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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神 ...

  •   天命静悄悄地睁开双眼,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睡着了。
      四周黑漆漆的,她呈一个大字型躺在野地里,身边一个人也没有。
      这样的环境让天命想起自己十岁的时候,被自家男神丢弃在野地里,那时天也是黑漆漆的,没有星光和月光,身边只有冰冷的火堆。

      “苍离啊,你说得没错,我,我……后悔了。”
      追来的人中不止有边境部族的斥候,还有从羽国一路追踪而来的杀手。在坚持了两天之后,杏花君颓废地扯着蓝色的乱毛,一脸愧疚地看着蹲在自己脚边,默不作声抱住默苍离大腿的小娃娃。
      如果没有将这个孩子从那片山林里带出来,小娃娃应该依旧会和一群猿猴住在一起,也许许多年后会有自己,或是别人再度经过这片树林,会再将其带入尘世,教导她属于人类的一切。
      但是如今沾染了人类气息的小娃娃,却再无可能被猴群接纳了。
      “距离这里最近的村落,该是在千里之外……咳咳咳,杏花君,你还有一个选择。”
      默苍离在咳嗽。
      他们刚从万里之遥风尘而来,虽然在山林里休整过一段时日,但也无济于事。杏花君是一名医生,能从死神手中抢人的好大夫,他武功也不错,但也仅仅只是不错而已。
      论智慧,十个杏花君也抵不上半个默苍离。但论武功,不在状态的默苍离远不是杏花君的对手。
      可想而知这一路之艰辛和危险。不惜半路拐去山林寻找百年以上的百果酒,也是因为杏花君担忧默苍离的身体,希望能就地取材配一味药,治愈两人身上的伤势而已。
      那一日天黑漆漆的,天命野性直觉里也能感觉出遥远风中所传来的冰冷不祥。她被杏花君放在草叶上,露水沾湿了身上裹着的大人衣裳。
      “如果来的人披着皮毛,你就喊救命,说自己来自附近村寨,迷了路被我们捡到。如果来的人穿身上有羽毛,你……唉,你啊也喊救命。总之若是来人问你和你一起的人去了哪里,就直接告诉他们啦。安啦安啦,有苍离在,我们不会有事。”
      絮絮叨叨的杏花君蹲在小娃娃身前往地上分摊仅剩的干粮和水。
      “哼嗯~还有这些食物都留给你吃。啊啊不管苗疆人还是别的什么人,总不至于会和你一个小不点过不去,因此能借机回到人类的世界也是一桩好事。”
      “唉,苍离,这样做当真能行??”
      慢慢抚摸手里铜镜的男神丢过来一个冷淡的眼神,默苍离回应道:“你在怀疑我。”
      “我只是有些担心啦。哼嗯,唉,当时不该……”
      “你有更好的方法吗?”
      “……”杏花君并没有。
      再往前,两人会穿过一段路程长达十数天的荒芜地带,没有人烟,没有食水,对一个本就虚弱的稚子而言太过残酷和危险。
      蓝衣裳的杏花君挠着头发一脸苦恼。
      默苍离却已收好了铜镜,俯下身,说不出透着怎样感情的眼神,直直看入小娃娃的双眼:
      “告诉他们,我在苗疆!”

      天命第一次杀人,也正是十岁那年。
      时间过去太久。明明已有人帮她铺好以后的路,但这条路天命却并不太想去走。
      她已想不起被抓住到底是怎样的一个过程,仿佛脑子一热,有个念头蹦出来说为了男神冲啊——
      “策天凤人在哪里?!”
      “哼!还不说吗!”
      “还是不肯说?哼哼哼,不愧是他带出来的孩子……”
      “啊!!这,这是什么?!”

      天命体内有虫。
      或者应该说,是蛊。
      无形之蛊,藏在血脉里,从小就有。一个月大的时候被抛弃山野而不死,多亏了她体内帮忙保存元气的蛊;十年来和猴群混居在危险大山内杂食而成长,也多亏了这嗜毒如命的虫。
      天命好像天生就懂得怎么操纵这只蛊,也天生就明白这蛊似乎有毒。
      很毒,天下无药可救的毒!

