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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逢树 我转身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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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得开个派对。
是的,自从他去世了以后,我好几年没有开派对了。我想妈妈说得有点道理,也或许我真的开窍了,这样下去没有社交圈是活得不完整的一种生活方式。
我曾经是个社交达人,但不是想你所想象的那样,不是混在社会名流的小姐,也不是恶俗拜金的二奶,好吧,我承认我把自己抬高了。我这么屁大的姑娘怎么能混得比她们好。我的确有参加过一些和举办过派对,不过都是用巨额的纸币堆积起来的灯光舞美罢了。我对自己年轻时的理解无非就是通过灯红酒绿的廉价派对来宣告别人我的假成熟。
当然我现在依旧爱钱,只是意义不同,曾经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只会追随钱,现在好点了,先追随自己再追随钱。
我二十一岁那年,被室友邀请参加过一个规模挺大的和暗黑地下室几乎没区别的派对,就是在那里我戏剧地遇到了他。说实话,第一眼见到他没什么好感,一身邋遢的装扮,差点把他和巷子里的老年流浪汉混不清了,头发浓密并且杂乱无章感觉好像很多虱子在跳舞,内双的眼皮耷拉着,快与脸上的皱纹合为一体,嘴唇又薄又长,胡子多而卷得可怕,立体的鼻梁像一堵长城把两边不大的眼睛分界。噢,头发有点恶心,这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他是怎么进来的。我当时这么想。
于是我绕着舞池又转了一圈,无意看到了我的高中同学臻树,这个和我做了两年同桌的姑娘。她现在盘起了及腰大卷的长发,朱唇鲜艳饱满,她一笑就出现的两个大大浅浅的酒窝,妆那么浓我还是认得出来她。我们这两年没什么联系,我还是像以前一样喜欢她,听说她在去年就因为各方面优秀而被提前录取一家私营公司,现在有一个与她相称优秀的未婚夫。
嘿还记得我么,臻树。我努力让自己不那么呆板。
嘿,周杏?她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是阿是我。我希望她不记得我最好,可是还是记起来了,就像陪伴我三四年的那个娃娃,我在高中毕业那年弄丢了它,可是我忘不了,因为它眼睛会说话,就是那种水波灵灵的湖蓝色。我很高兴能再次遇到陈臻树,我们只能是属于那种久别重逢的老朋友。给了彼此一个大大拥抱的。然后一个真诚的微笑。交换手机号码。毕竟这个场景不大适合怀念从前青葱岁月。
我晃着手中的酒杯,看着这个千篇一律的场景。我看到刚才那个穿着邋遢的男子,他不同其他风趣的人一块交谈,他只是靠着吧台在那里喝着闷酒,我猜这估计是个与世隔绝的男子失恋了。
我凑近点,看到他醉醺醺,面色微红,眼中无光。
嘿!他突然坐直了身子,打了个响指。然后重心不稳地晃了晃他的脑袋。
然后我听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声音,似乎是从遥远的山谷传出来的声音,那般深厚带着磁性的男音。
你好,我是梁景辰。
我是周杏。
从他开口的时候,就明白了一切,这个人是因我而生一般,他是个以写作为生的人,学识渊博,幽默风趣,却慵懒,迟钝,这都是我所喜欢的,这么说有点矛盾,不过事实如此。
他生在1980年的春天,而我生在1985年的冬天。在2006年的夏天的遇见了。
我不大喜欢这个开头,可是没办法。这世上安排好的东西都不会长久。
陈臻树在第二日早晨9点打电话给我。我一向是个夜猫子,不睡到中午起不了。慵懒的阳光告诉我还没有到吃午饭的时间。南方的城市就是这样,一切都太柔。阳光这么柔,可她就打来吵醒我。谁喜欢被吵醒呢。
我迷迷糊糊告诉了她我租的50平米的小屋子。这屋子是我在大学城附近很早就看中的,虽然偏僻了点,但是很安静。
