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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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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他妈的就这么死了?真的彻底挂了?
别说人家不信,我自己也没法信啊!
这是什么情况?算怎么回事?到底几个意思?
我是谁?齐家少爷齐典,我会死?还死得这么不明不白胡里糊涂?死的方式还这么烂大街,这么没水平没技术含量,靠,这算开得哪门子的国际玩笑?谁开的?
要知道从小打架我就没输过,刚开始是靠野路子,两膀子天生的蛮力加自己琢磨的损招阴招,屡战屡胜,后来条件好了之后老妈拎着我去学了跆拳道,说别浪费了天赋,有好资源就得开发利用,其实估计她的本意是想让教练的气势压压我,让我别小小年纪就那么犯贱嚣张,偏偏我那天赋,真跟井喷一样,压都压不住,小不在意嗖嗖的就成了黑带,连教练都不说啥了,只告诉我妈“他这素质条件,直接可以去国家队”
去他姥姥的,断然拒绝了他们的推荐,我照样过我大少爷的生活,挥金如土,纸醉金迷,打架嘛,越来越胆大气粗,一般人真不敢惹我,没啥好下场。
交的朋友特别杂,怕我畏我者居多,都知道我这人不好说话,冷得吓人,特无情,基本一年到头没个笑脸,我看得出,他们愿意跟我处,说白了,无非是看我有钱,关键还肯撒钱,拿钱不当一回事,根本不在乎。
我在高速上飚到快两百,我在俱乐部里骑马飞跃栏杆,在会所里面无表情地挥霍着票子,我的人生,随心所欲,无所顾忌,放肆任性。
借用一句话,有钱就是任性,我就这样。
干嘛不花呢?又不是自己的钱,是那老不死的给的,他给多少,我就花多少,一点不过分,至少我这么认为!
我妈不知道是他的第几房小三,反正排名不会靠前,被他始乱终弃后到我懂事的那十多年,我们母子过得大概比乞丐好不了多少,漂流过好几个城市,我妈换过无数份工作,没日没夜地干活养活她自己和我,直到后来老家伙不知是因为良心发现还是什么,反正我不那么认为,他开始满世界找他的私生子,我才撞大运的一下子从贫民窟住进了小别墅,来到了黄浦江边这座城市。
而那时候我的武力值已经爆表了,从小到大被人白眼多了,现在谁敢多看我一眼,我都能一拳挥他一个趔趄,有种你白我一个试试!
我吃好的,用好的,穿好的,老不死的说了,他的钱就是我的钱,真的假的?那我就老实不客气了。
感激他?我呸!
土豪?不喜欢这个词,虽然差不多是那么个意思,不过本质上多多少少有一点点不同。
从来我就不信任任何人,当然我妈例外,她没少吃苦,就算我惹事生非胡作非为,我还是尽量绕着她,少让她知道,没办法,谁让她是唯一的亲人呢,不过后来她大概看不惯我的生活方式,宁可回老家去住,我拦了没拦住,心里就想随她去吧,说不定那样她能多活几十年,不用天天看着我操心,眼不见为净,也挺好。
至于老不死那边,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我根本都没兴趣认真看他到底长得啥样,他到底多有钱,他的产业究竟有多大,管他呢。
除了惊人的打架天赋,其他方面我其实也不菜,只是被狐朋狗友夸张失真地赞美多了,自己也麻木了,随便吧,爱说啥说啥,任凭你们说出花儿来,我还是我。
这一辈子大概就这样,不会变了!
不会讨厌这样的自己,因为,就算讨厌,又能怎样?
别人想要的,想追求的,我已经轻轻松松握在手里啦,还能更上一层楼怎的?
当我从一个乞丐一跃成为一个大少的时候,我的人生,就这样被定了格!
那,就这样吧!
那天小丁忽然说“齐哥,你怎么能没有女朋友呢?你不会是...”最近这小子跟我走得特近,屁颠屁颠的份外殷勤。
“去你妈的”我一脚踹飞他“胡思乱想什么呢?去,给哥找一个来”
他又疼又怕又笑,捂着肚子“好勒”
他真的找来了一个,看上去还不错,我盯着那小丫头片子,咽了口口水,小丁这小子平日里做事不那么靠谱,今天倒派上用场了一回。
女人我见得多了,老实说,不太感冒那些十里洋场上逢场作戏的小女子,她们看上我的钱多过我的人吧?
