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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博学 我实在是饿 ...

  •   我实在是饿了,所以吃得很没形象。当我吸完最后一根面条,心满意足的抬头时,看到顾岑正以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我。我被他看的有些窘迫,斥道:“你那什么眼神?”

      他收回目光,低头吃了一口面条,姿态优雅,不发出一点声音。细长的手指夹着筷子,面条整齐的挂在上面,说不出的好看。我不由纳闷了,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妖孽?连吃饭的动作都是一种美!与我大大咧咧的模样形成鲜明的对比。搞得好像他才是城里的小公子,而我则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乡下野丫头。我知道了,这家伙肯定是故意的,故意让我认识到我们之间的差距。
      不过,看他那么优雅的姿态,感觉那面条都上了一个档次似的。我眨眨眼,渴望的盯着他:“喂,还有没有?”
      他不急不缓的喝了一口汤:“没了。”
      汤汁染的他的唇发亮,仿佛雨露滋润过的花瓣,娇艳欲滴。看的我直咽口水。
      然后,我便做了一件让人目瞪口呆的事,完全把我作为城里女孩所拥有的矜持给毁了个一干二净。
      我居然用筷子去他碗里挑了几根面条,然后津津有味的吃了!而且浑然不觉得丢脸。
      顾岑愣了,不可思议的看着我。
      我指指他碗里剩下的一大碗面,略带羞涩的说:“可以,分我一半么?”
      他没表示,只是看我的眼神越发深奥了。我暂且理解为深奥吧,鬼知道是不是浓浓的鄙视……
      见他不说话,我放低了要求:“那个,不分也行,留点汤怎么样?”
      他深吸一口气,像是被气的不轻,将碗往我面前一推:“你都拿去吃吧。”
      “顾岑你真好!”我不假思索的夸了句,喜滋滋的捧着他推过来的大碗,开始了新一轮的“哧溜哧溜”,速度快到连我自己都咋舌。
      终于吃饱喝足后,看到顾岑环抱着双臂凝着我,一副小大人的模样。
      我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主动帮收拾收碗筷。
      “我怎么会认为你是城里人呢?”顾岑叹息,摇摇头。
      我不满意了:“我是城里人啊。”
      “城里人不应该是优雅端庄有涵养的吗?”
      “什么意思啊你?”我瞪圆双眼。他这是说我不优雅,不端庄且没有内涵吗?
      他不再说话了,或许是觉得多说无益,懒得理我。
      我龇牙,真想一脚踹到他脸上。但念到他请我吃面的份上,我就不计较了。
      不过仔细想想,还真的挺佩服顾岑的。不知什么原因,他的父母都不在了,顾爷爷没有细说,我也就没问。而且我那时单纯的以为他的父母是去了令一个世界。顾岑与我同年出生,却已是家里的顶梁柱。爷爷卧病在床,他不仅要照顾好自己,还要照料好老人。他每天都去捡废品也是情有可原了。
      除此之外,我对他的身世竟生出惺惺相惜的感觉。他没有父母,我也即将成为没有父母的孩子,可谓是同时天涯沦落人。也不知是该同情他,还是该可怜我自己。
      彼时我正站在顾岑的书桌前,随意的翻看他的书本,顾岑去外面洗碗去了。他本来还想叫我洗的,理由是我吃的最多。但一想到我可能十指都没沾过阳春水,便放弃了。免得待会儿我粗手粗脚的打碎他家的碗。
      那些是小学一年级的课本以及暑假作业,摆放的整整齐齐。每本书都被保护的很好,乍一看像是新的,唯有翻来才知道,因为每一课都做了详细的笔记。另外他的字体也格外的工整漂亮,字如其人,果然说的没错。
      我拿起笔,敲了敲额头,思索了片刻,在他名字的旁边,认真的画了一个小女孩,并附上一行龙飞凤舞的字:本姑娘到此一游!
      站起来准备离开,又想了想,折了回去。打开他的书本,放上三百块粉红大钞,得意的附上四个字:谢谢款待。
      “喂,走啦!”
      顾岑正好提脚走进来,我慌忙的合上书本,走到他身边:“嗯,走吧!”
      他没多想,见我过来就一起出门了。要是让他现在就发现,岂不是很没意思?我在想如果他看到了我的“杰作”会是怎样一副表情,一定……很可爱才对!唉,这种感觉真的很棒,感觉自己就像是个救世主。
      “感谢我吧顾岑小正太,我就是你的救世主!”我冲着前面纤瘦的身影小声的嘟囔。
      到了日落西山,顾岑捡了半袋废品的时候,外婆终于出现了。
      她将我抱在怀里,好久才发出声音:“依依你跑哪儿去了?真的要吓死外婆了!还好你没出事,不然外婆都没脸活下去了!”
      “外婆……”我鼻子发酸。同时又有些失望,妈妈没来找我。
      她快有一个新的家庭了,我在她眼里不过是个不该存在于世上的小孩。
      外婆叹了口气,拍拍我的背:“都过去了,都过去了,以后依依就跟我过,照样把依依养的漂漂亮亮,白白嫩嫩的!”
