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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来来来, ...

  •   天重七年。
      都城城郊。
      一身雪白的少女抱着一颗玉石般的白滚滚的蛋凭空出现。秋风飒飒,四无人声,少女转了一圈,挑了一个顺眼的方向缓步走去。
      绣着浅粉桃花的白色鞋尖微顿,少女站在一棵树后,露出半是茫然半是惊喜的神色。前方不远不近处,隐有人声。
      “不急。”沉稳庄重的男声。
      “自上次端王长子之事后,端王愈发按捺不住,谋逆之心日益昭然,只是起事之事却未必敢做。”
      少女侧了侧脸,透过重重竹叶,看到马下站立的男子和马上除了面纱面容干净的女子。两人均是粗布麻衣,男子背对着她,双手背后,身子直挺,虽是粗糙衣物加身,光从背影看,却能看出浑身上下凛然不俗的气质。马上的女子冷着一张脸,低头注视着男子,眼底却有些许不安,她肩上一个包袱,左手攥着缰绳,右手执着马鞭,微躬身子,似是时刻准备扬鞭而逃。
      男子负手后退了几步,抬眸看了看马后那段不甚平坦的路,转头对女子笑言:“那我们便推他一把。”
      女子勒着缰绳,身下的马不安地走了几步,“下月初六,端王次子生辰,届时必定少不了什么王侯重臣,若是其中一两个出了点什么事儿……”
      男子抬手,示意她暂停,“在付承玦的生辰上作乱,只是打草惊蛇,何况栽赃这事并不好做。”
      “那么公子以为……”
      “朱砂,既要起事,除了兵马,你认为什么要紧?”
      女子很快得出答案,“银子。”
      他点点头,“端王爷是个急性子,有了一点好的计谋就按捺不住跃跃欲试,既然起了起事之心,就要加紧时候。离皇都最近、与之关系最亲近、最富裕、在当地声誉良好之人……”
      女子与他默契一笑,眉间的朱砂痣似也闪了一闪。
      “江南温家。”
      少女摸了摸怀里半个身子那么大的蛋,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见了一眼,算不算是认识呢?”
      她来人界第一眼就见到这两个看似不怎么和善的男女,偷偷摸摸算计着怎么去算计别人,小哥哥之前就提醒过她,人界的复杂不比妖界,玩玩儿可以,切勿介入,尤其是朝堂纷争。她初临人界就听到这样环环相扣的算计,也不知是不是缘分。
      也不知这性子是随了谁,她分外注重第一次,第一眼遇见的人,第一个相识的人。
      再一抬头,那里已经没人了,栖瞳遗憾地摇摇头,朝相反方向走。

      清赫国的都城分外繁华,街道两边小贩吆喝声不断,皇都多达官贵胄,整个国最富饶之地,商人也多,人口密集。街道宽阔,不时有豪华的马车驶过。更不时的有一两队兵马气势汹汹地穿过街道。
      比如此刻。
      为首的公子鲜衣怒马,驾着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从街道那一端疾驰而来,身后跟着数名轻骑。
      他们来势汹汹,马蹄踏处卷起阵阵小小的尘埃,百姓商贩忙地退到一边,混乱中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句“端王府二公子的伤这么快就痊愈了”,栖瞳只是微微愣神,一侧头,就见那匹枣红色的骏马已然逼近,马上的人似也愣了一愣,只听骏马嘶鸣一声从她头上一跃而过。
      栖瞳抱着蛋,转身回望马上的人。
      □□的马畏缩着,就越发显得这个脊背直挺的男子气势凛凛。
      此人剑眉紧蹙,双目微瞪,染血的双唇轻抿,压低生来上扬的嘴角,随着他执鞭的那只手按在低下的马头上,他又似愤怒又似好奇地微弯下身子盯住栖瞳的眼,不知要看出什么;红玉冠,象牙坠,碧玉玦,栖瞳眨眨眼,似乎有那么点儿气宇轩昂的味道。
      骏马一路疾驰,却突然被勒紧缰绳,做了个高难度的跨越,虽然险些踏碎一个小姑娘,此刻人马安全,却还是心有余悸,平日里自恃其才的汗血马嗅到不同凡人的气味,一边眨巴着闪亮的大黑眼睛,一边娇羞地低垂了小脑袋,马蹄哒哒在原地打了两转。
      但是马上的人心态就完全不同了,他一路追赶,差半刻钟都是人命攸关的事,从王府出来马不停蹄地追赶,路上却被这么一个没什么眼力劲儿的刁民阻碍,甚至将他这匹烈性子的宝驹吓破胆,做出一副,一副见了雌马也未必有的小媳妇儿样。他是谁啊,他可是端王二公子,名扬天下的小将军付承玦,如今居然差点被这么个丫头片子搞得人仰马翻,他颜面何存啊。出于付承玦高高在上的自尊心,他此刻格外愤怒,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恨不得吃了这个小刁民。
      他拿鞭一指,喝道:“你是何人?竟敢阻挡本将军的去路?”
