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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泽之笔 靠一支笔成 ...

  •   宋巧查了一遍网银发现里头真得多了五万块钱。
      她在欣喜的同时目光不可抑止地看向了电脑桌便放着的笔。
      不是人们现在所用的圆珠笔,签字笔,而是一支用来画国画的毛笔。
      这支“毛笔”的笔管似乎是用玉石制成的,上面还雕刻了一些看不清弄不懂的文字符号,而笔头则与一般的画笔一样,可是比起普通的山羊毛又要更加洁白,甚至透着淡淡的莹润光泽。
      “如果不是它,我怎么会写得出那些文字呢?如果没有了它……”
      宋巧甚至不敢想下去了,她拿起那支笔,眼睛一直盯在上面,她此刻的表情可是说是病态。
      “它永远是我的,永远,没有人能够从我手里抢走,这样,我就可以得到更多的东西了。”说完,她桀桀地笑了笑,莫名地让人感到惊悚和森冷。
      窗没有关,风从外面吹了进来,将桌上的一叠纸吹乱,有些落在了地上。
      那些纸上都是一个个用毛笔所写出来的字迹。
      明江出版社。
      “没想到那个小姑娘那么有发展力,才短短一个月,都已经脱销了。”总编说完就抑制不住地笑了起来。
      坐在办公椅上的一个小青年听见了,也附和地所:“是啊,没想到那么一个看起来有些愣的小女孩竟然能够写出那么精彩的小说,现在我已经成了她的粉丝了呢!”
      小青年叫李成,是明江出版社的一个小编辑而宋巧的发现者正好是他。
      虽然都是在网上交流的,但是有一次他还是看到了那个女孩。
      那天下着雨,女孩跑到出版社,前台的人因为她没有预约而拒绝理她,正巧,李成看见了,便走了过去问问,没想到正是好几天没有上网的那个作者。
      李成对她有印象,便和她一起去了楼下的一家咖啡厅。
      外面在下雨,初冬的天气有些阴森和潮湿,因为店里暖气还得很足,所以落地的玻璃窗蒙了一层白色的雾气。
      宋巧喝着热可可,眼镜片上也蒙上了白雾。
      放下杯子,宋巧从背着的双肩包中拿出一大叠宣纸。
      “呃,这是什么?”
      李成看着这些突然体会了一次什么叫做目瞪口呆。
      对面的少女听到李成的话,有些羞赫,脸上泛起了淡淡的红晕,她解释道:“这些是我写得小说。”
      她的声音很轻,幸好咖啡厅放得正是一首抒情的纯音乐,否则李成可不敢保证他能不能听得到少女的话。
      少女是他在翻邮箱邮件的时候所认识的,作为一个编辑,他的邮箱并不保密,因此,有些知道了的人就把小说稿件发给他,他也会审阅,但是好的作品着实不多,而少女所发给他的那篇小说,也只是平庸而已,虽然也有接触但是也并不多。可是,今天,李成看着手中的稿件,抬头再次看向少女的眼神却变了。
      才偶尔翻了翻,李成就知道如果不出问题的话,这本书出版一定会大火的,而之后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切。
      将写满繁体小楷的那叠宣纸放在桌上,李成面对着一直低头和热可可的少女问:“愿意将这份稿子让我拿回去给主编看吗?”
      宋巧没有想到好运来的那么突然,她听到李成的话,先是楞了一下,之后点点头同意了。
      李成对少女一点也没有怀疑防备的心理感到一丝好笑的意味,觉得她真是一个未经世事的女孩子,如果这本手稿被他拿起不还了话,她难道没想过吗?
      这种事情在出版界可不少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怎么才几天,少女的文笔和文风就有了那么大的改变和进步,简直是跳跃性的,从平淡无奇到词句段落之间令人惊艳的那种感觉,真是大大的震惊了他。
      李成也没有往这里多想,第二天便将昨天晚上一遍看完的稿件交给了主编。
      主编一开始也对毛笔书写的稿子感到奇怪,可是这种感觉立马被其作者的文采所征服了。
      当宋巧接到李成的电话,要买断这本书的时候,宋巧终于觉得自己的梦想达成了。
      她拿着那只原本要送给爷爷做生日礼物的那只毛笔,心里无比喜悦可是却夹杂这一丝说不明道不清的感觉。
      她看着手中的白玉笔管的毛笔,心中突然暗暗升起一种恐惧的情绪。
      如果,让别人知道了,那些东西都不是她写得那该怎么办?
      她想起了自己拿给李成的那叠手稿,心下一突,竟然差点失手把笔摔在了地上。
      幸好没有掉到地上。宋巧松了口气,原先担心害怕的情绪也不见了,只要她不说,谁又会知道那些字都不是她写得呢,呵。
      吉祥物舍。
      “老板,今晚想吃什么?”饕饕一边拿着钱包一边将外套披上跟躺在躺椅上的青年说。
      “随便。”路杉随便地答应了一声,他现在正忙着追小说呢。
      “嗷,为毛还不更,为毛?!”就在饕饕刚要踏出吉祥物舍时,老板爆发出一声怒吼。
      没错,老板路杉是个宅男,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在网上追文了。
      饕饕无奈地看了他一眼,走出门后摇摇头,向着菜市场的方向走去,准备今天做一道麻婆豆腐,加上清炒芦笋和红烧鸡翅,嗯,还要买老板最爱吃的河虾。
      “河虾的话,白灼吧。”饕饕喃喃念叨。
      放学了的女生们扎堆看着从面前走过的大帅哥,觉得他身高腿长,脸蛋俊美,可是天晓得,他嘴里念叨地竟然是关于家庭煮夫的词儿。
      呃……
      “你怎么才回来,我饿了。”回到吉祥物舍,路杉依旧抱着一只手机连着无线网在刷小说。
      饕饕温和略带歉意地朝他笑了笑,说道:“新鲜的河虾我找遍了整个菜场都没有,之后又跑到了市北那个菜场。”
      终于放下了手机的路杉从躺椅上站立起来,失去了重量的竹制躺椅摇摇晃晃仿若不倒翁。
      路杉走到饕饕面前,对抬头看着他的眼睛,说:“你认为,拿走了白泽之笔的那个女孩什么时候会过来,嗯?”
      “一个礼拜之后?”饕饕将食材拿到厨房,而路杉也跟了过来。
      他把河虾从袋子中倒了出来放到了盆子里头,而路杉却将手伸进了洗碗池,用指头拈这一只还活蹦乱跳的虾,眼睛盯着上面,像似要研究出个什么东西出来似得。
      “三天之后她就会来,打赌么?”路杉将虾丢到盆子中,打开水龙头,洗了一下沾了腥味的手说。
      “嗯。”饕饕应了一声。
      “让让,我洗菜。”
      “哦。”
      总之有人做饭,路杉走出了厨房,觉得自己的手还是有虾的气味,他又跑到洗手间,拿洗手液洗了几遍,直到手上没有了味道之后,又回到了之前的躺椅上坐下,看起了小说。
      过了一会儿,路杉还没看几章,饕饕就把食物端上了餐桌。
      正在路杉吃菜,饕饕夹菜的时候,另一头的宋巧已经快被急哭了。
      她看着躺在地上的毛笔,终于还是决定去当初得到它的那家店,寻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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