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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魔界之章五 战争预备 ...

  •   “靠,一个低等魔族,死了就死了。”耳朵遭殃的可怜魔族此时也失去冷静,“倒要看看是谁给谁陪葬。”

      “你们别这样,人类……”旁边有魔族想要劝架。

      无奈两人根本不听劝告,自顾自就打起来,场面一片混乱。而约翰早就趁乱溜走,急急逃出了城镇。

      真是出师不利,没想到第一次进城就被发现。约翰找了处隐蔽处为自己疗伤,用清水冲净血液,再咬碎药草涂上去,最后用撕下的衣料包裹。

      虽然不管伤口也能痊愈,但这样好的快些,也能稍微阻挡血液气味发散。

      约翰呆在森林的那几天没少受伤,魔界植物与人界不同,他也不清楚究竟哪株能够用于止血。试用几类让他麻痹抽搐的植物后,终于找准了药材。

      如今孤身一人,也不能去询问魔族,什么事都只能自己想办法。只可惜这次进城尽听了八卦,没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哪怕能打听到魔王城所在都好。不能说话果然不方便。

      这次失败的体验给约翰长了个记性,他决定以后彻底成为一个空气人,少说少做才不会引起魔族注意。

      这几天魔界开始热烈流传一个消息,哪怕是呆在城外的约翰也有所耳闻。那内容令他精神振奋——魔王大人要出面鼓舞士气,顺便应召自愿出征的战士。

      是的,魔族要与精灵族开战了,或者说要单方面发动攻击。这两大种族生来势不两立。他们一方是光明的宠儿,另一方则是黑暗的孩子,上天赋予他们对立的秉性。

      可惜虽然魔族强大,精灵族却也不容小觑,两大种族开战,势必两败俱伤。这也是尽管互相看不顺眼斗争却也只局限于小打小闹的原因之一,两边的王都没有开战的意思。

      但新王上任却打破了这个传统,年轻魔族们个个热血沸腾,巴不得立马上战场将那群自恋的家伙揍得满地找牙。年长者却不免担心,认为新任魔王将战争想的太小儿科。

      所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他们后面还有虎视眈眈的人类啊。

      但既然布告出来,想必这些德高望重的长老是没能劝服新任魔王。魔王的命令是绝对的,既然下令,他们也只能遵从。

      得到消息的魔族们从四面八方赶往魔王城,约翰暗自感到庆幸,也从后面偷偷跟上。魔族们不用马车,多数也没有坐骑。他们或拥有翅膀,或拥有强劲的脚力,速度要比马车快上许多。

      约翰速度够,耐力却不足,跑不了多久就跟丢他们。好在他出发的早,后来魔族一批又一批的出现,好歹在最后期限赶进魔王城。

      第二天就是魔王大人出现的日子。

      约翰不知为何感到紧张。明明马上就能与日夜追寻的人相见,现在却不由有些退缩。

      两年时间很长,足以改变一个人。如今莱蒙所做的一切都让约翰感到陌生。他认识的莱蒙,不会夺取他人灵魂,更不会说出开战这种话。在约翰的印象中,莱蒙应该还是村里的那个十六岁少年——沉默,英俊,受女孩欢迎。

      可是……

      约翰捏了捏自己左边的肩膀:也许从他们决定出村的一刻起,命运就跟脱缰的野马一样越跑越远了吧。

      几年前的他哪能想到自己竟会来到魔界,肯定还趴在床上留着口水幻想与克劳蒂亚的美好未来吧。而如今物是人非,克劳蒂亚嫁作人妇,就连莱蒙也与自己分开。

      约翰想见的是十六岁的莱蒙。如果如今的莱蒙成为了嗜血冷酷的大魔王,那么他还会想见这个人么。约翰害怕,害怕莱蒙的变化,更害怕自己心境的改变。两年时间的追逐,他不想落得刀剑相对的结局。

      约翰甩甩脑袋,告诫自己不要多想。多愁善感也没用,只有等明天再做打算。

      魔王城这几天人满为患,旅馆床位不足,不少魔族只好在外边打地铺。约翰早已习惯露天生活,平常都能睡很香,那晚却因想太多而失眠了,第二天醒来精神不振,眼睛下挂着黑眼圈。

      清晨七点,这些嗜睡从心所欲的魔族竟早早起床,井然有序的在演讲开始前去广场等候。地面挤满了就爬上屋顶,屋顶没位了就飞向天空。魔族们的所作所为,足以证明他们对新任魔王大人的尊重与崇敬。

