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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 30 章 这个女人, ...

  •   这个女人,怎么好像那个娱乐圈里的当红女明星…蓝天呢?!
      没错!她就是蓝天!
      可她怎么在我们家里?难道公司里女同事们说的那些桃|色八卦不是道听途说,而是真的?陆冬意那天说想让我见蓝天难道不是在讲冷笑话?
      哦老天,陆冬意竟然真和蓝天有一腿!
      我以前在‘语瑞’工作的时候,陪陈茜茜采访过眼前这个女明星。
      接受采访时她没什么架子,而且为人挺随和,除了事先说好了不回答关于家庭方面的话题,其他问题是有问必答,所以,从不盲目崇拜明星的我对她印象很好,蛮喜欢她的睿智和率性而为。
      可那时候陆冬意还不是我老公,还没和我亲过嘴,上过床。
      如今再次看见蓝天,知道了蓝天和陆冬意有暧昧关系,我就喜欢不起来了。
      陆冬意你可长点儿心吧,如此将蓝天带到我跟前,岂不是等于要公然享齐人之福!
      我自制力超常发挥,居然没有对他俩磨刀霍霍。
      我悻悻地将拖鞋撇开,见陆冬意正目不转睛盯着蓝天,连眼睛都不眨。
      我顿时气血上涌,不冷不热道:“没想到蓝小姐还记得我。”
      享誉国际的一线当红女明星会记住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杂志社小记者,只能说她记忆力不是一般的好。
      而且不得不说,蓝天是个美丽的女人,她就像一朵神秘的玫瑰,不单单是让人无法抗拒的绝美外貌,就连浑身散发出来的气质也同样干练而率真,是娱乐圈里不可多得的一只奇葩。
      谁要是跟她做情敌抢男人,那将会输得很惨。
      我知道,一些豪门子弟都喜欢和女明星搞在一起,这已经成为有钱人和女明星们共同爱好的规律。
      只是我没想到冰仙也落俗了。
      呵,好想杀人。
      蓝天悠哉地喝着咖啡,犹如女主人一般泰然自若,挑挑眉梢间,眼角的风情娇艳如花,迷人的微笑略带慵懒,“当然了,你是一个很容易让人记住的人。”
      我被她如此高深莫测的表情弄得直发懵,懒得琢磨陆冬意和她的关系,便直接上楼回自己卧室,“呵,看样子,这里你比我熟,那就请自便吧。”
      我居然也会了传说中的冷笑。
      现实啊,总会让人学会一些你曾经不会也不屑的东西。
      身后依稀可以听到他俩的对话。
      陆冬意:“谁让你来的?”
      蓝天:“不是你说要大家见个面么……”
      陆冬意:“谁允许你来我家的?”
      蓝天:“要你们去我那里似乎不太方便吧。”
      陆冬意:“谁要你现在来的?”
      蓝天:“阿晴,不是你说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嘛。”
      陆冬意:“这句话什么意思?我没说过。”
      蓝天:“咦?你那天不是这样说的吗?哦,我记错了,背剧本背混了。”
      敢问世间有我这么高风亮节、宽容大度的媳妇儿吗?
      老公和情人在楼下明目张胆搞婚外遇,我却只能独自窝在房间里干上火。
      真是窝囊啊。
      如坐针毡地偷听墙角失败第N次后,已是中午。我担心陆冬意胃不舒服,决定不拘小节顾大局,下楼给他煮小米粥。
      陆冬意和蓝天不在客厅,我却更加心口犯堵。蓝天果然在冰仙的‘闺房’里,而且我发现蓝天竟然知道他卧室房门的密码!
