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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第一百零三章 李志富当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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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富当时就傻了:啥意思?自家儿子以后不管用了?
不能啊?!自家儿子还这么小,以后能长好……
李大夫叹了口气,也不管这人失魂落魄的,这一时之间没了一个儿子,废了一个儿子,肯定好受不了……
不过看看这失魂落魄的男人,李大夫不知咋的,想起去年的事儿来.
也是在这院子里,也是这么着没了个孩子,当时这些人,可是一个劲儿的推脱,自己的医药费都没给……
说不定是报应呢?
陆华不知道是不是报应,但是可以确定:李茂才家上下对李全宝的袒护助长了他的张狂胆大,原本对付外人,如今就有了胆子搀和家里长辈的事情,不管不顾的就冲撞的人没了孩子。
当时李家人有脸说孩子小不懂事儿,所以李全宝不知道自己行为给别人带来的伤害,只看到一个大人被自己一撞就倒了、就疼了、就流血了,只以为这是自己厉害、是好事儿^
如今就是这不懂事的孩子依照葫芦画瓢,闹出了害死胞弟的事儿,不知道她们还能不能说孩子小。
李全宝被他爹废了一辈子,以后好好的男娃,只能当闺女养了。
不知道李志富就这么断了香火,有啥想法。
别说什么不知者不怪、什么孩子犯错是值得原谅的,陆华没得拿自己孩子的性命来原谅别的孩子。
而且值不值得原谅,不是嘴上说说的,起码要看看这个孩子犯错之后的表现,认错、悔改、表达歉意,这才是正路子,可是这小子不仅没因为程启敬的事情受到斥责、反而被他家里人夸赞能干,只是被叮嘱不要在外边说,可是出于小孩子的争强好胜,到现在这个孩子都时不时的拿着当时自家阿敬小产的事情作为自己的丰功伟绩来炫耀呢!
头一次听见的时候,陆华只恨不得能亲手掐死这个小杂种!
小孩子不知轻重,确实可以不怪,但是把小孩子教的不知轻重的家长,陆华没有理由去‘不怪’,问问村里,哪家的孩子不是被叮嘱过不要靠近‘大肚子’、不要跟‘大肚子’打闹、不准惊着撞着‘大肚子’的?哪家的孩子不是被教育着看见‘大肚子’要帮忙、看见‘大肚子’摔了要去叫人,等等的这一类的事情?
就是李全宝个别,看着程启敬挺着肚子居然就敢把人撞个滚地葫芦,这能说是‘不知’闹出来的事儿么?
这小子可能确实不知道轻重,可是办下的事儿不会因为他不知道轻重就减轻几分。
再说陆华也没做什么,只是把李全宝之前受的表扬,原样的扔到李家人脸上罢了!
毁了这娃子的一辈子,陆华却是心里觉得不自在,但也就仅仅是那样罢了。
毕竟下手的不是陆华,是李全宝他亲爹,一个前头对同样的事情毫不在乎的亲爹,一个看见小的不要大的的亲爹。
但是出了这种事情,陆华心里想着那个死在亲哥哥手底下的胎儿,心里也实在是不舒服。
他想着要报复的,但是从来没想过用这种方式,如果他愿意一报还一报的话,李志富家的肚子里的孩子早就该没了。
只是这诸般心理都是后来的事儿,这会子陆华在外头,可不知道石坳村的热闹。
他走的时候给工人们打了几头大野物做伙食,这吃的多了,才能有力气干活。
不花钱的肉,陆华乐得大方,越大方了,石坳村的才越难受。
安排好了,陆华就带着人出门了。
出门之前,杨家送了消息,他们一家子都是猎人,惯会看山的,又请了同是猎户的人家帮忙摸清山里状况,也请了人看了风水,就等着看日子动土呢!
