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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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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长灰姑娘气质(和体重)的方法:共同进餐
小妹想走可是很快的,把该处理的事情处理完,收拾干净桌子就可以了。但上升到经理秘书就不一样了,即使我当小妹时对公司情况已经有所了解,负责的又只是文秘,经理先生的大秘书还是对我耳提面命了很久。最后大秘书小姐叹了一口气,喃喃自语的说:“真不知道那小子在想什么,怎么突然……”
不想再多一个人以看灰姑娘的眼光看我,我逃难似的逃到经理室——特别优待,我的桌子设在经理室里——坐到我的桌前,开始熟悉桌上的一切。到现在终于开始有做梦的感觉了,我这一下午都在慌乱和惊讶中度过,以至于忘了去考虑它的真实性。只有闲下来,我才觉得一切太不合逻辑。如此不合逻辑的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呢?灰姑娘……至少也是美丽脱俗气质高贵的,我这个样子,多么的侮辱灰姑娘啊!
耳朵上的感觉很真实,我抬起手去摸耳环。太明显了,戴上这个就是大大方方告诉别人“我是辛蒂蕾拉”嘛!干脆拿下来算了。对着电脑荧幕(我没有随身带镜子的好习惯),我侧过脸摘耳环。
“你没看见我吗?”一只大手阻住我的意图。
“喂喂,您是经理耶!就是眼大露神,秘书在不在干什么都不会在意的大人物耶!”要是经理还要留心秘书,谁来工作呢?
他笑了,这次笑的还算正常,没有什么算计的成分在内:“不要总以这种语气对我说话,小雨,我和你一样,只是这所公司的员工。”
冠冕堂皇,我悄悄吐了下舌头。知道这家伙肯定不会让我摘下耳环,把手放下。
“下了班一起吃饭吧!”他说,正如我刚才猜想的一样。
“为什么?”找到工作的礼物我已经收过了,现在还有什么理由?
“庆祝我们再见。”理由是靠人找的,只要有心,他家小狗下仔都能成为理由。
“梅婷小姐教育我们,‘don’t speak to strangers’,更不要提吃饭了。”梅婷是指中国第一部描写家庭暴力的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女主角的演员,她在剧中是一位受虐妻子,受着她丈夫以“爱”为名的虐待。
其实我和他真的只是陌生人,我只知道他是这家公司小开,一定是姓罗,但叫什么就不知道了。我和他是互不相识的,他,只是我的上司而已。
“Stranger?”他挑起眉,伸出手,“韩雨小姐,我叫罗逸。很高兴认识你,可以请你共进晚餐吗?”
“庆祝初识?”我看着他伸过来的手,和他一直以来淡然表情中的一点不确定。
“Yes.”
“OK.”
这种地方不是我应该来的,我打量餐厅四周,想着。
我常去的那种餐厅——哦,或者说,我平时去吃饭的地方甚至算不上餐厅,只是小饭店或路边摊——是亮亮的灯,白白的墙,再加上墙上乱七八糟的画。时常会听到邻桌谈生意的人大吵,或谁对朋友发泄着工作生活的种种不如意。绝对不会是这种很有“气氛”,柔柔灯光柔柔音乐,生怕人太多桌子之间离一条河的地方。这种地方,连呆一会儿都会觉得不自在。
看,这就是差距。我在我的世界很舒服,为什么要把我拖到这种地方受罪呢?
麻雀变凤凰总会有这样的场景,然后不懂餐桌礼仪的女主角就会表现出她自然天真不作伪的一面,让男主角更加赏识。或者是女主角更加明白她和男主角的生活差距,然后对男主角油然产生崇拜感,对他的“垂青”加倍感激。
可惜我没有什么天真可以表现,因为我是学英语的,西餐的基本礼仪算是公众课之一,而我对公众课一向还算用心。尽管因为缺乏实际经验有些笨拙,唬唬人还是可以的。
不过对面的人才真是有完美的餐桌礼仪,一举一动都优雅极了。有什么好拽的,天天吃这个的话我也可以做到很完美啊!
“小雨,你能不能不用那种批判的眼光看我?”他停下叉子,平静的问我。
“有钱不是我的错,我并不是想把你带到这种地方出丑,我知道你一定是懂餐桌礼仪的。如果说我选错了地点,我道歉,因为我的确不知道其他比较好的地方。但是,你能不能只把我当成一个比较有钱的朋友,而不是你的敌人?”
我承认我心态上有问题,我本能的把他的一举一动都看成居高临下的施舍。即使我知道他是没有恶意的。
是自卑吧,即使不认为有什么可自卑的,但还是知道,这个世界真的是以地位来分人的,而我们,恰好属于最多也最低的一层。因此,对着高高在上的人们,会因为自卑而心理失衡。
我的性格,还真是差劲呢!