      话一出口,栖瞳就摇了摇头,什么气宇轩昂,她果然是识人不清。
      栖瞳不太想搭理这个傲慢的人,但又不想惹事,只好说:“我不是何人,也不是有意要挡你的路。”
      先是看到小刁民不急不躁地摇头,然后又是不咸不淡的回答,俨然没有被他金光闪闪的气势压迫,这让付承玦很不爽,再看她淡漠轻蔑的眼神,半辈子没受过如此待遇的小将军脑子一热,扬鞭就朝她抽去。
      鞭子落到半空时他就悔了,吓了一跳,想收回鞭子却来不及了,偏偏这小刁民还傻愣愣的站在原地不懂躲闪。
      “呼——”的一声,鞭子破空的声音清晰可闻,栖瞳就站在那里,定定地看着。
      这时,枣红的骏马四蹄哆嗦了一下,马头急转,鞭子应声而落,在地上生生鞭出一条裂痕。
      不是不知道自己力气有多大,但是亲眼看到绣着桃花的鞋尖前几寸的裂痕,付承玦的心还是惊了一惊。他虽傲慢嚣张,但他堂堂男子汉怎可欺负一个弱女子。他想,要是,要是刚才马儿未及时转移方向,那么他这条鞭就是鞭在这个小巧的姑娘身上……这个小姑娘瘦瘦小小,受了他这道鞭,不死,也该去了半条命了吧……
      “你……”
      “你。”
      刚才鞭子将要落下的时候,怀里的蛋动了动,栖瞳怔了怔,惊讶了一瞬。
      到底是心虚,付承玦看到小刁民担心受怕的模样,心里软了软,但又不好低下身段道歉。踏在马镫上的脚朝小刁民抬了抬,问:“喂,你傻吗,怎么不躲?”
      栖瞳面上的困惑还未消去,与付承玦四目相对时,眼神忽然变得鄙夷,摸了摸玉石般冰凉的蛋,说:“你的鞭子不够长,根本打不着我。”
      不知是被她琥珀琉璃般的瞳孔摄住,还是因她的不知死活气绝,付承玦握着鞭子“你,你……”了半天,也没“你”出个你什么来。
      她胸一挺,“我什么我,我知道你叫付承玦,但你别想知道我的名字,歪脑袋。”
      付承玦仰天长叹,想我付承玦在战场上如何威风凛凛啊,遇神杀神遇鬼杀鬼啊,这个小刁民,居然叫我歪脑袋,我的脑袋这么正……啊不对,我的脑袋本来就不歪,啊不对,重点不在这里啊……
      这当儿,身后的十几轻骑已经赶上了主子,栖瞳略微掂量一下,今天和这个二公子结下梁子让她很不快,但是她得忍,人界不是有句话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既然小哥哥说了,在人界不可太过张扬,那她就得低调,低调,低调。反正她在人界呆十年,这十年里,只要他不早死,她就见他一次玩儿他一次,见他一次玩儿一次,把他往死里玩儿,嘿嘿,看谁不玩儿死谁。

      栖瞳抱着蛋漫无目的地四处逛了逛,天色渐暗,据说清赫国有个好习惯,历代帝王严令宵禁,看着树上挂着的灯笼,栖瞳心里一片惆怅。想了想,还是随便找了个落脚点。
      嗯,钱来客栈,够俗气。
      嗯,越是俗气,就越是低调。
