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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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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格勒爱草原,爱阿姆,爱阿帕,爱他的兄弟,爱他的族人,爱无拘无束的自由,爱宝马。
然而他现在只能辞去这一切,作为人质,进入中原的王宫。
那个,据阿姆说,天下最肮脏,最污秽的地方。
他不愿意他的兄弟姐妹去,他是阿姆最出众的儿子,自然要给阿姆他们,撑起一个最美丽的未来。
只是他没有想到,在污秽的王宫之中,生了一朵水莲花。
一朵,从来不曾出现在任何人梦中的,水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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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格勒是外域人,和黑发黑眼的中原人不同,当他不情愿地跪在地上,偷偷摸摸抬头往上看去的时候,帝座上的人也低头看他。
或许是因为被抓包而感到害羞,对方缩了一下肩膀,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移开目光。
中原有很多很多草原没有的东西,所有的东西都精致得可怕,给他这个生长在草原的人有很大的压力。对方穿得更为精致,黄色的衣袍上绣着几条龙,手搭在黄金的扶手上,像是压在金银玉石上的白雪,干净得像是化作了一条小溪,汩汩地流入他的心里,把他的心,弄得甜丝丝又胀胀的,恨不得揉一揉胸口,用力把对方抓在怀里。
他第一次,突然觉得自己浅色的头发和眼睛,有一种没有办法说出的羞愧感。
对方像是无聊了,慢慢地晃着脚,黄色的袍角忽然飞起,这可吓了对方好大一跳,连肩膀都缩起来了,秀丽的眉毛轻轻地拧了一下,水润的双眼四处小心翼翼地看了看,才轻轻地舒了一口气。
吉尔格勒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笑声惊动了古板的大臣,更惊动了王座上的他。
他看见,阿姆少女时期,最爱的那种近乎梦幻的,美丽的水莲花低下了头,毫无防备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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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是先皇的妹妹,为国和亲,千娇百媚的公主作为西域的王后,只能看见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壮阔得完全不适合这个精致到令人惶恐的女人。
吉尔格勒虽然是阿姆所生,可是却是生着金色的头发和绿色的眼睛,有着草原男儿矫健的身体和热爱自由的心,幻想着有一日,能够骑着马,将自己喜欢的姑娘拉上马,跑到没有人知道的地方,有着漂亮的夕阳和美丽的夜空。
然而他不可能在郑王宫里毫无拘束地骑马,顺便掳走他最喜欢的……汉子。
而且对方身份尊贵,在头几个春梦中,吉尔格勒都在伸手拉对方的时候惊吓而醒。
他实在是害怕一不小心把对方的手拉断。
不过随着在王宫的日子越来越久,他就发现,对方简直像是一个傀儡,毫无反抗地坐在既不舒服又不温暖的龙椅上。
这可不好。
吉尔格勒又想到,自己是希望得到那个人的。
在局促得可怜的月色中,他握住了一点都不好写的毛笔,一笔一画地画出草原语。
他很认真,中原的烛光落在他的脸上,金色的眼睛里有着属于男人的认真。
——阿姆,这里有一个,我想要的人。
——阿姆,草原的鹰应该在天空飞,但是我想变成他的翅膀,让他看到他想要看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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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予歌,当今圣上,邀请吉尔格勒庆祝他的生辰,私底下的。
这对于吉尔格勒来说几乎是受宠若惊,而对于另一个人,就不是非常美妙的事。
对方是武将出身,当朝丞相是其亲父,年轻有为,手上有有些力量,却常常仗势跟着郑予歌身边,碍眼得就像是一只超大的虫子。
吉尔格勒特别想,用力地碾几下脚。
“怎么啦?”
郑予歌用力挥了挥手,“你怎么一句话也没有说?”
他看着郑予歌,“没什么,只是觉得没有带礼物很失礼。”
“你有送给朕礼物,朕有看见,很喜欢啊。”
郑予歌笑眯眯地咬了一口糕点,“那匹马好漂亮。”
成渝,就是将军,冷冷哼了一声,有几分不满地说,“予歌,我送给你的你不喜欢吗?”
