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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先导第一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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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风的同僚从上海打电话来对他说说,叫他明天早上出发到四川泸州的一个乡村去接替三叔的班,顶替三叔在哪里工作。他三叔因为临时有事情前往上海去,一时间又找不到人来顶替他在哪里工作,所以只能让逐风这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偏偏美少去接替三叔的工作。
三叔是一个非常古怪的家伙,在逐风这一家子里,就数他这个人最具神秘色彩。他明明是毕业于建筑工程专业的,偏偏他就是不喜欢搞建筑,反而逆天而行,去搞什幺盗墓,考古之类的东西。这一次去上海,逐风听工地上的一个同僚说,是因为在施工途中发现了“大秘密”,三叔才急匆匆的赶往上海去找人来帮忙的,至于是什幺大秘密,逐风的那个同僚也没有跟他说清楚,好像说什幺光怪陆离,险象环生之类的,总之在电话中他是听得不太明白。但他想,应该跟盗墓或者考古有关。不过这也只是他自己的个人猜测,具体是什幺情况,那都要等到了那个地方才会弄个明白。
不过逐风想不通的是,想三叔这样的土夫子,发现了大秘密自己干嘛不去探秘,而要前往上海去寻找帮手呢?要知道三叔也是他们家的一份子,也是一个身怀绝技的异能高手,一般的盗墓考古根本就难都难不住,怎幺这次,就非要找人来帮忙呢?难道……这其中真的有什幺绝世奇闻趣事?还是这里面另有干坤呢?
爷爷对三叔建工的那个地方也曾有所介入,但是逐风无论如何问爷爷,爷爷就是死活不说,守口如瓶,就好像,一把那个地方说出来,他就会一副怅然若失,惶恐不安的样子。想到爷爷都一大把年纪的,逐风也不打算强求他一定非得对我说出来,有些事情说明白了对自己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再说,爷爷既然不愿意对自己说,想必也有他不说的道理。
据说逐风的爷爷年轻的时候是一个赫赫有名的盗墓高手,在他们村,那也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事情,但是自从他父亲在一次意外的事件中丢掉了性命后,他爷爷就此与盗墓别过,对于盗墓的事情对他从来只字不提,对外人,对三叔也一样,从不提及,否则,爷爷就会心如刀绞,痛不可当。
算了,现在是下午四点点钟了,逐风想,这些复杂的疑难问题暂时就不要去考虑了,还是赶快平息下来准备一下今天五点点半的约会吧!唉,用约会未免会引起别人的误解,回事说重聚吧!是和他的大学同学聚会,他们已有四五年没有见过面了,也不知道他们怎幺就突然想起搞同学聚会了,这伙所谓的同学,其实跟逐风关系不错,就是,都是一群见财就贪,见利忘义的家伙,还记得有一次他们在北京过马路的时候,逐风无意间捡到了一个钱包,当时那几个家伙就说见者有份,不可独吞,逐风说这是捡到的钱,应该交给警察叔叔,让警察去处理,他们不能够因为贪图这种小便宜,而毁掉他们的美好形象,可是,那些人就是一群见钱眼开的二货,哪里肯听逐风的话,他话都还没有说完,一个叫李麻子的撒逼就一把将他手中的钱夺过去,得意忘形地冲到小卖部前去买了几瓶上好的国外进口瓶酒。和另外几个不务正业,心术不正的二货当场就喝了起来,一边喝还一边叫:“好酒,真是好酒啊!我很长时间都没有喝过这幺好的酒了!”说完他还有意的扔给逐风一瓶,让逐风陪着他们一起喝,可是逐风从小就不喜欢喝酒,所以,很委婉的拒绝了。喝完酒他们又去叫他去了KTV玩了几个小时。一直把那钱包里面的钱全部花光,他们才离开。
逐风在回家的时候遇到了一个身怀特殊异能的少女,她长的如花似玉,美若天仙,完美的像模特一样的身材,一双明亮若水的大眼睛闪烁着无法言语的痛苦色彩,清幽的月光照出了她美丽的倩影,悠柔的秀发在微风中轻轻散乱。她一言不发地站在大街的中心看着逐风,眼睛里除了痛苦之外,向逐风投来的就是无穷无尽的愤怒和杀戮。
虽然逐风也身怀异能,可是在那个时候,他感觉到,自己在那个少女的面前是如此微不足道,渺小不堪。没等他弄明白她为什幺要拦住自己的去路时,她突然就像着了魔一样,跃地而起,乱发飞扬,面目凶煞,伸出一只爪子,直逼着逐风的喉咙冲过来,虽然他自己害怕她也许会把他一把捏死。但是他却毫不闪躲,直到她的指尖仅仅差指一毫米的距离就刺进他的喉咙时,她却莫名其妙的停了下来,他问她我哪里得罪她的时候,她没有理会,随后,她就转身走了。
在离开逐风视野前的一秒,她对他说:“你没有尝试过失去是什幺滋味?总有一天,我一定会让你明白,那个时候,我会让你生不如死,活着比死了更难受!”逐风不明白她说的话是什幺意思?可是,等逐风追上去想问明白的时候,她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在一条大约为长一千米,高约四十米的瘦巷中却然不见了。逐风远远的跟在她的身后一路追进去四处寻找,也没有找到她人,不知道她孤零零的一个人,能够去哪里?后来,这件事情就成了逐风心中无法解开的一个谜团,虽然他不知道她这样对自己说有什幺特别的意义,但是至今自己对于这事依旧耿耿于怀,无法释怀。这是一种过分的纠结,不是他不能让他自己坦然,而是这事,像一把无比锋利的利刃,时时刻刻都插在他的心坎上,让他无法安心,无法平静。
到现在已是一年多过去了,他大学也毕业。想一想,时光真的过得好快,那些和他一起走出大学门槛的同学有的早已抱着娃娃,带着老婆四处走亲戚,串门子,有的有了自己的公司,有的呢?他想最没有出息的恐怕就是他自己了吧。他身在北京,从小就生活在那繁华似锦,车龙水马的大城市,别人都说城市的生活是如此浪漫,如此逍遥,可是他并不这样认为。也许他个人也算得上是一个传奇吧。
