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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   那天晚自修回到家,宋雨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我爸妈呢!”我边脱鞋。
      “早睡觉了。”宋雨眼睛一直盯着电视。
      我突然想起莫琳琳借我的DVD。
      “要不要看电影?有好片喔!”我把书包摔在沙发上。
      “什么电影?”宋雨懒洋洋得转过头,懒洋洋得看着我。
      宋雨喜欢看恐怖片。
      我匆匆跑回房间,把那张DVD拿出来。
      打开包装壳,我把那张闪着银光的DVD塞进碟机里。
      “什么电影?”宋雨又在问。
      “《情书》,”我转过身想回到沙发上,“听说很……”
      还没等我把“好看”两个字说出来,那首熟悉的音乐突然响起来。
      什么情况?我回头一看,只见电视上一个女的在正中央扭着屁股。
      还好她是穿着衣服的。
      我一个激灵,赶紧拿起遥控板按下了暂停键。
      还好我反应快。
      “干嘛?”宋雨睁大眼睛看着我,一脸奇怪。
      “没事。”我脸一热,跑过去一按那退出按钮。
      “干嘛不看了?”宋雨一脸疑惑。
      “不好看。”我把DVD塞进包装壳里,匆匆跑回房间,把它放在书柜上。
      想了想,又把它拿出来,拉出几本书,将它藏在书的后面。
      我松了一口气。
      莫琳琳,你差点把我害死。
      我又没惹到她,她应该不会害我才对。我摆摆头,躺在床上。
      应该是她老爸把片子放错地方了。
      她!老!爸!把!片!子!放!错!地!方!了!
      一想到这个,我会心一笑。
      男人与男人之间在某些事情上还是很容易达成共识的。
      但是小宋雨那纯洁天真的眼神总是会出现在天花板上,我突然感觉自己特别邪恶。
      “真是千钧一发。”我拍拍胸口,实在是太吓人了。
      第二天早上回到学校,大家都在讨论关于军训的事情。
      五天的封闭性训练,听说这将会是特别诱人的一次短期旅行。
      军训的最后一天还有大联谊活动。其实就是表演节目,献给教官,献给军校。
      老蔡把准备节目的事情交给了马中,因为听说他唱歌还挺好听。
      马中拉上了我,我也挺乐意。
      男孩子总是希望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尤其是当班里有着像周丽云和袁夏天这种女生的时候。
      某些人之所以去打篮球是因为打篮球很帅。很多人会去模仿偶像穿着打扮,那时候很流行穿牛仔裤把内裤给露出来,听说林俊杰就是这么穿的。还有一些人觉得学习好才是最帅的,然后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就不相信那些人是因为纯粹的想学习所以才去学习。”树鄙视得说。
      ……
      近几年这个世界出现了一个词语,叫做屌丝。
      如果你想要知道屌丝的含义,直接看看镜子就行。其实我一直在等待着这个社会创造出一个比屌丝更加屌丝的词语。
      我也曾经假扮过很帅的样子,但当兴致勃勃得看了镜子之后,一切都变得心灰意冷了。
      ……
      我不知道那时候马中为什么就找上了我,之前我只在足球场上跟他有过一次交汇。或者是因为他长得太黑了,平时没怎么注意到。
      他还找了另外两个人,李强和李翔。
      说起李翔,他的故事也挺多。他是我初中的同学,感情挺好。
      初中时候中国开始刮起韩风,大家拼命地追韩剧韩歌韩星。李翔就是其中比较疯狂的一个。
      我本来是不看韩剧的,但有一天李翔和我说:“水,你可以去看看《对不起我爱你》,很不错的一部韩剧。”
      本来我不以为然。但有一天经过DVD租售店,就顺便借了一套16集的《对不起我爱你》。
      然后,哭得稀里哗啦。
      不是说这部韩剧拍得有多好,只是因为我的感情过于丰富。
      人到感情深处掉几滴眼泪不丢脸。
      之后一段时间我也看了几部韩剧,但发现已经没有了看《对不起我爱你》时候的感觉。
      我后来不看韩剧的原因,或许是因为我觉得已经把最好的那部给看了。
      李翔本是四中的老师仔,说老师仔,就是老师的儿子。马中也是老师仔。李翔本来成绩是不错的,但到了后来就不对劲了。前段时间我从同学们那里得知,现在的他似乎打算去读成人大学。
      他这个人特要面子。往往他的东西都是最好的,他看中的东西都是最珍贵的,他觉得漂亮的女孩子那绝对是最可爱的。有时候我也会觉得我的眼光是最好的,但我不会大吹大擂。
      李翔在初中时候交了一个女朋友,叫莫晨的一个女生。她没有给我留下太多的印象,只是记得这个人瘦到一阵风都能把她吹走。
      说起他们的爱情,还真是轰轰烈烈,惊天动地。初三时候,伴随着李翔的成绩越发不像样,他父亲,也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把这个都归结于他的爱情。那时候全学校的领导对这个老师仔都特别照顾,于是乎都配合他老爸想方设法去拆散他们。
      中考前夕,李翔还拿着一罐雪碧来贿赂我,吴木水,你说怎么办?
