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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让保姆巧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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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保姆巧姨将称呼该成袁小姐后,我又嘱咐她今晚要做的菜,才上楼准备换衣服去上班。
回到卧室以后,我悲催地发现因为新郎临时换人的缘故,我的衣服都还在家里,没来得及搬到这个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新家来。
在偌大衣柜里翻找半天也没找到一件女式的衣服,我很头疼,难道冰仙真的是‘玉男掌门人’,没有女朋友也没有女伴什么的?
不应该吧,像他容貌和身价那么极品的男人,即使再怎么矜持冷漠也毕竟是二十六岁的成年人了,总会有需要的吧。估计他是从不往家带女人,而是让女人在酒店把他给办了。
嗯,这习惯还算可取。
找不到能穿的衣服就没办法出去上班,这可怎么了得!此乃是关乎我生计的头等大事呀。
在床头柜上找到自己的手机,我连忙拨通一个号码,“喂,干妈啊,我是不是有一套运动装放在您家里?”
我家住在一个有花有草有河有树林的郊区,而且老爸这会肯定去上班了,没法让爸老来送衣服。孟婉也在上班,放在她那里的衣服也没法送来。
还好以前我有时会留宿陆家,所以,那里也有我换洗的衣服,没想到我四海为家的习惯也有一些好处。
电话那边明明已经接通,对方却始终没有传来声音,我以为掉线了,看了看手机屏幕显示的是在通话中,于是我又往阳台的方向走了走,来回移动着,据说这样管用。“喂?干妈,您能听见吗?”
干妈刚五十多岁,虽然身体偶尔有些小病,但精神一向不错,打麻将的时候还可以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今儿个怎么不吱声了?
“啊?哦,辛辛啊,你…你…还好吧?”电话里面终于有了声音。
我蹙眉,这话怎么听着很别扭呢?干妈似乎想问的是‘你还活着吧’,“挺好的啊,就是有一样不好,二哥太抠门了,早餐即单调又没肉吃。”我这人一天三餐必须顿顿有肉吃才算圆满,所以陆子睿一直叫我猪头或是肥妞。
不过,我觉得陆子睿简直就是个高素质的文盲,敢问有哪头猪是吃肉长大的!
“哦,真的没事吗?”
我听了很上火,干妈的语气不会是在失望吧,难道一定要我被陆冬意弄得头破血流才算正常么!
“干妈!您到底有没有听明白我打电话的重点?我说的是衣服哇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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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后,姗姗来迟的贺兰女士终于将我需要的衣服送来,“...冬意这里我没来过,还是问了老大才知道地址。”
我抓紧换上衣服,承接着干妈那道像是雷达一般的打量眼神,“干妈,您是打车来的,还是带司机来的?我也是第一次来这,一时半会还真有些找不着北。”关键我的‘座驾’还在孟婉家,看来只能搭干妈的顺风车上班了。
“诶?你还要出去呀?没有请婚假吗?”贺兰显得不明所以。
婚假?
资本家们只懂得如何压榨,会给婚假才怪,“没请婚假,我得赶紧去上班,如果我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就得努力找工作!”一想到压在手里的那堆烂活我就头痛欲裂,比陆子睿临时逃婚还让人头疼。
贺兰莞尔,伸手整理一下我的衣襟,“你这孩子,整天大大咧咧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改改这神经大条的性子,好好在家相夫教子多好,出去遭那份罪干嘛?”
我忍不住翻个白眼,“干妈,我现在没夫可相也没子可教好不,而且不工作的话怎么生活,我可没有整天在家傻吃孽睡的本钱。”这年头,能呆在家里坐吃等死的女人只有两种,一豪门贵妇,我没那先天优势;二是小三二奶,我还没等到那个机会。
俗话说,‘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还是靠自己最好’,我可没指望在陆冬意这里赖吃赖喝做贵妇。
“冬意亏待你了?那孩子应该…不会这样吧…”
干妈这话显然说得挺没底气,我漫不经心地耸耸肩,没有接她的话茬,心道杀人不犯法的话,估计陆冬意昨晚就了结我的小命了,我怎么还敢妄想他能养活我。
唉,本以为结婚就可以找个长期饭票,然而现实是惊悚而残忍的,陆冬意绝对不是我的饭票!