      钱来客栈二楼以上才有房,一层却是实打实的茶馆,现在离宵禁只有约莫半个时辰,喝茶之人却颇多,并且个个之间嬉笑怒骂,都毫无退散之意。
      此间有住店的,也有不住店喝茶的,但是聚集在此,却只有一个目的。
      客栈的桌子隐有裂痕,有人上下楼时也能隐约听到“咯吱”“咯吱”的声音,这间客栈木质腐朽,整体看来却又干净,可见其经营年岁长远。但是仅仅凭借时间久远值得信赖这些忽悠人的理由,是绝对无法招徕这么多客官的。凡过店之店必有过店之处,栖瞳顺手拉住那个跑来跑去的小伙计,粗糙的布料触在指尖有些坚硬,想问他什么,却突然住了口。
      眼珠子飞快地将小伙计上下打量一番,栖瞳似是很快地确定了什么,松开手,眯眼笑了。
      小伙计看上去和早晨看到的那个付承玦年龄相仿,嗯,听说人界男子二十弱冠,付承玦已经及冠,应当二十出头,那么小伙计应该十七八岁了。小伙计的袖子卷到了肘间,露出一段结实的小手臂,手臂上全是汗,临近秋季,天气微凉,他的衣却将要湿透。客栈的生意很好,小伙计一个人这边添添茶,那边端端酒,忙得不可开交。唔,说来也怪,这么大一间客栈,居然只有这么一个小伙计。
      趁着小伙计添茶,栖瞳凑近了打量他。
      小伙计长得不似付承玦那般桀骜,付承玦自称自己是将军,行军打战,肤色自然比客栈里的小伙计深一些。小伙计白白的,模样清秀,看起来很舒服。如不是许久未修剪的额前的发遮住了眉,或许会更加耐看。
      最后一个进店的,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本来并不是一个多么起眼的人,但是他前脚刚迈进,后脚就被人捧着拉了进来,让人想不注意他都难。
      客栈里的人回头见来人是他,也都纷纷侧目而视,兴致高昂的样子。
      “咦,他是谁?”
      忙昏了头的小伙计在男人堆里突然听到尖细温雅的声音,猛然间就清醒了几分。愣愣地看着这位客官,确认她是女子之后,张了张嘴,忙后退一步,温吞吞道:“那人名唤王虎,京城最大商贾的贴身侍从。”
      这间客栈虽然生意极好,但几乎没有女子来,也正是由了男子的光顾,才有了这“极好”的生意。
      “哦,他们这是在干嘛呢?”栖瞳端了桌上的茶放在唇边,问他。
      小伙计提起搭在左手臂上的抹布,侧了侧身子,娴熟地擦拭桌上一块水渍,回答说:“他们在谈论江南温家二小姐。”
      “那是谁?”
      小伙计愣了愣,慢吞吞地说出了一个名字:“温雪。”
      “温雪是谁?”
      “……皇后亲姊之二女。”
      “唔,那群人为什么要背地里偷偷议论她?”
      “……”
      听到两人的对话,栖瞳边上那桌那个斯斯文文的青衣书生实在忍不下去了,瞟了眼那边还在仰头喝酒的王虎,移了移凳子,对栖瞳叹道:“小姑娘你不是清赫国人吧?居然连温二小姐都不知道?”
