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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树叶的叶,寻找的寻(2) 此刻她与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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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恍惚想起第一次见叶寻时,是踏进中荣大门的第一天。她知道南方很热,却从没想过会那么热。她一路减衣服,仍然热得头晕脑涨,甚至在火车上吐了两次。在车站看到中荣的班车时,她是喜极而泣的。
车子缓缓施进了中荣的厂区,她打开玻璃窗,她看到一个高大的男子,在门卫处签收包裹。穿着白色的衬衣,在绿意盈盈的树荫下,是一道清凉的风景。
忽然一个急刹车,她的头撞在了窗上,那男子循声望过来,漂亮的唇边挂着还未散去的笑意。那笑容,就像是冬日的阳光,干净清透,有着淡淡的疏离。
这个场景那么熟悉,却分明是从未见过的。她的前生,一定也这样,在车窗内看到过这个男子。她将脸探出车窗,回望着他,脑海里想起很久前看到的一句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面”。
清洌,香甜,这座南方小城独有的清洌气息。那一刻,她想要永远的留在这里。
味同嚼蜡。她拿筷子的手,甚至有些发抖。
她从没想过,还能再见到他,虽然这场景在梦里演练了千百次。两年的时光,她变了太多,从前清纯的直发,变成妖娆的大波浪,学会了化妆,也学会了沉默。
叶寻没怎么变,还是六年前初见的样子。时光仿佛格外厚待于他。隔了那么远,她依然能感觉到他的眸子熠熠生辉,将浩瀚星空的光芒,皆纳进眼底。
他站在那里,有种沉静的力量,哪怕周围混乱而喧嚣。
呵,他应该已经做父亲了吧?小陌低下头,眼角酸涩无比,那酸涩以雷霆万钧之势冲进了心底。原来,还是会难过。原来,还未曾完全放下。
那张带着浓厚的民族风的喜贴,时常刺痛她。
为长子叶寻与黎千山令长女阿俏举行结婚典礼,敬备喜筵,恭请合第光临。
她扬一扬头,在嘴角攒出一抹笑容。她不能,绝不能,在叶寻面前,失了分寸。她过得很好,没有叶寻,也很好。
年会歌舞升平,人人都喜气洋洋。她连个安慰奖也没得到。也许,她此生就是平平淡淡,不会有大喜,也不会有大悲。能遇见叶寻,已经是那么好的事了。怎可奢望更多?
舞会开始了,叶寻和苏凯文身边围满了各色美女,都是寻常男子可望不可及的风姿。
一杯酒接一杯酒灌了下去,那种辛辣,把仅有的一点酸涩,冲得踪影全无。酒,真是个好东西,可以解忧,也可以消愁。她透过人群,依稀看到叶寻朝她走来。他,还能认出她吗?
下一刻,她已抓起包包,冲出了大堂。步履踉跄,半醉半醒。原来,她还是没有攒够勇气去面对他,对着他微笑,说一句:“好久不见”。
事隔经年,再重逢,也只剩下擦肩而过的勇气。
曾经,她无比的害怕别离,却不知,更令她害怕的,是重逢。她将以何种姿态,怎样微笑,几许分寸,面对过往中那个奋不顾身的自己,以及,绝情的叶寻?