“对不起,是我失态了。”这男人没有高人一等的语气,我该知道的。
“小雨,你的性子太强,不适合与人打交道。”他的话很中肯,我点了点头:“我知道,我会改的。”刚强易折,有棱角的人不适合这个圆融的社会,尤其像我这种无背景人士。
“你不用改……”他似乎想说什么,却还是改口了,“你现在是我的文秘,不会有人为难你的。”
“谢谢。”我是惶恐的,对着这个陌生的世界,但他给了我一条我最能接受的路。
“From the moment on.”他忽然说。
“什么?”话音刚落我就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了,轻轻柔柔的音乐,恰好是我很喜欢的歌。
Shania Twain的声音在这种环境下听来格外悠扬,“From this moment life has begun. From this moment you\\\'re the one…”
——从此刻起生命开始,从此刻起你就是唯一……
罗逸看我的眼神有些异样,在这样的乐声中,竟给我一种感觉,他是在对我说着这句话。
摇头摇头,音乐的魅力就在与此,不管是怎样的平凡,都享有自己的天籁。Shania Twain的歌是给每一个人的,我只是其中渺小的一员。至于他的眼神,只是灯光音乐高雅环境之下的错觉罢了。这种地方,本来就是让人忘却凡事,飘飘然产生错觉的场所。
“又在想些什么?”罗逸问。
“我在想,这里很漂亮很有气氛呢!”我回他一个笑。
“骗人。”他伸出手弹我额头,“你啊,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的脑子里装的,一定都是些与众不同的东西。”
“我是‘泯然众人矣’的平凡人,哪里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您过誉了。”每个人脑子里的东西都是与众不同的,要是一样,那才是心有灵犀好不好?
“是你过于自谦了。”他见我嘻嘻哈哈,倒也不再说什么,和着曲子的高潮,居然唱了起来。女声的歌曲在他口中不显突兀,他倒是有一副好歌喉,可以改行当歌星。
“From this moment as long as I live I\\\'ll love you, I promise you this. There\\\'s nothing I wouldn\\\'t give, From this moment on.”
——此情不渝,我向你保证,我甘心给你一切,从此刻开始。
那句“I promise you this”他唱得极重,重的几乎撞进了我心里。
强笑,这句话太暧昧,听起来让人很难怀疑。可是啊,心中几乎同时泛起了另一段旋律,让有一点波澜的心归于死水。Promise,承诺,诺言……诺言来之不易,却是最容易消逝的啊……
“这种时候,你就不要想些‘Promises don’t come easy’之类的话来扫兴了。”他仿佛知道我的心思一样阻止我的胡思乱想。
“那天那两首曲子是你选的!”我恍然大悟。
“是的。”他回答,“我没想到,在‘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时,会有人真的唱出来,还带着那种嘲讽的笑。”
“我是那种很别扭的人,不讽刺一下心里会不舒服啦!”他那个时候离我那么近吗?连我小声唱歌的声音都听得到?还是我自以为唱得声音小,其实是非常大的?
“李商隐的那首诗太悲了,我不喜欢。”不会吧!我总不会连那句诗都大声背出来了吧!我有些尴尬,内心被别人看穿了一样的尴尬。自言自语被别人听到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尤其对我这种别扭的人而言。
在我拼命回想自己是不是还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之时,他继续说着,“我现在很后悔当时选了‘The Last Waltz’作为你我第一次共舞的曲子,太凄凉了。”
The Last Waltz,一见钟情之后的曲终人散,前半段共舞的浪漫和后半段人去歌留构成了完整的故事,经典到不能再经典的故事。
“共舞一曲,曲终各散,这是正常的啊。”我眼神一黯,很快又露出笑,“没有人能永远和另一个人在一起,就算有共舞的缘分,也只是一曲的时间罢了。”就像恋爱,就算有相恋的缘分,常常,也只能共度几年甚至月余而已。
这世界啊,最后的结果不过殊途同归,不同的只是过程罢了。
“为什么这么悲观呢?人,总是会有另一只手可以相携至老的啊!”罗逸看我,竟然说出了听来很奇怪的话。
我斜着眼看他,没想到他竟然会有这种“天真”的想法。
“老大,现在分手啊离婚啊都成了家常便饭,哪里有天长地久可以保证的?”何时开始,爱情成了速食食品,更像是一种消遣和潮流,一段一段精彩纷呈,不过是一幕幕短剧,幕落戏止。
罗逸眼中飞快滑过一丝情绪,然后换上了若无其事的笑,似乎有深意的说:“天长地久不是保证出来的。”
“是啊是啊,英雄所见略同。”难得我和他可以达成一致,我点头。每次看电视啊小说啊的时候看到谁发誓“我永远爱你”时,总是嘲笑嘲笑再嘲笑,如果再加一句“若违背誓言,叫我不得好死”那就更加好笑了。明知道老天管不了那么宽,这样矫情给谁看哦?