就像冬天。
奇怪的是她找到了我的租屋。拐过七弯八道,走上不知何时地震马上塌的楼梯。看到了我的房间凌乱不堪,东西杂乱无章。
我没打算打扫。她进屋的时候差点扯到要掉的窗帘。她却以为是什么动物跑了出来。吓了一跳。我撇嘴一笑。稍微排了排,整出了一条路,通向一把小木椅。
她拢了拢耳后别着的长发,并膝坐下。我倒是丝毫没有形象,盘起腿。我知道自己乱七八糟像废物巷子里走出的乞丐,蓬头盖脸。算了,我一直是这样的一人,无需装模作样。
她跟我说了好多毕业后没有联系的人。我倒挺配合她的怀旧。
王乔高考失利,这全班都知道。后来他复读一年。这我就不知道了。臻树说他那年发奋努力。用内在彻底把他的外在给打败了,他进了他想进的大学,追到了优秀漂亮的姑娘。这两年把托福也给考进去了。我真得佩服。我没啥梦想一人。现在活在租屋里都觉得幸福,真不知道那些人怎么努力的。不知道他们活得有多累多辛苦。
我在想这世上还有什么比他们还更具有光环的人。好像就只剩自己会发光的人了吧。说到底,一群装逼青年说谁谁谁会发光。也不见得,体内是有荧光么。那还是有点具有科学研究的资本的。
臻树高中时长得一般,她那时候整个牙龈爆出来得很明显。她那时候喜欢的一男生。就是所有人都不会喜欢的那种类型。整天一副眼镜架着与他交谈者的距离。校服喜欢耷拉着穿,没事干会跑到图书馆整理书。是我们班里唯一会看报纸的人。他下巴很尖。眉毛很浓。我也不晓得臻树品味那么高的姑娘怎么会看上他。那时候我常常被拉去做牛做马,陪臻树偷看他的行踪。
“现在他过得怎么样。”
“很一般。可能比你还差。我有时候会想到他,可是除了名字其他都记不起来了。”
这么多年了,我还是喜欢感慨时间。它确实可以改变所有东西。我们说好的东西。做过的事情。一切都抵不过时间。我挺喜欢这家伙的,它可以让我忘记噩梦,可是它又让我模糊了记忆。我常常把梦和现实混淆。可我还害怕它。它常常会欺骗我。用主观的意识把历史扭曲。这是大多人都会有的过去。
可我不喜欢。
我不喜欢我只记得陈臻树的好。
她现在的样子。
把我的记忆都模糊了。
我父母是小城市里的人。我从小就觉得自己应该来到大城市闯一闯,不然就对不起自己血液里住着的风。后来我就考到了上海。
臻树跟我一起来的上海,那时候两人关系好得跟热铁似的。我们去了东方明珠我还喊恐高,两人逛南京东路逛得边敲打小腿边喊酸。吃冰激凌看到第二个半价都会高兴得喊耶。两人经常并排走靠着肩打来打去。在彼此面前放屁都不嫌臭。
臻树那时候常常叫我周迅,我就特别逗的说我哪有那么娇小可人,她就会扑过来绕我腋窝说对呀对啊,我就咯咯咯一直笑。
现在想到所有事情,就会觉得小时候生活得特别轻松,虽然读书压力是大了点,可是什么都不会变,至少不会像现在这么快。
高中三年的同桌。臻树。和我结缘与书本。
报名那日。我从报刊亭里抢下最后一本杂志。撕开透明的包装纸。抚摸着的书页还是微烫的温度。我很喜欢书页滚烫的感觉,就像它同我一同是活着的生命一般。正巧臻树看见我如此沉醉地把脸埋在杂志里。
嘿,你也喜欢书的印刷味道吗。
嗯……我更喜欢它印刷出来的热度是微烫的温度。
哈哈我也是呢。
臻树顺势坐到我旁边的座位。
这时候我便看到她的眸子,黯淡无光。眼球因为眼镜的度数而变形得厉害。高而宽的颧骨架着那副眼镜于她而言有点偏大的黑框眼镜。眼镜后是眼皮偏厚的单眼皮。接着看到她扁塌塌的鼻子。还有没有清理干净的黑头,有点恶心。
她说话的时候我注意到她的大嘴。她的嘴唇并不难看,难看的是她的牙龈。很突出,笑起来的时候可以看到她上面的牙龈。而她还依旧乐此不疲地露出来。不过还好,她有一对对称的酒窝。所以她笑起来的时候你大可不必在意她的大嘴,她的酒窝足够像阳光一样吸引你。
开学后的日子。我就知道她是我喜欢的那种女子。所有都能够满足我心目中对女性的标准。体育和学习都优秀,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写字漂亮大气,活泼幽默,容易逗人开心,她的短头发也是我最喜欢的长度。
我们第一天上课的时候我想跟她说话,侃侃大山。她侧脸都不转就很果断的说:等下说。我看她坚定的眼神盯着黑板丝毫未移动,脑子像迅速转动的数学机器。大多人都喜欢这种姑娘。我也不例外。我那时候就想,我要是个男孩子我肯定得把她追到手。
