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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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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有些人,本身,就是一宗悬案。
什么事情,皆有可能。
对林欣色而言,大胆之事,莫过于凭一眼钟情于法庭被告席上的男人。
对于这次,陶微说她是负气,可是林欣色自己也说不准,连她自己也看不清自己,更莫说陶微。
说她负气,更多像看不起她,林欣色自己知道,她没那么笨,要把自己毁在一时之气上,程瑞华没那么大的魅力可以要她为了他葬送自己,当然她看上唐昭文,也因为唐昭文对她有一定的牵引力。
那天陪陶微听审,她第一次注意到,被告席上的男人,她只消一眼,便没有再转开视线。
林欣色不会告诉自己许多“也许”,她不擅长蒙蔽自己,被告席上的男人所以吸引,是因为她眼太高,完全不把被告席放在眼内。
这一点她是比较相信自己的,看人不看表面。
于是翻看陶微所带来的资料:
被告唐昭文,34岁,杂志社总编辑,被控于本月21日下午16时于尊景园15号单位□□未成年少女区芷仪。受害人验身报告指出曾有被侵犯过的痕迹,但却没有找到被告的□□样本。受害人身上验出的衣物纤维与被告身上的衣物完全吻合,表明他们曾经有一定的身体接触。受害人一再强调被告于21日下午诱骗她至尊景园杂志社摄影室将其□□,而被告的供词上表明,案发时他一个人在家,可是被告居住的大厦看守处当天并没有人值班,也就是,他没有不在场的证据。
陶微问她:“欣,你觉得为什么会验不出□□样本?”
林欣色不语,她抬头打量唐昭文,他表现冷静,态度有点悠然,摆脱一贯被告人的那种木纳的表情,相反,她看不到他眼里有一丝的惧意,他浅褐色的眼球透出一股莫名的睿智。凭直觉,林欣色觉得他是个智慧型的男人,并且有气质。
男人的气质,更多的是来自内容,而这个男人的内容告诉她,他没有那么低级趣味。
她再看看受害人区芷仪,干瘦的身材,过大的一双眼睛与五官不甚协调,她年纪尚小,可是穿衣却过于成熟,无论是裸露的肩膀还是下身的短裙,都有一种急于早熟的气息冲斥着。
如果,以她一贯来的感性认识的话,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不会对这种小女孩感兴趣,可是,什么事都有可能,他毕竟还是个男人,正常的男人,有时候是会作出很多超乎女人思维界限的事。
“如果受害人真的洗澡或者清洗过,那样可能提取不了□□样本,但她既然要指控被告,她完全没必要这么做。”林欣色答道。
陶微道:“现在控方那边的解答,也是说受害人自称事后曾洗过澡。”
两个女人相视一笑,并没再说,陶微那一刻尚未觉察出林欣色的神色变化。
评审团结案陈词:此案仅依靠受害人一人证供,以及衣物上的纤维,单靠受害人证供而言,本案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被告曾对受害人作出侵犯性行为,评审团一致通过,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毕,退庭,唐昭文从容的走出被告席,与辩方律师握了手,点头致谢,然后离开法庭。
要离开的时候,他瞟了受害人一眼,目光停留片刻,回转的时候,与林欣色对个正着。
这也是他第一次,发现林欣色。
程瑞华第二天结婚。
林欣色不会去,当然他也不会请林欣色。
她一个人站在镜子面前待了好久,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孤独感如黑色的夜四面八方笼罩而来,她才发现她是如此孤独。
本是应该好好哭一场,可是林欣色剂不出眼泪。
这是她早就预料到的,当所有意外在意料之中,就不再是意外,爱情中没有了惊慌失措,那么,眼泪是多余的。
程瑞华早在半年前,就已经一点点慢慢扼杀了她的希望。
那次他与她在路上遇见他的父母,程瑞华很自然的松了她的手,上前抱了抱母亲,可是站回她身边的时候,他没有再拖她的手,两个人站在和他父母一米左右的距离说话,程瑞华说他们要赶去一个朋友家,并没有向他父母介绍她。
女人是敏感的,细心的,更何况是林欣色。
她以前跟程瑞华说过,她是个观察力敏锐的人,也许程瑞华并没放心上。
程瑞华会带她见见朋友,可也是局限于某些朋友,她一直明白,做人做得清醒,是她读书以来所学会的,她一直很清楚自己在某些圈子或某些人群中站的位置,这也是环境造成的,如程瑞华这样的学院子弟,林欣色没想过要跟自己画上等号。
他们在一起,视觉上是一对壁人,精致的五官和相等的才学还有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气质都是相爱的关键,可是表面的完美一定会有背后的残缺。
林欣色从来就没有五成以上的把握程瑞华会娶她,纵然她知道他爱她,可是在这个年代,男人爱你是一回事,会不会为你影响后半生,又是另一回事。男人总如社会一样现实。
所以,程瑞华娶了徐曼妮,她一点也不吃惊,纵然徐曼妮比不上半个林欣色,可是到底林欣色输给她,因为她没有先天的补助条件。
想到这,她感觉迂心的不忿,到底是个女人,没有旁人的时候,再坚强也会崩溃。
她觉得她不能再窝在这屋子里,害怕这寂寞会继续扼杀她。
林欣色来到大街上,那晚不知怎么夜色也这么黯然,身后的霓虹灯发出苍白的光,如一张古板的脸,用冷冷的眼光注视着她,她感到寒冷,神智促使她往温暖灯光的地方走去,林欣色知道前面是酒吧街,她觉得也许那就是她今晚想呆的地方,单身女人在酒吧发生故事的机会是很高的,更何况是林欣色。
她走进了一家小小的酒馆,里面人不多,她发现她还是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喝酒,纵然她喝不醉,可是偶尔迷糊,并没有不好。
说“希望迷糊”的人往往都不会迷糊,因此才敢说“希望迷糊”。
她从不迷糊,所以痛得很清醒。
叫了几杯龙舌兰,她毫无顾忌的喝着,别担心她会醉,她从不会醉,不是她真的那么胜酒力,是她会掌握一个度,喝到一定的时候,她回去洗手间把酒吐出来,这样喝显然对求醉的人来说没什么乐趣,可是她并没有求醉。
可是林欣色今天并没有去把酒吐出来,她知道精神上有点明显的放逐,她开始有点迷糊,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这样喝的话,等待的会是什么。
程瑞华不会从婚礼上跑出来扶她回去,她要自己承担喝多了的后果。
真正放逐了,会是什么后果?
不消一刻,她便预设到答案,因为有人过来她身边。
林欣色认得,那双浅褐色的瞳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