第N次搭着干妈的顺风车时,我试探性地问贺兰为什么那么着急让我嫁人,貌似还很突然,我和陆子睿都才二十二岁而已,而且干妈当时只给了三天的超短时间来适应,弄得跟快要地球末|日了似的。
荣升为婆婆的干妈言词闪烁,没有直接回答我,只说我反正早晚是陆家的儿媳妇儿。
对此模棱两可的回答,我当时没有表现出疑问,在挺久之后,贺兰则告诉我了一个原因,说是陆家的一个邻居看中了整天笑呵呵,性格讨喜的本姑娘,想要给她儿子介绍。
由此,贺兰前所未有地产生了危机感,连忙跟邻居澄清说我不仅是陆家的干女儿,还是陆家未来的儿媳妇。怕以后再有人打我的主意,就干脆挑了个宜嫁娶的日子,确定了那场闪电婚礼。
是以,成功地造就了一代逃夫-陆子睿。
我心里窃喜,深深觉得那个邻居阿姨看人忒有眼光。
陆家在B市是闻名的豪门,陆永俊一直做建筑地产生意,陆家大儿子陆子铭年纪轻轻就已经是B市的副市长,仕途一片光明。
而我的爸爸只不过是位康复保健医生,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跑路了。
按理说,两家一个在天边,一个在地头,实在没什么有交集的地方,本该毫无瓜葛,而陆家这样的豪门之所以和袁家能成为至交,是因为陆永俊年轻时出过一次车祸,当时已经断定为双腿瘫患。
恰好我爸爸袁伟就是这方面的得道高…呃医生,并经过五年的时间给陆永俊做康复理疗,硬是让都认为以后要轮椅伴终生的人能够正常行走了,陆家当然感激涕零。
从此,两家自然而然就成了门不当户不对的至交,我也由此飞上枝头麻雀变喜鹊,做为稀缺性别受到陆家众人的喜爱,出入陆家如履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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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B市,天气已经很炎热了,可事实证明我最近应该是犯太岁,幸运指数直逼严冬,还没走出被逃婚的阴影,又被更年期的主管叫去一顿‘开小灶’。
于是,怒急的本姑娘终于爆发了小宇宙,很有骨气地撇下一句‘你去屎!’就摔门而去了。
原来,摔门而去的感觉是这么爽啊,怪不得冰仙喜欢这样做。
毕业后的半年,我又成了一个无业游民,下午顶着火|辣辣的大太阳在街上游荡了一个小时后,悻悻地回了老爸的田园之家,并将行李箱驮运到陆冬意在市中心的豪华公寓,又去孟婉那里把我心爱的‘座驾‘﹣山地牌自行车,骑了回来。
小区门口的保安是一个外形很符合保安气质的黑脸大哥,他正用很奇怪的眼神打量我那辆进入豪宅区的自行车...以及我本人。我很气恼,愤愤道:“看什么看,这东西环保又健身不知道啊!少见多怪...”刚经历了失恋与失业的双重打击,我正憋了一腔的邪火。
保安大哥无语。
陆冬意的豪华公寓在B市寸土寸金的繁华地段,每平米的价格估计比我一年的工资还高出一节,本以为他那样孤僻高傲的性格会选择远郊有山有水有树林的僻静别墅居住,没想到居然住在繁华的商业区,不过他住的是二十楼,隔音效果也超好。
将行李箱托到楼上的卧室门口,我才发现所有卧室门都是密码锁的,在不知道密码的情况下我根本就进不去。
这个可以理解,我大概知道冰仙很喜欢安静,又十分注重隐私,可也不至于防范我到如此地步吧!
太伤自尊了。
据说,太注重隐私的人,实际上是心里极度没有安全感,但冰仙看起来貌似不这样呀,时常都是他让别人很没安全感,总飞眼刀啥的。
没办法进屋安顿行李,我只好又转回一楼的客厅,刚好保姆巧姨已经做好了晚饭。
“巧姨,今晚的菜是按照我给你那张菜谱做的吧?”时下的女孩子都喜欢节食减肥,别说吃大肉了,连主食都很少吃,例如孟婉和陈茜茜,那是绝对的自虐狂,绝对的diǎo丝女。
对于她们这样的自虐行为,我除了佩服之外,就是不屑。
在我的座右铭中,没有肉吃的人生是妄渡的、悲催的!
当然,也正因为此,我没有那些女孩的纤纤细腰和小巧瓜子脸,所以,在‘白瘦美’这个流行词中,我荣幸地只占了第一个。
巧姨解下围裙,看看表,中规中矩又温和地说道:“袁小姐,晚餐已经准备好了,陆先生每天都很准时回来,应该还有十分钟就到了,袁小姐要等他回来一起吃完晚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