      他知道我最喜欢喝雪碧。
      我……我要去看球。我回答。那时候06年世界杯正踢得火热。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
      我又能怎么回答他?
      我发誓,他们后来分手的事真的与我没有关系。
      终于,在拼死抵抗了一小段时间之后,他们分手了。那时候高中还没开始。分手那天还是个特别的日子,世界杯决赛。
      意大利踢法国,齐达内留下了或许是他人生中最出名的一张照片。
      一直到高中开始第一天,我才又一次见到李翔。还发现他与我同班。
      军训节目我们经过无数遍的四方会谈,选择了表演歌曲:美国帅气乐队BLUE的《ALL RISE》。经过了多个小时的训练,我们认为自己已经可以自由把握这首歌了。
      然后我们开始幻想成为偶像歌手的那天,还会去考虑要是到时候学友哥请我们去当演唱会嘉宾该如何是好?李翔已经开始练习签名。
      总之,我们已经把签字笔准备好了。
      那一天,伴随着我们的憧憬和对未知事物的莫名紧张,大巴“轰轰”得驰进震州海军训练基地。
      我抬头望望天空,感觉基地里面的太阳都比外面的晒。
      第一天,我们开始学习叠被子。
      还有理发。我们排着队等着让举着剃刀的教官蹂躏。
      排在我前面的那个男生死活不让教官剃掉他耳朵边的猫王式头发。教官板着脸,一横心,还是给剃了。
      他当场坐在地上痛哭。吓了我一跳,也吓了教官一跳。后来我听说,原来他的小女朋友喜欢上他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那两束头发。
      “不知道一个星期能不能长回来?”半夜三更的时候他还会摸着头祈祷。
      我们班的所有男生都被剃成了小平头。我照照镜子,还挺帅。剃完头后,我匆匆跑回宿舍,把背包里的零食全部压在枕头底下。军训期间一切都按照军人的标准来生活,所以我只能在夜深时候躲在被窝里偷偷吃零食。
      有一天晚上熄灯之后,一个傻小子憋不住了往厕所跑,刚一开门就遇到来查房的教官。那时候我刚把一块鱼片塞进嘴里,吓得直接卡在喉咙里。
      又不敢出声。实在是太难受了。
      军人确实是不容易啊!
      五天下来,我没有获得任何关于军训的奖项,因为我多次把被子叠成了豆腐渣。有一次还把水壶给砸坏了。
      看着教官激光枪般,代表月亮杀死你的眼光。我默默得绕着操场跑了30圈。
      但这次军训依然让我受益匪浅。尤其是最后一天的军训大联谊。
      由于李翔的大肆宣传,我们还没上台就已经掌声雷动。
      1班有个女生特别感动得说我们的节目是她最期待的。
      我们信心十足,感觉到层层光芒正笼罩着自己。
      然后,也没多大事。
      只是发生了一点点悲剧。
      我终于明白圣明的古人为什么会创造出“五音不全”这个成语了。
      我们的歌声不但吓到了自己,还吓到了别人。
      “我去,唱成这个样子竟然还好意思上台表演。”有人幸灾乐祸得在那里起哄。
      我头都不敢抬。悄悄斜眼望了一下。
      正好看见莫琳琳,她正捂着肚子望着我笑得花枝乱颤。
      丢死人了。
      如在地狱般的4分钟过去后,全场静止了5分钟。在主持人的怂恿下,大家终于记起给我们报以表示尊重的些许掌声。
      那时候ALL RISE四人组都觉得这个世界太灰暗了,于是乎他们三个商量决定从明天开始去学街舞。
      “怎么样也要把面子给赚回来。”李翔举起手信誓旦旦得说。
      我挥挥手,“算了算了,别算上我了。”
      还街舞呢!此刻的我只想找找哪里的土比较软,好挖个洞钻进去。
      我还是踢球去吧!
      军训回来后的一段时间我都是遮着脸去上课的。我们足球队的守门员王威威同志每次见到我都会哈哈大笑:“水锅,你今天ALL RISE了吗?”
      莫琳琳看到我也总是“咯咯”笑得好厉害,“吴木水,你要不要ALL RISE一下给我听?”