放学时候班主任组织大扫除。我觉得自己特别闲杂人等,就找了块抹布开始随便擦擦。无意间看到陈臻树同学,举着她的大拖把。伴随着灵巧的步伐,冲到一群姑娘家中。那些姑娘大多不会做家务活,就更不用说拖地了,大多是娇生惯养的公主。臻树面不改色,只是吼了一句,“你们这哪叫拖地,分明是画画。以为这是大蜡笔画自己人生呢。自己人生也别画成这样吧。扭扭捏捏细细长长。”然后英勇上前一跃。用她的爆发力和熟练程度迅速拖完了整班的地板。那时候就瞬间觉得陈臻树同学真是我心目中的女英雄,她终于逆反了我最不喜欢的那类姑娘。我顿觉得心中所有矛盾都化开。
没错我对她开始敬佩又喜欢。陈臻树。这三个字。后来成为了我心中最无法抹去的印象派姑娘。
陈臻树这一辈子都在主动出击,高二辩论赛,她第一句无断句的下马威就把对手吓了一跳。后来在体育课跟男生告白的时候,把他叫到操场中心当着众人之面。没有脸红,没有紧张,正视着男生的双眼,开始念她的告白词。
“我跟你遇见是在图书馆。不知道你有没有记得。那时候你在整理编码,我拿出莫泊桑的短篇小说,以为你是借阅管理员,不客气地跟你说‘我要借书。’你抬头的时候面无表情地瞄了一眼我,我就知道这不是什么好开头。”
陈臻树周围的人群像一层层豆皮围了起来,叽里呱啦看笑话的占大多数。她却坚定不移,一点都不在意结果的样子。我那时站在她旁边,真是羞得无地自容,努力挡住脸,不让人群众有人认出是我。她还在念她的台词,嗓门也越发响亮。
“的确,后来我常常去图书馆。”
说到这,她还拉了拉我的衣角,“我还叫我闺蜜陪我一起。”
哎,我那时候真的恨不得钻到草坪里去。
她自信地抬起了她的头,与其说是自信,不如说是习惯自信。臻树的眼神像细针一样刺入男生的瞳孔。
“我想,我喜欢你。”
她的嘴角不知哪里借来的一撇笑,似乎是王者不怕胜负的轻蔑之笑,这个笑我至今都很少看到有人拥有过,她现在也不再那么笑,似乎是觉得不敬罢了。而男生从来没想过这种场景,但也不被她的细针扎伤,厚厚的刘海偏遮住了他的眼眶:“嗯。”
转身,离场,并无其他语言。
何等尴尬。
臻树并不奇怪这种结果,她也感到旁边的冷嘲热讽,我能明白那种感受,感到心脏刮进了一阵飓风。一下子被某个固体填的慢慢的又被瞬间刮离。她淡漠地接受了结果。回到班级,继续埋头读书。只是那天,她都没有说话。
现在,我跟她说起这个故事,她一脸茫然地看着我:“有这事吗?”
她还是忘了啊。我附和地笑了笑,这笑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像个婆娑老者,替她沏上剩几包没过期的大麦茶。
隔天放学。她突然疯疯癫癫地买了两瓶鸡尾酒,把我兴致很高地拉到教学楼屋顶,要我陪她借酒消愁。以此为由,我跟她一起看夕阳。
夕阳并不是非常漂亮。她倒快活,用几张作业纸平整地铺在不那么平整的地上给自己摆了个舒服的姿势,靠着包坐下。
“我真应该常来这,”她喝了几口又接“你也该常来这。你这种不食人间烟火,只懂在自己世界寻欢作乐的姑娘。”
她就是这样一人。心情不好的时候特能用准确的词语挖苦人。我叹气:“知道你闷着呢。”
臻树侧头对着我,不搭理我的话:“快说说你的人生哲理,让我好好酝酿下情感。”
她总是这样,心里话越多,越是不肯说。说了你也不大能明白她到底在想什么。我盯着她侧脸。她转移视线,不耐烦地继续喝闷酒。我把自己位置挪得离她很近,轻搂着她。我没有说话,我知道她难受,想安慰她说些什么却不知道说什么。就这样,在酒精麻痹大脑加上几日几乎没合眼的状态,我们睡着了。
醒来时晚自习已过了三分之一,我吓得急忙推醒她,黑夜中模糊的她却丝毫不在乎,我们收拾好战后残骸。准备疾步下楼时,她突然站直,把剩得可怜的鸡尾酒举起来,夜光照着她的锥子脸,一半影,一半光,似醉非醉,似梦非梦。
“杏,我知道过不了几分钟,全校都会传我告白的那段佳话。我不像你,那么随和,不在意外人看法,离开了谁都能活,我脑子里也没那么多文艺的句子可以安慰自己,我就只能栽在我自己挖的土坑子里了。”
话毕,她像酒鬼一般趴在我身上,渐渐听到她的抽泣声。这是个活泼却又安静的姑娘,一个因生活细碎而伤感的姑娘,一个坚强的姑娘,一个爱笑的姑娘,而她现在不为什么,只是在抽泣。
我拍拍她的肩膀,慢动作地扶起她,大喊一声:“干杯!”
她顿时跟着这气氛大笑,眼角大颗的泪珠径直滚入她的嘴角,“干杯!”