雪下得那么大,白茫茫的一片,她裹紧了外套。真的很冷,风吹的眼睛生疼。路那么长,但是,只要朝前走,她总是能到家的。虽然她的家,也是一片冷清。
年会后就是元旦假期,连着三天,小陌都宅在家里。她毫无悬念的感冒了。吹了一路的冷风,回家后又躺在沙发上睡了半宿,以她的体质来说,再不感冒就天理不容了。
在小区的诊所里买了些药,家里还存了一箱泡面,每个电视台都在欢庆元旦,小陌就顶着一头乱草,脸也不洗,妆也不化,任性的将自己淹在往事里流泪。
在中荣的很长时间,她都没有再见到他。
她在船务部实习,负责订香港的船。有一次,她寄错产地证,导致两车货物无法报关,面临延迟发货滞留海关的问题。
她的好人缘拯救了她。销售部的Jack忽然打电话过来,说:我们有个组长要去深圳出差,快把产地证拿过来,我让他帮忙捎过去。
销售部在另一栋楼上,虽然他们有工作联系,可是小陌从未去过他们的办公室。
Jack把产地证送到了地下停车场给他们组长,回来后和小陌邀功,让小陌请他们部门的人吃宵夜。大家嘻嘻哈哈的闹成一团时,那个男子忽然就推门走了进来。
人人都像被踩了脖子一样,怔在了当地,甚至忘了假装忙碌。他面色如常,径直走到自己的小办室,再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个文件袋。大家面面相觑,而他就在这异常的安静中,又关门走了出去。
小陌终于知道,原来,他叫叶寻。树叶的叶,寻常的寻。
后来,她就像这帮小姑娘一样,有时间就在销售部楼下的宣传栏里看招聘信息。大学四年,英文补考三次才过四级的她,业余时间报了培训班,冲击英文六级。
她要变得更好,以至于将来她站在叶寻身边时,别人不会认为她高攀。
而在这时,销售部的部长被借调去别的分公司,由叶寻担任部长。这个24岁的年轻男子,不过来中荣两年的时间,就已经统领了中荣的要害部门。
半年后,她去销售部面试,五个面试官的问题,都难不倒她。叶寻坐在最中间,一言不发,漫不经心的翻看着小陌的简历。其间,他看了一次腕表,好像在赶时间,希望这次面试早早结束。
她回答问题时,一直看着叶寻。许是感受到她的目光,叶寻抬起头,看见了小陌。目光深遂,若有所思的样子。他的笑,那么好看。她所有的努力,在这一刻,都值了。
那是她此生,最美的时光。
一个假期,就这样醉生梦死的过去了。
开工那天,小陌起了个大早,仔细的化了妆,搭配了衣服。只是哭过的眼睛,不仅没有更明亮,反而有些浮肿,再厚的粉也无法遮盖。干脆戴了个墨镜。
外面的天阴沉沉的,雪开始化了,更加阴冷。
幸好,幸好她戴着墨镜,否则,叶寻一定能认出她来。
因为来得太早,俩人在电梯口相遇。他183的身高,仍给了她巨大的压力。他穿着灰色的高领毛衣,黑色的毛呢外套,神清气爽,英气逼人。
俩人礼貌的点了下头,进了电梯。小陌赶紧打开手机,浏览微博,摆出一副我不愿聊天的姿态。公司一千多个人,她又戴着墨镜,叶寻能认出她才怪。
心不在焉的划拉着手机,半张脸都被围巾挡住。突然一阵来电铃声惊醒了她,惊得她差点扔掉手机。手忙脚乱的接通,是凯文。
她工作起来是干净利落的,从不拖泥带水的,偏偏今天在叶寻面前这么慌乱,像是初出茅庐的小姑娘。
“小陌,你今天想吃手抓饼还是汉堡?”
“呃,都行。”她故意带了当地口音。
透过墨镜,她看到叶寻在望着她,神情莫测,唇角抿得紧紧的,幽深的眸子里,蕴藏着不明情绪。此刻她与他的距离,是三年光阴。虽比肩而立,呼吸相闻,只需轻轻一伸手,就可以握住彼此,然而心底却隔了长长的岁月,再也不能靠近分毫。
不如不见。她的眼底漫出泪意。她情愿,那个少年,永远珍藏在她的心底和梦里。如今站在她面前的是谁?他的身上,早就烙上了别人的印记。
电梯到达的声音及时的拉回了她的思绪。一个向左,一个向右,各自投入到忙禄的工作中。她的高跟鞋踏在地板上,声音那么清晰。
她从来没有这么早来公司,八点半的公司,原来已经有人在工作了。安静的像座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