      简直是太郁闷了。
      终于有一天我不再遮脸,堂堂正正得去上课了。因为我发现了自己本来在这个新学校里面就没什么面子。虽然我没有红军和马中那么黑,但依然的学校里面十分之九的人还是不认识我。
      于是,我笑了。我发现我上台唱歌挣到了。
      因为我明白了这么一个大道理。
      因为这段难忘的军训生活,我们班之间变得更加熟悉。
      离别之际,女生们都哭了。
      那天回来之后,我在家笔挺地吃了个饭,装模作样在老妈和小宋雨面前走了一下军姿。然后踩着大黄在网吧找到了小佳。
      网吧里全是认识的人。看来一个星期的军训生活,其中包括与教官临别时的惺惺相惜已经被他们抛之脑后。
      不久之后,李强和小Jay就确定了交往关系。他们是地下恋情,只有我跟李翔几个人知道。
      那时候周杰伦的《依然范特西》红遍大江南北,乡村小巷。
      李强也是周杰伦的歌迷,在这点上至少他和小Jay是一个样的。
      在我狭隘的思想看来,一般成绩好的人都不会早恋,早恋的人一般成绩都不会好。
      但李强的成绩又特别好,实在是太令人妒忌了。
      “没办法,谁叫人家天生是学习的料呢!”我摇摇头。
      我不是学习的料,这种身份在这个班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我和红军还有马中是英语王朝晖的眼中钉。她一直都很郁闷的我们几个为什么会成为这个班的一员。要成绩没成绩,要样貌没样貌。
      “人是要全面发展才最好。”我总是这么说。
      “我们选择读高中不就是为了考大学吗?”李强冷冷得笑着,反驳我的观点。
      我怔怔得望着他,不说话。
      其实你会发现,我们这个年龄,是特别矛盾的一个阶段。16、17岁是我们刚有那个意识去为小时候梦想拼搏的年龄,但我们的上头却压着个高考。
      “而这个社会上显而易见的一件事就是,没有选择读大学的孩子都将碌碌无为。”英语王用她那已经标准到一种境界的普通话和我们说。
      我盯着黑板上面的那只壁虎,轻蔑得一笑。
      我也不知道我在笑什么。
      但我就是那么轻蔑的一笑了。
      文学社的工作依然进行得如火如荼。志勇踌躅满志,欲望有一天把团委和学生会一举拉下马,成为学校最成功的社团。于是他决定成立“宣传公关部”。文学社中形象最好的两大美女唐诗和莫琳琳无可争议地成为了“宣传公关部”的部长和副部长。
      就在“宣传公关部”隆重成立的第二天晚上,我无所事事绕到了办公室,却发现了莫琳琳。
      她正捧着一本《读禅问世》看得很入神。
      我敲了敲门。莫琳琳抬起头望着我,“吴木水?”
      “你在干嘛呢?”我明知故问。
      “看书。”莫琳琳把书举起来。
      “你看这种书?”我歪着嘴。
      “现在很流行不是么?”莫琳琳抿着嘴。
      我拿过来翻了一下,头疼。
      “我就看不下去,什么诗啊词啊!看着烦死了。”
      “其实我也看不下去,不过有时要装着看下去。”她看着我“咯咯”笑,我也笑了。
      我们两个就这么呆呆得坐在那,她在看苏曼殊,我在看她。
      一阵。
      “吴木水,你说这个人心里究竟是不是真的很纠结?”莫琳琳突然盖上书。
      “我不知道,我对诗歌那些兴趣不大,也看不懂。我还是喜欢小说多一点。”我说。
      “我就觉得他这个人心里特别纠结,可能还有点变态。或许喜欢上某个女的,但人家不喜欢他,最后他才跑去当和尚。”莫琳琳怔怔得望着墙角。那里有只小蜘蛛在织着网。
      “那你看了他写的东西后会不会喜欢他?”我突然很好奇。
      “我……不是很喜欢男生留秃头。”莫琳琳若有所思得说。
      我笑了。竟然无言以对。
      “听说你很喜欢踢球?”莫琳琳说。
      我嗯了一声。
      “看你瘦瘦弱弱,弱不禁风的样子。”莫琳琳又笑了。
      “瘦瘦弱弱?要不要我把衣服脱掉让你看看我无以伦比的肌肉线条?”被这么个小姑娘看低,真是人生一大耻辱。
      “算啦算啦!”莫琳琳赶紧摇摇手,“我爸也很喜欢足球,小时候他总拉着我陪他看球。我知道巴西那个黑得像木炭一样,倒立过来可以拖地的足球员。”
      “小罗?”我想起小罗的拖把头。
      “对!就是他。”莫琳琳“嘻嘻”笑着,“他笑起来就像我一样,特别好看。”
      我嘿嘿一笑,不发表言论。
      “不过我还是喜欢篮球多一点。”莫琳琳又点点头。
      “为什么呢?”我说。
      “踢球的男孩子总是感觉很邋遢,不是么?”莫琳琳望着天花板,“打篮球的男孩子就总是干干净净的,很阳光。”
      我眯着眼睛看着她,你倒不如直接说我邋遢就行了。
      感情你不是喜欢篮球,而是喜欢打篮球的男孩子!