“而是见证出来的。”侵略性的眼神看向我,我怔住,他趁机握住我的手。
色狼!好像大叫一声,但看看周围环境……
唉,原来这种场所还有一个坏处,那就是被吃豆腐时没有办法动作和声音太过激烈的反抗。可是,我的豆腐,也值得一吃吗?
就在我和他大小眼互瞪的时候,音乐演奏到“All I need is just the two of us ”,旁边传来第三个声音,打破了我与他之间僵持不下的气氛。
“逸,你怎么在这里?这位可爱的小姐是谁呢?”随声“飘”来一位大美人,长相清丽而脱俗,气质高雅而大方。就是那种如果不是第一女主角,也一定是女主角强而有力的情敌的美女。
我又忍不住想笑了,想问我是什么人还要拐弯抹角,大概是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我的平凡,居然加了个万用名词“可爱”——可怜没人爱才是真的。一面可以装得若无其事,一边可以让我放松警惕对她产生好感,这种做法,多么像发现男友外遇后小心应对的痴情女友啊!而我扮演的,又是怎样的角色呢?
如果我是女主角,那么这就是老得不能再老的新人见旧人的场面。新人心中该是忌妒啊,自惭形秽啊或暗生警惕之类的感觉。而旧人,如果不是默默含怨,就是争风吃醋,尽力伤害女主角。
如果我是女配角,那么就是用来刺激女主角的,让她更快发觉自己的心思,再受那么一些些的伤害。若我是最终的那个大Boss女配角,也许女主角还会因为我而远远离开,直到男主角追上她并澄清误会——当然,误会一定是很容易澄清但女主角不管智商多少都不会看出来的,而最后的解释也一定是男主角一句“我爱你”便可搞定的。
我想我一定是女配角吧,但是我不想做出什么让她误会的事情,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我没有当那种极恶boss的资质,就算她想幽怨,对象也该是男主角,而非被他拉出来吃饭的小下属兼路人甲我。
“醉蕊,这是我的秘书韩雨;小雨,这是我家世交之女沈醉蕊。”罗逸介绍着。多么平淡的语气,我一时间很想笑。谁说我们中一定要有一个是女主角的?我当然不是,她好像也不是。
“沈小姐好。”又不是想立威掰腕子,握手就免了。我比较好奇的是她的名字,听起来饶有古意又绕嘴,这年头也有起这种名字的人啊!果然是与我等不同的上流社会,我本来还以为“韩雨”这名字已经诗意得要死人了。中学时就常常有人拿我名字来做文章,什么“寒雨连江”之类的。“沈”在古语里通“沉”字,那么她岂不是沉醉的花蕊?
“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么漂亮的秘书?”沈醉蕊的反应是对我微微一笑,然后转向罗逸。人美就是不一样,忽略别人都忽略得理所当然。“又换秘书了?帅哥果然魅力非凡,一向干得很好的李秘书也逃不过吗?”
我收到她眼中的警告,虽然知道她并非善意,也笑着感谢她。摘花是要刺到手的,像罗公子这种长在高处的“花”,只是仰视就已经令我近视的眼睛发花了。我一向懒也一向怕痛,是不会做这么白痴的事的。
罗逸看到沈醉蕊的眼神,脸沉了下来,问她:“醉蕊,你是和朋友一起来吃饭的吗?”
沈醉蕊对他笑笑,很漂亮:“不是,我是一个人过来吃饭的,正觉得无聊,就看见了你们。”这种小姐会一个人出来吃饭,而且还这么“巧”的遇上我们?罗逸公司里怕是有间谍吧!
