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1、白小俊(1) 我还没有混 ...

  •   我叫白小俊,是这所三流大学的学生。
      与其说我是学生,不如说我是一个混混。混了这十九的时间,我感觉自己还没有混够。
      我很乐意继续混下去。
      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读书。所以,不怕妖魔不怕鬼怪不怕身临险境不怕世界末日的我,唯独怕那些厚厚沉沉的书本。自认为能够如革命烈士般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和正视淋漓的鲜血,却一碰到读书看报上课考试,就恨不得逃之夭夭。
      班上那些带着笨重眼镜,反应迟钝,目光呆滞,随时抱着一大堆书本的人,真的会有出息吗?
      也许是遗传了老爸作为一名警察的硬朗性格,我的脾气不是很好,三言两语不和,就想要动手。
      我喜欢那一瞬间爆发出来的的快感和刺激。
      可是,我从久以来的作风作派却被他人扣上了大男人主义的帽子。
      来到这所学校,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兴奋。
      这里的美丽景色迷住了我,这里的美丽女生同样迷住了我。一张帅气的脸庞,成了我纵意花丛沾花惹草的资本。
      每天在不知不觉中,手里就被塞进一张字条亦或信纸,打开手机,就能收到几条暧昧的短信,走到哪里,都能有三两女孩悄悄偷看。在其他男孩的眼神中,我看到了嫉妒。原来,男人的肚量也没有比女人大到哪去。
      听说,我嘴角微微上扬带着邪邪味道的笑容让很多的女生着迷,但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这不是装的。因为装只能做得出其表面而做不出其带来的韵味。
      在这个学校,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边成。
      他的出现,让我知道什么才叫做形影不离。
      我们住在同一个宿舍,本来寝室里还有其他两个同学,但因为我和边成的不爱卫生,让他们无法再坚持待下去,于是申请更换宿舍,抱头鼠窜。
      所以,这个温暖的小房子,这个快乐的小空间,就只剩下我和边成两个人。
      男人嘛,不需要热爱打扫卫生,那都是女人的事。
      为了反驳这个观点,我的妈妈引经据典博古论今地和我争论了很久。最后我说,以后结婚了,老婆主内操持家务,我主外工作赚钱,洗衣做饭搞卫生这些事情,根本就不需要我来操心。
      这一席话,让我的妈妈哑口无言。
      那些小心翼翼婆婆妈妈的男生,我是最为看不起的。
      但值得讲清楚的一点是,我不爱公共卫生,并不代表我不爱个人卫生。
      我是个很注意形象仪表的人,每天出门,我用在打理头发上的时间从来没有少于过半个小时。我觉得一个走在时尚最前沿的男人,完美的脸蛋一定要搭配上完美的发型。
      我不喜欢那些美国流传过的街头文化,什么说唱涂鸦跑酷之类的东西,但我却疯狂地爱上了街球,也就是街头篮球。
      学习书本知识,我承认自己没有天赋,可学习别的东西,我不得不佩服自己是个天才。
      我以美国前nba队员阿尔斯通为模板,街球技术突飞猛进,原本普通的篮球在我的手里立马变得花哨炫丽。学校篮球队几次邀请我加入,都被我大气凛然地拒绝了。原因很简单,我不喜欢那个叫石拓的人,因为他是学校里唯一可以和我媲美的人。
      我认为舒坦的事情,就算有重重困难,我也会去做。我讨厌排斥的事情,就算你拿刀逼着我,我也懒得去做。我行我素,是我一贯的行事风格。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