虽然我承认自己是个天生的衣服架子,但这里是上海,钱的重要性不用我多说什么是不是?
不过这种清纯腼腆型的,倒还真是我的菜。
现在的女孩子,怎么都是瓜子脸?那些网红看上去都一样一样的,我是一个都分不清,叫不上名字。
这个嘛,倒可以跟她喝两杯,不知道她能不能喝。
半个小时之后我才知道,这丫头喝酒像喝水。
连我都不得不服了,有天赋就是不一样啊,行,跟哥哥我有一拼,我喜欢!
她说她叫小幂,我嘴角扯了扯,出来混谁都不容易,何必追根究底呢,本科的,学院的我都见过一大把,什么都不奇怪。
这年头,各取所需,开心就好。
连我这种千杯不倒的都大了舌头,她还脸不改色心不跳,我由衷地服气,那什么,高手在民间,这话真不假。
谁说女子不如男?
认输的时候又被罚了好几杯,我的头开始晕,腿开始打飘。
小丁唯唯诺诺地问我“齐哥,今天还回家睡吗”
我一瞪眼“不然呢?难道睡你家?你小子的狗窝有我那卫生间大不?”
他尴尬笑笑,示意我那小女人“就、让她回去?”
我喝高了,一冲动就说“干嘛?对哥有兴趣?”
小女人脸一红,没说话。
她很聪明,这种情况下不说话要比叽叽喳喳更让人觉得舒服。
“要不...”连这种时候我都没什么笑脸的,老子刚生出来的时候肯定笑过,后来大概活着活着就给忘了,真没觉得这世界上的事情有什么好笑。
小丁开我的车,小女人让我靠着她的怀抱,不错,挺舒服的,估计是开去她家,我懒得问那么多,难得一次喝高,那感觉的确飘飘然,他们就是把我拖出去卖钱,我也不想花力气反抗了。
不过事实上要比他们卖了我更严重得多。
我想不出,这世界上到底是谁想做了我。
真他娘的狠,我刚下车,脚跟还没站稳,那个混蛋,那把刀就过来了,快如闪电啊。
要在平时,我自信能躲得过,最多受点轻伤,只要腾得开第一击,我就能逆转劣势,反手对搏,我就不信以一对一,老子还能败给谁。
可是现在,情况不妙,大大的不妙。
别说我的腿在打飘,反应迟钝,旁边还有一个缠住了我的一只胳膊的小女人,身后是车,巷子太窄,我连退的地方都没有,眼睁睁看着那混蛋的刀刺进了我的胸口。
一片冰冷,我闻到了自己血的味道。
小女人惊呼之后放开我,倒地之前我看见了小丁惊慌失措的面孔和眼睛里莫名的歉意,我想,不用问了,必定是他们算计好了的,包括这个女的。
谁这么缺德?
杀人是要有理由的,我他娘的碍着谁了?
没时间问明白,我几乎连哼都没哼一声,就这么躺在了巷子里。
这算是被秒杀了吧?
要死了?真的要死了是不是?
临咽气的那一瞬间,二十几年来我头一次想笑,想大声的笑,谁来告诉我,我这一辈子算怎么回事?为什么那么不靠谱开始,又这样坑爹的结束?
老子想不通,所以,与其说我是血流干了死的,不如说我是郁闷死的,谁来给我个说法啊,人家打一辈子的官司,不就为要个说法吗?那谁给我来一个呗!
好吧,反正我是死得透透的了,没救了。
在我意外成为富二代的这十几年里,该吃的都吃过,该玩的都玩过,能尝试的不能尝试的,也基本上尝试得差不离了,可是现在忽然说死就死,我还是免不了觉得冤得慌,我还没三十而立,还没生儿育女,就这么跟这花花世界告别了,有点说不过去吧?这是要让老子死不瞑目啊!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