      “看你那么瘦瘦弱弱,弱不禁风的样子。”我用那种“我在怀疑你”的眼神望着她,“你会喜欢篮球?”
      “你别小瞧人,”莫琳琳“啪”的一声把书盖下,“你信不信我可以连续翻18个后空翻?”
      我嘿嘿一笑,信你?信你我就是条小狗。
      ……
      我发现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年代。那时候的学校对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给予了充分的空间。我们有篮球赛、足球赛、辩论赛等等。
      当毕业后的某一天我再一次踏入这所学校时,发现一切都变了。同学们没有了参加社团的踊跃,学校也取消了校园各项赛事。
      搞学习成为了高中的唯一目的。毕竟,我们选择去读高中的原因就是参加高考,考上大学。
      我不禁想起初中的好朋友梁文军。
      他是我见过的最疯狂的篮球迷。
      初一的时候,在一次班级比赛中,“咔嚓”一声,他的左臂骨折了。
      我肚子一阵翻滚。
      他躺在地上痛得死去活来。最终送去医院动了手术,装上了钢筋。
      “以后再也不敢打篮球了。”他悬挂着手臂,和我说。
      这也没办法。
      谁知道那条钢筋刚刚拆下来,他又跑篮球场去了。
      初二的时候,又一次班级比赛中,“咔嚓”一声,他的左臂又骨折了。
      这一次他倒是没有上次那么痛得躺在地上翻滚。不过还是送去了医院动了手术,再一次装上钢筋。
      “没办法,谁忍得住呢?”他悬挂着手臂,和我说。
      “那下次还敢打篮球吗?”我问他。
      他拼命摇头,“不敢了不敢了。”
      谁知道钢筋拆下来还没过一个月,他又跑篮球场去了。
      初三的时候,再一次班级比赛中,“咔嚓”一声,他的左臂再一次骨折了。
      他站在那里怔了半天,举着那弯曲过来的手臂,淡淡得和那个吓白了脸的罪魁祸首说:“你看看,又断了。”
      骨折都成习惯了。
      我忍不住笑了。他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同个地方骨折三次的人。
      现在他还在打篮球。
      我静静得去回首过往的一切。当时间像流水一般匆匆而过,岁月又在我们身上留下了什么呢?
      大四第二学期,学校第二饭堂的糖水店突然多了一个女生。鉴于那时候网上疯狂流行的奶茶妹妹、猪脚饭妹妹啥的,我们给她起了个外号叫“糖水妹妹”。
      她真的很漂亮。
      毕业前夕,大家心情特别沉重。尤其是在这个“史上最难就业年”,我们面临是“毕业就失业”的前景。
      “糖水妹妹”是我们在那段时间经常聊起的话题。而大学时候我认识的一个,身材较矮,长得极度猥琐,整天躲在宿舍看A片看到半夜4点的男的。在我们疯狂迷恋“糖水妹妹”的时候不屑得说:“其实我觉得她只是长得不错而已,没有多漂亮。”
      我鄙视得瞪了他一眼,骂女神的男人都不是好男人。
      那终将会成为人生中一段美好的回忆。拍毕业照那天,许多人去找她合影留念。
      我们几个徘徊于二饭门口,终于没有跨进去。
      我们只是会在吃饭的那十多分钟里去找她买两杯冰糖雪梨,然后找一个可以看到她的位置,坐下来闲聊。
      小姐,感谢有你陪伴我们这群人度过那段彷徨的岁月。我们至今都不知道你叫什么,但依然会记得你曾经在我们的生命中停留过。我们的心中,永远都为你的一颦一笑留有位置。
      人真的是一种很可笑的东西。在世上寻寻觅觅,到老后才发现,啊!原来我所希望得到的竟是我们与生俱来的。只是这个世界改变了我们的心灵,磨碎了我们的思想。
      有些人自以为特别聪明,但舒格拉底说:“我觉得我一无所知,我只懂得像孩子一般去问问题。”
      此刻回头想想,我发现她真的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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