      要离开的时候,我对顾岑挥挥手:“你要记得来找我玩喏,我请你吃外婆特制的猪脚,绝对好吃哦!”
      他没什么表情,挥了下手,就转身离开了。夕阳下的小身板勾勒出落寞的样子。
      我问外婆认不认识顾岑,外婆说认识,只是神色有些不自然,匆匆带过就没再提了。
      我自然看不出她的反常,还在想着下一次一定还要去顾岑家蹭几碗面吃。
      回到家后,我径直去了外婆为我准备的房间,什么话也没说,一头闷进柔软的被子里。
      外婆哽咽的话语还耳边一遍又一遍的回荡着:你妈妈她已经离开了……
      是吗?那么迫不及待的走了啊……果然还是她的幸福重要一些呢,自私的女人。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暑假已在蝉鸣的聒噪中过了大半。我有时候会忍不住想妈妈的婚礼,以及她那所谓的婚后幸福生活,应该已经成了阔太太了吧,嗯……上流社会的女子?这个称呼似乎很贴切。就是不知道那个家的小孩接不接受她呢?我想如果是我的话,一定很难接受。就像没有人可以替代爸爸的地位一样。
      似乎小孩子的小小心结能够很快的忘记,尽管这只是短暂的。
      导致我暂时忘记妈妈的事是因为我认识了除了顾岑之外的朋友,他们可不像顾岑一样冷冰冰的,不苟言笑。三天两头上房揭瓦,捉蝶掏鸟,风里来太阳底下去,弄得黎河坪人仰马翻,鸡飞狗跳。按大人们的说法,就是一群猴孩子。
      我很荣幸的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这都归功于李博学。
      李博学之所以叫李博学,是因为他爸妈希望他做一个博学多识的人。夫妻俩人没读过书,深知读书的重要性,也是为了表达他们曾经的遗憾,就给取了这个……我认为不咋地的名儿。事实上,李博学一看就不是读书的料,才十岁就已经是我们这一带的孩子王,没少打架。长的倒是人摸狗样,浓眉大眼的,为了赶时髦,故意把他妈给他新买的牛仔裤上剪几个洞,还向我们嘚瑟呢,刚回家就被他妈就拿着笤帚给追了出来。而且听说他已经留了一个年级,年年期末考试牢牢的霸占着倒数第一的位置,这种无私的精神让每一个同学都感动不已。
      至于我和李博学怎么勾搭……哦不,怎么认识的,那可就说来话长了。
      俗话说不打不相识,在我的人生里,更多的是,不吃不相识。
      话说那天我正蹲在门口在啃一只猪脚,那是外婆的拿手好菜。卤出来的猪脚特别滑嫩有嚼劲,再以蜜渍之,绝对的秀色可餐。
      隔得老远,就能循着香味儿而来。
      李博学就是这么被勾来的。当我看到那个流着哈喇子的男孩时,一只猪脚已经啃了一大半,看上去有些惨不忍睹。我开始并没搭理他,继续埋头与猪脚作战。等我成功的啃完时,听到了一声清晰的吞咽声。
      我抬头,发现那个一脸不怀好意的男孩还没走,笑嘻嘻的问他:“你很想吃吗?”
      李博学特装:“怎么可能?我就是……溜达溜达,正好到这了!”
      “那就好。”我挑眉,从身后的盘子里又拿出一个油亮的猪脚出来啃,勾魂摄魄的香味立刻溢了出来。
      李博学的目光都快黏在我手上了,一个劲的咽口水。
      我看的好笑,拿出身后的盘子,一盘子诱人的猪脚让李博学的眼睛都快直了。
      那时候乡下人基本上都是逢年过节才开荤吃肉,很少有我家这样的,几乎一星期就有肉吃。而且李博学的家境相对其他人来说要差上一些,吃肉什么的基本是过年才有。
      看到我在啃又香又嫩的猪脚时立刻就走不动道了。
      我说过我是个善良的姑娘,好东西肯定不会藏着掖着,于是我朝他招招手:“我请你吃啊,我一个人吃不完。”
      他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美食的诱惑战胜了那点小小的定力,边走过来边说:“我可不是好吃,我是……助人为乐!看你吃不完才勉强过来为你解决麻烦的!”
      我把盘子端到他面前,笑的一脸灿烂:“多吃点哈!”
      他勉为其难的抓起一只猪脚放进嘴里咬着,然后……又抓一只,接着……又抓一只……
      吃到最后,我们都舒服的摸摸圆圆的肚子,觉得幸福莫过于此。
      李博学眯着眼大言不惭说:“我真的只是助人为乐。”
      我猛的拍了下他的脑袋:“哼,助人为乐你个鬼,吃了姐的东西,以后就得听姐的话!”
      “你……”
      “你什么你?我外婆说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吃了姐的东西,姐不收点回报怎么行?记住,以后你就是我叶依的小弟!”说完,笑眯眯的捏了捏他的脸蛋,“乖哦,听话才有肉吃。”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李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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