      要知道,冰仙有洁癖,又十分注重个人隐私,一向是不允许别人进他卧室的。
      我曾经背着他偷偷试过好几个密码,例如六个零或六个六等等,都没能打开过他的房门,可蓝天却知道他的密码。
      作为名正言顺名副其实的老婆,我还没进过陆冬意的房间,别的女人竟然可以随意进出。
      我做了无数次深呼吸,才阻止了自己握着菜刀杀入他房间的冲动。
      高压锅里煮着小米粥,按照统筹方法,我又在冰箱里拿出一些巧姨事先存放的食材,做了一盘蕃茄炒蛋,一盘青笋肉丝。
      本来还想炒个香芹慰劳一下冰仙,但发现油烟呛得我眼睛发酸。
      我将饭菜摆好,没有和他们一起吃,我需要到楼下便利店去买瓶醋。
      陆冬意不该让我回来照顾他,他也不需要我照顾,如果早上我直接去上班了该多好。
      那样我就不会看到蓝天,就不会发现他们真的关系匪浅。
      身边的人都说我性格粗枝大叶,大大咧咧,其实我的心眼儿很小。
      我向来对私有物品极有独|占|欲,男人和牙刷真的誓死都不能和别分享。
      虽然自从开始对陆冬意心怀不轨后,就清楚地知道我们不合适,他只该存在于我的妄想和奢望中。
      可我就是控制不住地想去拥有,去在意。
      而且现实中,我们在一起了,这是上天对我的恩赐,也是对我的考验。
      因为我得到了不属于我的东西。
      楼下的便利店里没有山西陈醋,我跟店员说我要山西产的很酸很酸的那种醋,店员说没有。
      我头一次发扬执着精神,沿街走了几公里,遇到超市和便利店我就进去找醋。
      可是,都没有我要的那种。
      后来有一个促销员大姐问我到底要买哪种品牌的,我说……我不知道。
      我怎么会知道我为什么要买醋,我怎么会知道我要买哪种醋!
      我平时根本就不喜欢吃醋!
      CBD的夜景很漂亮,灯光缤纷璀璨,可没有一盏灯能够照亮我心里的路。
      晚上回到家时,我已经疲惫不堪,陆冬意和蓝天都不在。
      我这个人是属于胆壮心软型的,小时候经常跟老爸闹别扭,动不动我就扬言要离家出走。
      我也确实是那样实施的,但是,每次不超过俩小时便会自己乖乖回去,几乎没有成功离家出走过。
      我其实很没魄力,总担心如果老爸不出来找我怎么办。毕竟……兜里没钱呐。
      此时我依旧没有胆量一去不复返……
      桌上的饭菜有被吃过的痕迹,但显然吃得不多。
      夜里一个人实在睡不着,我找出手机打算玩游戏催眠,发现手机居然没电了。
      充电器放在楼下客厅,我只好去楼下找。
      客厅空旷寂静,那桌早已凉透的饭菜仍旧触目可见。
      我走过去,一盘一盘地倒进垃圾桶里,不是自己的东西仍起来真是爽到爆。
      饭菜终于被我倒光,心口似乎也没那么堵得慌了。
      手机充上电没一会儿,就收到两条微信,都是陆冬意的。
      “你在哪里?”
      “我有事出去一下,明天有事和你说。”
      真新鲜,陆冬意居然会发微信了。
      他手机上以前可没有微信,现在那个APP还是我前几天给他下载的。
      在这个与时俱进的时代,他真是OUT了,也不知道他天天在鸟语报纸上都看点啥。
      对于这两条信息,我的处理态度是:不搭理!
      哦天,我真是太有性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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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周五,熬到了下午下班时,浑身被女狼们幽怨眼神烧出窟窿的本姑娘坐在椅子上,默默发呆。
      因为,陆冬意居然失踪两天了!
      不回家,不上班,电话打不通,跟人间蒸发一般。
      孟婉见我心情阴晴不定,连忙收拾好两人的包,拉着我就往外走,并郑重其事地说道:“知道灰姑娘为什么能吸引到王子吗?”