      书生的语气中隐约透着鄙夷,栖瞳皱了皱眉,困惑地看着他。
      书生一副懊恼的模样,上下打量她两眼,小姑娘长得水灵,两只瞳孔琉璃琥珀一般,小小的嘴正委屈地抿着,虽是无意,却是我见犹怜,日后也不知长成何种魅惑的模样。
      他摆摆手,正了正思绪,眼睛突然放光,眉飞色舞地说着:“嘿嘿,这温二小姐嘛,人称三美:生得美、性子美、身份美。你不知道温二小姐有多好,八岁能成诗,十岁能舞惊鸿,她尤擅乐器,乐器之中又以琴为最,她曾为一次琴箫合奏露出过笑容,那倾国倾城的貌啊……”
      书生滔滔不绝地称赞那个女子,栖瞳耐心听着,忽而低了头,摸摸圆滚滚的蛋,眼底一片萧索。这个书生眼里的亮光,让她有一阵迟疑,小哥哥曾说,真正喜欢一个人,就是他不在之时,只要谈及他的名,你也会感到莫名的开心。
      纵使书生从未见过那个温小姐,他都可以这么喜欢她。
      这个女孩,真是幸运。
      “你也喜欢她吗?”栖瞳抬头,打断书生的幻想。
      突然被人这样一问,书生噎住了,羞红迅速蹿上面颊,连脖颈都是红的,那红,红得太夸张,显然是默认了。
      他轻咳一声:“你看这里日日挤满了男子,全是为了等王虎从江南回来,听他道一道温小姐近日之事的。”
      “可是你们想归想……”话没说完,就被一阵粗犷的声音阻断,整间客栈也在这时安静下来。
      “当今圣上曾言,静王世子醇温,十一皇子柔良,清赫国有此二人,如享二块美玉。温小姐的赐婚,也在此二人间!”那个叫王虎的莽汉大大咧咧坐在桌上,两条腿分别由两人揉捏。
      “那你倒是快说啊,究竟是哪一个?”
      “这个嘛——”王虎摇头晃脑,摸摸胡子,故意拉长了声,不说。
      “定是世子吧!姜彧公子与温小姐自幼交好,青梅竹马!”不知谁突然抢了声。
      接着另一个角落大吼一声:“胡说!十一皇子年轻有为,地位尊贵,比得那劳什子的静王世子好了不知多少倍,温小姐要嫁,也该是嫁给澜夙皇子!”
      然后他们就索性直呼其名:“姜彧与温小姐郎才女貌,所谓才子佳人,澜夙不过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儿,温小姐怎会嫁给他!”
      这些人分成了两派,很快就吵起来,前一刻还其乐融融商讨何时共赴江南与佳人来一段杏花微雨的偶遇,下一刻就都目眦欲裂砸壶敲桌撸袖管骂个你死我活。
      不过是一个谁也得不到的女子。
      只是这些人也真够大胆,天子脚下就敢直呼皇子世子的名字,要是在座哪位突然告发,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青衣书生长大了嘴,早已忘记了反应,傻愣愣地站着,没有一点反应,栖瞳摇了摇他。
      书生轻飘飘地坐下来,凄凄切切地叹了口气。
      “咳哼!”王虎装腔作势。
      却再无人说话。
      “我和我家小少爷去温家钱庄时,小少爷特意问了一句,温小姐可许了人家?本来这事儿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是不可能知道的,可也不掂量掂量我家少爷是谁?少爷和温小姐是表兄妹!少爷和付将军是堂兄弟!少爷可能耐了!因此人家也不敢瞒着我家少爷,偷偷告诉我们,温小姐已经有了婚约,皇上身边的林公公亲自颁发的圣旨,估摸着再过几年就嫁了。小少爷就问,是哪户人家如此有幸,能娶到温小姐?他们说,不是静王世子是谁!”
      “哈!我就说嘛!静王世子!果真就是姜彧……”有一两个人大声笑了笑,却是满嘴苦涩。
      再无人应答,客栈一下子沉默下来,仿佛从来没有一个人出现在这里。那样的沉默,让栖瞳吓了一跳,她不明所以地四处望了望,猜错了的悲伤,猜对了的更悲伤。
      只听旁边的书生柔柔地问了一句:“皇上赐婚,圣旨上题的是静王世子,还是姜彧公子?”
      全场寂静,书生的话却如一道雷霆,激得众人脸色青了又青,栖瞳见势不对,忙扯了扯书生的衣角,却见王虎已经走了过来,他虎背熊腰,两手插腰站在坐着的书生面前,投下了一大片阴影,柔弱的书生眼里是前所未有的坚定。
      栖瞳听到哪个角落了有深深的吸气声,此时无人敢说话,却是一个个暗暗捏着袖口,只听王虎接下来的回答。
      栖瞳看着王虎面前弱小的书生,神色迷茫。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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