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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章 倒不是将领 ...

  •   倒不是将领们刁难陆华,这不过是别无选择的一种尝试。

      为了保证陆华不至于被这些‘废物’拖死,上头还特意把他小队里的原有成员全部提拔了起来,另外还安排了几个醇厚老实有些本事的下属,这些人还有个心思:既然这些废物们是被吓破了胆,那么让他们跟着这些上了战场就发疯的悍勇之人,不说能学到他们几分血性,起码不至于一上战场就被‘吓死’。

      将领们为了士兵也是花了些心思的,但是他们对陆华也有些歉疚,盛隆还特意嘱咐过陆华,这些士兵上了战场若恐慌畏战,既不必为他们多花心思,当以保存战力为要。

      这就是说,陆华在战场上只要顾着原本的下属,这些人完全可以不管的。

      但是旁人看着这些士兵已经是‘废物’了,但是最让旁人棘手的这新士兵们的心理状态,对于陆华还真不是问题,精神场控之下,这些精神疲弱的士兵更容易掌控,到时候他们和没有思想的兵器差不了多少,一场战事下来,等他们杀上十几几十个敌人,要是还有心思畏惧绝望,那才稀奇呢!

      但是陆华不能单凭着精神场控搞定一切,这些士兵就算没有士气,起码基本的军事素质还是要有的,所以在他们上战场之前,严格的训练是必要的。

      训练这件事好办,陆华请假,可以让副千户马彪、刘勇带领训练,为了保证训练效果,陆华花了几天时间仔细观察每个人的状态,按照个人的潜力和承受能力分了组,堪堪在请假前才给麾下二百队伍制定了相应的训练计划。

      在陆华的精神暗示下,不管是新兵还是老兵,都会严格的按照训练计划进行训练,不会有打折扣的。
      不过即便陆华的精神力远远高出这些人,想要将这接近一千四百个人纳入掌控,也不是容易的事,他的暗示是有时限,随着训练的进行,枯燥和疲劳会逐渐消磨陆华加诸在他们身上的暗示。

      所以,陆华短时间的离开还行,要是这四个月都撒手不管,那纯粹是拿人命开玩笑。

      因为军队要等待和谈结果,陆华顺利的请了假,他倒不是一个人孤身上路的,还带起了随兵和亲兵。陆华眼里,亲兵和康泽、米旷都是自己的契奴,而季北和邵正有着卖身契在自己手里,他们都是自己的心腹,陆华也愿意下大力气培养。

      领着人上了路,陆华本事大,胆子也大,走得快,错过了宿头就在外头歇一晚上,遇见什么野物的还能加个菜。

      这天陆华就就上个商队。

      这个商队走的路比较偏,正好这一段山路跟陆华同行,这段山路倒是不很长,依着商队的速度,直线距离也就是两三天的路程,偏巧这一段路是九曲连环弯弯绕绕的,商队的又爱惜马匹,两天多的路程能拉成半个月。

      这种路上,是山匪最喜欢埋伏的地方,所以商队的人见了这陆华一行人,个个高大凶狠,可是吓得不轻,后来知道了一行人的身份,就开口邀请他们同路。

      毕竟陆华是官身,不好开口说雇佣,只说同路,到时遇见事儿,想着好歹也能是个助力,要是没遇见事儿更好,不过是包个红包,破费不了多少。

      陆华倒是也想快点儿回去,可是出南方边省的这一段路都是崎岖山路,虽然朝廷路政上修了南北通路,又时时维护,但是这些地方,还是走不快的,跟着商队和自己打马走,就算陆华他们的马好,可算起来花费的时间都差不多,陆华心里还有点主意,就接受了商队的邀请。

      商队人也大方,他们做的南来北往的生意,本钱并不很多,要不怎么能走这种偏僻路子呢?商队在南方采买的多是地方特产,最多是精巧的东西,没啥很贵重的,商队的也有意说这些,晚上歇下的时候还拆了样子货给陆华看。

      这时候陆华才想起来,自己这回家一趟,总不能空着手吧?虽然说带了银子,但是这银子,可没东西显眼,不说出一口气,起码也得把面子撑起来。

      看货的时候陆华就上心多了,发现这个也好,那个也不错,他在南边,自己都没发现这么多东西……
      暗地里盘算了一下,坏了,要是把看上的都买下,可得小半个商队了,再纠结着把一些没大有意思的去了,也得好几辆大车……

      陆华手里没货车,这倒没啥,到了城市给买上就是,为难的是手里的银子,就算商队的给红包,再把货物出价往下压压,可也不是他手上银子能拿下的,而且,陆华总不能把手里这点儿银子花个干净吧?

      他还有别的打算呢!

      晚上盘算盘算,陆华拿了主意,第二天照常上路。

      陆华想着东西,就想到了家里,正出神呢,耳边忽然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陆大哥,你这马真好。”

      陆华在马上侧了侧身子,看着凑过来的小子,沉声说道:“这马是军马,看着俊,可不适合负重跋涉,到时你们商队里的矮脚马,可是走商的好牲口。”

      “我也知道,不过好马本来就是要奔跑的,负重什么的,别的牲口更适合,却也比不上这马的气度。”陈小子耸耸肩,继续盯着陆华的黑色骏马看。

      不怪陈小子上心,陆华这匹黑马,取名老黑的,身量格外高大,步伐却不见笨重,体型流畅,身姿轻盈,步伐沉稳,双目大而有神,任谁见了这匹马,都要说好的。

      老黑是军队配给的军马,陆华对这种孱弱的骑兽并不上心,所以当初只是接受了军队的分配,并没有精挑细选,随意从马场里挑了匹顺眼的,又随手取了个名字叫老黑。

      后来出外巡逻的时候都要骑马,陆华这才渐渐地对老黑上了心,马这种骑兽,虽然力量上欠缺,但是却是非常通人性的,尤其是一双大眼睛,明亮多情。

      在陆华看来,这种骑兽,就像这个世界,温柔美好,缺乏力量。

      上了心,陆华渐渐按照星际对待契约兽的习惯对待老黑,平常以精神力量沟通和淬炼老黑的身体,虽然现在沟通只是单方面的,但是想来以后总会有‘善解人意’的时刻。

      其实老黑原本就极通人性,他的年纪相对于其他的正值壮年的军马略大了些,在马场一众生机勃勃的伙计们中间显得慵懒而沉静,但正是这种年纪略大,才显得不同寻常,军马虽然也能被挑选为专属,但是更多的是作为骑兵的坐骑。

      随着近年来马匹数量的大肆增加,马匹不再是紧缺物资之后,很多骑兵不再亲自照料自己的战马,而是从参军开始,不断的更换训练的马匹,最后在战争开始的时候才从马场得到一位临时伙伴。

      这样虽然马匹会和主人契合度略浅,但其实,这个时代的战争,粗糙的并不需要那些毫厘之间的默契,有过跟更多马匹相处的经验,反而会更好。

      老黑身上有伤疤,说明他是上过战场的,而他能在战场上活到这个年纪,还能以一副不紧不慢的从容姿态活在马场,也是难得。

      陆华看他顺眼,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那份波澜不惊的淡定,那双澄澈的大眼睛,就像雨后的天空,洗净了铅华。

      有了陆华的培养,渐渐地老黑就变得不同凡响了,速度耐力负重这些不好看的出来,但是单是外表,那是真正的高头大马,足以秒杀一片。

      陆华这次回家,就骑着老黑。老黑虽然极为神骏,却是挂着军牌的,这会儿战争犹未结束,陆华好歹也是个四品武官,还不用担心有什么纨绔子弟来抢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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