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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第七十一章 陆华没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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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华没直接出城,而是先到了客栈。
米旷上午驾车把石坳村家里的野物都给拉了来,剩下的人把要走礼的东西都打包好了,接下来陆华要去康平县,就不回尚安县了,但是陆华买来的人还要在这里继续住着,家里可没那么多的地方留人,华泗到华石留在客栈看人,留了两辆马车,一行人慢悠悠的出城。
高头大马护着五辆车,还真是挺显眼的。
出了城,陆华说:“阿敬,到康平还要老大会儿,你先歇歇?”
程启敬今儿个精神好,但是毕竟还是有些弱,这会儿确实累了,也不扭捏,点了点头,陆华笑了,拍拍大腿:“躺下?”
程启敬翻个白眼:“不用,拿个靠垫就行。”
陆华也不强迫,笑眯眯的看着人在车里劝着躺下,就把中间的小桌子往车厢顶上一挂,东西往周围推了推,空出当中一大片空来,自己也抓了个靠垫,挨着程启敬躺下,又伸手搂搂,也不说话。
程启敬推了推他,那胳膊搁在腰上,倒是不沉,就是热乎乎的,感觉挺奇怪的,陆华眯眯眼,笑笑,就是不动弹,程启敬翻个白眼随他了。
程启敬闭了眼睛,知道华子这是发现两人有些生疏了,想法子拉近两人的距离呢!也不知道他那里学来的这些手段,怪亲昵的,倒是比着以前还亲近,有些不习惯。
程启敬挺聪明的,刚开始看不出来,时间一长也看清陆华的意图了,程启敬打算跟着陆华走,自然愿意两人往好里处,陆华为此做出了努力,他虽然觉得怪不好意思怪不习惯的,可是也愿意配合甚至是回应,夫妻相敬如宾还说得过去,若是相敬如冰,那日子就没有过下去的必要了。
陆华看着循序渐进的,挺有耐心,程启敬有些不适应也愿意努力接受,主要是陆华行事挺有分寸的,顶多是踩着程启敬的接受限度,不过分,也不急进。
总会适时回应的眼神、时不时的手指纠缠、自然随意的呵护、还有记得自己的偏好,陆华的每一个行为都带着漫不经心的习惯性,就像是两人已经、从来都在一起,程启敬感觉不到威胁,原本因为陆华的变化而产生的沮丧因为这种熟稔渐渐消失了。
陆华采取了相当聪明的策略,把现在和过去重叠起来,把往日重现中的不和谐感用温柔和情意转为生活情趣,人总是会因为自己的习惯而产生妥协和接受,不得不说,当两个人向着一个目标行进的时候,效果还是很不错的。
一路上程启敬睡得很稳,从尚安县到康平县的路修的还是挺不错的,就是起床的时候有些懵,兴奋的神经骤然放松之后就会有很长时间的倦怠,一时半会儿是恢复不过来的,陆华自然知道这个情况,干脆快进城的时候就把人给叫醒了。
“到了?”程启敬揉揉脑袋,想要起来。
陆华把人按住:“不急,还有些路,你先醒醒神,猛的起床会头晕。”
“噢。”程启敬嘟囔着躺平,盯着车厢顶出神,一会儿突然开口:“华子。”
“啊?”陆华应了声。
程启敬不做声了,马车摇摇晃晃的,晃得人都有种不真实感。
陆华伸头看看,悄没声的又回一边去了。
陆华的大哥陆平和二哥陆安都在康平县,进了康平,陆华没先去找人,而是先进了康平县衙,出来的时候,怀里多了几张地契。
陆华在康平县辖下置办了四十亩水田、四十亩上田、一百亩中田,并两个相连的山头,这两个山头正好和之前在尚安县买的两个山头为了崖嘴山一圈儿。
从县衙出来,这才去接上人,一行直接到陆平家了,东西也全放在陆平家,让陆安自己找车运回去,反正激动了一阵子,见过了陆平家的小孩子,有问过了陆安家的状况,拿出了给孩子的礼,两边儿推辞了一阵子,忙活完了,陆华这才把事情说出来。
说起来,陆平陆安对着李氏没有陆荣他们兄弟那么反感,但是不是说他们就比较亲近李氏,实际上李氏入门的时候,他们已经都成了亲了,之后也很快分家出来了,跟李氏就是比陌生人稍微熟悉点儿,这时候一听李氏不守妇道的无耻行径,他们反而更容积被激怒,也对李氏厌恶的更加纯粹。
而且他们兄弟俩对陆大江的感情,要比陆荣他们兄弟更多崇敬和濡慕,因此对于给陆大江死后抹黑的行为,是更深恶痛绝的。
所以这陆华话音刚落,陆平直接就怒了:“岂有此理!这么个贱人可不能留在咱们陆家,如此行径,合该浸了猪笼,要不然阿爹死后都不得安稳!”
“我倒不觉得如此轻易放过她的好,死后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呢?我宁愿看着她或者受苦一辈子!”陆华冷着脸,把自己的计划和前头的商议说了。
陆安迟疑道:“若是李氏无事,那岂不是这事儿要一直被人嚼嗒?”
“二哥放心,我即敢如此说,自然不会让李氏没事儿的。”陆华显得信心十足。
陆平看着沉稳,实际上是更情绪化的那个,这会儿他倒是赞同陆华的主意。
陆华又劝,加上陆平的倾向,最终陆安也同意了陆华的说法。
这事儿定下,陆华就说要走了,陆平他们知道陆华还要去二叔、三叔、四叔家,也就不拦着留人,只管送人走,临走还想让陆华把提来的东西再带回去些,陆华可不愿客气,直接推搡开,上了马车就跑了。
瞧着程启敬嘲笑他狼狈,陆华也挺无奈的,这种推来让去的事儿,真不怎么有意思,可偏偏今天还要起码经历上四五回……
从康平县出来,离着最近的是陆华他四叔陆大海家,这段路前半截官道,后半截就要打山里走了,因为山势平缓,马车也不难走,正好这野物数目不大够了,陆华拿着精神力扫描着路上的情形,一边挑拣着合适的猎物。
这满山上,野物其实挺多的,但这个时代,一是猎人有限,二是山里多有狼呀熊呀的凶兽,一般人不敢进山打猎,所以陆华满可以尽情的挑拣的。
带着崽的、怀着崽的统统放过,就算是狼群,也挑那些大狼和没有幼崽的,等着快到陆华他四叔家,四辆马车又沉甸甸的了——进山之前,米旷驾着马车迎了上来,作为陆华的契奴,只要不超过一定距离范围,米旷完全可以在脑中接受陆华的指令,这种‘赶得巧’的事情,是再容易不过了。
要不是前半截官道上陆华悄悄地给三匹拉车的马那精神力滋润着,这三匹马怕是要累傻了,进了山,陆华就专心照顾米旷驾驭的那匹马,这位跑的路也不短了。
因为沿途不断补充,这三位叔叔家得到的野物比着小叔家得到的多了两倍,见着这个很长时间不见的侄子给自家送来的野物,陆大海他们都来不及客气了,为啥?
瞧那在院子里垛的比人还高的那一山吧,这简直是要让这一大家子天天吃肉吃上他个三年五载的啊?!
搁陆大海家的时候,陆华看着那两千来斤野味还觉得有些古怪,等着到了陆大河、陆大湖家,陆华就已经能完全无视自己二叔和三叔那古怪的眼神了。
他也知道自己有些过火,但是他可没坏了山里的规矩,这都是找了好多个地方抓来的,可不是打一个地方断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