      “苍离,你……是故意的吗?”
      他们前进的方向明明是通往中原,而非是苗疆。
      杏花君陡然明悟,说不出心中是怎么感觉,苍离说得没错,他果然会后悔,他确实不应该带走那个孩子!哪怕也许这样才是正确的,但将那个孩子留给那些人,真的,不会有事吗?
      “我给过选择了。”默苍离平静地说道,慢慢地擦拭着铜镜。这些时日以来,他还是头一次擦拭这面随身之物。
      铜镜很明亮,不像是曾经染过血,但却像是总也擦不干净。
      一个从小生活在山野的孩童,要在人类中得到立足之地,本就不容易。
      默苍离给了天命一个机会,也是一个选择。用他们的下落,换取来人的接纳。无论追兵是来自苗疆还是另一个国度,总不会刻意为难一个孩子,对吗?
      而他与杏花君也可以趁机隐去下落,再赢得一丝喘息之机。
      但是到了第二日天明,已走出很远的杏花君却惊讶地再一次见到天命。原本被洗得干干净净的小娃娃又变得邋邋遢遢,身上裹着的那件绿色大人衣裳也变得破破烂烂。她抽着鼻子,一双小手上尽是血痕,从树上啪嗒一声掉在路过的两人脚下。
      这个孩子明明不知道两人会走哪一条路,却依旧成功追了上来……
      就仿佛天命其实听懂了默苍离所有的话,但并未去走那条已确定的路。
      “我,没说。”
      “我,不,出卖,苍离!”
      小娃娃哑着嗓子一字一顿,带着哭腔,湿漉漉的眼神可怜巴巴地望着两个人。
      蛊,要以主人的血气来催动。
      在那件破烂衣衫下,身上还有更多已结了血痂的伤痕。追过来的人很懂得如何成功撬开人的嘴。
      ……不要丢下我。
      我会很有用!
      天命努力用眼神表达内心的情绪。她已在这个世上再无亲人。此时此刻,男神就已是她在这陌生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在那个时候,天命并不知道自己还有个十五岁的哥哥,正疯狂地翻遍了方圆数千里所有山林来寻找自己。
      她只想用自己还很幼小的手,用尽最大的力气,去抓紧眼前唯一的光明!

      因为没了追兵,可以更细致地规划未来的行程。后来杏花君又去了一趟原本的营地,所见之景象,让他决定一回来马上开始教导天命三字经!
      人之初,性本善。
      默苍离却说,人性,本无善恶之分。
      “不准说话,不准提问,三个月内,能学多少,看你自己!”
      去中原之前,他们在苗疆边境各处村寨停留了三个月。
      默苍离轻描淡写地让一个寨子中的苗人视自己为天人,并自愿花费全寨的人力掩去从外界到来的三人一切过往痕迹。
      三个月的时间很快过去。
      当一日清晨,天命醒来,身边已空无一人。

      一转眼已过去四年多。
      黑暗的荒野唯有孤寂的风。
      天命静静地站在漫天星斗下方。
      她已长成一名十五岁的少女。漆黑的发覆额垂落,清秀小脸,弯弯的眉,还有一双黑而亮的大眼。

      天命穿着白底兰草花纹的苗裙,银环束着黑发,手腕脚腕戴着亮晶晶的绞丝银镯,镶嵌着哥哥找来的小小红色琉璃珠。
      有树,在月下投落斑驳的树影。
      一只猫头鹰落在附近的枝上,歪着脑袋,发出咕咕的声音。
      夜色中天命与猫头鹰对视,也歪着脑袋,静静倾听。
      她的哥哥三天前离家出走了。
      因为三天前中原有消息传来,苗疆战神藏镜人和云州大儒侠史艳文联袂出场,在九星连珠夜抢夺被西剑流抓走的史艳文之子。但不幸的是行动失败,西剑流之主炎魔幻十郎借史艳文之子小空身躯复生,未来入侵中原的东瀛之人一定会气焰更加猖狂!
      但这并不是天命的哥哥觅天源离家出走的理由。
      苗疆和中原是世仇,中原人的死活与她兄妹二人关系不大。在被巫教灭了全族之前,姓觅的人曾是苗疆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饲虫一族,但天命的哥哥却不养蛊而是从小跑去中原习武。
      觅天源是个剑痴。
      别人是将爱剑当成妹妹养,他是将自家唯一的妹妹当成爱剑来养。剑需要经常磨砺,所以妹妹也需要经常摔打;剑需要形影不离,所以妹妹也要被绳子绑在身后;剑要常与人对话,所以妹妹一定要知道自己每一个想法……诸如此类,在默苍离和杏花君离开不久,天命被自家哥哥找到之后,着实很是过得水深火热。
      就算哥哥再怎么白痴,那也是最后一位血亲。
      所以当天命从野外取毒回来,发现自家哥哥留书说要去找史艳文试剑之后,三天三夜她不曾合眼,千里迢迢从苗疆西境急匆匆带着猫头鹰赶往中原,就怕迟来一步,哥哥已被人围炉成灰。
      ……哥,中原和苗疆是世仇,求你长点心!
      “还没有找见人吗?”
      天命声音略沉,情绪很低沉。
      猫头鹰道:“咕咕咕!”
      “……你是说,前面有来自苗疆的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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