
      突然,她意识到那个男人正用眼角的余光看着她,便回瞥了过去。
      文攸同立刻调转视线看向大路。
      李斯洛看看外套,又看看那男人,弯起嘴角偷偷做了个鬼脸。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他不顾她是否能跟上他的步伐而横冲直撞,却体贴地帮她提着行李。不肯拉上车蓬,却又把帽子让给她。一路上不肯跟她交谈半句话,却留意到她快被晒伤了。
      如果说他像徐唯一,可……不可否认,在某些细节方面他又比他多了些善解人意……当然,态度则又粗鲁了许多。
      她的视线落在他搭在方向盘上的手臂上。那手臂久经日晒,早已象老牛皮一样黝黑发亮,一层薄薄的汗水使得那长而稀疏的汗毛顺贴在他的肌肤上……
      李斯洛的心脏蓦地漏跳了一拍。突然间,她强烈意识到身上这件外套曾经也裹着他的身体。她甚至闻到了外套上残留着的他的味道……
      她连忙调转视线看向车外。
      车外仍然是山。
      山、山、山……吉普车转过一个山弯,又一个山弯,前方仍然是山、山、山……
      一开始,李斯洛还很兴奋地观赏这初秋群山丰富多变的色彩,以及她这个来自平原地区的人很少见识的七弯八绕的盘山公路,但在走了近两个小时之后,这除了山还是山的单调景色就使得她的注意力再也无法集中起来,甚至连那噪音似的音乐也都渐渐隐去……

      * * *

      文攸同关上音响,扭头看了一眼李斯洛。
      她睡着了。一绺细软卷曲的头发落下来,覆在那象孩子般饱满的额头上,显出一丝与她的成熟装扮不协调的可爱稚气。
      凭心而论,这女孩要比他所认识那些城里妞来得可爱一些。至少她很少抱怨,即使快要被晒伤了也没有抱怨。
      他又瞥了她一眼。
      此刻,李斯洛已经在睡梦中蹬掉了凉鞋,两条修长白皙的美腿正蜷缩在他的冲锋衣下,一只秀气的小脚更是横过座位,抵着他的大腿。
      文攸同低头瞥着那只脚。
      与她的精致妆容不同,她的脚上没作任何修饰,素净得一如孩子的脚。而且,她的脚趾也像孩子的脚趾一般圆润可爱,甚至同样带着几分粉嫩的婴儿肥。
      她不仅有一双美腿,也有一双很漂亮的脚。
      看着那玲珑可爱的脚趾,文攸同的小腹竟出乎意料地抽搐了一下。他忙调回视线,不自在地移动了一下身体,躲开那只脚,更加专注地开车。
      也许,真到了他该再找个“伴”的时候。

