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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第一百二十六章 且不说李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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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李茂才家里人回家见招了贼,家里值钱的全没了,是怎么个闹腾。
陆华知道了这事儿,倒觉得,如果李茂才不是很蠢的话,他拿着他儿子们口中的三份的‘二三十两银子’和‘值好几两银子的首饰’,起码也是七八十两的身家,找个村子,花上十两二十两的买个小院子,再花上二十来两银子置上两亩地,还能干活的时候就自己种种地,干不动活了就把地佃出去,绝对一辈子不难过……
这么一想,陆华到觉得有点便宜了这个老头子。
可是后来又一想,李茂才这老小子顶多算是个看事儿不管的,也就是勉强算个从犯,如今这银子没了、家没了的遭遇,也算够他受的了,虽然是他自己作的,但是这受苦是一样的。
这么一想,也就不再去管他怎么着了。
陆华给李茂才想得好,李茂才那老小子却真实没这个脑子,这老小子卷着家里的财产跑了,竟然心里还憋着一股气,觉得是自己脾气太好,人太本分,让人不拿着当回事儿,才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这可真是……
李茂才心里不甘,竟然想着要干出份事业来,显示和人合伙做买卖——他还不算太傻,知道先从小买卖试水——然后进货的时候让人坑了一笔银子、他合伙人也和他拆伙了;然后又打算自己干,结果让街面上的小混混勒索了两回——他一个生面孔,不敲诈他敲谁去呢?再加上又遇见过窃贼……
一来二去的,身上就剩了些铜板,李茂才这才傻眼了。
这时候李茂才可真是无路可走了。
回家吧,家里的地让他卖了,家里的钱让他偷了,回去能有他的好果子吃?
不回去吧,李茂才年纪大了,重活干不了,长得又不行,轻快的活人家看不上他,又没个手艺,除了卖力气竟然无路可走。
没多长时间,李茂才就沦为了乞丐。
这时候乞丐可不是好出路,因为宁寿堂和康安堂的存在,有点自立心的老少们都进去了,接点县里派下来的活计,赚几个铜板,再加上国家福利,也能过。
李茂才其实是怕自己再被遣返回去,不敢进宁寿堂了。
虽然不知道李茂才最后的下场,但不妨碍陆华看李茂才家的热闹。
没了最后的银钱,李茂才他大儿子李志贵两口子是彻底完蛋了,李志贵家的卷着家里最后一点值钱的休了李志贵回了娘家,不久就嫁给了一个山里老猎户。
李志贵家的年纪不很大,本来就不是个好相处的,她娘家人也是那种刻薄自私的,哪里会愿意养着她?
总算她还能生孩子,就被嫁了出去。
这老猎户年纪大、脾气又差,买了个婆娘来就是为了生娃,李志贵家的为了不挨打,只好死命讨好这老猎户,结果就是连接不断的生了三个儿子四个闺女,最后死在了生孩子的时候。
至于这两口子那俩儿子,李全虎打架是一回生两回熟,坑了他堂弟一回,后来进城混日子大了不该打的人,把自己坑进牢房里去了,出来的时候已经断了腿,只能做乞丐;李全牛偷溜寡妇门也在村里呆不下去了,进城干活又想占暗门子的便宜,结果让人给送进了倌馆,回头客还挺不少的,倒也算得上子承父业了。
李茂才他二儿子李志富两口子就不一样了。
李志富倒是想换个婆娘,但是李志富家的又不能生养了,除了留在这个家里,竟然是无路可走的。
李志富没辙,自己就出去找乐子,李志富家的憋着一口气,下了狠力气把李全宝调教成了个比大姑娘还大姑娘的,十四五上就让李全宝嫁人了——反正入嫁的男子能不能生养看的是胎果。
李全宝一辈子唯唯诺诺的让夫家、包括自己的孩子都看不起,但李全宝身子弱,却是个能生的,好歹也是衣食无忧,就是后来大进化,李全宝也病歪歪的活了下来。
李茂才他三儿子李志财两口子倒是没啥大矛盾,但是两人都是那种只看重自己又爱嚼舌头的性子,底下还拖着四个半大的小子,生活压力反而是最大的,后来他们把四个小子卖了出去,本来是签活契的,却让人忽悠着签了终身契,卖了四个儿子,他们再也没有孩子出生,最后李全金他们怨恨父母,一直没回家过,那俩就落得个无人送终的下场……
李志财家的四个小子,李全金坏了名声,又没了资助,进学无望,只能靠着写字赚两个饭钱,偏偏还迷上了赌博,最后让人送进了采石场做苦力还债;李全银瘸了腿,倒是安分了下来,老了让主家送进了宁寿堂,虽然孤苦,总归活了不少年;李全铜又傻又楞的,在主家得罪了人,被转手卖了,成了随兵,后来救主重伤,倒也有了个吃饭的地方;至于李全铁,倒是会看人脸色,可是小小年纪就势力的惹人厌,后来犯了错就让主家给处置了。
这些都是后来的事情,自然这会儿没人知道,陆华自己看了李茂才的热闹,却没拉着程启敬。
程启敬的性子温厚,就是报复,也是到不了这个地步的,要是真知道了这些人的作为和下场,反而会心里添堵。
所以陆华干脆只是避重就轻的那么一说,让程启敬听过就算。
程启敬听了倒是有些感慨似得:“你说这李树才和李茂才家,先头还是村子里一等的体面人家,青砖瓦房住着,黄牛骡子使着,儿孙满堂的,田地也多,又不缺花用,李树才走出去,哪个不敬着他,李茂才那种面人,也没人敢轻慢,你说这怎么短短的十几日,这两家子就到了这地步呢?”
陆华能说是自己推波助澜了?
那指定不能啊!
陆华故意说:“要我说,那两家人是多行不义,遭了报应了!你可别看着他们两家倒霉是在这几日,可要算起来,哪桩事情不是天长日久的,就说李树才,他当了村长,一直就偏着姓李的,本来这不算啥,但是后来他不光偏着姓李的,还只管着面子上的事儿,姓李的有了错啥的也不见他出面纠正,可不就把人心给纵坏了?”
程启敬点点头:“倒是这个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错不注意不改,慢慢就出了大错,再改就来不及了。不过,我倒没想到,村子里居然还有过武林中人。”
陆华不以为然:“那算啥有过的,不就是打村里一过?村子就在大山边上呢,有个通缉犯啥的,往山里逃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换个会功夫的,也没啥稀罕的……”
程启敬想想也是,就把这事儿放一边了,转眼又去关注晚上的饯别宴,可别漏了啥。
饯别宴除了陆家、杨家和程家人,还请了山里的猎户和县里的孙大夫一家子,酒席就摆在程家的场院里,早早的就准备起来了,中午一过就开始收拾肉和菜,开席的时候天还大亮着。
因为大家都知道他们明早要早走,特意提前了酒席的时间,晚上也早早散了席让他们有休息的时间,不过就算是这样,大家也是都喝的醉醺醺的。
好在第二天还是没耽误了出发。
陆华掀开帘子,这会儿天蒙蒙亮,他们刚打程家走出来,一溜十九辆马车,康泽他们四个骑着马前后压场子,每辆马车周围都六七个人围着,一行人可是浩浩荡荡的。
本来是十四辆马车的,陆华凑巧在牲口市场见了一群矮脚马,有高原上矮脚马的血统,是一个不幸遇上山水爆发结果丢了全部货物的商队的,因为亏损的严重,商队的主家打算收摊转行,所以这马就不留了,陆华就把这些马收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