杨家把四座山全算作祭产,看了山上的状况,觉得还是比较好收拾的,打算先把杂树杂草清出来,再慢慢收拾。
这几座山中最大的就是尚安县的山头,没有正经名字,杨家人看山上果林子很有样子,就称作果子山,打理得很好,就是还有些地方也很可以利用起来。
其次就是立安县的馒头山,山上没啥树,倒是草很多,大略走了圈儿,很多地方可以种木材的。
之下的是端阳县的青顶山,山上多灌木,小野物很。
最小的就是尚安县跟大山头连着的小山,山险林密,就叫林子岭。
杨家没像让陆华再帮忙做什么,只是这底子是陆华打下的,杨家如何处理安排,觉得还是要跟陆华说一声好,还特意叮嘱了陆华:说这几座山都是比较齐整的,自己收拾得过来,让陆华专心忙陆家的活儿。
杨家说是要自己慢慢收拾,但是陆华哪里就真能撒手不管?
这四座山他也是知道的,自己顺路也给林家添置了一些苗子。
因为要跑的地方多,时间又紧,陆华这次出门就没带上程启敬,这心里啊,那叫一个不舒服,整日冷冰着个脸,他本来就高大健壮、气势慑人的,这一不高兴了,更显得威势太过,一路上人人敬而远之。
花了六天时间,陆华带着手底下的单身汉们跑遍了惠州。
买了苗木,又买了三十二个奴才做了契奴,给陆家添了人,又给杨家挑了几家子,最后又联系了人牙子探听消息,找到了另外两家向导血脉的人家,其中一家姓槐的在星际也有这个姓氏,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这一家。
一般向导血脉的人家,基本上只生闺女,代代单传,这闺女多了,可就不稀罕了,而且这一带一带的不稀罕积攒下来,这闺女就成了家里的累赘。
陆华轻而易举的从他们两家买到了十九个闺女,不论大小,三十两银子一个,最小的才四岁,最大的都十六了,因为没有嫁妆、家里彩礼又要的多,嫁不出去。
陆华给的价钱不低,这时候,小姑娘卖给大户人家终身契也才二十两银子上下呢,还得看长相和年纪。
陆华给的银子是没有签了那些个多,但是陆华不挑啊,年纪差不多的一块儿包圆了,四五岁的孩子也值三十两呢!
这两家闺女长得还成,就是面黄肌瘦、畏畏缩缩的不出样子,卖不上价去,十两上下就是个好价钱,而且这孩子里小的太小,大的太大,一般的人牙子都喜欢买六七岁的来调教,这年纪大的,要往外卖,就只有那些腌臜地方要了。
他们家不喜女孩子,可也不愿意糟践自己亲闺女。
这十九个女孩子里有六个和陆华的契奴配上了对,只是有一个年纪小了些,还得养几年。
至于给陆家和杨家买的人,除了上百个签了死契的奴才,其他的全是愿意签终身契的奴仆。
人口市场里,签终身契和签年契的人不一样。
签年契的,一般就是自己单蹦一个,签契的卖身银子不高、但是月钱起码也不会比做个店小二之类的工作少,而且签约年限越长,卖身银子越高,但是不到年限想要自赎其身的话,一般是要把卖身银子加半的。
就跟找个活儿做似的,没有说是带着家小的,顶多是夫妻两个一块做工。
而签终身契的,一般都是家里遇见事儿了,不是需要大笔银子就是欠了大笔银子,签契得到的银子是高,但是基本就是一锤子买卖,月钱也就是够三口之家、挤挤能勉强供应五口之家。
奴才的一切支出都是有主人提供的,但是仆从和奴才不一样,管吃管住是常理,有的体面的主家会提供一年四套衣裳专供上工的时候穿,但是其他的花费就要奴仆自己出钱了。
这些签终身契的,一般都是走投无路没了谋生之道的,得的银子也一般留不到自己手里,要让他们支应生活,实在是困难。
所以一般签终身契的都是一个壮劳力带着一家子人,如果能一家子卖到一个主家,就会一家子一起,如果实在不能在一处,那么就留下没有买家的那几个跟着生活,要是实在不行,就只能家人离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