      * * *

      是突然的宁静惊醒了李斯洛。她睁开眼,却不期然撞进一双幽深的黑眸。
      有那么一瞬,她以为自己还在飞机上,并且,似乎飞机正在穿越气流,使她的心跳也跟着一阵失衡……
      文攸同没有料到她会突然醒来,在与她四目相对的那一刻,他也清晰地感觉到一种震荡。
      她的眼珠并不是纯黑的,而是浓郁的深咖啡色。在他相信并非全然由睫毛膏造就的浓密修长之下,那几乎占据三分之二个眼珠的黑色瞳仁使她看上去十分像那只他曾救助过的受伤小鹿。而且,它们都带着同样的天真和不设防……
      “你在看什么?”李斯洛揉揉眼,意识犹未完全清醒。
      文攸同一惊,连忙收敛起起伏不定的心神,吐掉嚼了一路的口香糖,借着低头包裹口香糖的机会调整好自己。
      “到了。”
      他把包着口香糖的纸塞回牛仔裤的口袋,自顾自地下了车。
      李斯洛茫然地看着文攸同下车,兀自在梦境中挣扎。
      凡是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是那种需要“预热”的人,在刚刚睡醒的五分钟之内,她的智商接近于零。
      “啊?到了?”她无意识地重复着他的话,抬头看着前方。
      前方仍然是山。那山和过去的几个小时里她所见过的山没有什么区别——至少她认不出有什么区别。
      就在她回头寻找文攸同的时候,她发现了区别所在。
      原来他们停在公路旁的一片狭长空地上。在他们身后,还停着一溜空着的大小车辆。
      李斯洛转头看看她这边的车门。
      车门紧贴着山岩。
      她大概估算了一下距离,如果打开车门时小心点,应该不会撞上山壁。不过,她想,就算撞上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车门上早就已经是伤痕累累了,也不在乎她再给添上一道。
      李斯洛又扭头看看那个沉默的男人——他正埋头在后备厢里整理东西——这才撩起裙摆下了车。
      此时,天色已经开始昏暗。夕阳藏在远方群山的背后,将天际的云朵染成一片片深浅不一的红色。
      李斯洛着迷地看着那由粉红到深紫渐变的云层。
      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看到真正的晚霞。在都市的高楼间,能偶尔看见一块象样点的蓝天白云都算是件很幸运的事情,何况是这么一大片漫天彩霞……
      她痴痴地望着天际,踱到车头前方,正想掏出手机来拍个照,突然,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终于到了,你们!”
      李斯洛扭过头,惊奇地发现一群年青人仿佛从地底下冒出来似的,向他们涌了过来。
      为首的是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
      李斯洛眨了好几下眼睛才确定自己没有看错,那女人的头发被染成一种奇怪的粉紫色,简直可以媲美天边的晚霞。
      并且她还烫着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曾经流行一时,颇具嬉皮风格的爆炸式发型。远远看去,这怪异的发型就象是顶在头上的一顶毛茸茸的粉紫色毛线帽。
      同时,这个发型也使得那女人的身形更显矮小。
      那女人横过马路,冲着文攸同凶巴巴地吼道:“你的手机怎么又关机啦?不开机你带着它干什么?”
      这女人有着一副与身材不成比例的大嗓门——李斯洛立刻认出这个声音,她应该就是曾经在电话里联络过的旅馆老板娘王燕。
      电话里,王燕的声音爽朗而洪亮,害得李斯洛一直把她想像成一个高大健硕的女人。如今一看,却只是一个身高还不到一六〇的小个子女人。她不禁有些奇怪,如此娇小的身体里怎么可能发出如此洪亮的声音?
      文攸同也在心里发出同样的疑问。
      他由眼角瞥了他嫂子一眼,转身走到车尾,一边帮着那群来卸货的小伙子们解着绳索,一边嘀咕:“又不是我要带着手机的。”
      “要你带手机就是为了方便联络用的,关机还联络个屁啊!”
      王燕双手叉腰,不依不饶地冲着文攸同的背影吼着。一转身,又换成笑脸迎向李斯洛。
      “李斯洛是吧?你跟我想像的一个样,斯斯文文的。”
      李斯洛还没来得及给对方一个笑脸,手臂便被王燕一把擒住。
      王燕抱着她的手臂,以老友重逢般的热情紧贴在她的手臂上笑道:“真是不好意思,让你在机场久等了。”
      “没什么。”
      李斯洛礼貌地微笑着,有些尴尬地想要抽回手臂。
      自从十二岁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跟任何人有过如此亲密的接触——仔细想想,其实在十二岁以前她也很少与人有如此亲昵的动作。
      王燕下意识地收紧手臂,不让她逃离自己的怀抱。
      “唉,真是的,那家伙平时是最讲究守时的,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让你受累了。瞧我,你大老远的来,还坐了那么长时间的车,一定累坏了吧,我还在这里唠叨个没完。”
      说着,拉住李斯洛的胳膊往马路对面走去。
      “好在你已经到了,等一下好好洗个澡,休息休息。别的不敢说,我的旅馆绝对比你们城里的大宾馆还要舒服,这我可以拍着胸脯保证……”
      李斯洛不由偷瞥了一眼她那毫无顾忌地在自己手臂上蹭来蹭去的丰满胸脯。
      “我……”她挣扎着想要与王燕保持礼貌的距离。
      “你的行李啊,没关系,小的们会帮你拿到旅馆的。放心,擦破一点油皮我都会撕了他们的皮赔给你。你们听到没?”
      王燕突然提高嗓门喝道,把李斯洛吓了一跳。
      “听到了。”
      正围着吉普车卸货的小伙子们异口同声地答着,随即又哄笑着闹作一团。
      就这样,茫然无措的李斯洛被旅馆老板娘半拖半拽着拉过了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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