      我精神恍惚,茫然跟着她走,冥思苦想一会儿,“…因为她运气好。”
      孟婉摇头,“错!因为她有一双好鞋。”
      我惊诧,“这样啊。”这女人的领悟力和想象力都太强大了。
      “嗯,所以我要把你重新包装一下。”
      “你…不会是要带我去买鞋吧?”我急了,即便再恍惚萎靡,只要一涉及到钱,我就萎靡不下去了。
      我现在还欠了一屁|股外债,没心情花钱捯饬自己。
      “哈,看来你还没完全呆。”孟婉惊喜。
      “等等,我干嘛要买鞋包装自己?我又不是灰姑娘,也没打算吸引哪个王子。”
      孟婉目露鄙夷,“看你整天一副月经不调,内分泌紊乱的德性,再不想办法吸引王子就直接守活寡了!”
      唉,她永远不懂我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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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市的七月天气很折磨人,连下午的太阳都火辣辣的。
      我已经被陆冬意搞外遇以及无故失踪给气出内伤,现在连太阳也看我不顺眼地来火上浇油,要给我晒出点外伤来。
      抹抹额头上的汗,我不自在地扯扯身上那件米色荷叶边连身短裙,还好是比较飘逸的雪纺料,不至于紧贴在身上。
      可脚下那双七寸高跟鞋着实让我为难了,因为骑起车来很别扭,像踩空了似的。
      没错,这一身完全不符合我以往风格的着装,都是孟婉拉着我逛了一小时商场的战果。
      当时,我很想告诉孟婉,就是给我穿上金装银装,也比不过家里那个蓝天。
      我容貌和气质都跟蓝天不是同一个档次的。
      但一看是孟婉行侠仗义、慷慨解囊,自掏腰包的给我买,我就欣然接受了。
      还有这头发,本来我每天都是在后脑挽成一个花苞,即凉快又简便,可孟婉非得给我解开打散了,说这样看起来才飘逸。
      呵,我又不是小龙女,整那么飘逸干|屁,万一倒霉地碰见尹志平咋办!
      再说了,这大热天的,头发呼呼啦啦的贴在脖子上,都快热死了。
      还好孟婉那个缺心眼的屌|丝女,不算太二,还知道给我弄了一个能遮住半边脸的时尚墨镜。
      这样,我就不用戴着那个惊世骇俗的大草帽了。
      由于穿着不到膝盖的短裙,又踩着七寸高跟鞋,也就是孟婉所谓能让灰姑娘吸引王子的那物件。
      故而,我骑起车来都不敢使劲,怕因幅度太大而走|光,便宜街边那些楞头青。
      其实,我还是挺鄙视孟婉的,如此大刀阔斧给我捯饬成都市时尚女郎的高端形象,却不肯好人做到底开车送我回家,导致我现在这身行头与自行车搭在一起,就俩字可以形容-变|态。
      骑了不到十分钟,我就累得香汗淋漓,不得不停下来喝口水,补充过度流失的水份。
      倏然,一辆艳红色敞篷跑车像一道红色旋风般从我身边疾驰而过。
      那车不仅速度快,而且几乎是擦着我裙边呼啸跑过的。
      我连忙用手按住差点飘起来的裙摆,瞪着那辆马蚤包的跑车怒喊,“这是非机动车道,好车就牛bī啊,又不是宇宙飞船,你丫怎么不开楼顶上去呢!”
      但很显然,我的愤怒吼叫被淹没在马路上那些噪杂的汽车喇叭声里了。
      我愤愤然地将矿泉水瓶塞进包里,这司机就是一个二|逼,大夏天三十多度,他不阖上车篷吹空调,反而敞开车蓬晒太阳…
      呃,等等!
      那车看起来…怎么好像很熟悉呢?
      在B市,那样同款的豪车虽然不止一辆,但能同样不遵守交通规则,又能把跑车开成火箭速度的,那就不多了!
      该不会是…
      我仔细回想一下没太看清楚的车牌号,好像正是俗不可耐的一串8。
      见鬼的,是那个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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