      不知过了多久,暗月落下,新月升起。高处的那扇门适时打开,全体魔族爆发欢呼。约翰站在角落,死死盯住那个方向,不由屏住呼吸。

      先出来的是几位魔族士兵,他们昂首挺胸,眼睛炯炯有神,充满神气与自豪,一左一右排成两排。接着现身的是阿德莱德公爵,他长相稍显女气阴柔,身材在旁边几位士兵的衬托下显得瘦小。但当他开口,所有魔族都一致噤声,眼里充满敬畏。

      阿德莱德公爵,四大公爵之首,据说实力仅此于魔王。为人心狠手辣,不少魔族惨死于他手下。

      约翰回想着这些天收集的情报——还要加上一条,据说是魔王大人的爱人。

      “……”这个流言让他有些不爽。莱蒙明明都向自己告白了,怎么可以这么快就移情别恋。想当初他可是喜欢了克劳蒂亚整整十六年——没错,从出生以来就喜欢……虽然最后也没追到手。

      阿德莱德公爵随便说了几句开场白,便站到一旁恭候魔王大人出现。

      此刻,所有魔族心有灵犀般,纷纷垂下脑袋俯下前身,以示对魔王的敬意。约翰只能跟着众魔族一起低头,直到听见第一句话,他才偷偷朝上面看去。

      只是一眼,约翰就能百分百确信——那是莱蒙。虽然对方成熟了不少,也长高许多,但那张脸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忘记。

      莱蒙的外型改变不少,以前黑发黑瞳,给人一种神秘莫测不好接近的氛围。如今却留了长发,银发及腰,赤瞳如血,皮肤白皙,脑袋两侧长出一根长角 ——彻头彻尾成为一位魔王应有的模样。

      他的外表比曾经更充满魅力,也难怪魔族男女对其心驰神往。

      魔王大人站在高处,嘴里照本宣科念着台词,表情淡淡。约翰差点要笑出声:谁帮他写的演讲稿,内容这么慷慨激昂,完全不搭好吗。

      魔族们却全都神情严肃的倾听这无营养可言的演讲,似乎这东西真能鼓舞士气似的。因为,只要魔王大人站在那里,哪怕什么都不说,他们也能得到鼓舞与慰藉。

      演讲足足进行了五分钟,言语间堆满无意义的华美词汇。大致无非讲了开战原因,赞美我方族类骁勇善战,贬低对方蛮不讲理。

      眼看演讲快要结束,约翰拢了拢斗篷,准备提前离开,找到进入魔王城内部的方法。

      成败在此一举,错过今天,想要再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恐怕难上加难。他得先调查这偌大的魔王城内,除去把守森严的正门还有没有其他入口。

      约翰最后看了那人一眼,转身退去,空出的位子立马被其他魔族占了。

      演讲进入尾声。
      “这将是历史性的一战,后人会铭记并传颂各位的丰功伟绩。魔族不应龟缩于黑暗,该拿回属于我们自己的荣光。”

      约翰隐蔽身形在人潮中行走。这并不容易,魔族们肩并着肩挤在地面,几乎找不出一丝空隙。他们因那愚蠢的鼓舞而热血沸腾,挥舞着拳头大叫,表示对魔王陛下的绝对支持。

      眼看终于要钻出这人海,约翰的斗篷却不知被谁一把扯住。他强作镇静转身,却见到一张熟面孔——希塞亚?他这时候冒出来做什么。

      魅魔笑得人畜无害:“您还活着,这真令人感到高兴。”

      约翰被这家伙坑过一次,现在只是无比警惕地瞪着对方,坚决不说一个字。

      希塞亚也没打算轻易放过约翰,他像碰见老熟人一般,凑近对方耳语:“如何?您见到那个人了吗。”

      希塞亚不可能不知道魔族辨别人类的方法,为什么这时候要引诱他说话?是想让他被发现吗。

      约翰冷静地思考着,仍然一言不发:不行,不能跟这狡猾的魔族纠缠,必须尽快离开。要是在这种地方暴露身份,后果不堪设想。他可没有凭一己之力与全部魔族对抗的信心。

      “为何不与大人相认?你们是朋友的话,何必如此遮掩?”

      哈?这是要让他怎么做,难不成冲着上面吼一嗓子?这家伙不是白痴吧,如今身在敌营,要是那么做最大的可能性不是相顾无言两眼泪汪汪,而是被身边的魔族送下地狱。

      希塞亚轻哼一声:“看来您不想冒险啊。但我得提醒您一句,迄今为止,没有一个魔族擅自进入魔王城还能安然无恙。”

      “……”

      “您倒不如在这里赌一把,活命的可能性还会大些——如果您真与魔王陛下相识。”并且魔王还重视与你的回忆。

      对方虽然一副好言相劝的模样,但约翰并不信任他。毕竟希塞亚没有证据证明潜入魔王城会比在这里暴露身份更危险。

      何况,已经被坑过一次的约翰表示:要再信同一个家伙那他就是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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