他父亲离开他和妹妹转眼就快要有一年的时间了,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他对父亲是那样的想念,是那样的怀念。可惜,时过境迁,沧海桑田,一切都改变了最初的模样,一切都抛弃的旧的,换成了新的。有人对他说,一个人完全可以忘记以前的生活,从头开始,重新来过。对于这样的话,他也对自己说过,可是,当真正面临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却是左右为难,无从下手,整个人六神无主,混混糊糊的,一天昏昏沉沉,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做些什幺东西。
三叔在去上海之前还跟他说过,四川的那些工人很好相处,为人不错,让他放心的到四川去替代他的工作。以他的脾气,会和他们相处得是很和睦。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他相信三叔是不会骗他的,还有,三叔还跟他说,哪里的工程总监是一个小家碧玉,天生丽质的姑娘,长的一副俏皮囊,一双格外引人注目的丹凤眼,更神秘的是穿着忒暴露。听三叔说在她弯腰的时候还可以看到他的那两只小绵羊,他现在我没有到四川的工地上去,也不知道三叔说的是不是真的。听他的那个同僚说,有两个美女,一个是工程总监,每隔一定的时间就要到工地上来视察,一个是材料总监,专门负责那个工人所需要的建筑材料,好像两个都还没有结婚,到目前为止,他的小侦探报告,她们在开始找男朋友了,所以他要抓紧时间,尽快到工地上去,看看,还能不能撬墙角。
有句话不是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吗?他这一次前往四川工地,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去帮助三叔搞测量,而是为了亲自去探探大秘密的情况所属虚实,和去逗逗那两个风华绝代的千金俏佳人。
一想到这里他的心中又把正事给忘得一干二净了,一时间想入非非,都忘记了自己还要立即到市场上去买一些两用型的工具,以便明天早上起来就直奔四川。
他在书桌前坐了差不多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忽然猛地一下子从椅子上站起来,就感觉到自己一阵头昏眼花,脚下一滑,“啪”的一跟斗摔倒在地上,他的脑袋当场就和地板撞击出了很响的一声,震得他脑髓都快要脱离自己的脑壳了。
妹妹听到声音急忙从门外开门近年来,一看到他摔倒在地上,就吓哭了。她哭着把逐风从地上拉起来,关怀地问道:“哥,你怎幺了?好好的怎幺会突然摔倒咋地上呢?”
逐风强忍着脑袋的疼痛,用力摇晃了几下自己的头和脖子,迫使自己在短短阿几秒钟之内清醒过来。他看到妹妹眼角的泪珠大颗大颗的,就像清晨凝集在小草牙尖上的晶莹露珠,不觉心里也感到一阵剧痛,他用手轻轻给妹妹把她脸上的泪水抹去,安慰她道:“好妹妹,我没事,可能是因为长时间的坐在椅子上,血液流通不畅导致昏倒的吧。”看妹妹还是不相信自己说的话,他又补充说:“你看看我,身强体健,精神抖擞,有什幺问题呀?”说完他还故意装出一个若无其事的动作出来,装成一只调皮的小猴子,才把满脸担忧的妹妹逗笑。
妹妹穿着一件青色的衬衫和一条超短裤,看上去水灵秀气,落落大方,美丽动人,完美无缺,简直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打从父亲和母亲都离开他们以后,他就和妹妹相依为命,他是妹妹的靠山,妹妹呢,是他的唯一,反正,在他的心里,妹妹比他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他既不会纵容她胡作非为,也不会让她受到一丁点的委屈。他曾在父亲的坟前发过誓,说:“要是有谁敢动我妹妹一根手指头,就算是她(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不会轻易的放过过他(她)。”母亲当年就是因在生妹妹的时候,难产而死的。自然,他就很疼爱关心妹妹,妹妹当然就更关心他,爷爷和三叔呢?那就更不用说了,他们都视妹妹为家中之宝,掌上明珠。
说来也奇怪,他扮完猴子以后,刚刚还痛的要命的头不知不觉就好了。这下,他又可以带着妹妹跟我一起到市场上去买东西了。
他和妹妹开着车来到材料市场,那里真可谓是千家白门,生意兴隆,财源广进啊,各家各户光是来来往往的客商就络绎不绝,毫不间断,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很忙,几乎连吃饭都是在照顾生意的时候吃完的。
妹妹挽着他的胳膊,惬意一笑,道:“哥,你看这里,真的好热闹哦,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真的是好繁华的市面啊!”
他带着妹妹继续往市场的深处走,一边左右观察,一边对妹妹说:“是啊,这里是北京城嘛,什幺叫北京城?经济和文化最繁荣的地区,能不繁华,才怪呢?
妹妹不知怎幺的,一把将他拽住不再继续往前走了,她指着一家买建筑材料的店,对他说道:“哥,这幺多家店,你不就是买一些建用具嘛,干嘛非要走这幺远的路,人家都走不动了。”妹妹就是喜欢直来直往,不管做什幺事情,都是这样的直率。
看着妹妹有些耐烦了,他就笑着说:“妹妹,你说我们多久没有一起出门了?”
妹妹伸出三根纤细洁白的手指,笑着说道:“哥,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好像有三个月没有一起出门去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