罗逸轻轻叹息,似乎很无奈地说:“那我们一起用餐吧。”
我常常在想,为什么很多有钱人并不胖,现在我似乎明白了。
面对着自己不喜欢也不喜欢自己的人吃东西是件痛苦的事情,尤其当你不能表现出痛苦,相反还要装得很开心时。如果我多吃几次这样的饭,我想我一定会得胃溃疡。
原来,美味的食物也要有愉快的心境来吃才行,心宽体胖,就是这么来的。那么,我注定是胖不了了,因为我现在就很郁闷。
沈醉蕊不停的问我种种问题,年龄学历出生家庭背景就职经历……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答着,像嚼蜡一样品尝着可能超过我一个月生活费的晚餐。我的不满已经溢到极点,不知道我还需要忍耐到什么时候。今天真的是最糟糕的一天,先是在公司里被人陷害,又莫名其妙的升官得罪了一批人,然后被上司绑架出来到完全不适合自己的地方吃晚饭,又遇上把我当假想敌的柔弱大小姐。我已经受够了,尤其是眼前位大小姐的敌对眼光。真想对她大喊一声:“我对您男朋友没有半点兴趣,您就不用调查我家底了,把力气留给有威胁的人去吧!”我一向敏感,她带刺的语言对我是种很大的侮辱。
“韩小姐,你耳朵上戴的是什么啊?”她含笑问我。
“耳环。”这句基本上是废话,耳朵上戴的不是耳环是什么?这话不过是用来掩饰自己的心虚的,因为那的确是罗逸送的。
“很漂亮吧!”沈醉蕊加入后,罗逸从我对面改坐到我旁边,他伸出手轻轻碰着我的耳朵说,“我可是找了很久呢!”
沈醉蕊的脸色很快变了,一直挂着的笑也无法继续下去。她起身:“我想去化妆间,韩小姐可以陪我去吗?”
我有拒绝的权利吗?她拉着我走向WC,手劲大得令我怀疑她的柔弱。
进门之前,我回头看了一眼,罗逸正担心的看着我。
担心什么?我伤害沈大小姐吗?以她的“功夫”来看,该担心的人是我才对吧!
“你和逸到底是什么关系?”WC并不是谈天的好地方,即使是大饭店里华丽干净的WC。我不好意思霸占一个洗手池,只好站在沈醉蕊的旁边紧贴着墙,看她拿着小刷子在脸上粉刷,顺便比较一下她和我们寝老大的涂墙技术高低。
“我在他父亲公司打工,今天刚当上他的秘书。”关系?还能有什么关系?公众关系呗!
“你知道吗?逸有过很多女朋友,他是一个安定不下来的人,不是你这种小女生对付得了的。”她对我说,脸上很明显的轻蔑,“我知道你这种刚出社会的小女生总是想着浪漫的恋情和麻雀变凤凰的戏份,但社会是残酷的。逸他也只是逗逗小女生和你玩玩而已。”
社会是残酷的,谢谢提醒。我今天应该已经学会了。
“我从来就不是Cinderella。”我淡淡回答,没有不甘,只是陈述,“变成公主并不是我的梦想。”我的梦一向很简单,找一份好的工作,赚足够的钱供父母生活。也许有一天嫁一个我认为可信的男子,生个孩子。当然更有可能一辈子单身,过着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总之我不会出人头地,更不会当什么凤凰,别人艳羡的生活不是我想要的。
“那你就不要缠着逸!”她下了命令。
我几乎是斜着眼睛看她,本来以为她还算聪明——会做表面功夫已经算是聪明了,至少我就不会——现在却是失望得很。
“一个安定不下来的人,我缠着他又有什么用?”我用她自己的话回她,“沈小姐,你很好笑耶!如果他是你的男朋友,那你就应该把他看好,对我警告又有什么意义?如果他不是你男朋友,那你又有什么资格指责我?”
多么奇怪的人,提心吊胆的把罗逸身边的每一个女人都过滤一遍,然后再挨个警告吗?
有用吗?看得住人也看不住心,人心是最自由的,管是管不了的。更何况,她连他的人都管不住,只管他身边的人,有用吗?变心,是改变的人的责任,不是使他改变的人的责任吧!她想抓住罗逸先生的话,就在他身上下功夫啊,警告我有什么用吗?
如果说恋爱中的人注定要蠢成这样,我这一生都不要恋爱。不过现在想起我的青涩恋爱,仍然没有感觉到当时的我蠢成这样子。
算了,人是不同的。我怕粘在一起的感觉,怕凡事都要向另一个人报备的不自由,但也许别人是甘之若饴的。这位沈小姐的做法,搞不好会满足罗先生的虚荣心呢!
“好了,我不想占用公用的设施,先走了。”看其他人过来,我让开位置,我是多么有公德心的好孩子啊!