“当然喜欢啊。”
郑予歌毫无不满地大声说到,语气不似帝王的尊贵,反而有着孩子气的笑意,“成渝送给我的糕点是我最喜欢吃的。”
吉尔格勒突然插话,他不满成渝言语中炫耀的亲近,“陛下,您愿意和臣一道骑马吗?”
郑予歌微微皱眉,双手绞紧,粉色的唇瓣默默抿紧。
吉尔格勒心里咯噔一下。
不对啊,他送的马,是特意挑选的,血统优良,脚力超常,作为礼物,并没有什么瑕疵。
“……可是……可是朕不会骑马诶。”
对方说出的话,让吉尔格勒一愣。
但是仔细想想,对方生于深宫,又听闻并不受宠,若不是一干兄弟死得一干二净,现在估计是一个闲散王爷,不会骑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不会骑马我可以教您。”
吉尔格勒脱口而出,可是成渝冷笑出声,“教陛下?”
“你那匹马我已经见过,虽然血统优良,却是一个桀骜不驯的野性子,谁知道会不会伤着陛下。”
“哼,那要怎么样,身为男人,陛下就不要学习骑马了吗?要给你们养在深宫……”
“吉尔格勒!”
郑予歌大声打断他的话,“现在时候不早了,想必你也累了,就下去休息吧。”
吉尔格勒不甘心,却也知道自己没办法,只能退下。
他脚走到宫门,却又忍不住回头,只见成渝揽着郑予歌的肩膀,低头靠近对方。
吉尔格勒用力捏住手。
成渝也发现了他的目光,轻蔑地笑了一声,几乎是炫耀一般,亲吻着郑予歌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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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格勒几乎以为,自己只能这样。
但是,郑予歌却突然出现在他的屋子里,低头问他,“我可以和你学骑马吗?”
郑予歌的身体素质一般,但是却特别受动物的喜爱,桀骜不驯的烈马在他的掌心里,温顺得像是依偎在母马旁边的小马,乌黑的眼睛里满满都是眷念。
只是念在郑予歌是初次学习骑马,吉尔格勒就牵着缰绳,慢慢地走着,让郑予歌适应一下。
“……为什么说男人要学会骑马?”
对方发问的时候,吉尔格勒吃了一惊,出乎意料地,这一次他犹豫了好久。
好像是看到,对方注视着他的眼神里,有着重重的迷雾。
“我……并不是在讽刺。”
吉尔格勒缓缓说到,“陛下知道的,吉尔是草原人,那里有着大片大片的沙漠和草原,有着无边无际的天空,有着寂寞到极点的月亮和太阳,那里,所有人都自食其力,都像是一个战士一样,在风沙中打滚过。”
他的眼里流露出怀念的意味,“在我们那里,成年的男子要去峡谷里猎到一匹马,这样,他才算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而我,只是想送给陛下,一匹代表成年的马。”
吉尔格勒还有好多话没有说,在草原上,男人会送给喜欢的女人一把刀,让她学会保护自己。
每个人,都会让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坚强得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打倒,幸福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他送不出去刀,送一匹马,也是可以的。
“……你真的好怪。”
郑予歌笑着回答。
“有好多好多的人特别喜欢现在的我,你却希望我有所变化,真奇怪。”
“……我也喜欢现在的你。”
吉尔格勒思索了一下,“我的阿帕说过,他会欺负他喜欢的人,会给她刀,会叫她切一块狼肉,不管她是不是吓得瑟瑟发抖,脸色发白。”
记忆中那个在火光中大口大口喝酒的男人似乎出现在他的面前,语气自豪地说,“我啊,要我喜欢的人,做最棒的胜利者。”
“只是我觉得,陛下应该要长大,要经历所有人经历过的一切。”
他抬起头,看着面容秀美的郑予歌,“我会为陛下遮风挡雨,会为陛下献出一切,只是我不希望,失去了我之后,陛下就没有保护自己的力量。”
回答他的,只有对方咯咯的笑声,这笑声引得身体发颤,竟然两手一摊,从马背上滑了下来。
吉尔格勒慌忙接过对方,幽幽的香气似乎浸入他的骨血,叫他似乎是生在对方身上一样,一时忘记了一切,忘记了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