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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我知道,我 ...

  •   转眼我已接手医馆三月,也就是说,六叔不辞而别也有三个月了。
      在此之前,我从没想到过那天晚上的蜡烛是他为我剪的最后一支,炉上炖着的蘑菇汤是他为我熬的最后一盅。
      不过好在大部分时间里我都没有那么想念他,因为我知道我有足够长的时间等他回来。
      他归来,我敞门迎之;若不归来,我才不去找他。
      可凡事终究有个例外,比如此刻我背着药篓进山去寻吴十一,委实就想念六叔想念的紧。
      苍天有眼,整个吴家除了我爹,我最怕的就是吴十一。
      不知道是不是看惯了生离死别,吴家人普遍和气,十分好说话。
      除却我爹是长子,又是吴家现今的当家人,严肃刻板一点也能理解。剩下就只有吴十一最让人难以捉摸。
      我虽背地里喊他吴十一,但按辈分来说,他是我爹最小的弟弟。所以就算只比我年长六岁,见了面还是得规规矩矩尊一声十一叔。委实怪异得很。不过想到我上头还有八个兄弟姐妹比我更怪异,也就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要说这吴十一这个人,没什么不好。
      独自一人在后山任劳任怨种草药,说的出每一种药材的药效用处。从没仗着自己长得好看就随便拐个姑娘上山,平日里的乐趣无非就是看书下棋喝茶。
      就是逢年过节一大家子聚在一起搓麻将行酒令的时候,他还是独自一人捧着书坐在角落,倘若不想看书就索性闭目养神,总之是不屑于加入我们一群俗人的行列中的。
      放眼整个吴门,也就七姐在的时候和他时有话说。想来人以类聚,两个同样被冠以天才名号的人聚在一起,他们的世界,我这辈子都没法理解。
      是以我十分怕和吴十一独处,不说话怕他觉得我俗不可耐,说了话又怕他发现其实我真的很俗。每每不得已和他交谈的时候都觉得如坐针毡,比小时候我爹抽背医书还难熬。
      他吴十一要是雪山顶上的白莲花,我就是那路边蓬勃生长的狗尾巴草。
      他风霜高洁,我迎风摆动。
      老实说我有时也私底下称他为白莲花,不过一般人不知道。
      吴老八说这叫一物降一物,人活在世上总会遇到一个人和你八字不和,见面就犯冲,看到他就怕。偏生这个人躲都躲不掉,要是走了不少弯路最后相爱,那还算运气好的。运气不好,一不小心在那人手上嗝屁了,只能怪你倒霉。
      吴老八的话素来只能信一半,但等到后来他为了一场幻境永远留在了千寻塔下,我才知道原来他说的是对的。
      命里的劫数,说不得,逃不得。只有受着。最后是生是死,全凭造化。
      不过我的情况比较好解决,这辈子不可能和吴十一相爱,那就只要提防着不要哪天被他杀了就成。
      好了,扯得有些远。
      眼下我来找吴十一实在是迫于无奈。铺子里的当归黄芪卖断货,只好千里迢迢跑来求白莲花讨着药材回去。
      毕竟赚钱事小,误了方圆百姓吃药才是罪过。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是吴门医馆最善良的老板娘,没有之一。
      后山风水极好,神韵灵秀。满山的奇树异花疏影斑驳,暗香浮动。
      要说哪一天吴十一在此处羽化登仙,我也是信的。
      远远瞧见吴十一掩在翠竹林后的屋子,心就忍不住怦怦跳了起来。我咽了口唾沫,轻声叩门而入。
      屋内点着熏香轻烟袅袅,唯独不见吴十一。案上茶盏尚温,可见是离开不久。
      我放下药篓绕到屋后,果然看见他坐在院子里的躺椅上闭目养神。手中医书盖在膝上,面容澄静,无端让人止了脚步。
      他就是这样的能力,莫名令人敬畏,无奈何的驻足在他所划定的圈子外。即使憧憬,即使崇敬,还是隔着一步之遥。
      “平安?”
