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6、【前尘】日落谷的药 ...


  •   黄昏。太阳不是亭午时分才是最烈的吗?为什么铭雨颜要在黄昏时分来?她有把握见到日落谷谷主?
      ——“黄昏才有落日,日落便是黄昏。”她是这样想的。
      铭雨颜所带之物并不多,一柄宝蓝色的剑——师传之物,和一面轻纱。仍是一身蓝衣,她不是柔弱不堪的小姐,她至少是个剑法凌厉得足够让世人惊叹的剑客,自然是神采飞扬。
      日落谷。此处既险,也深。凡谷必有水,有河必有人,她知日落谷谷主所居之地便是那,但她不敢冒犯造次,所以只是在谷口等候。琴殇也自然是知道她要来的,因为来的是铭雨颜,所以她打算去见一见。但她自从重逢了苍玄之后,大抵有些不快意,于是想是让铭雨颜吃点苦。
      蓝衣的剑法除了凌厉,也是快意潇洒的。铭初凡的剑法也同样凌厉,只不过他多属沉稳。
      铭雨颜并无摘下轻纱,她先是抽出长剑,想必她师传的剑法琴殇会认得,于是她舞了一剑,再长揖。便跪着慢慢等,等到她出来为止。
      据说日落谷很险,险的究竟是什么?
      黄昏的渐渐黄昏,绚烂的阳光为日落谷披上一层耀眼夺人的金纱,这层光辉多美,可以让人窒息,可以让人希望它永远不要褪去,但铭雨颜却希望它能早点褪去。因为此刻她已面色苍白,两眼发昏,灵魂都快飘出窍了。便是在此时,一缕白衣出现,光辉也褪去,她看不清琴殇,因为琴殇也没想让她看清。
      琴殇悠扬的一声:“你,找我何事?”
      “拜见日落谷谷主……我想……求抚殇回叶……”晕乏使她意识模糊。
      “抚殇回叶?你怎知它的名字?”她问。
      “它的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能救人。”铭雨颜道。
      琴殇冷冷道:“它也能杀人。”
      “杀我。”她也冷冷道,“救铭初凡。”
      “他已死?”琴殇问。
      “未死。”铭雨颜答,“但必死。”
      “拿去吧。你一半他一半,红叶救活,绿叶毒杀。你得遵守承诺。”琴殇递给她扶殇回叶,淡然道。
      蓝衣热泪盈眶,原来她本意便是要给自己的:“谢谷主!”
      “不必谢我。”琴殇又消失在雾的尽头。
      日落谷少说也有几百年历史,烟渺这样的大势力,也是比不上的,像这次这样一天之内来三个人的,恐怕日落谷谷主还是第一次遇到。
      这里的落日,实以杀人著称,铭雨颜实际上已中了毒,只是她内力颇深,足以应付这一切。在铭雨颜走后,辰星既挂,夜已然来临。此刻却来了一个少年,少年的明眸通透,在黑夜中行走似乎毫无阻碍。宋生束来到谷前,既报姓名,也报明目的。本来像宋生束这般人物,琴殇是绝不会见面的,但阴差阳错的是,铭雨颜离开后,琴殇恰好在原地。既然是见面了,那便是缘分。
      谷中有风,仲夏里的夜凉风。风在吹,谷在奏响它天然的乐器。宋生束的发丝在扬,衣服也在扬。琴殇似乎觉得很有趣,她知宋生束心里也很曲折。他皱眉道:“谷主我想救一个人。”他还是那么坚定。
      “谁?”琴殇问。
      “铭雨颜!”他似乎是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说出这句话,因为说出此话时,他的性命就已不是他的。
      “她似乎没死。”琴殇冷淡地回答。
      “她现在没有死,但她在不久之后也许会死。我欠她一条命!”这个少年血气方刚,太过意气用事,怎么就如此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呢?琴殇心中已有答案——情债太深。
      她淡然地望着他,拿出抚殇回叶,悠悠地道:“抚殇回叶,红叶救活,绿叶毒杀,以命换命。否则,两人都休想活下去……”她说这句话时,已然要离开,此次,她是消失在长夜的尽头。
      天空的云衣淡淡,朦胧着星空。星众多,月也黯淡了几分。正如他的明眸,也不知何时,他暗生了这样的情愫。他双眸眼看着握在手中的抚殇回叶,心里轻轻叹。他以极快的速度回去魔教。他的身形矫健而迅速,但与此同时,他也被黑夜所吞噬。

      夜,已深。铭初凡的心一绞一绞的。他觉得应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他并不知道。担忧和焦虑油然而生。他皱着眉,去按着胸口,他的心跳很急促,自己握剑的手竟在颤抖,他似乎感受到了一些不好的事情会发生,他忽然想起了铭雨颜,于是他走过回廊,走到铭雨颜的房间,轻轻推了门,之间她相安无事地熟睡,这才放下心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前尘】日落谷的药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