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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吾心无新 ...

  •   时间果真是最最无情,从不会为某一个人或是事物停下一分一秒。春去秋来,花开花落,不过一年光阴流逝。

      三年的不过过眼云烟,但古代这枯燥乏味的日子倒是磨了我急躁的性子。我一直没忘记杨牧骁临走前的嘱托,每日得空些便提起软笔练起书法,看些子古典文学。

      最令我意外的是祁远,原以为他便是最无情的一个,临走时不过简单通知一声,没曾想,他竟也是最善解人意的一个。

      他离开不过一日,一个身着小厮服的俊俏少年便扣响了我那院门。着翠玲去开门,却久久不见音讯。如今紫嬷嬷因年迈前月被我安排出了府,给了些我存着的银两,随孙子安度晚年去了。

      颜府上下仆人虽多,却也都各司其职。江夫人派她身边的鱼儿姐给我,我自然是不敢多人索爱,便拒绝了。所以如今空荡荡的院子里也仅仅我们主仆二人罢了。

      我心下奇怪,便也推了房门出去,这一看才发现两人正站在院中呆目相视着呢。我假意捂着绢头轻咳了一声,见两人都尴尬的撇开了眼,这才慢慢悠悠的走下来。

      “奉玉是奉我家公子的命令,留在这里照顾小姐的。”倒是奉玉先开了口,我又撇了一眼翠玲,心下里明白了些什么。

      祁远倒是替我想的周全,一来见我房里缺人,留个奉玉到能替我们干些粗活累活。二来,早已看出了奉玉与翠玲之间是郞有情,妾有意,便不忍棒打鸳鸯,留在颜府也很妥当。

      “即是如此,那翠玲,你安排一下奉玉的住处吧。”我朝着翠玲吩咐道。

      只见翠玲这丫头,红着脸,低垂着头,低低的说了声是,便急忙羞答答的拉着奉玉的袖子去看房间了。

      奉玉一来,院子里就多了个劳动力,果真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刚来没几天,我这小院倒也被打理的井井有条,干干净净的了。我本就喜欢些花花草草的,便吩咐奉玉去后院,挖了些秋日里盛开的品种种在了院中,一时倒也新鲜漂亮。

      奉玉也是个识字的,平日里跟了个秀才主子,哪有不会认字的道理。这倒帮了我不少忙,平日里书中遇到些不会的,倒也会去请教请教他。

      他刚开始自然是有些子惶恐,但时日多了,见我也是诚心请教,倒是颇有倾尽之所学的样子。若是实在不识,便偷偷跑出府外,去请教些退休了的夫子,生怕我和翠玲看扁了他。

      祁远刚开始倒是一直给我写着信,后来自然是说考取了功名,还是头榜,好好风光了一把。只是后来他来信写着被封了个忙官,成日里老是要处理事务,渐渐的,信的频率倒是少了,不过往往也都是长篇大论,看得头疼却也开心。

      江夫人到真是个关心人的,我也经常往她那里走动,也着实疼爱我。知道有些房里的姨母小姐要欺负我,最近几年倒也管的服服贴贴的。见我也是不小的年纪了,便时常让鱼儿姐到我院里,教我些女工,怕到时我这些都不会,会被婆家看不起。

      时日长了,我竟会绣出一对完整的鸳鸯来,这学成了,我兴致便一下子就来了,又绣了对蝴蝶给了江夫人,看她那一脸开心的模样,我到真有几分做女儿的自豪感,兴许,我早就把江夫人看做了母亲了吧。

      ――――――――我是调皮的分割线――――――――――

      “四字女经教尔聪明娘边做女莫出闺门行莫乱步坐莫摇身笑莫露齿话莫高声
      轻言细语缓步游行梳妆伶俐洗浆浴尘红粉不传肌肤自清习学针黹务要勤心。。。。”我枕着手臂,懒洋洋的读着江夫人前阵子拿来的《女经》。

      “小姐,小姐,你快出来一下,奉玉说他,做好了前阵子你要的古筝了!”翠玲还没跨进我的房间,便激动的喊着,语气里不乏对奉玉的敬佩。

      我穿越前被兴趣班毒害过一个童年,古筝也伴随着我的整个童年。

      “真的啊!”我听了立马丢了女经,“噔噔噔”飞也似的跑到了外面。

      古筝本是可以在外面买的,但最近银子不够,前阵子,带着翠玲,偷溜了出去,手一抖,不管有用没用,买了好些子东西回来,银子也不够花了。倒是把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又讨了江夫人一次欢心。

      古筝既然买不起,奉玉又自告愤勇硕学过几年木匠,只好让他试试看。

      “小姐,请看!”奉玉故作神秘,在上面这了一块不知是什么布,一脸自豪的说。

      原以为奉玉果真是个宝,结果,我撩开布一看,险些晕倒过去。哪是什么古筝,顶多算个长方体的木头上,插了几根弦,弹上去也是松松垮垮。

      “鱼儿姐?你怎么来了!”

      “这不是侯爷又托人送了东西过来吗,呵呵,这改日啊,清姐儿可真变成了侯爷夫人了。”鱼儿姐打趣道,话语中却也没有讽刺的味道。

      我走上前,接了鱼儿姐手中的锦盒,脸上难得红了一红。

      “之前不过是与侯爷有过些交情,侯爷也是个重情义的。。。。。。”我支支吾吾的解释道,也不好道出送礼物的原因。

      之前似乎曾经哪个时间在杨牧骁面前提起过自己以前的生日,只是不知道他倒是一直未曾忘记,不知从哪里听来,知道我喜爱那些奇闻怪谈,离开的第一年送了本精装的《聊斋志异》,虽说连电视剧都看过了好几遍,但真的读起这些子古书来,倒也颇有别样的感觉。

      去年,据说是外国使者来朝进贡,送来了好些奇珍异宝。他这个做侯爷的,也得赏了面玻璃镜。说是此镜非彼镜,照在里面的事物人儿,比真的还要美三分。知我们女孩子都注重样貌,自己也用处不大,便赠予我了。

      长久照着铜镜,模模糊糊的样子着实惹人心烦。如今得了面镜子,心里自然乐开了画,对着这份宝贵的玩意儿也爱不释手。

      先前的礼物都颇合我心意,于是分外激动的打开了锦盒,见里面静静的躺着一支
      玲珑点翠草头虫镶珠银簪。顿时兴致全无,失望也好,生气也罢。

      “奉玉,把这个簪子连同我整理的些首饰一起当掉吧。余下钱,去帮我到琴坊跑一趟,就说要一把紫檀木的古筝,价钱不是问题。”我一半赌气,把刚拿来的镶珠银簪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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