      “啊?”我回过神,发现吴十一已经睁开眼不轻不重的望着我,又像是透过我望着不明确的某处。
      “十一叔,你醒了。”我囫囵开口,说完立马觉得后悔。人都和我说话了,不醒难不成是梦游吗。
      我摸摸鼻子,忙接着说:“铺子里的当归黄芪卖光了,我来取些。”
      吴十一点点头,起身朝我走过来,身后成片的翠竹衬得他身上白衣越发清俊不凡。
      真不愧是朵白莲花。
      “除了当归黄芪,还缺别的吗?”我跟着吴十一进了屋,听他这么一问不免愣住。好像是还有味药材快要售罄,不过是什么来着,白芷还是茯苓?也许是人参,这么说来灵芝也有可能。
      见我低头沉思不语,吴十一顿了顿说:“是不是红花?我算算日子,也快了。”
      干,原来是红花。
      我小鸡啄米的点点头,恭恭敬敬接过他递来的几大包药材一一放进药篓,寻思着一会儿赶紧溜之大吉。
      没办法,一见到他我就浑身不自在。
      只听到身后吴十一不紧不慢的说道:“下回把缺的药材名称写在纸上,不容易忘。”
      “是是是。”
      “……”
      “那十一叔没别的事,平安就先走了。”我低头望着自己的鞋尖,不敢与他对视,半天听到他轻轻“嗯”了一声,转身就要走。
      还没出门,就听见他又叫了我一声,平安。
      靠,干嘛啦,老娘很忙诶,你知不知道铺子离不开人啊。你知不知道我一个上午不开铺子,会少赚好多好多银子啊。
      我在心底诽谤完,不动声色的回过头冲他微笑:“十一叔,怎么了?”
      “这个,你带回去吧。”他说着,弯腰在桌下一捞,竟抓了个毛茸茸的东西放在案上。
      我吓了一跳,看仔细了才发现是只比手掌略大一些的狸猫。睡眼朦胧的睁着一双圆眼,脑袋也是圆的,瞧得人心里欢喜的紧。
      吴十一微微蹙眉:“怎么,你怕猫?如何吓成这样。”
      “没有,我以为你抓了只野猪崽让我带回去孝敬我爹。”我说完立马捂住嘴,这下完了,又暴露了我俗人的本性。
      不过好在吴十一并不在意,他自顾自说道:“前两天在林子里见到它,不知怎么伤了右腿,索性就抱回来给它上了药。我这里种的草药多,养着它不方便。”
      说着,他抬起头淡淡的看我一眼,“我寻思着小姑娘应当喜欢,你若方便,就拿去养罢。”
      我被他看的心头狂跳,上前将案上的狸猫揣进怀里调头就跑,出了屋才想起回头冲他喊了声“多谢十一叔”。然后一溜烟的下了山。
      感谢老天,在他眼里我这个侄女还是个小姑娘,而不是根狗尾巴草。
      我抱着怀里的小狸猫回到山下的医馆里,一路上这小东西都乖的很。哪里知道刚将它放下,就飞速钻到了帐台下的缝隙里,怎么喊都不肯出来。
      我趴在地上脸几乎要贴到地,只能看清它一双黑暗中发亮的圆眼,实在是心力交瘁的很。
      不是说伤了右腿吗,怎么动作这么迅速。不是会装的吧?难不成是暗恋吴十一,想方设法留在他身边?不对啊,那它刚刚就应该不乐意跟我回来才对。
      我咬咬牙心说总不能让它一直待在里面,嘴里一边喊着“咪咪”,一边直起身想找根棍子试试运气。没想到刚抬眼就看到一双黑色靴子站在身后,我愣了愣,慢慢往上看,看清了来人身上穿着的暗纹箭袖墨袍。腰间冷冷清清挂着一把佩刀,莫名让人感到压抑。
      男子面容虽冷却难掩俊美,眼底略有青痕,看起来已有许久不曾睡的安稳。
      最让人不安的是他浑身上下散发出的淡淡血腥味,那是常年在死人堆里打拼才有的,一般人闻不出来。我虽然医术不精,好在也是吴神医的后人,故而对这种气息颇为熟悉。
      看了半晌只觉得脖子也酸了,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姿势有多么糟糕。连忙轻咳一声,不动声色的从地上爬起来,将手上的灰在裙子上掸了掸,然后抬头冲他笑了笑:“店里有安神药,少侠可要来一副?”
      男人打量我许久,终于动了动凉薄的唇说:“一碗千灯便好。”
      足足有三个月不曾有人对我提起过千灯茶,因此在听见那几个字的瞬间,内心还是不受控制躁动起来。
      不安,矛盾,隐隐的透着期待。
      关于千灯茶的一切记录,我早已在里屋堆放的厚厚一叠《千灯劫》上烂熟于心。
      我知道,我要等的人来了。
      这将是我接手吴门医馆以来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客人。尽管见面方式不尽如人意,甚至还有点丢人。不过没关系,人来了就好。
      我双手微微颤抖的闭了铺子,领男人进了里屋,关上门窗点起一支红烛。
      六叔说,有些故事是见不得光的。
      烛光幽幽,将男人轮廓分明的五官修饰的更加深邃。他看我的眼神像撒了把碎冰,令人胸口发紧。
      我低头把新沏的竹叶青推到他面前,故作镇定道:“千灯茶尚要煮些时辰,少侠不妨先说个故事。”
      说完,我深吸一口气抬起头,平静的望向他,自报了家门。
      “洛水,吴平安。”
      “青州,魏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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