出了WC,因为刚才说得比较痛快,我的心情稍微有一点好转,但当看到罗逸时又变坏了。
都是他啦!让我莫名其妙的成为灰姑娘一族,即使我从来没想过要钓到白马王子。
我恨恨的想着,用叉子将眼前不知道是什么的食物分尸,我唯一能想出的报仇方式就是浪费他的Money,就算他的money多到根本不在乎这一点小钱。
他看着我,眼中竟然是宠溺的笑。虽然坚信是看错了,我还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的眼神竟像是看到宝物一样,欣慰的笑更是怪异无比。
在他的奇怪眼光和她的杀人眼光下,我完成了我平生最贵的一餐,也完成了第一次“上流社会”的试练。
“秘书是不劳老板送的,经理先生,您送沈小姐回家吧!”看我多识趣,尽管我很怀疑沈小姐可能身负武林绝学——或者说是女子防身术——根本不需要白马护送,但护花使者本来就是干这个的,要是女人够强就不用保护,他们不是要失业了吗?
他的回答是拦下一辆Taxi,交待好地点,付过钱,然后把沈醉蕊送上车。
而他那辆带着圆环套十字标志的车子,就成了我回学校的交通工具。
“不请我上去坐坐?”他的车子停在校门口,他问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我。
“女生寝室,男生正步。”我们宿舍楼就在门口,我指着楼门口板子上斗大的字。原来的字是“男生止步”,可惜效果不彰,所以被我们加了一横。不求他们不进来,只求进来的时候给我们一点预告。
他哈哈大笑起来,他好像是一个很容易被取悦的人,我说什么他都笑。
“那你自己上去吧。”他见我要推开车门,喊了一句,“小雨!”
“嗯?”
“今天能遇见你,我非常的开心。”好大一朵让人讨厌的笑啊!“如果没有路人甲的搅局就再完美不过了。”
哦,原来对他而言,路人甲是那朵小花蕊,而不是我啊!
“谢谢经理大人。”我甩上门。你开心?我痛苦的不得了!
把自己的快乐构建在别人的痛苦上,算你狠!
“罗先生可是洛方的继承人,长得又帅,标准的白马王子呢!”我回去给吴梅打电话盘问,她一听我问起罗逸,忙说。
“他骑不骑白马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没有动物缘,也不喜欢动物,即使是听起来很漂亮的白马——现在城市空气污染指数这么高,我就不信还有马能是白的。
“这不重要,韩雨,我知道你并不向往白马王子。”吴梅解释着,“可是他对你是真的很在乎,当他到处找你的时候,我都感动了,差点没把你电话给他。”
“幸好你没给。”我很重隐私权的,要是吴梅“出卖”我,就算表面上无所谓,也一定会气得要死。
“所以我打电话跟你说啊,没想到还没来得及说你们就碰上了。”说到这里我可就理亏了,中午挂断电话的人可是我。
“我就不信只见过我一次面的人就对我‘真的很在乎’,还到处找我。我看他只是闲着没事玩玩。”一见钟情的先决条件是beautiful face,这张面皮还够不上格。
“你很特别的,否则我也不会被你吸引。”吴梅说,“王子对灰姑娘就是一见钟情,也许并不是因为她长得有多美,只是因为她特别。”特别?一堆凤凰中间的一只乌鸦,所以特别吗?
吴梅,你知道吗?灰姑娘是有钱人家,出身良好,气质绝佳。她只是蒙尘的珍珠,并不是暴富的平民。
气质是培养出来的,可惜我已经过了培养期,只好多喝点汽水了。
气质是培养出来的,而我很怀疑罗逸是不是要培养我的气质。
高级餐厅啊,Café啊,他出入的都是那种优雅高“贵”的地方。在那种地方,我即使想不“优雅”也不行,只好微笑装气质,然后冷言冷语讽刺他——这是心理失衡的表现,危险!
他老兄倒是不在乎,我常常怀疑他是不是有被虐倾向,我越是说他他笑得越愉悦,在他面前,我几乎把自己尖刻毒辣的本性都显露出来了,他却毫不在意。他每次都唠唠叨叨的说上一堆事情,他家啊,父母啊,哥哥啊;他上学经历啦,交友情况啦。他说得很有趣,虽然我总是装作听而不闻,其实也都记住了,并且憋笑憋得很辛苦。例如他有一个哥哥,本来该继承家业的,却偏偏喜欢自己打天下。据说他去干网络了,在一片惨淡中竟然还活的很好,真是怪事;还有罗逸的硕士竟然是在美国读的,而且一年多就读完了,难怪比我大两岁就是经理——我入学比较晚,他在我这个年纪时已经毕业了。
难怪他会选那么老的歌,原来是在USA呆过的。不知道花dollar时,他是不是也这样大方,用一杯coffee花掉我一周的生活费。
不过这阵子几乎没怎么花钱,除了早饭以外,主要的两餐都有人请客。既然他喜欢浪费钱,我也就不和他客气了。
得到的结论只有一个,如果灰姑娘是要来这种地方提升气质的话,最终提升的绝对还有她的体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