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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平安,帮我把晚上的饭局取消。再帮我选个礼物。我约了Lily吃饭。”此刻,南宫少爷他大剌剌地靠在沙发上,对我这个可怜的小秘书下指示。
      “好的。”我推推鼻梁上的平光眼镜,一边认命地修改行事历,一边在脑中搜索这个叫Lily的女子的喜好。
      这是南宫新看上的猎物。好像是某百货公司化妆品柜台的站台小姐。长得……抱歉,我记不住了。活了一百多年,不可能记住每任南宫情人的长相。通常情况下,我都自动忽略她们的长相。毕竟,在南宫眼里,那只是无聊时的消遣。
      “还是比照往常送一套首饰如何?”我例行地征求着他的意见。
      “随便,你看着办就行。你办事,我放心。”南宫嬉皮笑脸地说。
      记不清从何时开始,我的个性愈见沉稳,南宫大多数时候却总摆出一幅花花公子的痞样。跟我初见他时,那种令人心安的感觉相去甚远。
      跟他相处的这些年里,他教会了我很多。有用的没用的都教给我了。用他的话说,多学一点总是好的。
      我的那两颗“小虎牙”,已经被我收进去了,现在我的牙齿整齐得可以去拍牙齿保健的广告。这便是南宫教我的第一课——如何运用体内的力量,只有在需要时才露出尖牙。可惜,我想这对我来说除了改变牙齿的造型,其他并无任何助益。毕竟,我没有他那一口锋利的牙。
      我其实并没有看见过南宫龇牙咧嘴的模样。至少没有直接看到过。他总是讲究用餐时的优雅。我最多看见他吸血时的背影,等到他转过来时,便又是一付正常人的模样,只有嘴角的血迹,泄露出他刚才干了什么勾当。
      我不常喝血,我的一日三餐还是正常人的食谱。南宫不知是不是因为血统纯正的关系,每隔一段时间总是要“进餐”。我有一次问他,究竟他吃什么为主。他只是耸耸肩,回答我说,只要是美味的他都吃。隔了会儿又说,刚从喉管中流出的血液,那滋味真是……啧啧……
      这个答案恕我不能接受。这些年跟着他在世界各地跑,每隔十几年就换一个地方住。各地的美食也尝了不少,实在不能理解他对美味的定义。我想,我的基因里,一定遗传我母亲的比较多。不然为何会觉得鲜血不如烹调出来的食物好吃。
      南宫总是一有机会就想让我尝尝新鲜的人血。有一次,甚至将他的猎物放到我的面前,企图用那喉管中喷涌的鲜血诱惑我。被我断然拒绝。
      我说我还没能适应自己的身份。
      他就用略带嘲弄的眼神看着我,说:“醒醒吧,你已经100多岁了,你以为你是什么?人么?”
      我不喜欢他说这话的语气,虽然有时候我也会想,我这样到底算是个什么。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抛开年龄不谈,我的习惯我的生活,似乎更接近于一个人类,而不是血族。
      当年,是因为他的一句话,我才暂时抛开求死的念头。他说,既然我厌倦以这种非人的身份在人类世界中活下去,何不试着用另一个身份生活。
      我承认我当时受了这句话的蛊惑,便跟他走了。想看看他到底能展示给我一个怎样的不同的世界。
      现在看来,也不过尔尔。血族的世界照样充满了欺骗,而且更加现实。
      我想我跟他在一起变得最多的就是我的修养大有进步。因此,听了他的话,我并不动气,只是以比他更不屑的声调对他说:“那也只能怪你的教育方式太过失败。”
      果然,他一脸的尴尬,还带着些许的挫败。
      我总在关键时刻打击他引以为豪的自信,以此来获得一丝心理上的满足。似乎,这就是我目前活着的唯一乐趣。

      漫步走在蒙蒙的雨里,看着周围行色匆匆的路人,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南宫跟他的Lily去吃饭了,本来我要陪同出席的饭局因此而取消,换来了一晚下班后的清静。
      细小的雨珠落在发上、眉上、脸上,润润的,带着一丝凉意。
      与南宫那天生偏冷的体质不同,我的体温只比正常人稍低一些。这深秋的细雨,淋久了,还真让我有些发寒。
      我喜欢天冷时在雨中行走,喜欢身体因雨水的浸湿,冷风刮过而不自觉地微微发抖。这让我感觉自己仿佛是个普通人一样。
      手机响了,我贪恋这难得的清静,本不愿接听,但铃声固执地响个不停。
      我微叹了口气,从挎包中摸出手机。
      “哪位?”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
      “是我,晚上请你吃饭!”一个低沉而有磁性的嗓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我抬头,路灯昏黄的光从雨中渗了过来,意外地带给我一丝暖意。
      我不禁微笑。“在哪里?”

      还能在哪里,费列罗请人吃饭,总是会挑一家有情调的意大利餐厅。
      我到了目的地,走进包厢,以为会迎上一个大大的拥抱。结果却是一条大毛巾。罩在头上,遮住了眼前的视线。
      “小安,就知道你又淋雨了。赶紧把头发擦干,别以为你就不会感冒!”嗓音不响,却有一种隐隐的威慑力。我想我最好乖乖听话。
      抓着毛巾仔细擦了擦头发和外衣,我这才有工夫抬眼看这个请我吃饭的男人。有着世界上最好吃的果仁夹心巧克力的名字,却霸气十足的男人。
      他也打量着我。
      虽然我们彼此都知道无论过多少年,对方的容貌都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但每次久别重逢的时候,总要这样仔细看看,仿佛要确定什么。
      良久,他走上前来。一个迟到的,但却仍在我意料之中的大大的拥抱。
      “好久不见了,小安。”他放开我,绅士地为我拖开椅子,等我入座后才转回自己的位子坐下。一面吩咐招待上菜。
      “快10年了吧。”我想了想,不是很肯定。
      当时间的流逝对你而言没有任何意义的时候,你就不会太在意日历上数字的跳动了。
      “你还是没变啊,那么爱淋雨。”他啜了一口红酒,手里把玩着酒杯。
      “你不也一样么,还是那么霸道,都不给我拒绝的机会。”我切了块牛肉送进嘴里。
      “我再霸道也没用,你一样毫不犹豫地决绝了我。而且不止一次”他眼神炙热地盯着我。又提起了陈年旧事。
      我气定神闲地坐着。
      “先生,注意你的绅士风度,这样盯着一个淑女进食是不礼貌的!”
      闻言,他哈哈大笑。“小安,你还是一样可爱。真的不考虑我当初的提议么?”
      我知道他说什么。让我想想,大约30几年前,他和南宫正合伙做一档生意,我们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没几天,他就突然向我求婚,要我嫁给他。
      对于一个刚结识没几天的血族同伴,我怎么可能答应他这样冒失的求婚。虽然他是个大帅哥。我当然是一口回绝。
      后来才知道,那是他与南宫打的一个赌。赌注当然与那桩生意的利润分成有关。
      费列罗第一次在男女关系上吃了亏。于是卯起劲来追我,想尽了一切办法。虽然始终没有成功,但我们却因此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在血族中,珍贵的友谊同样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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